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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989人在囧途2 ...

  •   谈起家庭,我们都无话可说了。

      家本该是个看到就会感到幸福的地方,本该是个靠近就能感受温暖的地方,本该是个委屈就能得到安慰的地方,本该是个流泪是因为太快乐的地方,本该是个....

      本该的意思是本来应当。

      我忘了,也许我有一个被我遗忘了的幸福之家,但我总觉得奇怪,这个人人梦想中的幸福之家到底在哪?这些完美无瑕的家人真的存在过这个世界吗?怎么不是我!

      ~~~~~

      我身上换了一套衣服,洗得发白的一套英国式淡蓝长裙——刚刚那件衣服上有鲜血、脑浆、骨头碎屑、呕吐物、眼泪,可惜这套紧绷保守的长裙不适合开车,车是莱莉开的,她得去一个有公交车的地方坐车回家,我们暂时顺路,约翰不说话,我也懒得说话,莱莉想缓和气氛,但她说了两句话都没人搭理。

      从约翰·康斯坦丁这里我知道了什么叫做受助者恶意,我帮助了他越多,他反而不感激,还增加了对我的恨意,他说着不在乎那些被抢走的钱,实则他比谁都在乎。升米养恩,斗米养仇。没办法,人类的天性就是追求优越感与平等,当一个人被过度帮助后,他内心深处的平等感得不到满足,自我压抑后就会发出潜在的嫉妒和恶意,还会格外敏感多疑,所以过多的恩情反而激发出仇恨。

      整个车里安静的只剩下发动机的轰鸣,约翰一脸惆怅的望着窗外,他感到抱歉,他一直感到抱歉,他就是个无可救药的混蛋,塞维雅明明再帮他,可是塞维雅为什么总是在帮他,每次都是这么巧,在他落魄无助的时候遇见她,难道就是因为他遇到塞维雅之后就变得倒霉了?她还是那么的厉害——能解决所有他惹出来的麻烦事,而她则是被牵连的一个可怜人,凭什么他越过越糟,她却成了超级巨星,那么有钱。为什么?这世界上的人与人之间总是那么的不平等!

      他并不是都在羡慕着其他人,他只是想好好活下去,为什么总是那么艰难!圣神的耶稣。

      我试图理解约翰的心情,他的自尊心,他的小心眼,他的自卑。把这一切情绪的变化都归咎于他要去见他几十年未见的父亲了,算一算他们没有见面的日子已经有二十二年多了,他们是最熟悉的陌生人。这么多年,约翰只是在逃避而已。

      旅程不会一直继续,总有人会中途下车,莱莉的终点到了,她下车前还特地走到左右车窗门口和我们一一道别,随后把车钥匙丢给了我。

      “....”两个人坐在车里,现在连发动机的声音都没了,安静。暖色的夕阳照射着我们,看起来一副宁静悠远、岁月静好的模样。

      “约翰,你真的想回去救你父亲吗?”我思来想去还是问出了我最想问的问题,或许世事变迁,他已经接受了这件事,或许他的父亲其实早该死了。

      “你懂什么?你不也死了爹吗?”约翰语气非常冲,并且回避眼神交流,他抱着自己缩在车里,一个让人又恨又厌的小混蛋,仅剩的人格魅力就是让每一个与他往来的人厌恶他。

      “那是我的血缘父母,他们死于1968。”也就是在那一年,你的父亲烧掉了你的那些到处搜罗来的魔法书,你决意杀了你父亲却又后悔了,最后你逃出了家门,再也没有回过家。

      “你当时知道他们的死讯之后一定很高兴吧,有这么多遗产给你继承,你肯定他妈的乐疯了吧,是不是拍着手唱着歌开香槟庆祝?”约翰没能得到他想要的,他的辱骂没有成效。他愈发大胆的编排,那是他所得不到的一切。

