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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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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读书就能吃饱饭……是哪个千钟?
庄和初茫然一愣,拿出多年来给大皇子批文章练就的想象力,着实发散了一下思路,才恍然道:“书中自有千钟粟?”
“是是!就是这句。”
一句拢共就七个字的典故,只记准了一个字,解出的意思倒还大差不离。
庄和初莞尔而笑,“是你自己取的吗?”
千钟摇头,“我爹给我取的。他以前也是个读书人,但是读得不好,就到街上要饭了。不过,他会的吉祥话特别多,要饭也比别人要得好!”
她爹能会多少吉祥话,只听她这一套一套的,也可以想见。
姜浓知道庄和初迟早会过来,早先布置花厅时,就在案旁的茶炉上坐了一壶清茶,这会儿揭开壶盖瞧瞧,里面已经在咕嘟咕嘟地滚沸着了。
庄和初也不提壶斟茶,任壶盖这样开敞,又转手拈起一颗龙眼,边剥边随口闲话似地问她。
“你爹现在何处?”
千钟抱着那根大骨棒的手一顿,神色黯下些许,抿了抿油光湛湛的唇,才小声道:“他已经死了,已经死了好多年了。”
“你娘呢?”庄和初将剥好的龙眼投进滚沸的茶壶里,又拿起一颗。
“我没有娘。我是我爹在街上捡的,我爹说,他捡到我的时候,我就只有这么大点儿——”千钟说着,两手比划出约莫一只狮子猫的大小,“我也没入帮派,我爹死了以后,就剩我自己了。”
“既无亲友相互扶持,为何不入帮派寻个依靠?”
“我爹不让。他说,只要是进了那些帮派,都得学些坑蒙拐骗的手艺,要是不学,或是学不好,给丐头交的份子少了,就会被割耳剜眼,砍了手脚丢去街上博人可怜。还是自己讨饭活得踏实,只要小心躲着他们些,也能活。”
采生折割之事源来已久,历朝皆有记载,但凡读过些圣贤书的,哪怕读得不好,也定会对这等惨无人道之事过目难忘,深恶痛疾。
庄和初会意地点头,“再如何小心,总不免有得罪他们的时候吧?”
“也算不上什么得罪,都是为了一口饭吃,能有什么大仇呀,能跑就跑,真被他们抓着了,就老老实实让他们打一顿,说点好话,也就过去了。他们每天都得讨够了东西交份子,才没有闲工夫跟我耗着呢。”
明明是在夹缝里艰难求生的事,让她说得好像占了什么便宜似的,说着说着还不由自主地笑起来,笑容明朗又狡黠,在幢幢灯影下亮得晃眼。
“还有我爹在天上保佑我,每回我前脚倒霉一点儿,后脚就能遇上贵人,今儿不就遇上您了嘛!”
说罢,千钟又举起手里的大骨棒,满足地啃起来。
一把龙眼都已剥好投进茶壶里。
庄和初自袖中牵出一方手绢,边慢条斯理地擦拂指间的黏腻,边起身道:“你若愿意留在我这儿,多的,我也许不了你,衣食无忧总还是不成问题的。”
千钟手上一顿,停了嘴,一张蹭得油汪汪的花猫脸上不见有什么喜色,反倒为难起来。
“这个……我爹也不让。”
“你爹不让你来庄府?”庄和初一怔。
“不、不是!”千钟忙摇头,“从前在街上,有人想买我,我爹就不答应。后来他临死前又专门嘱咐我,只能靠自己讨活路,绝不能打卖身的主意,也不能有让人养着的念头。”
“这是为什么?”
