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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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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中式很烧钱的家居装潢,当初买下来是作为新房之用。可是方少惟很少住在这里,虽然柜子里放着他许多的昂贵到还没有拆分的成衣,洗漱间整整齐齐摆着他的男士用品,还有客厅墙上那张硕大光鲜的结婚照,上面的絮絮笑的很甜美,一对金童玉女,羡煞旁人。

      那时候,只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不过后来被她换成了霓霓的百日巨幅照片,还是这样看着比较舒心。

      楼安絮对着空荡荡的房子哭了一会儿,大概觉得也太累了。便安静下来,坐在原地呆呆地呈放空状态。地砖上刚刚抛洒出的开水已经没有了热气,对面便是卧室,木漆的绛红色大门。当初为了这扇门,又差点和方少惟吵起来,他非说要在门里嵌一面玻璃,楼安絮觉得那样像卫生间,坚持全封闭。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变得极度缺乏安全感。他无奈,大手一挥:“得,反正你的房子,你喜欢就好。”

      大门旁立着一尊簪花侍女像,当初她就是看中雕像的雍容华贵和神情祥和,便高价“请”了回来。

      这一次方少惟倒是赞同的很爽快:“行啊,带回去好好摆着,就算是经济太萧条,看着她,我们也饿不死。”

      最讨厌他装穷的腔调,她义愤填膺道:“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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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想想,他们一路走来的生活,还算和平相处。就算有时,局部地区爆发小规模战争,他也非常识趣,见坏就收。

      这样就好,为了两方的相交多年的长辈,为了霓霓,她都可以当成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转身,便又没心没肺地嘻嘻哈哈。

      对,为了霓霓,再难堪也要漂亮笑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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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谢寄尧分手后,她要死不活地折腾了好久,全家人好说歹说地安慰她,贺春天就差没有人肉搜索出谢寄尧的祖宗十八代进行诅咒了。想想那时候,她是真的被宠坏了,一副不知道天高地厚的样子,以为没了谢寄尧,地球都会毁灭。

      事实证明,地球还在继续转,而她也因为另外一个打击,居然变得坚强振作,只是原本憔悴下的那些脂肪,就再也增不回来了。

      记得后来遇见方少惟,是在表姐的婚礼上,她当伴娘,负责挡酒。在房间补妆的时候,看见了他。

      “絮絮。”他跑过来打招呼,“好久没见了,你还好么?”

      “明知故问,不好能站在这里和你说话么!”她拢了拢盘在后脑勺的发髻,没好气地顶他。

      方少惟见她居然有心思开玩笑,就安下了心,习惯性地弹了下她的脑门:“小姑娘长大了,变得坚强了,今天是伴娘,明天就是新娘了。”

      他们从小就认识,因为一堆连亲带故,乱七八糟的人搅和在一起,算起来应该算世交,两家也有意结秦晋之好,但因为当时孩子们年纪都小,一句戏言也就没有当真。

      “我是怕天天以泪洗面,次数多了会脱水。再说了,我妈都没怎么样,为了她我不能再矫情了。”楼安絮从床上站起来,她今天的打扮很抢眼,珍珠白的小婚纱,裙摆刚刚过膝,露出她嫩白纤细的小腿,银色的高跟鞋衬得脚踝更加修长。腰际上那条点缀的朱红色丝带,让方少惟蓦地想到一个成语。

      盈盈一握。

      大抵就是如此。

      “絮絮,你瘦了。”他心疼,但也从不吝啬赞叹,“倒却更漂亮了,等下,可别抢了新娘的风头。”

      方少惟今天穿得也很规矩,西装领带,仪表堂堂。他家中姐妹很多,算上堂的表的,就只有他一个男孩,所以从小被给予厚望,他长得面容清秀,举止风流,倒真变成了脂粉堆中贾宝玉,是活脱脱的混世魔王。

      混世魔王小时候很皮,但一物降一物,惟独楼安絮可以与他对战几百回合得胜而归。

      “哟,宝二哥。你就别抢白我了,这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要不是表姐盛情邀请,我才不好意思出来丢人现眼。不过后来我转而一想,来了也好,沾沾喜气,说不定下个月我就嫁出去了。”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弯成一轮细长的月牙,下眼眶的卧蚕就变得更加明显。

      命相上说,卧蚕眼也叫“泪堂”。但拥有这种特征的人,异性缘极其好。

      “对了,你又跑来干什么?”楼安絮忽然想到了什么,瞥过头问。

      “哦。我是伴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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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安絮当时就无语了。如果不是因为穿着小礼服和高跟鞋,她早就跑过去往他那玩世不恭地脸上踩上几脚。尤其他那副等待已久又蜻蜓点水的样子,让她欲罢不能。