      “约翰·康斯坦丁!”?按道理我此时此刻应该给他个巴掌,不过,还好我不是真的父母双亡,不然我就生气了。看吧,这就是身世胡编乱造的好处,他人对此的攻击完全不成立。

      约翰倔强的抬起头瞪着我,眼睛却红彤彤的像只兔子“你要打我了吗?来啊,你打啊!我就坐在这给你打!反正你他妈的什么都有,还能随便打人!”我不知道我什么都有和能随便打人两件事有什么必然联系,但他看起来要碎了。

      或许我之前不该甩他一巴掌,或许我现在应该继续甩他一巴掌,唉,罢了,我的手刚刚打累了,现在抬不起来了“约翰,我没说要打你,我也从来没有随便打人过。事实上,我也不快乐,虽然他们没有养育过我,但他们死了,永远的离开了人世间。生命是令人敬畏的,死亡是令人恐惧的。”

      每个人虽然不是自愿来到这个世间,但也没法自愿选择死亡,太多“自由”情感牵扯着人们无法做出各种选择。

      “哈哈哈!塞维雅,你都杀了那么多人,你也变得和他们一样,就只会说些冠冕堂皇的屁话。”约翰忽地笑了起来,他真想把塞维雅的灵魂剖出来好生瞧瞧,那到底是不是恶魔的寄居体,对,他需要给她进行驱魔仪式,最好现在开始,不过在这之前得看她是不是得了阿尔兹海默症,她明明杀了那些人——即便那是杀人犯。

      看着狂笑的约翰,我倒是希望他能真心的快乐,这很难,原谅过去自己的愚蠢行径——毕竟约翰也曾经差点杀过人。我想着推诚布公的和约翰说点心里话,毕竟我也一直在骗他“我从不杀人,那些人并不是我所杀的。约翰,你知道吗?死亡是一种解脱,活在世界上的每个人都很痛苦,我也不例外。”

      我无比痛苦,没有拯救的了你,你还是变成了这副模样,你还是得遭受这些痛苦,我本是爱好看他人的痛苦寻乐,可你的痛苦经过我的加工,怎么全都变成了我的痛苦?

      他也想要得到解脱,但绝对不是用这种愚蠢手段“解脱?你要是真心觉得痛苦,那你就自杀去吧。”

      约翰骂的很歹毒,自杀的人是需要下地狱的,虽然这对我来说并不是一种威胁的语录,我早就下过地狱了。

      “我...不敢自杀,这是生而为人的恐惧。”自杀是一种逃避,那是最低级的,可我一方面唾弃这样的行为,一方面又怀着好奇,假如我真的死了会如何,虽然我曾在梦里死过很多次,感受过死亡,可对于真正的死亡,我仍然抱有一丝怯懦,对未知的死亡世界——那是每个活着的生物都会为之恐惧的,那是遥不可及却又触手可及的。那是无法形容无法逃脱无法避免的万物终焉。

      “你个胆小鬼,你也不见得有多勇敢。”约翰被这样的回答惊住了,他本该为此感到习以为常才对,人类大多懦弱,可这话是塞维雅说的?他记忆里勇猛无比、毫不畏惧的塞维雅。那一瞬间,他心中的某种嫉妒消失了,剩下对平凡的麻木,她也是个和他一样的人,或许比他还懦弱,无比懦弱的活着,只是因为恐惧。

      我绝不是那种存心宽厚的人,只是有些不切实际的怜悯“你说的对,或许吧,毕竟现在活着的人每一个都是为了活下去,那些不想活的也不需要努力去死。”

      我曾经很想死,但那时候年轻气盛,无所畏惧,连死都不怕,怎么越长大越失去了我那些良好的品质,我在逐渐堕落,我在不断沉沦,我在愈发颓废,我在遗忘过去。我居然背叛了曾经的自己,我是最最该死的叛徒,...

