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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寻常 不喜曼哈顿 ...

  •   “我为那天在酒吧里对你的小男朋友做出的事向你道歉。”我抿了一口茶水,暂时平息了心底那点失控。

      叶之洲没有理会,又用公筷往我碗里夹了一筷子蟹黄粉丝煲,我用筷子格挡住他的动作,直视彼此的眼睛,“叶之洲,虽然我有错在先,但你也不必为了膈应我做到这个地步。”

      “我以为就算是普通朋友也会相互夹菜。”叶之洲好像真的在觉得迷惑不解,我蓦然想起九年前叶之洲身边似乎除了一个和我不大熟悉的竹马,好像并没有别的朋友。从我认识他那天起,,他就给外界一种“我不需要你们这些无聊透顶的人当朋友”的感觉,稳坐年级第一的宝座,在各大竞赛活动中大放光彩。他只在乎学习,不在乎社交和生活。

      “可能是你男朋友并没有教过你怎样和除了除了他之外的人相处,”我有些无奈,一周之内那种“气不知道该不该发”的感觉出现了两次,我移开自己的碗,“只有很亲密的人之间,比如你和你的男朋友才可以给对方夹菜,这种行为,放在普通朋友间都是越界的。”

      我眼前浮现那个叫周寻的小男生尚存几分青涩的面庞,不知道他会不会偶尔因为叶之洲的一些行为而生气和他吵架,难得生出了几分好奇,“你现在的男朋友,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叶之洲沉默了一会儿,“……他,他是个灰暗又明艳的人。”

      ……厉害。

      这是个什么形容?叶之洲读书的时候可是什么科目都考第一的学霸,他是出于怎样的一种想法把这两个风牛马不相及的形容词放到一起的。他的男朋友是个外表灰暗但内心明艳的人吗,还是反过来?而且这几个形容词被放在周寻身上,怎么这么都觉得充满了违和感。

      我有些敷衍地笑了笑,后半顿饭我们两个人都没有说话,一顿饭结束得食不知味。

      叶之洲开着他那辆帕加尼 Huayra送我回了工作室。

      这也不是他会喜欢的风格。九年不见叶之洲真的变了很多,他身上多了几分烟火气,能把他从天上真正带到人间来的人真是不简单。

      我未经思考就脱口而出,“这辆车也是因为你男朋友喜欢才买的吗?”后知后觉自己问了什么东西,我有点后悔。

      “嗯。”叶之洲目不转睛地看前方,轻描淡写地补充,“但是都是他之前喜欢的了,他的喜好现在应该有一点小改变,我还不太清楚。”

      我心里闷闷地,又突然感到释然,我在不甘些什么呢?九年来我一直在想自己应该是很讨厌叶之洲的,我总觉得他和别人没有区别,一边假意拥抱我一边谋算着怎么抛弃我。但细想之下全是我自欺欺人,他没有给过我相应的承诺,就和我对待那些满脑子生生世世长长久久的床伴一样,不同之处在于我会首先切断他们的妄想,而叶之洲没有给一个愚蠢的人明确的拒绝。

      叶之洲在和我这样的烂人不清不楚相互折磨之后还能遇到对的人,真是不幸中的万幸。

      叶之洲和我交流了很久,最后还是敲定婚服款式为燕尾服,他首先pass掉了白色,然后在黑色和银灰色中敲定了黑色。初步达成共识后叶之洲当天下午就飞回了中国,我松了一口气,把衣服制作提上日程。

      裁剪布料的时候我想,要是我能彻底放下过去,或许合同的最后一条可以去掉也说不准,平心而论,叶之洲是一个很好的顾客,也会是一个很好的朋友。

      ******

      我每天晚上十点钟给叶之洲发一封邮件汇报制作进度,本以为叶之洲日理万机根本不会回,没想到每天醒来都能看到邮箱里躺着一封长长的回信,回复时间一般在邮件发出两到三小时之间,应该是叶之洲起床顺手回的。不过两三天还好,一连两周都是这个时间段,让人不得不感叹一句成功人士的作息。

      叶之洲在邮件里通常会写自己觉得这件衣服的哪个细节不够完美,希望加入一些什么元素,第一次看到这些时我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叶之洲花了很大笔墨铺陈他今天看见的东西,东扯西扯一堆后提出想要在设计中加入的东西,篇幅长得像是高中应试作文,结尾还不忘加上一句“以上只是我的一点小小建议,池先生可酌情采纳自己觉得合适的”。言语之啰嗦,要求之隐晦,拖泥带水的一点都不叶之洲。我无数次觉得,恋爱果然使人降智,连叶之洲都被下了降头,毫无理智地崩人设了。