千钟垂下眼,“我爹没来得及说,就死了。”
她爹死的时候,她还不到十岁,那时候她年纪小,骤然失了唯一的庇护,虽也牢牢记着这份嘱咐,可几天讨不着一口饭吃,又被人满街撵着打的时候,也会忍不住想,要是能有个长久的依靠就好了。
遇着有人捡野猫回家,她都忍不住羡慕地看一眼。
后来咬着牙一天天挣扎着活了下来,渐渐摸索出些门道,也在街上长了足够多的见识,才有些明白,她爹为什么在临死前这样叮嘱她。
这世上最能害人的东西,就是妄念。
总揣着妄念,事到临头就总觉得还有别的指望,就会不由自主地想等着别人朝自己伸手,使不出自己本有的力气与主意来,本来是能自己闯过的沟坎,这么一犹疑,也要活活溺死在里头了。
像今早这样,遭难时偏巧就有贵人伸手的机缘,比六月飞雪的日子还少。
何况,别人赏来的东西,除了吃进肚子里的饭,都是说收走就能收走的,要是一把筋骨被养娇了,养散了,再被丢回街上,还怎么活?
也只有打心底里彻底绝了那些将活命的希望寄于他人的念头,从自己身上扎扎实实地磨出些可以让自己依靠的本事来,才能拼得出一条长久的活路。
到如今,那些念头,她当真是一丝也没有了。
但她今日三番五次受他恩赏,这会儿手里还抱着他赏的吃食,若把这些话原原本本说给他听,那可显得有些不识好歹了。
所以千钟话止于此,又拿手里的骨头把自己的嘴占上了。
庄和初只略略思量片刻,也没有追问。
父母之爱子,必为之计深远,无论这一番深谋远虑究竟是出于什么计量,眼下有一件事定是确凿无疑的。
她今夜来见他要说的事,定然是与生计无关。
庄和初到供桌前捡出几颗红枣,又转回茶案旁坐下来。
“也罢,今日在百福巷答应你的话,还是作数的,你想要些什么,都可以与我说。君子言出必行,只要是我力所能及之事,一定为你办到。”
她今日冒死跑到这儿来,为的就是他这话。
千钟忙撂下手里的骨头,举起破烂的袖子胡乱抹了把脸,又把满是油渍的手在身上使劲儿蹭了蹭,一番整理妥当,走到他面前端正跪下来,才郑重开口。
“大人,我爹说过,讨赏不能得寸进尺,再心善的贵人也不能逮着一个没完没了地讨,但我确实有一桩事,非得求您这样的大人物才行。”
庄和初笑笑,将那几颗红枣一一对半撕开,尽数丢进茶壶里,扣回壶盖,袖起手来,不急不忙道:“无妨,且说来听听吧。”
“我想求您为我翻案。”
“翻案?”庄和初恍然想起来,“今日那包子铺店家与我说,京兆府有你的案底,是为的这桩案子吗?”
“我是冤枉的!”
一听那店家已在他面前告了状,千钟不由得急起来。
“那个抓我去京兆府的官爷,他是那店家的一门亲戚,管店家叫一声叔。他们叔侄俩在堂上你一句我一句,坐堂断案的官爷根本不容我说话,就要打我板子,说要打到我招供为止。我……我是怕,他们要活活打死我,才画押认罪的。”
自裕王坐镇京兆府以来,京兆府打板子都是把人拖到大门口,当着满街往来行人的面打,为的便是一个威慑,是以下手之狠,莫说她这一把嶙峋瘦骨,就是虎豹一般的体格,也受不过二十下就要服软了。
她再如何伶牙俐齿,脑筋活络,进了京兆府都是枉然,暂避一时锋芒,留得青山,再从长计议,的确是她那般处境之下的上策。
“既如此,你实话说,当日真相究竟如何?”
“我……我那天就是在那铺子外睡觉,迷迷糊糊一睁眼,就见碗里有个吃了半截的包子,应该是路过的贵人赏下的,可店家老爷瞧见非说是我偷的,碰巧他那京兆府当差的侄子巡街巡过来,为了给他出气,就把我抓去了。”
京兆府判案,真相从来都不是最要紧的。
当日她认罪画押之后,京兆府便以偷窃罪判了她十下板子,也不曾走收押入狱那些繁琐手续,当堂干脆利落地打完就把她丢回了街上。
幸亏她嘴上殷勤了些,哄得行刑的衙役心软,下手留情不少,既没有伤筋动骨,也没有皮开肉绽。
否则,就算没有当场咽气,回到街上也活不下来。
到今日,这桩涉案钱款仅一文的案子该早已封卷归档,灰都积上一层了。
“你为何想要翻案?”