      我应该找回曾经的自己,我应该克服对死亡的恐惧,不逼自己一把怎么知道自己会不会勇敢。差一点点..我即将要把这个脑海里的思想付诸行动,约翰的话让这一切顷刻间付之一炬。

      “....我曾经差点杀死我父亲,差点...就成功了,可我后来就后悔了,我不想他死,他终究没死。可在那之后我就再也不能直视我父亲那苍老的脸,我惴惴不安的离开了家,那时候我遇到了你,你帮助了我。我现在不知道我想要什么了,或许他还是给不了我我想要的。”约翰的坦诚忽如其来,他实话实说的阐述了他的罪孽与此刻心中的不安,他需要一个人来为他答疑解惑,他需要得到重新救赎的机会。

      我真的要给他吗?或许我也该给我一次说实话的机会。

      我吐露着心声,诚恳的如同那负荆请罪的廉颇,虽然嘴里吐出的字句颇为难听“你应该在那时候就杀了他,而不是现在在这里犹豫,过去的你没有处理好这件事,你应该承担剩下的责任。还是说,你不想让家庭杀手杀了他,而是想亲自杀了他?”

      “我没想杀他的,我没想杀他,哪怕他从未爱过我,他恨我,因为我害死了母亲。我恨他,因为我那时候只是个婴儿,为什么要这样责怪我。”约翰捂着脸,泪水沿着他手心的沟壑肆意流淌,他无助的像一个一个刚被儿子赶出家门的老头在路上被一群刚下课的青少年推推挤挤后摔倒在地没有人去扶。

      我只能看到约翰浑身颤抖的抽泣,他是真心忏悔吗?还是特地面向我的即兴演出?

      怀疑,我还是忍不住怀疑他,他是个老练的骗子,现在看起来很可怜而已。

      “约翰,别做让自己难受的事情,求不来的东西就放下吧,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那你就去死吧,托马斯·康斯坦丁“那我们就在这里找个旅馆休息吧,太阳也快下山了。”

      “我还是想去再问问他,为什么?!...我只想要一个答案,如果我没有害死妈妈,他是不是会好好爱我。”他只是想要爱,想要被爱。

      约翰,这些虚无缥缈的希望不适合你,你应该学学我,没有希望就不会失望。

      “唉...”我还是没忍住想起了自己的父亲,算一算我们已经快四年没有见面了,我都快忘了他到底是什么样,只记得他是个懦弱不负责任且阴晴不定的人。多么有趣的基因啊!即便是有着空间距离时间的相隔,我还是逐渐变成了我最厌恶的模样。

      撕开长裙,活动小腿,我坐回了驾驶座。

      约翰抹干眼泪,他抹不干,他那愤怒而委屈的情绪决堤,一泻千里的淹没了他迄今为止所有说服自己的理智,他真的想抽根烟,用那种最烂最破的方法老调重弹的压抑住自己的情绪。

      车平稳的开着,整个车里都弥漫着一股淡淡的忧伤——那是打开车窗也挥散不去的,如同英国常年笼罩的乌云,如同坟地的鸦群盘旋在半空,我们争分夺秒的与死神赛跑。

      我只是怕约翰希望落空,不过他也应该学会长大了。

      为什么说聊天是一门艺术,这足以说明不是每个人都能擅长聊天,我又开始问一些让约翰难受的问题了“假如他还是不爱你呢。”

      “不爱我那就去死吧。”我原以为约翰会这么说,因为我会那么说,可他又那么卑微的说“不爱我..我除了离开还能做什么呢,我难道要求求他爱我吗?我尚且也该有一丝作为人的尊严吧。”

      “约翰,别太伤心了。”我从不动的方向盘上抽出一只手折腾我那本就不多的头发,反复揉抓,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嘴里干涩的像是在嚼压缩饼干。

      “不!我只是生气我无法摆脱这种软弱的情绪,还是对那个人渣抱着幻想!我到底做错了什么!那时候我只是个眼睛都睁不开的婴儿!我能做什么!这一切不是我想要的!我真的不懂...那明明不是我的错,呜呜呜。”约翰越说越哽咽,最后嚎啕大哭,在后座成了个吵闹的喇叭。

      难熬的路程,我无比后悔我为什么刚刚要继续这个烂狗屎话题,快想办法圆回来。

      “他只是在推卸责任而已...”见鬼!我说不下去了,是我没能救活约翰的母亲,是我的无能,可我已经努力过了,难道努力过就能问心无愧吗?

