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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989/1991 ...


  •   这是一件怪事,对于布鲁斯·韦恩来说,有一个从他儿时就开始出现的一个未解之谜,他能重返过去,在一些未知的时机,他目前还未掌握规律和发生这件事的必然条件,而这件事只有他一个人知道,知道太多并不是一种好的预兆,虽然这让他避免了狠多必然发生的风险。

      终于他在1989年找到了一些线索,在一个不该睡觉的夜晚,他做了一个离奇的梦,在梦里,他爱上了一个女人,他竟然为了那个女人要杀了超人,到如此事情已经够怪异了,随后的一切更是离奇,另一个男人加入了这场梦,他们交谈着一些内容奇怪的话,什么毁灭世界,什么创世神,什么红宝石。

      最重要的是这个女人非常爱他,然而他们从未见过,他很确信,那是他们第一次相遇,而这一切又无从证实,像一场荒诞之梦。

      光之吧,是一个开在哥谭的普通酒吧,只是老板并不普通,据说是来自地狱的王,那只是据说,甚至是道听途说,只是恰巧同名同姓,而哥谭人又习惯以讹传讹,他近距离接触过一段时间这个人,种种表现,那一个自大的男人——举手投足都是傲气,作为唯物主义战士,他读过圣经,对圣经的某些内容嗤之以鼻,布鲁斯从不相信这些宗教所杜撰的天堂或是地狱,他从不相信上帝救人,他只相信众生皆苦,唯有自度。

      最近企鹅人的手下总来这个酒吧活动,他得亲自调查一番——他留下的监控设备都会离奇损坏,最好这只是个巧合,毕竟这酒吧老板在曾经大大小小的哥谭权力割据战时只会保持中立,他乔装打扮后走进了酒吧,只是才进去几分钟,他又回到了门口。

      又来了,那种无法抗拒的时光倒流,这倒是省下了他重新搜查的时间,布鲁斯晃动着身体重新加入了舞池。酒吧昏暗灯光的角落,他梦里的女人出现了,再也没有比她更像的人了。

      有种莫名的冲动,他越过人群带着两杯酒坐在了她对面的椅子。

      “喝一杯吗?”面前是一个陌生男人推来的香槟,鬼知道里面除了酒还有什么,不过我确实心中烦闷,他来的也是恰到好处。

      一饮而尽后并没有头脑发昏身体发热,是我误会了他,可惜没有乐子玩了,我掏出一沓钱拍在桌上作为我怀疑他的精神补偿“喏,给你。”

      她喝醉了,对陌生人警戒性很低,毫无防备的喝下了他给的酒,在这样的酒吧是危险的,或者她根本免疫那些药物,她喝下去后还给他钱?把他当成推销的酒吧服务员了?

      “不,我并不..”他推辞着,她身上并没有可以装得下这些钱的容器,这钱从何而来,他观察着桌子下的衣裙,搜寻着口袋之类的东西。

      “给你你就拿着,别他妈给脸不要脸!”注意到他审视的目光后,我心情又跌了几个点,不要随意评判我的身材!我又掏出一沓钱,拍在桌上,厚重的纸钞摔得啪啪响。

      “我...”她凭空拿出了一笔钱,那是连号的纸钞,光线照射下和真钞很相似,也许是真的。隔空取物还是凭空造物,她的能力上限是多少,她能改变现实改变时间,她这么做目的是为了什么?

      “还不够吗?你就这么贪婪?”我就是故意折磨这个对我搭讪的人,拿钱羞辱他——他的衣服看起来非富即贵,捆着的钱拍打在他的脸上,力道大的恰到好处,钱松散的从他的脸上扑扑簌簌的散落在他的身上,脸颊是被抽打的嫣红,他嘴唇上的胡子掉了一半?不对,不对,十分有十万分的不对,这..这人好像..这个世界的布鲁斯!