      婚礼的过程很传统,一大群亲朋好友吃吃喝喝,新郎新娘上台讲一些宣言就开始进入混乱阶段。

      楼安絮的脚后跟有些隐隐作痛,躲在一张陌生的酒桌上偷懒,在人群中一眼就看见了方少惟,他个子很高,与那些歪瓜裂枣比起来,倒真是有点鹤立鸡群之感。她笑了笑,暗想到底是谁抢了谁的风头。

      表姐的丈夫是一个律师,理性又顾家。席间,他无时无刻都体现着对表姐的溺爱。楼安絮看得无比心酸,很多很多的事突然像重播默片一样在眼前闪过,一时间不知情何以堪,只能重整衣衫,跑回人群里,逢场作戏。

      十几年的绍兴花雕,一杯下肚就开始摇摇晃晃。楼安絮喝的七荤八素,但只管站在表姐身边,凡是有客人要来刁难新娘子,她就豪爽地站出去干杯。

      “絮絮好酒量啊。”

      “楼家的女孩子果然一个比一个出色!”

      “絮絮,下次你结婚可不准也找人来解围啊!”

      大家一起跟着闹哄哄地开玩笑,她只管笑和喝,从起初地小抿一口到后来的猛灌,听到“结婚”两个字,就突然间又黯然神伤起来。

      正要接过一个盛满干红葡萄酒的高脚杯,便被另一双手抢先一步:“你们就饶了絮絮吧,我来替她喝。”

      说完,方少惟就不由分说地先干为敬。

      “少惟果然体贴,这么多年了,一直都维护着絮絮。”亲友们又开始逮着另外一个八卦话题,兴致勃□□来。

      “老方啊,什么时候也替他们小两口张罗一下啊。我们也好再来喝一次喜酒。”方少惟的父亲倒是很通情达理,像尊笑面佛,一脸乐呵呵的慈祥劲。

      方妈妈也没反对,看来两家人早就已经默认。

      “乱说,我和絮絮从小玩到大,知根知底的,互不来电。”方少惟有些窘迫,忙着替楼安絮辩解。

      “就是嘛,一点神秘感都没有。我才不要他呢!”楼安絮七分醉意地看了他一眼,懒懒地说。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那时候谁都没有想过未来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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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终人散,楼安絮在卫生间吐得很狼狈。方少惟过来替她拍背。

      “絮絮,你没事吧?”他轻轻地顺气。

      她的胃病他也知道,虽然方少惟花名在外,纸醉金迷,但对这个妹妹,他是真的很上心,从小鞍前马后,鞠躬尽瘁。

      二年级的时候,楼安絮不想读书,攒动他逃课,他就真的爬墙陪她去玩,结果回家被老爷子一顿暴打。

      高中三年,楼安絮理科细胞太烂,成绩难看,他就帮他作弊,又被监考老师抓住,当场一顿厉声训斥。结果,第二天监考老师就被校长拉到办公室教育。

      和谢寄尧谈恋爱的时候,她想要做一个好女朋友,就想法设法去求方少惟,请他传授经验。他被她缠的实在受不了,甚至约了前女友亲身示范。

      每一次,他都会在她身边陪着她,替她解围,替她刷卡,替她圆谎……没有原因,只是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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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什么,就是胃有点痛而已。”楼安絮就差没把整个胆汁吐出来,用清水拼命冲洗之后,她才清醒过来。

      全世界,除了贺春天,恐怕就只有方少惟见过她那么狼狈的样子。

      比起朋友,她仿佛更加把她当成姐姐,没错,不是哥哥,而是姐姐。

      他太细心,细心到让你突然意识到自己是有多么的神经大条。

      沙发边的茶几上早已经放好了一杯不烫不凉的开水,还有各种牌子的胃药,红红绿绿,看得人眼花缭乱。方少惟已经脱了外套,坐在她对面看电视,中央四台里正放着布达拉宫的纪录片。

      莫名有一股暖意袭上心头,楼安絮却心安理得地看着他,露出谄媚地微笑:“嘿嘿,谢谢你,少惟姐。”

      最后一个字,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因为她知道他最讨厌她叫他姐姐。

      不过,这次他居然没有打她,反而像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一样说:“絮絮,我们去西藏玩吧!自驾游。”

      当然,我们包括很多狐朋狗友。

      楼安絮一口水没吞下去,差点卡死。

      “方少惟,你可真是抽疯的一把好手。”她佩服他的雷厉风行,从看到电视到灵感大发,不过用了短短几秒钟。

      “没你疯。”方少惟狡黠一笑,整个房间都顿时黯然失色。
note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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