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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第三十章 ...


  •   燕南天上月刚过十七岁生辰。满打满算,他也不过在这片江湖漂泊了短短三年

      也许‘江湖’两个字还不太准确,毕竟十七年来,他都只在江南一带打着转。

      可他当年初出茅庐的第一战便去挑战了薛衣人,输了一次后,立刻就融汇贯通了薛衣人的剑术,第二战就让这‘天下第一剑客’败在了自己剑下。

      在那之后,薛衣人也多次闭关突破,和他连连交手,可燕南天都是胜多输少,甚至十六岁后就再没输过一场。

      这战绩神乎其神,以至于除了燕南天身边亲近的朋友之外,几乎没有人相信。

      而燕南天自己也没有什么到处宣传,一定要让旁人相信的心思。

      他想:没关系,你们现在不信,以后总会信的。

      想了上面那条,他很快又想:但其实只要我的朋友相信,你们全不信也没有什么。

      燕南天的朋友不算多也不算少,但只有一个让他由衷感慨志同道合、足以托付生死的挚友,他们早准备义结金兰。

      只可惜对方家里管得严,严令禁止未成年人饮酒,他俩你一口我一口地共饮混了对方一滴血的结义酒的愿望也就破灭了。

      不过挚友家里除了不让提前喝酒之外倒是很开明,提出过不少备选方案,譬如结义酸梅汤啦,结义小汤圆啦,结义桂花露啦……

      燕南天:?

      虽然没有结义的经验,但总觉得这些选择都不像很靠谱。

      无可奈何,他只能默默掰着指头算,三年,两年,一年半。

      嗯,还有一年半。

      这个燕南天翘首以盼,还有一年半就能获准喝酒的准义弟,除了家里管得尤其严之外,长得更是漂亮极了,轻轻一笑就能让大姑娘小媳妇们手上的团扇瓜果噼里啪啦往地上掉。

      他叫江枫。

      他是个天生爱笑,性格既温柔,又善良,但骨头很硬的男孩子。

      小江枫身家实在很不错,在江南这种富豪一抓一把的地方也是响当当的富甲一方。

      而江南出生的他当然也认识很多江南的朋友。

      花满楼就是他最喜欢的朋友之一。

      也许所有温柔爱笑,骨头还很硬的男孩子总有说不完的话聊。

      可惜花满楼去年为了证明自己能够自力更生,搬去了京城,虽然经常有书信往来,但江枫已经许久没有见过这位花家七哥哥的脸了。

      越是触手可及的知交,分别后就愈发不舍,尤其在江枫第一次体会了一个没有花满楼的新年后,他的心里更是十分想念他。正好燕南天这阵子也觉得江南呆腻了,或者说江南已经再也没有任何他觉得值得驻留的对手了,他想,也许他俩可以结伴去找花满楼玩。

      他去和花满楼玩,而燕南天去和京城那些还没体会过他天妒之才的江湖侠客玩。

      江枫一想,就觉得那场面十分令人想要微笑。

      也许燕南天不怎么在乎自己的名声是不是虚浮,可显而易见的,他的准义弟很替他在乎。

      江枫甚至已经安排好了日子,只等三月风暖,他就带着燕南天一路赏着桃花往京城去。

      他的计划做的很周全,可世上总有不周全的意外。

      这一天,收到花满楼的急信,江枫屏退下人,只自己给自己倒了一壶清茶,就准备好好享受一番自己这位说话永远蕴含智慧与慈悲的好友带来的又一次精神洗涤。

      拆开信,江枫微笑,花满楼的字迹还是如此优美文雅。

      扫一眼,江枫疑惑,一张纸就写了三行,这可不是花满楼的作风。

      定睛一看,江枫慢慢放下茶杯。

      他站起来,推开门。

      “小琴——”

      [枫弟:

      多闻你结识一位英雄剑杰,天赋异禀,触类旁通。

      兄厚颜相问,可否请燕兄来京襄助一件大事?