      我酒醒了大半,这下不醒也得醒了,我震惊的盯着他看了一眼后,缓慢而僵硬的做出了一个全身后退的动作,金属脚的椅子在地上毫不配合的划拉出刺耳的声音,宛如我此刻内心的尖叫。

      时光倒流!我默念着,回到了三分钟前。

      处在震惊中的绝非塞维雅一人,布鲁斯回到了酒吧门口,他停在门口思索,从表情和肢体语言足以证实她认出了他,他敢肯定塞维雅就是这么多年来一直困扰他的元凶——打乱他正常的生活顺序,现在,只需要再试一次,到底是不是她。

      他迈开大步计算着时间带着一杯酒重新走向了那桌。

      果不其然,他又一次回到了门口,那么,再试一次会如何呢?是出于好奇或者是对某种真相的探寻,布鲁斯对这个三分钟小游戏乐此不疲了起来,他甚至都能预测出每一个人下一步的行为举止和行动路线。

      在第五次,他这一次没有花三分钟,而是只用了二十几秒就穿过人群,这个时间点上,塞维雅没有抬头,从她视野盲区穿过后,布鲁斯顺势的坐在了后桌的椅子上。

      我到底在做什么?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布鲁斯会一直的走过来,我只好一直读档,看看能不能刷掉布鲁斯过来的这种行为,我都能数秒数默念他过来的时间,我不想在这个世界与他会面,产生交集。

      一连刷了五次才结束这场荒唐的会面,我还在为不小心羞辱了布鲁斯而感到愧疚与尴尬,我难以想象他到底是怎样的心态,所以我只好逃避,躲在一边消化。其实就是在唉声叹气。

      布鲁斯不急匆不徐的问侍者要了一杯酒,一饮而尽,他几乎从不酗酒,可偶尔酒精迷醉的感觉也让他陶醉兴奋,乙醇对身体的伤害是致命且不可逆转的,但他享受这一刻,那个愁眉苦脸的姑娘不知道在思考着什么,专注的连身后坐了一个人都没有发觉。他笑着伸长手臂,把空酒杯搁在隔壁桌上,他这次又能看到那毫无二致的出格惊讶表情,可没等他问些什么,时间又一次倒流了。

      我要粉碎成石膏渣渣了,虽然但是,我的心如此真实跳动着——为了他,那场墨菲斯创造的梦里,我可以说那是我做过的最美好的梦吗?可惜这只剩下我一个人的记忆,而一个人的记忆算什么记忆,连存在过的证明都没有,那些顶多算幻想。

      我爱他,即便我在这个世界的目的本不是为了他。所以他乔装来这个酒吧做什么?他就非找一个女人当作挡箭牌吗?我不愿意..只是这样的身份短暂陪在他身边。

      我离开了这张桌子,也许是因为这地方等会会出现什么大人物,所以布鲁斯得适当融入其中,饮酒作乐。而我恰巧因为性别女在这里又是一个人坐着,理应是最好利用的人选。

      不,为了避免遇上什么大场面,我还是先躲一躲,谁让我是没出息的,遇到屁大点事我居然和约翰·康斯坦丁一个处理方式了?我无法忍受这一点,可我还是不争气的跑远了,在完全相反的距离外渐行渐远。

      站在吧台边,为避免那个吧台调酒的女恶魔麦子发现我,我也没有坐上吧台边上的椅子,站在角落穿的也并不时髦的我显得格格不入,来来往往的目光一一扫过我,有种被偷去大英博物馆展出文物的无力感。

      据说有些老外有黄热病,简而言之就是狂热的喜欢亚裔女性,可他们大多都是把亚裔女性当作一件温顺的好用的物品看待,像看待一件优美的瓷器,把玩观赏,只是器物终究是被人可以随意拿起又随意放下的东西。

      “hi,来自东方的异域美人,也许我们可以喝一杯。”金发男人递给我的哪怕是没加料的混合烈酒也让我心生不爽,我散漫的斜倚着没有回答他,抬了抬眼皮没有丝毫尊重的蔑了一眼。

      然而这副病恹恹的神色似乎又更让眼前的男人兴奋起来,他更加大但的闯入了一个陌生人不该闯入的距离,殷勤道“来一杯吗?”

      冷漠的态度并不能打消他的执着“我不喝酒。”

      “抱歉,或许我们换一杯,你想喝什么?”