      不能,那种结果根本没有凸显我的努力。我难道也在推卸责任吗?可那根本不是我该担的责任。

      我明白了,我此刻为什么和约翰会坐在一辆车里,原来我们去的地方根本就是垃圾处理站。

      “对,他就是推卸责任!要不是他管不住他那该死的下半身,我就不会出生!他他妈的就只在乎那几秒钟的快感,然后拍拍屁股走人。”他要是真的有罪,他就不该被生出,他就不会有转世轮回的资格。

      约翰说的对,千错万错都不是孩子的错,谁让那些男男女女们非得要生个娃,有的美其名曰延续人类,有的胡说八道养儿防老,有的把孩子冠以爱情的象征,通通一派胡言“对,随便生小孩就是一件不负责任的事情,而且他根本没有足够的钱养你们。”

      没有足够的钱和爱没资格养孩子,必须要足够到足以超出的爱养孩子“爱也不给,钱也不给,他还指望能养出什么..好东西...”

      “约翰,其实你还好的啦...”我在放什么屁?不管了,继续放下去“或许其他人都没有发现,你有一颗金子做的心。”

      塞维雅恐怕也被吓的精神失常了,居然说出这种话,约翰自嘲道“哈,如果你一直以来是这么看我的,那你不光得去眼科还得去精神科。”

      “我只是想安慰你。”

      “你安慰人的技术和你的开车技术成了鲜明的对比。”

      “你嘲讽人的技术和你的战斗力一样底下。”论嘴皮子功夫我还没想输给谁。

      “你的思考方式就像这台汽车。“

      “你居然把我比作这样的精密仪器,果然你的嘲讽能力就是一无是处。”咦?我在干什么?我不是要安慰他的吗?不过看起来他心情确实好了点,也算殊途同归吧。

      “你赢了,你赢了,在往那边就到我家了。”后视镜的约翰指向了他的家的方向,我们终于赶在太阳下山前赶到了约翰父亲的家。

      透过一排老破小建筑,家庭杀手已经取得了门内断臂老头的初步信任,这不怪托马斯,莫里斯的穿着与打扮都是那么的精心设计——有着难以拒绝的欺骗性,莫里斯顺利的进了门。尽管托马斯·康斯坦丁一开始很谨慎。但是,就像对待一条受虐的狗一样,明智的使用一句友好的话,偶尔的爱抚一下,表示理解,通过达成一致而证实的偏见,以及一种信任的因素,都可以建立起来。

      家庭杀手在他还不是家庭杀手的时候,他,也就是萨米·莫里斯是位出色的警员,他能让最硬汉的罪犯趴在他的肩膀上忏悔着哭泣。

      他们坐下开始聊天,莫里斯越快撇见这个人悲惨的人生,通过痛苦的眼神闪过那..种...爱。

      托马斯畅谈着自己毫无出彩之处的人生,从他儿时的穷困开始讲起,他出卖体力劳动得以生存,随后是堪称昙花一现的婚姻,他在一个粗心的早上丢失了自己的手臂,后来也失去了自己的妻子,在这间小屋子里他唯一的温暖来自嘴里的烟蒂。他们聊着聊着就聊到了他的儿子约翰身上,约翰的黑白照片被托马斯拿出来递给莫里斯观看。

      我停下了车,约翰迫不及待的拉开车门,冲下车,他人生中鲜少有几次的全速奔跑,都是为了拯救生命。

      门外传来敲击声,不等托马斯疑惑为什么今天来拜访他的人为什么会那么多,屋内的莫里斯打开了他随身携带的皮箱,取出了一件宽大的透明雨衣。

      老托马斯一时间不知道哪个事情更加值得他疑惑,是急促敲门的外界还是门内这个不下雨却要穿雨衣的男人,他总感觉一切都有种莫名其妙的危机感,门外的敲击声愈发急切了,他不得已前去开门。

      门开了,门口除了他的儿子,还有一位不请自来的他最熟悉最恐惧的人,那个陈旧的虚假的过分的噩梦,应验了。为什么会有人过了三十多年还是这副年轻的模样,她一定是从地狱里来的魔鬼,他的魔鬼儿子带来的魔鬼!这该死的约翰,害死他妈妈还不够,现在还要来继续害死他吗?