      兹事体大,恕纸笔寥寥难以诉尽,只此事关乎多条性命,望弟体谅愚兄此求唐突。

      七童愧笔]

      江枫一把抓住他的书童,蹙眉问:“花家来送信的人还在吗?”

      江琴疑惑地挠了下头:“真是神了,少爷你怎么知道他们这次送信来之后没走?”

      “没走就好。”

      江枫松了口气,拍拍江琴的肩膀,示意道:“你去跟他们说让他们等等,我去燕大哥家找他,找到就立刻带来。”

      “嗯嗯……”

      江琴听得云里雾里,先点点头,往花家信使那边走了两步又回过头,问:“可是,少爷,你去带燕大侠来做什么呀?”

      他问话时,江枫已经转身往大门跑去了好一段儿路,闻言头也不回,只挥了挥手。

      “我和燕大哥——”

      他一边往前跑,一边大声对江琴说:“我俩一起去京城救人啊——”

      ·

      人没有救到。

      而且也不在京城。

      自家燕大哥还用他那耿直的像根本不存在拐弯选项的脑袋瓜给花满楼狠狠扯了后腿。

      江枫的唇尤在微笑,心已在颤抖。

      而燕南天嘴里叼着两个新塞进去的火烧大口嚼着,目光却还是很无辜,很茫然。

      他的容貌并不十分俊美,衣着打扮更是不修边幅,但却生得异常高大健猛,不过十六岁的年岁,往陆花江三人身边一站,已然高出他们一个脑袋。

      就连长身玉立的霍天青都只能平视他的耳垂。

      而这个生得尤其高,浑身长满紧实肌肉的大男孩却有一双十分明亮的眼睛,一眼望去,简直像什么不通人事的小动物般真诚又清澈,总直勾勾地看人。

      这双眼正目不转睛地看着霍天青与陆花二人急转直下的聊天气氛,看着几近箭弩拔张的三个人。

      燕南天咽下一口火烧,偏头问身边的江枫:“他们是不是要打起来了?我要帮忙吗?”

      江枫道:“虽然对不起霍总管,不过咱俩一起去帮花七哥吧。”

      燕南天想了想:“那咱们不是四对一?太欺负人了吧。”

      江枫也想了想:“也是呢。那我去帮霍总管,燕大哥你去帮花七哥,怎么样?虽然你们那边还多一个,但七哥眼睛看不见,本也该多帮帮他的。”

      这回,燕南天很快点头,道:“成。”

      江枫便微微一笑,看着燕南天拍了拍手上的火烧屑,拎着剑就往霍天青脸上走去。

      终于忍不住要出手的霍天青尚未抬起胳膊,就猛地被人按住了肩膀。

      他回头一看,又默默昂起头,终于看见一张五官凶悍的像老虎,双眼却清澈的像牛犊的男人的脸。

      “……是燕大侠啊。”

      直面燕南天身高压迫的霍天青慢慢扬起一个冷淡的微笑,问:“不知燕大侠有何指教?”

      “没有指教。”

      燕南天露齿一笑:“让你一只手。”

      ·

      一群人为小飞的踪迹和行径大打出手,绞尽脑汁。

      而小飞本人的心情却无比平静,开阔。

      在听着陆小凤讲述金鹏王朝的故事时,小飞已心里给她将杀的几个人排了个名单。

      曾经的大内总管,原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太监的阎铁珊,他的顺序最靠前。

      因为他实际上只是皇室的家/奴,主人都弃国而逃了,难道还指望一条狗为国捐躯?没有人对他能为国家舍生取义抱什么期待。

      而后是大金鹏王朝曾经的大将军的独孤一鹤。他虽然是将军这样的身份,但只排第二个。

      因为他虽然抛弃了自己守护国家的责任,任由手无寸铁的百姓惊慌待死,实在罪不可恕,可另外两个人在小飞心里却比他还更该死。

      只因另外两人都是大金鹏王朝的皇亲国戚。

      皇亲国戚,皇室们……

      这些一生被王朝的百姓供养,却在最后抛弃了国家与百姓,远走异乡享受荣华富贵,将百姓的哀嚎抛之脑后的上官家的皇亲国戚——她要让他们感受到死亡逐步逼近,在满心惴惴不安的忐忑和惊慌中取走这两颗脑袋。