      “我现在不想喝任何东西。”我以为我拒绝的很清楚,但这个男人总有话题继续延展。

      “好吧,你想坐我那里吗?我那里有一些朋友,我们可以一起玩游戏。”

      “不了。”我又一次摆手拒绝。

      被接二连三拒绝的男人面露不快,故作绅士的肢体动做也逐渐放肆,他把杯子丢在吧台后,伸出的那双手猛地纂住我的手腕拉拉扯扯。

      无法理解这些男人自以为是的自尊心。我看似没动,事实上我在思考应该先凹断他的哪根手指。

      “她说她不想,你没听见吗?”另外一只手介入了这场行为,我几乎能听到生理弹响——肌腱、关节囊、韧带摩擦后的嘎吱声。

      “shit,你是谁?关你什么事”那男人飞速甩手用来摆脱那种剧痛,一个身型高大的男人遮住了半边灯光,他想逃。

      瘦弱的白皙手腕本该如玉般光滑纯净,此刻却多了几道不该的指痕,深红的刺目,这个梦里属于他的女人,她会因此眨巴着眼睛低下头哭泣吗?她哭的时候会和梦里一样安静吗?她的眼泪尝起来会是咸甜的吗?他不由得想知道更多,明明梦里他们如此亲密,为什么现实里她要远离他,她不是爱他吗?这就是她的爱?

      他和蔼的松开了那个无礼男人的手“火柴·马龙,请你离开吧。”

      “好吧,好吧,再见。”那个男人跌跌撞撞的跑了,他酒都忘了拿,那杯烈酒可贵了。

      布鲁斯又来了,他又一次的找到了我,可他此刻的关心并没有藏在伪装里,毕竟这就是他平时一直在做的事情——帮助他人,我姑且把这一切当作意外,因为他正关切着问我“抱歉,吓到你了吗?”

      暗恋就是最难捱的,又得让他不知道,又得让自己知道——心里门清却还得装傻充愣。我该怎么诉说我的感动,一千万个赞美诗也无法歌颂。

      这下我实在是没法对英雄救美的布鲁斯保持距离了,我也不太明白为什么一个女性的拒绝不算拒绝,为什么另一个男性替女性拒绝才能拒绝成功?我真的不想用暴力解决一切事情。

      真是让人来气,我暗中记住了这副可恨的面孔,等会他最好别那么快回家。

      噢,布鲁斯,我该用什么心态对待你,我无法只把你当作一个好心的陌生人,你本就是我精神的全部寄托“马龙先生,感谢你的帮助,我请你喝杯酒吧。”

      “当然,能帮助到你是我的荣幸,不过,我并不是来喝酒的。”兜兜转转终于找到藏在这躲他的塞维雅,这是他不理解的另外一面,忽然之间,塞维雅又接受了他,她期待着这一切但为何却要尽全力避免。或许,下一秒她就会重新倒退时间,回到过去。他应该唐突的问那场梦吗?看起来她并不知道他保留着时光倒流后的那些记忆,谨慎起见,他得保护住这个秘密。

      “很多人都不是来喝酒的,都是借酒消愁。”你来做什么我不想知道,我只是得暂时的离开这里一下,我随便附和着,眼睛四处搜寻着接下来该躲起来的地点,顺便用余光偷瞄布鲁斯。

      所以哥谭人人均瞎子吧,这种拙劣的化妆技术简直就像上半部分的脸被遮起来一样,仔细看看就能看出来是布鲁斯·韦恩。

      坦诚并没有得到回应,险些他就被故作冷漠的塞维雅欺骗了,如果她刚刚不抬头偷看他的话“哈哈,你不好奇我来做什么的吗?”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私事。”我点点头故作镇定的注视着他,眼神一刻也没法从他脸上移开,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废话了。

      布鲁斯还是没有忍住,毕竟那场梦过于真实,那份情感上的悸动会让他午夜梦回都为之沉沦,也许他们真的有过一段感情,但他如今忘了,而试探已经开始便无法收手“你...真的.不认识我?”

      呼呼呼,时间的狂风呼啸而过,现在的存在与未来的可能被吹散后,我又一次回到过去,从椅子上猛地站起身推开人群从后门跑出了酒吧用时不超过半分钟,站在门外,我大口喘息着,赖以生存的氧气被摄入后勉强维持着身体正常机能,冷冽的空气侵蚀着我肺腑,可我只觉得四季如春,布鲁斯刚刚...他怎么可以..怎么可以那样温柔的抚摸着我的脸,他到底在做什么?