      他愤怒而恐惧,最终决胜出的情绪是恐惧——那是他倒在血泊里的无助,他不想在经历一遍。

      仅剩的那只手用来抱着头蹲下,不过这也恰好躲过了身后莫里斯的致命袭击。

      “是你!”约翰看到了那个老头,那个在酒吧和他搭过话的老乡,他煞时血液倒流,那是一个杀人犯盯上他的眼神,约翰无力招架,他顾不上倒在地上的托马斯,瞬间缩在了我的身后。

      莫里斯提着这个瑟缩的断臂老头,把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你好啊,塞维雅小姐,如果我们能谈谈的话。”

      失算了,我都忘了,托马斯很害怕我了。我也就打了他两次而已,而且这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他怎么这么记仇啊。

      挣扎无果的托马斯对着唯一能骂的儿子展示着他作为父亲的权威,好不威武“约翰,你这个小畜生,你这些年还是在外面到处惹是生非,你要害死你老子我啊!你已经害死..多少人了!”他本想说约翰害死了他妈妈玛丽安,可这个知道实情的女人会不会因为他的谎言而愤怒?他不敢低头,他终于知道为什么这个莫里斯让他感到熟悉,因为这个女人当初也是如此登堂入室的。

      “父亲!”约翰的呼喊是那么的撕心裂肺。

      “小畜生,我就是知道你回家准没好事,你看看你都带来了些什么!你这二十多年有想过回来看我吗?只有出事了才会想到我是你的父亲!当初就该把你...”托马斯对着儿子喷洒着毒液,他料想自己是活不下去了,临死前还能见到这个不成器的儿子,实在是要好好出出他这么多年来心里的恶气。

      莫里斯享受的听着这一切,虽然老托马斯还在嘴上咒骂着儿子,但他能听出隐藏着的关怀,他察觉到了爱——这使他变得呼吸急促难以忍受。不可否认的,这个堕落的人哀号着寻求安慰,而摧毁爱,践踏爱就是莫里森作案的主要乐趣。

      他能感知到两个人的痛苦,但那个冷漠的旁观者——那个在他耳边诅咒他下地狱的女人,她不悲不喜的看着他手中的老托马斯,就像看着他在酒吧里端着一杯酒。她为什么不痛苦?

      “约翰,你快做你想要做的事情吧。”双方僵持不下,我催促约翰快些询问问题,在不行动起来,这两个老不死的我想一起揍了,手又痒起来了。

      “托马斯·康斯坦丁!我问你,如果我母亲玛丽安没有因我而死,你是不是不会厌恶我了!”你是不是就会爱我了!约翰藏下了剩下的那句话,因为真当他要问这句话的时候,他退缩了,他又一次害怕了。

      他确实应该害怕,那答案毫无意外的击垮了约翰“你这个小畜生,本来该死的就是你!”

      “...”沉默,不在沉默中灭亡就在沉默中爆发。

      约翰选择了灭亡,他转身而逃。这么多年,他还是只学会了逃避。

      “?”事实上托马斯说的没错,他一开始只是想把玛丽安肚子里的孩子拿掉,毕竟那时候家里穷的连饭都只能勉强饱腹,哪来的闲钱买避孕t。

      我看看这个被挟持住不能动的,又看看那个撒丫子跑了的。啊!我干完这一票绝对要去路西法的酒吧里好好放松放松,这尼玛就是对身心的折磨,纯折磨没享受,要是我拿着刀架在托马斯脖子上就好了,那至少我还能有一些...乐趣。