      原名上官休的霍休,还有曾是王朝太子的大金鹏王。如果不是上官瑾已经死了,这名单上大概还会多一个人,插在上官休和金鹏王之间。

      这个名单的顺序,就是她心中金鹏国百姓们仇恨的顺序。

      小飞早决定要按照名单顺序,一个个把这四颗多长了五十年的脑袋收下来。

      她的运气很好,在踏着追云逐月的轻功,不眠不休,一路狂奔至名单第一人所在的山西太原时,她正好听到阎铁珊在安排他的佣人去城门等待身为名单第二人的独孤一鹤。

      而砍掉了第一颗脑袋后,她还得到了第三第四位的住址……虽然金鹏王的地址还差几个字,但她相信自己能从其他脑袋的嘴巴里把这个问题搞清楚。

      不过,在那之前,为了对付陆小凤说过的……什么名头来着,脑袋既空又痛,想不起来了,总之好像挺厉害的独孤一鹤,她需要吃一顿饱饭,再睡一个好觉。

      眼下挂着两个深黑的眼圈,脸颊又往内凹陷了几分,憔悴又平静的小飞慢慢走在太原的街头。

      她要给自己找一个休息的地方,再找一顿饭。

      她的要求一贯不高,一锅麸皮粥,再幕天席地的躺上两个时辰,她就可以提剑去杀第二个人了。

      而在这个富庶的太原,她的所求实在是太容易满足了。

      越是手头宽裕的人,越是会缺一些人帮忙做事,有的简单,有的复杂,但他们都不会自己去干。

      就像百姓永远想象不到皇帝的生活,只会以为他用着金锄头。

      ……可即使皇帝有一把金锄头,挥舞锄头的,也只会听命于皇帝的百姓。

      小飞并不认为自己有多么了不起,但她很了解自己。她知道,她就是那种皇帝会乐于命令的人——因为她的剑。

      可她绝不会听命于皇帝。

      她的剑,永永远远,只会听命于她自己,只会听命于与她一同下地种田,一同在衣服上的补丁上再补上补丁的贫苦百姓。

      高挑瘦削的女剑客循着鼻尖的香气,缓步走在太原的街头。

      没有一个人敢接近她。

      在这个有着珠光宝气阁与天下第一庄的大城市,行来过往,经过她身边的百姓们小心打量着剑客垂下的头,打量着她破旧单薄的衣装,更打量着她的剑。

      甚至不必细心凝神,只需要稍稍地,飞快地瞥上一眼,这些早已习惯江湖人、甚至本身就处于江湖的太原百姓们,便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应该如何敬畏地远离这位步履沉重,却又沉重的有规律节奏,每一步都重重抬起、轻轻落下,恍若猛虎饿狼般气势惊人的女剑客。

      在他们的眼中,因疲惫而无力维持幻身,周身杀气外溢的小飞恍若虎狼般令人畏惧,不可接近。

      ……可当一个人看人的时候不是用的眼睛呢?