      见鬼,我完全无法..站稳身体,靠着裸露的墙皮,我无法拒绝那心跳如擂鼓的轰鸣,对他的思念..或许早已成为执念,他这该死的温柔刀,刀刀伤我五脏六腑。

      布鲁斯站在门口笑了,他没弄错,那场梦就是她干的,这样的危险不定时的炸弹他必须得严加看管,这次找到她只需要给她身上放上跟踪器,得慢慢来,好好观察,不能把她一下子吓跑。

      然而她躲哪去了?

      “啊!我该怎么办,我明明说好不去关心其他事的。可恶的康斯坦丁,都是他太糟糕了,烂泥扶不上墙,导致我完全没有想继续帮助他的想法。”哎,又是新的犹豫,我宁愿在这里胡思乱想也不愿意现在去门内查看布鲁斯来此地所为何事。

      一双黑夜里的手缓缓接近了“啊!”我的肩膀处传来重量,是的,对我无杀意的人可以触碰到我,但正所谓人吓人就会吓死人,不会又是布鲁斯找过来了吧?为什么?难道他就是特地来这里调查我的吗?

      “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声音并不是布鲁斯,也不是布鲁斯的乔装身份火柴·马龙——而是路西法,他穿着亮片排扣式的西服,内搭...内搭好像没有?我眼神游离在他块块分明的小腹上,越往下,裤腰带松松垮垮的掉在胯边,瞪大了眼接着要看下去之时,他很理所当然的搂过了我,就像多年未见的老友那般自然。

      我有点尴尬的推阻着,哪有人见面就拥抱的,不过看他兴致盎然的模样也就随他去了,毕竟他可是我正儿八经的信徒。

      “你见过小阿斯特拉没,她现在很好,手上也装了假肢,那东西可比血肉之躯强多了,一拳可以打爆一个成年人的头。”他双手比划着阿斯特拉的身高,然而我只能被他夹在胳肢窝下闻他身上的酒气,闻的我也有些神经麻痹。

      “你为什么要给她装这个?她不该用这样危险的武器?”我立刻质问着路西法,那种东西不适合孩子,你这个做监护人的为什么....

      他松开我摊着手走在了前面,表情无辜“不是我装的,是她找人定制的,瑞迪安斯已经成年很久了,我早就管不了了。”

      啊,是我忘了,我总以为小阿斯特拉,不,她现在叫瑞迪安斯,我总是还以为她只是个小女孩,已经过去这么多年,原来她已经长大,不需要我们了“也是,她也希望得到无拘无束的生活。”

      “你见过韦恩了吗?”

      见,都见六回了,能不见吗?哥谭地标式移动建筑,我不去找他,他反而来找我了,这就是物质守恒定律吗?“我们别谈这个话题好吗?”

      “那你来这里做什么?哥谭除了他还有什么吸引你的地方?”

      真讨厌他用布鲁斯打趣我,胜负欲上头的我不管不顾的撩人“我难道就不能是为你而来吗?”

      “那我乐意至极,来吧。”他忽地牵起我的手,快步向前走。

      布鲁斯就在休息室门口,还差这里没进去找了,塞维雅难道跑掉了?是啊,她就像是遇到危险立刻钻进洞里的兔子,狡兔三窟,她这次会躲在哪个洞里。

      我一无所知的跟着路西法快步行走,他腿又长走的还快,完全没顾上我的身高——要不是在酒吧不能飞,我一路被拉拉扯扯上三楼“我们干啥去呢?你走慢点啊!”

      我拍打着他的手臂,哪有信徒这么对他的信仰。

      “路西法?”路西法休息室的门口站着一个男人,一个认识他的男人。

      路西法语速飞快的聊上了,他打量着男人,有品位的穿着,优质的身材,只是长相不是那么出众,看起来应该很行“你是?抱歉,我不太记得你这样姿色平平的男人,看起来身材倒是不错,你是想一起来吗?请进吧。”

      “?”?我疑惑他聊天的内容不知为何变成了少儿不宜,然而更让我裂开的是与他交流的那个男人是乔装后的布鲁斯,他怎么又来了。

      “不是,你干嘛啊?我找你有正经事。”我尝试说清楚问题,然而门开的是迅速,身后布鲁斯还挤着我进去。这都是什么展开啊,我真想继续重启,然而鬼知道下一次重启又会遇到什么事情。