      我虽然能理解他对人生中第一套婚服的重视,但一连几周这一套大长篇看下来还是有点吃不消。在某天晚上我终于忍不住了,在汇报邮件里很“友善地”提议道:“叶先生想要加入什么元素可以直接说,毕竟这是您的订单,我有义务满足您的一切合理要求,但过多的言语赘述只会拉低两个人的交流效率,您觉得呢。”

      隔天叶之洲回的邮件就简短了许多,言简意赅地说觉得目前还不错,暂时没有想到什么要加进去的设计元素。我隔着汪洋都想对叶之洲翻个白眼,他还想加,不会觉得服装设计就是各种各样的元素堆砌吧。

      每天的工作量也不大,我有合同在手,偶尔偷懒不干活叶之洲也不会说什么。这段时间总找不到温阳人,约他出来玩他不是有约了就是不舒服,裴一松好像总管着他不让他去我们以前常去的地方玩,我约了好几次温阳才答应下次一起去喝酒。期间我一个人去Arthur的酒吧喝了几次酒,和江源掰了后他换了好几个号码联系我,全部被拉黑后渐渐地也没了动静。引力的营业慢慢步上正轨,店里新来了几个长得不错的酒保,有个调酒师很对我胃口,一问才知道已经结婚了,他好像有点意思,但我就是对人/夫人/妻给人戴绿/帽那一套接受不能,再也没跟他说过话。常来的那一批的客人里总有几个熟面孔,Arthur说他们几乎都是他的读者,从他写第一本书就开始关注他了,大家都是认识了很久的朋友,Arthur一时兴起要开个酒吧玩玩也是他们主动过来捧场。

      Arthur给我调了汤姆科林斯和曼哈顿,我不太喜欢曼哈顿的味道,苦甜交错,入口辛辣,之后会有苦调在口腔里丝丝蔓延,但它的颜色很好看,让我想起一年两次的曼哈顿悬日。

      第一次是什么时候去看的?好像是十四岁的时候吧,郁霜又在家里发/疯,我待不下去偷偷就爬上了池颂的车。池颂好像要去美国找什么人,看上去挺高兴的,也没骂我,顺手给我签了出行同意声明书。池郁的目的地是曼哈顿,飞机在当地凌晨三点落地,我逆时差也睡不太着,早上七点就下楼去吃自助早餐。

      池颂早就不知道跑哪去了,留了个五大三粗的保镖盯着我。我跟保镖说话他也不回答,没意思极了。用餐的时候偶然听到旁边的食客说今天下午要去看悬日。我搜索了一下悬日和观看的最佳位置,下午三点钟就跑去蹲着了。身边人越来越多,逐渐拥挤,路上都是曼哈顿悬日的时间提醒广告牌,公交车的士也都是慢慢悠悠地轻按喇叭提醒路人让一下道。耳边人声鼎沸,有人说着一生一世的誓言,有人紧扣双手甜蜜拥抱,跟着我的保镖护着我不被别人撞到,离我很近,但也很远。我突然觉得有点没意思,跑到国外我还和在国内时一样孤单。

      回到酒店时已经九点多了,池颂找的人好像不太想见他,看见我回来的时候阴着张脸,斥责我人生地不熟就随便往外跑。我听着池颂的声音,突然理解了郁霜一直在痛苦的东西,他不明白为什么十四岁的儿子要在异乡街头等一场日落,也不在乎妻子为什么会从大家闺秀变成一个形容癫狂的疯女人。池颂只是想找谁就抛下一切直接走,被拒绝了就无差别释放怒气,他就是个不会动手打人的人渣。我是人渣的儿子,人渣伤害我和我妈,我和我妈互相伤害。

      “我们什么时候回去?”我抱着抱枕靠在沙发背上,轻声问。

      “什么?”池颂很不爽被我打断,男是我第一次觉得那张温润清秀的脸恶心。

      “我说,我们什么时候回去。”我加重了语气,“我想我妈了。”

      ******

      “在想什么?”Arthur敲了敲我面前的桌子,“那边的小帅哥看你好久了,不去打个招呼?”

      “没兴趣,”我直接拒绝了,把杯里最后一点酒液倒干净,“想起个有点搞笑的故事,你想听吗?”

      “你自己的故事吗?”Arthur单手撑着下巴,幽深的绿眸像是要把我吸进去。

      “谁知道呢,”我双手搁在吧台上,似笑非笑地看着Arthur,“你猜猜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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