      “你要杀就杀吧,请开始你的表演,showtime~。”我对他点头致敬,脚尖已经给出了离开的方向。

      “救救我,救救我,我好歹把他养到这么大,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虽然他是个混账玩意,但至少我养活了他不是吗?”不靠谱的小儿子跑了,他这时候也头脑发昏的寻找了一个不该寻找的人求救,可是,可是他实在是找不到人求救了。

      莫里斯这时才察觉到他手下提着的老头,他全部的恐惧居然是来源这个女人,可奇怪的是他们明明应该是第一次见面,可对话的内容像是很多年前就开始了,她那毫无折皱的脸真具有迷惑性,她绝对不是在公交车上说的年纪,一个亚洲人的容貌就这么能保养?“你们认识?”

      “这话说的,这位不就是约翰的父亲托马斯·康斯坦丁吗?幸会幸会。”我伸出了自己的左手,然而托马斯并没有右手能来和我相握。

      她说着一些完全不合时宜的话,做着特立独行的举动,似乎在展示自己独特的幽默感,这让莫里斯感到很不爽,他被排挤在外,拿着刀穿着雨衣的他像一个笑话,于是,他决定做些什么。

      “等一下,莫里斯,约翰还没说清楚他该不该死。”我按住了莫里斯蠢蠢欲动的手腕,他的刀差一点就割开托马斯的皮肉了。

      对托马斯和莫里斯来说,他们完全看不到眼前女人的行动轨迹,就像是忽然出现,太诡异了。是科技变化的太快了吗?那些电脑上的复制粘贴他也看不懂了。

      “恶魔,你绝对是他召唤的恶魔!啊!”托马斯苍老的尖叫与呐喊像是破锣的敲击声,刺耳嘈杂,配上他老态龙钟的体貌,这段表演有一定的收藏价值,但不多。

      恶魔,男恶魔一般都长得比较巨人,然后就是各种看起来威武的东西凑在一起,我还看过鲨鱼头老虎爪子拼凑的恶魔,女恶魔一般都是长得特别好看——粉红骷髅,方便骗人“艾,你这话说的,恶魔不长我这样,要不,我去地狱提一只给你开开眼?”

      “你...你..你你。”托马斯两眼一翻,一口气没喘上来,干脆利落的晕倒在了莫里斯怀里。

      撒丫子跑出去的约翰心情是那么的悲痛,但他跑了一圈后,又不自觉重新回到了原点,他真的无法忍受他父亲的冷漠,即便是在他死到临头时候也不愿意说几句好话,他越想越要离开,可那一声刺耳的尖叫却召唤他一步步迈向家门。

      他只能看到他的父亲闭着眼倒在那个家庭杀手怀里,他疯了一样的冲了上去,抬起拳头冲向家庭杀手,他为什么要赌气离开?他居然对父亲见死不救?不!他不想的,他本来是来救父亲的。不!他的父亲死了,约翰·康斯坦丁没有父亲了,约翰·康斯坦丁父母双亡了!不,他试图挽回断臂父亲离去的声影,可他因为恐惧而动弹不得,只能目送着父亲迈入地狱,不!不!不!父亲!

      “约翰,约翰!”约翰以一种奇特的以他的身体素质很难长时间保持住的姿势悬停在阶梯前,他转动的眼珠表示他尚且在思考。他的状态很不对劲,我用力摇晃约翰,他似乎沉浸在未知的幻想世界里一条路走到黑了。

      此时此刻最震惊的应该是莫里斯,他的人生信条似乎在这里无法起作用,所谓的残忍也是仁慈,他这些年的全部努力比不过一个天赋异禀的恶魔。他对不起他的父母舍身取义的教导。

      他想起了自己的过去...回到了儿时,父亲亲手杀死了他的爱犬,莫里斯怒吼、咆哮,而父亲教导他:杀死狗子是因为他们都很爱狗子,而狗子生病了,活着对它来说很痛苦,死了后狗子就不会痛苦了。他们是高级生物,这赋予了他们责任,这是一种善良,他要学会做出选择。有时候,残忍也是仁慈。