      “走啊,进去聊。”开门大吉,这门内大床躺三个人绰绰有余,还有靠窗的浴缸,整个三楼一大半都是这间房,为了满足这位路西法的快乐,能不宽敞吗。

      路西法直接躺在了床上,慵懒的舒展着身体,他先是对着布鲁斯说“介意我们先聊会吗?”这才朝向我说“塞维雅,你来找我什么事?是生活不如意来寻找快乐的吗?还是来排解寂寞的?难道你...”

      妈呀,活爹啊,你别再说了。见鬼的地狱之主,三句话不离不正经关系,而且明明是你想找我“你想找我,所以我来了。”

      “噢,我怎么不知道我有这种随叫随到的本事。”他仍是调侃着,双脚大剌剌的敞开,就像一只开屏的孔雀,随时都在..

      好吧,眼见正常交流的机会已经没有了,我只好控制着他的身体站起身,与我一起走出门外。

      “我以为你会尊重我些的,毕竟我让你得到了解脱,后来我发现我也无法解救你的思想,我也有信仰,所以我理解你。”有点失望,但又挺理解他,毕竟他可是搞过初夜权的人,完全不在乎这些清白,对他来说是个生物都可以——只要他乐意。

      “对了,这是你要的东西,我用最高规格的纸写的,羊皮纸,拿去吧。”把我的签名递给他后,又重新挪动路西法把他送进了门内,随后离开了这里。

      等等,布鲁斯是不是好像还在门内?应该会没事吧,不对,路西法可是男女通吃的啊。

      算了,他想和谁和谁,这是布鲁斯的自由,而我得去救约翰·康斯坦丁了。

      ~~~~~~~~

      约翰从没想过,他会变成这个样。

      一个普通的清晨,照常起床刷牙的约翰忽然身体不适,具体反应就是反胃,不受控制的开始呕吐起来,他有些懵逼的盯着在手心粘腻的液体,那气味很熟悉,像是血液。

      他三步两步的挪动至卫生间,随后他无法控制的弯着腰趴在洗手台前呕吐不止,一阵又一阵的反胃,他双手无力的撑着光滑的瓷面,也许是血,但怎么会如此浓稠而黑褐。

      “神圣的基督啊!”

      稍微休息后的他穿上衣服来到楼下呆坐着,他开始动脑子,飞快的梳理一切可能性...恶魔血?难道是涅加尔死而复生来报复他了?为了夺走他两年前的胜利?动机明确,不是吗?

      又或者是别的什么,怪异而难以想象的——他的双胞胎兄弟。去年秋天,子宫般的洞穴,回忆起这段经历,他脑中一片模糊,他曾经是有个完美无缺的兄弟,是不是与他融为一体了?是不是他俩转化成更好的存在了?

      整个冬天,他都蛰伏着,安分度日,与查斯作伴,自从了却了多年前弑父之错后,他在谢丽尔家与父亲度过了最安稳幸福的圣诞节,即便那老头还是那种模样,至少他们都好好的活着,不是吗?很多天没撞上什么事了,他以为自己会这么走运下去,比如退休之类的——可惜他没有退休金拿。

      那么,犯下无数错误的他自己还是没有值得被原谅的资格吗?他是否该迎接真正的人生目标?迎接死亡?

      模糊的玻璃窗倒影着他那张迷茫而害怕的脸,他那基于对死亡恐惧的倒影逐渐被大亮的天色驱逐了。

      他终于去了医院,挂号排队,进入一个机器躺下检查,电脑里出了一些图片,等候室的医生得出了结论,也把他的希望打入了无底深渊——他肺癌晚期了。

      他离开了等候室,他确信那位医生想要帮助他,为此让护士取消了所有的挂号预约,关于他的身体状况也许医生比他更关心。

      走出门,徜徉在温暖的春风中,他的心愈发冰冷,漫长的冬天过去后,春天来了,可属于他约翰·康斯坦丁的春天像是从未光临过他的人生。

      害死他的不是恶魔,也不是胎死腹中的双胞胎兄弟,而是...