“我就是想让京兆府还我清白。”
庄和初一怔,哑然失笑,“我是问你,你想要京兆府翻案,还你清白,再然后呢?是想要那店家和官差向你赔罪,还是想将那顿板子打回到他们身上?”
庄和初话没说完,千钟已吓得连连摇头了。
“不不……要是惹恼了那店家,还有他那个在京兆府当差的侄子,我可真就没有活路了!我不要这些,我就……就是想要个清白。”
庄和初不远不近地看着她,灯火通明,看得清楚,却看不明白。
清白诚然重要,但重要的却非清白本身,而是系于清白之身上那些或实在或虚渺的东西,惧怕失去这些的人,才会执着于清白。
一个浑身上下就只剩一条命的人,又何惧于失去什么?
人不会无缘无故执着于一件无关痛痒的东西。
“要清白,做什么用?”
千钟俨然没想到会有这么一问,愣了一愣,才道:“我爹以前总说,天地之间有一笔账,每个人一辈子做的事都记在上头,人不能做坏事,不然下辈子就要受苦受难还回来,这叫因……因……”
“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对对!”
庄和初若有所悟,“你是希望自己清白一世,为来生积福?”
“是是……就是这样!”
千钟连连点头,一双眼睛亮亮的,比灯烛更胜几分。
庄和初唇角微微一弯,“可你方才不是说,你是被冤枉的吗?既不曾做过,这笔账又怎会记到你的身上?清者自清,又怕什么果报呢?”
“我……”
千钟目光忽地一黯,支吾着低下头。
一张被烛火映得一目了然的巴掌小脸上只余下一片小心翼翼的委屈,开口也低低的,宛然是怕被某双并不存在于这间屋内的什么耳朵听去。
“我就怕,天地间这个记账的,只信官府衙门的话,不信我的。”
千钟说到这个“只”字时略略加重了一点。
这一点就如蜻蜓点在平滑如镜的水面上,只轻轻一点,便在庄和初心头荡开层层波澜。
无望于现世之人,难免寄望于鬼神。
要到多么无望的地步,才会对鬼神都不敢全心托付了?
众生皆苦,可总有一些特别苦。
壶中茶汤滚沸,白雾升腾,清苦的茶香中很快融入了龙眼与红枣的甜香,庄和初定定看着跪在面前的人,目光也如壶上白雾,温和又复杂。
“一字入衙,九牛难拔,讼狱绝非易事,何况还是裕王的衙门。你不与我说实话,我纵是有心,也帮不了你。”
千钟一怔抬头,急道:“我要是有一个字糊弄您,您就砍了我的脑袋!”
庄和初不置可否,只温然笑着,徐声问:“今日在那包子铺前,你分明多得是机会脱身,为何任那店家打骂?”
“我就是怕他再喊他那官爷侄子来,再抓我去京兆府,再判我一回,想着不如让他打个够,出了气,他该就不跟我计较了。”
千钟答得有板有眼,庄和初仍无动于衷,又问她道:“你既明知与那店家有过节,落在他手中定然处境艰难,为何又非去那里不可?”
“我衣裳让人抢了,夜里冷,那里暖和——”
“那又为何不到百福巷里,你今日拉我藏身那处呢?”
庄和初敛起笑意,眸光一沉,清润的话音也随之一凉,落入耳中,好像一片细雪冷不丁顺着领子钻进来,凉意不至于伤身,但已足够让千钟起个激灵。
“裕王那些人天天在广泰楼翻腾,没人敢往那儿去啊……而且,我、我昨天也不知道那儿有——”
“那棚架下有你的脚印。”庄和初往她身后一垂眼,“与这地上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