      他的父亲说:这是一个男人成长的必经之路。

      他被来自过去的情感控制住了,他无比愤怒,那种软弱的东西也敢控制他!荒唐!他喝令自己清醒过来。

      回过神,他丢开托马斯随后猛地掐住了眼前约翰的脖子,可他怎么也有种窒息的感受。

      他想起了那个特殊的夜晚,年幼的萨米·莫里斯,在夜晚祈求父母不要出门,别留他一个人在家,他母亲柔声安抚着他,唤着他的名字劝告着他,他父亲则表示他是个大小伙子,之前一个人在家也没像现在这样,莫里斯含着泪委屈的说之前是因为有狗子陪着他。他父亲阴森着脸只是瞪着他让他别再提那该死的狗子。他母亲继续安慰莫里斯,就是说些甜言蜜语,最后保证他们会在午夜十二点之前回家,还在心口画十字,以死起誓,不会撒谎。莫里斯相信了他们的话,最后不再哭闹。

      午夜十二点,莫里斯的父母没有回来,他一个人在空无一人的家中瑟瑟发抖,惊恐的扫视着屋中每一个阴暗的角落,一直到凌晨四点,父母才回家,他们看起来很快乐,没有一丝誓言食言后的愧疚,他们小声交谈着,说着马上要开学了,到时候把莫里斯送回寄宿学校后,就不会打扰到他们,他们就彻底解放了。

      莫里斯拿着榔头躲在小角落,他默默的听着,眼泪也默默的流淌着,在他看来,他的父母四个小时之前已经死了,被埋葬了。从十二点开始,他已经哀掉他们的爱,接受了没有他们的未来。于是,他拿着榔头,一步一步走向了父母的卧室。

      手起榔落,脑浆四溅,安逸平和的夜晚,一个孩子永远的失去了他的父母。也许可以这么说,或许他从未拥有过父母。

      原来临死前的感受是这样啊,那些被他杀过的人也是如此的感受吗?被这样一个冷血无情的女人杀掉还真有些不甘心,直到最后都没能看到这个女人的爱,她真的没有爱吗?他不知道该怎么摧毁一个没有爱的人的爱。

      “塞维...雅,放手啊!”约翰从莫里斯的手下挣脱出来,他首先就看到了被掐的脸颊泛紫的老人,那生命消逝的状态让他心里发怵,手也抖的出奇,塞维雅要杀人了?

      “噢,别担心,约翰,这里没有一个人死。”约翰也被掐的脸通红,脖子上则都是鲜红的指印,指甲的划痕,他实在是太害怕了,明明应该保持红润的脸居然一帧帧的变得惨白,他那略微扩大的蓝色瞳孔在眼里四处打转,本就哭红的眼眶似乎又要渗出些咸热液体。

      “...是..是吗?我父亲还活着?”约翰蹲下身去捞起那个断臂老头,他把耳朵附在老人的胸口,他听到了令人安心的心跳声。

      “其实这个家庭杀手也挺可怜的,是个爹不疼娘不爱的家伙。不管如何,在他醒来后他会迎接他的警局老朋友和无数的新闻媒体。”莫里斯晕倒在我的手里,我微微扶着他,走进了这间比路面要低的房子,那种窗户,看起来真像个地下室,其实监狱也是这种状态吧。

      屋内是各种脏乱差,未洗的碗碟塞满了洗手池,桌上冒着热气的茶杯也有着明显的裂缝,油的发黄的木桌上摆放着约翰寄来的一些信封——里面装着钱,那张唯一能睡人的小床上还算整洁,约翰没和我搭话,抱着他父亲放在了床上,用水沾湿了还算干净的毛巾给他父亲擦脸。

      我把莫里斯放在了一旁的紫色靠椅内,不得不说,他这张因缺氧发紫的脸还跟这个椅子挺搭。

      很快,托马斯就醒了,他一睁眼看到自己的儿子又是劈头盖脸的一顿骂,随后他坐起身看到了靠在门口的女人后又安静如鸡的躺回了床上,顺便下了逐客令“滚!都给我滚出我家。”

      约翰那十足的窝囊废模样看的我气不打一处来,他现在倒是孝心大发了,他是触发了第二人格吧,刚刚父亲出事跑的比谁都快,现在怎么又良心发现回来了“听见没,你父亲让你滚,你刚刚怎么又滚回来了?”