      约翰从口袋里掏出丝卡,划破火柴后,硫磺燃烧那一瞬间烟火点燃了丝卡,他吸着,他想着,拐角的报亭就有丝卡卖,这包吸完还能再买,一切都会没事的...

      这样自欺欺人的想着,反正,他只是一根一根的抽着。

      他就这样不知不觉的走回了家。

      忽然他想起了两年前那个女人告诫他别再吸烟,可他听进去了吗?还不是我行我素的吸烟,他可以狡辩着说自己没想到吸烟会到这种地步,可事实就是他早以料到吸烟终会害死他。

      人之将死,他只想及时行乐,划亮火柴后,他在火柴的微光中看到了一只小女孩的手。

      他的大脑会麻痹他,不让他记着那么多的痛苦,在光芒中,阿斯特拉对着他招手——那是双手健全的阿斯特拉,他难以置信的打招呼:“我认识你..对吗?”

      “当然,我是阿斯特拉,记得我吗?纽卡斯尔?”阿斯特拉笑着牵起他的手,一步步的走着。

      “可是..甜心,我害死了你!我害你被杀...”

      “对,可你也死了,不是吗?”他们一步步的像亮光处走着,越走越深,阿斯特拉笑着说“现在你知道死是什么滋味了!”

      阿斯塔拉想要带约翰走,在那条必死之路上,他看到了那些死去的旧友——本杰明,加利,弗兰克等等有男有女无外乎都是用各色的目光折磨着他——本就脆弱的内心,七嘴八舌的数落着他。

      约翰怒斥着他们别来纠缠他:“行了,老化石们,你们可以滚了,我干掉了涅加尔,我干掉了那些疯子们,你们也该放过我,现在就滚,你们这帮死鬼早该安息了。”

      可惜的是,并不是这些亡灵来找他,而是约翰来找他们,本杰明说出了真相“你他妈没听到阿斯特拉说话吗?二逼?你已经死了。”

      “不是我们来找你,混账玩意,是你来找我们。”

      约翰语无伦次的乱喊:“那你们的意思是这就是那地方,我还得永远在这,还得和你们这些人一起,听你们逼逼叨叨个没完?”

      “不,我们可不会这么仁慈。”本杰明抬起脚就是踹,约翰人仰马翻的倒在了地上,他不敢倒下,连滚带爬的跑向黑暗的远方。

      终于,他醒来了,这个噩梦让他大汗淋漓,他狼狈不堪的寻找着压抑恐惧的东西,见鬼,这满地的烟盒里怎么都是空的,烟!他需要烟!他妈的在哪?

      终于他划亮了火柴,吸上了那口烟,平息住了浑身的颤抖。

      他不该吸烟的,这根烟促使他一个晚上都在马桶前呕吐,有时候是血还有时候是黑色的什么粘稠物,他一天都没吃东西了,却还是能抱着马桶一直吐,他幻想他永永远远黏在马桶前呕吐着。

      只剩下病体与一堆残缺的破碎的他漂浮在马桶里。

      呆坐到黎明,从噩梦之后他再也睡不着了。他浑浑噩噩的又来到医院,坐在等候室内,他反复安慰自己那只是一个梦,最后他的结局不会是那样,他早已挺过最可怕的噩梦,从前是他只需要照着那些来找他鬼魂的需求来做,鬼魂们就会放过他。

      而现在....

      约翰找了个欠过他人情的医生,胡编乱造了个得癌症的亲戚,只为去癌症病区逛一逛,看一看。

      癌症病区里的那些癌症末期的患者,他们每天只能用药缓解着疼痛,然后等死,但医生又告诉他,化疗能救活不少癌症患者,虽然很痛苦。

      医生走了。

      留下了胆战心惊的约翰。

      他独自一人,忽然陷入寂静的病房,住在这的老家伙们大限将至,奄奄一息。他不想这样死去,他就不该来这,来这就是个错误,这些痛苦他不想承担,他得寻找某种平静而安宁的死法,不如自己割喉算了。

      他要离开这里。

      一旁的床上忽然传来一个中气十足的老头音:“喂,金发小子。”