      一个青衣白袍的男人静静坐在酒楼的二层,面朝着喧闹的太原街道。

      他的身边横着一张琴,面前摆着一壶茶,茶盖翻在桌面正在陈凉,香茶的水雾便静静萦绕在他的指尖,跳跃在他的琴弦。

      这个散发着茶香的少年不仅面如冠玉,脸上更一直挂着一抹恬静温和的笑容,就像这个他正在为眼前百姓热闹的生活而由衷欢喜,幸福微笑。

      而那微笑的力量又十分动人,让任何只要稍瞥见这如玉少年的人,都会为那抹亲切又谦逊的笑而生出一股亲近。

      ……可任何一个稍微多看他两眼的人也都能发现,这个气质清爽的少年人,他的一双眼睛一直向下垂着,瞳中一片空虚寂寞。

      他竟是个瞎子。

      原随云当然也可以睁开眼睛,但那毫无意义,他依然是个眼睛只是装饰的瞎子。

      他这辈子都只会是一个眼睛是装饰的瞎子。

      他的心里比谁都清楚这一点,更比谁都在意着这一点,所以,每每他在人前,总会因为心底的那股沸腾的不甘佯作若无其事地睁着那双空洞的眼,无论行走还是动作,都让人完全分辨不出他是个盲人。

      他想让所有人都知道他原随云和正常人没有区别。

      甚至于只要他想,他轻易便能远远超过那些肢体健全,双目有神的人。

      可人们终究还是会发现他是个瞎子,当人们看到他的这双眼的时候会想什么?

      “好可怜的一个人”,还是“好可怕的一双眼”?

      又或者,他们会想,“怎么这人明明瞎了却老睁着眼”?,说不定,还会腹诽“这瞎子装模作样,真是让人恶心”……

      那些嘴上说着“佩服”的人,心里在想什么?

      笑着夸他“坚强”的人,会不会正和同伴交换眼神?

      人的许多实话显然都不会被说出口外,只会由细微的表情展现。

      可原随云看不见。

      所以他只能去想象,一次一次,忍不住地,不断地想。

      他不断地想别人是怎么看他,不断地想,不断地想,不断不断不断不断地想,他无法停止自己的脑袋疯狂地去想——!!

      ……他恨透了自己是个瞎子。

      他更恨透了每个看得见的人。

      他不记得自己从何时开始憎恨,也不记得自己如此浓烈地憎恨了多久——只记得,突然有一天,仿佛雨打花落,燕离旧窝,本一直憎恨不甘的他胸膛中的那颗心,竟因一个想法的诞生,刹那间风平雨静下来。

      ……不该只有他一个人受折磨。

      原随云几乎有些陶然地想:我是不该只让自己体会这份折磨的。

      ……既然这世上的每个人都用存在折磨着他,那他为什么不让他们也尝一尝这种滋味呢?

      远离中原的大海上,隐蔽而繁华的岛屿中,原随云将自己变成了搅弄风云的蝙蝠公子。

      ……又或许,蝙蝠公子从一开始就存在于这个模样俊秀,气质温雅的男人心中。

      暗中坏事做尽,何止为世间带去了一桩两桩的灾祸悲剧,‘天下第一庄’的少庄主原随云的面上神色却比谁都谦逊,比谁都端和,静静坐在酒楼二层的窗边。

      晴朗的阳光洒在他的手背,清新的风轻轻扫过他的发丝,他的面上含着恬静又温柔的微笑,连偶然飞过的小鸟都愿意为这个清俊秀雅的年轻人唱上一首轻灵悦耳的歌曲。

      可他却丝毫注意不到这些令人感到幸福的美好,只静心听着街道上的动静……只听着一个人的动静。

      随着那个正逐渐接近的脚步声,原随云面上的那抹微笑也愈发扬起。

      他是天下第一庄人人称赞的少庄主,更是暗乱江湖的海上销金窟蝙蝠岛的主人——无论哪个身份,都注定了他会是一个商人。

      一个胆大谋深,无比杰出的商人。

      而对一个商人来说,最基本的准则就是低买高卖。

      将一个人不需要的东西送到另一个需要的人手上,或者从不识货的人手上低价挖走稍稍打理就身价倍增的东西。

      他早已对此擅长的不能更擅长了。

      狡猾的商人静静听着。

      在这嘈杂得让他想吐的市井中,那个外表落魄而价贱,只等行家捡漏的贵重货物……正一步一步,自己送上门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0章 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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