      约翰呆若木鸡的站着,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这件事今天必须就这么解决了“走吧走吧,我们去把这老不死的送去他该去的地方。”

      “我来打电话叫警察来吧。”约翰拿起电话开始拨打号码,很快,警察来了,在一片混乱里,我驾着车离开了托马斯家,太阳终于下山了。

      所以为什么?不爱孩子为什么要生出他们呢?这是我无法理解的事情,或许有人会说:等你有了孩子就知道了,这句话就像“等你长大了就知道了”一样,毫无科学依据,难道是到什么年纪就会基因觉醒?每个人都被基因设定好在什么年纪该懂什么事情吗?

      我怎么还没觉醒?

      累,这几天每日每夜的为约翰的事情折腾,带上耳机,用音乐强行刺激虚弱的神经,换上一套便捷的黑衣,我走进了哥谭的光之吧。

      还处于下午的酒吧,压根空无一人,我不得已调整了时间来到了午夜四点,衣着靓丽的男男女女配合着动感的音乐在这里狂欢,这个动感音乐也挺耳熟。

      貌似是我植入这个世界的歌,很好,无人在意我,但这个时间点指不定路西法和美女在做一些有益身心健康的事情,我这么贸然去恐怕要打扰他的好事,随便找个单人椅坐下,舞台上绑着天使翅膀的金发碧眼女孩看起来就像真的天使那样美丽,出场动作很浮夸,灯光特效更加是渲染到了极致,完全就是路西法的风格。

      节目什么的还挺好看,尤其是,这姑娘右臂力气很大,单手就能支撑她做狠多困难复杂的动作,哇哦。

      一曲终了,她的表演也结束了,她以一个华丽的姿势收尾飞回了幕后,台下的观众大喊着她的名字瑞迪安斯——“radiance”,翻译的意思是光芒,我跟着侍者悄悄的混了进去。

      “surprise!喜欢吗?美丽的姑娘,为你的演出特供,这束花叫做——一见倾心。”一大捧花惊喜般的送上去后,这个女孩表情古怪的盯着我,眉头微皱似是有些苦恼,难道她不喜欢别人送她花?

      我继续掏出我的收藏品宝石,现做了一条项链,重新递给她。

      然而她的表情并没有变好看一点,我只好说“抱歉,贸然前来,不知道你喜欢什么礼物,我应该再考虑周全的。”

      “不...”她看起来有些欲言又止,拿起卸妆水猛地开始擦脸上的妆容。

      身后却忽然传来熟悉的声音,我回头看去,是路西法在爆笑“哈哈哈!塞维雅,你在对着我们的小阿斯特拉说些什么呢?”

      啊?我石化了。

      “她不是叫瑞迪安斯?”

      “我改名了。”

      “你的手臂?”

      “找人装的假肢,比原来的手臂好用多了。”

      我晕了,现在我的形象恐怕在她那里碎成了渣渣,空前绝后的尴尬使我回到了三分钟之前,我呆坐在椅子上思考人生。

      啊啊啊啊!!!!这就是煮糖醋排骨煮到最后发现盐被当作糖的之后的奔溃感,这就是出门相亲发现是朋友他爸,还好这一切尴尬已经终结,我得来一杯酒缓缓心情,随便找服务员点了一杯随便是什么的酒之后,飞快的喝了点进肚,还是一如既往的难喝,冰凉的酒精滑过咽喉带来火辣辣的炙热,大脑也开始晕乎了起来。

      我不该随便乱点酒喝的,这里可是哥谭。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5章 1989人在囧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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