      约翰掀开帘子一看,是个浑身上下插满管子的老头,有挂点滴的管子,有生命检测仪器的线贴在胸口,有进食的管子,有尿道管,有粪袋,但那老头却还是问约翰要了根烟,他享受着吸着,问愁眉苦脸的约翰“小子,你打算怎么办,我总觉得你不准备窝在粪坑里过日子。不过,护士是真不错。”

      “呵呵,你说对了,别以为我会搬进来陪你。”他被这个身陷囹圄却还是幽默不减的老头打动了,敞开心扉说了几句话。

      “你别自我了断啊,那可是弥天大罪。”老头好心提醒他,很多人就是承受不了癌症末期的痛苦而自杀。

      自杀是会下地狱的,他不会那么做“能有多大..我不会自杀,我也不知道我该做什么。”

      离开医院后,他接到了之前去检查身体的医生的电话,他以为医生此番打电话是来告诉他检验报告出错了,他不会死,他疯狂的期待着,并不是,那医生说什么在他血液中检测到了不明成分,需要他再去一次配合检查。随后他意识到一个可怕的事实,那群医生检验出了他体内恶魔血的成分了。

      他暴跳如雷的挂断了电话。

      完犊子了,去他妈的,那群人要研究他了,他们发现他血液中的新成分可能是突破医学界的东西了,他们想要他的血了,恶魔血一旦被发现并发掘出用途,自己就将成为小白鼠,那个把他血液放在显微镜前检查出新发现的傻呗,一定正洋洋自得着跨时代的发现,等那个逼弄到他的血液后都会做些什么...手里握着最危险的玩具...那个庸医...交给他的上司...最后...给到了军方。

      军方用他的血投入于战争,然后死几百万人,那样他就罪无可赦了。

      这就是这抠门体制能给他带来的悲惨待遇,他会在充满绝望的病房里慢慢等死,还有那些止疼药——海洛音,会彻底摧毁他的精神。

      他一路狂奔,走了好几个小时,总算平息了怒火。

      怒火熄灭后,恐惧回潮。

      他在一家餐馆内坐了两小时,却想不出一个计划,他没有那种又能解决病痛又能不出卖自己灵魂的法子,他认识的朋友还有几个欠着他人情,或许可以找他们帮忙。

      可他却发现,那些人都死的差不多了,他竭尽全力的想要活下来,可他内心深处清楚,他这次会一败涂地,他快死了...

      最后他查到了布伦丹,他在爱尔兰的达顿劳费尔,是以前和他一起玩弄巫术的挚友,他登上了驶向爱尔兰的轮渡,他83年后就没再来爱尔兰了,当时,是他和布伦丹·费恩见的最后一面。

      搭上便车,他一路畅通无阻的来到了远在郊外的老碉堡——布伦丹之家。

      布伦丹热情的接待了约翰,在这间碉堡内,不出他的意外那一定是塞满了酒瓶。
      布伦丹是个酒鬼,家里满是全世界私藏的美酒。说来也是可笑,这像是一场轮回,每个人都会葬送在他们最爱的事情上。

      几杯酒下肚,两个忧伤失意的男人开始互诉哀肠,布伦丹说着他的前女友姬特因为他过分酗酒而离开了他。

      约翰也不自觉的想到了那个在月光下闪闪发光的乌黑头发,那双绿色眼眸能淹死人,雪一样白的皮肤,而且她是所有朋友的相好里唯一不讨厌他的人,为此,他爱上了她。

      可他也爱布伦丹这个兄弟,当时,他们三个住在一起,那时候布伦丹和姬特一直陪着他,会在他对抗恶魔的时候也对恶魔竖起中指。物是人非,姬特已经离开布伦丹四年了。

      说着说着布伦丹带约翰参观了他的酒窖“过来,我们走这里下地窖去,有东西给你看。”约翰走下长长的阶梯后被冻得直哆嗦“伙计,你得照顾好自己,喝那么多酒对你没好处,而且这儿真他妈冷。”

      布伦丹则是一脸骄傲的介绍着他的收藏“这都是为了更好的储存,看看这些来自世界各地的极品美酒吧,别跟孩子一样腻腻歪歪的,喝一杯暖暖身子就行了。

      炫耀一番后,布伦丹带着约翰又走去了另一条密道,这里原本是洞穴,可后来他发现这里被祝福过,圣徒帕特里克在这里居住过,使这里变成了圣地,泉眼里流出的水也是圣水。

      而且他干了件惊天骇俗的事情,他画了一个法阵把圣水变成了世界上最甘美的啤酒,布伦丹从箱子里拿出杯子,灌满啤酒,递给了约翰:“耶稣把淡水变成葡萄酒,可我手头就有喝不完的葡萄酒,而且我们可是在爱尔兰。”

      约翰一饮而尽,他忍不住的赞美,完美,真完美,黑与白界限分明,咽下去的时候有种奶油般的口感,柔和却又鲜明,味道如同和谐的交响曲..在他的咽喉中回荡。宛如天堂。

      “伙计,你这酒可不赖,可你的脑袋一定短路了..我是说,魔法可不是派这个用的,你会惹上麻烦的。”约翰本是好心,他只是拿自己的前车之鉴来提醒朋友。

      “你能告诉我,魔法该怎么用吗?得了,我能看到恶魔因为我用魔法变啤酒而跑来抓我呢?”布伦丹嘻嘻哈哈不当回事,又接了一杯。

      推杯换盏后,约翰终于出说了来意,想要治疗癌症的咒语。

      布伦丹哈哈大笑着,爱抚着约翰的脸,约翰却是一脸愤怒,他扯着布伦丹衣服“什么事他妈的这么好笑,我他妈的快他妈的死了。”

      “哈哈哈哈哈!”

      “啊,约翰,亲爱的上帝,约翰。”

      “怎么?”约翰龇牙咧嘴的看着狂笑而发癫的朋友,他不知道自己要死这件事哪里好笑。

      布伦丹停下了笑容,表情苦涩的说“你想寻找魔法治好你的癌症?约翰,老小子,我打算求你做相同的事情,我们还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啊,我快死了,伙计,我的肝,肝癌,可能就在今晚。”

      他预感到自己大限将至,而现在与约翰一起喝的烂醉,就是他能做的事情,他救不了他,他也救不了他。要是上帝愿意操心,就让他们来救救他俩吧。

      约翰把希望都押在布伦丹身上,他确信布伦丹也同样指望着他,结果他们两都白白浪费了时间。感谢基督,万能的主,因为他烂醉如泥,他很开心,和老朋友在一起。

      感谢他妈的基督!

      他们忘我的喝着,又是一次干杯,然后,他们彼此心里清楚这是最后一次了,他们要各自上路了。

      布伦丹已经无力动弹,他倒在地上,约翰只能独自离开了地窖,却在门口遇到一个让他战栗不已的男人,光是站在那里,他就快吓得尿裤子了。他后颈寒毛直竖,针扎似的寒意顺着脊椎游走,气味,耶稣,这气味,他想出去,噢耶稣,他想出去——但是来不及了。

      那不是人,虽然他不认识这是谁,但他肯定这是个恶魔——无与伦比的恶魔。

      这位恶魔自报家门是来收走布伦丹灵魂的,他和约翰交谈着,就好像在说一些无足轻重的话,原因是布伦丹和恶魔做过交易,恶魔给予布伦丹关于酒的知识与能力,帮助他收藏前所未有的佳酿,而布伦丹则需要在死后给出他的灵魂。

      这就是交易的全部,虽然还有一个附加条件——必须要在午夜之前接走他的灵魂,不然,整个协议失效,他就能上天堂。就好像这些愚蠢而自大的凡人真的能想出什么战胜他的方式,恶魔不屑的嗤笑“与恶魔讨价还价,我想,他以为自己是什么伟人、大英雄吧。”恶魔认为不光是那个酒鬼布伦丹掀不起什么风浪,包括这个能说会道的骗子也是如此。

      几分钟前...我比约翰更早见到这位身披着大衣脚踩皮鞋的优雅男士。

      “初堕者,你好,虽然我们才第一次认识,但我想我们以后会经常见面的,如果你希望能少些痛苦的话,请别相信约翰·康斯坦丁的每句话。”我是那样好心的提醒了这位大人物,即便他对我不屑一顾。

      “不论你是依靠什么手段来的,我不需要一个凡人来教我做事。”

      真的太冷漠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6章 1989/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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