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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回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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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想起秋喜的一番话,星雨在床上翻来覆去,无法入睡。
她仔细回忆蓟千城去石琮的那一天,自己在干些什么?发生了那么大的事,竟然一无所察?算来算去应该是在她精神最萎靡的那两周。当时的她除了吃饭就是睡觉,象是被人删除了记忆一般,对时间的流逝失去了印象。她只恍惚记得蓟千城白天有时会出去办事,怕打搅她,都是轻悄悄的。中午赶不回来会帮她叫好外卖,晚饭之前肯定回来,因为星雨睡了一天,到了晚上,反而有些精神,他便找各种理由拉她出去,遛狗,散步,看电影,逛书店,吃夜宵,去英语角……一整晚都陪着她。
蓟千城的个子虽高却并不胖,论块头不如齐岳,跟哥哥就更没法比。她不相信他没挂彩,或许只是没伤在脸上,但也不至于是骨折,不然会打石膏,总之她没看出任何异样。
手机里有三张秋喜发过来的老照片,都是她们在一起的时候秋喜用姐姐的手机拍的。两张合影一张独照,独照的那张是高考结束后不久,她坐在大众网吧里,还比着剪刀手。那时的她还没整牙,本来不愿意拍照,就算拍照也从不敢笑。但这一张,她是咧嘴在笑,虽然牙齿错落、衣衫陈旧、头发凌乱,却的的确确是一副开心的样子。至于为什么开心,她已经想不起来了。
她把那张照片发给了蓟千城,写道:“这是我遇见你之前的样子。”
等了一个通宵,没有回复。
她知道他是夜猫子,不可能没看到,大概就是再也不想理她了。
她的自信又回到了零点。
* * *
又过了几天,到了周四,星雨一早接到朱迪的短信,说《七年十一天》的责任编辑徐志超正好在江州出差,想约她见一面,问方不方便,星雨当然说方便,朱迪于是推送了名片。
徐志超立即联系上她,告诉她《七年十一天》的三审三校差不多完成了,再过三个月就可以上市了。这是星雨的第一部出版作品,自然喜出望外,连忙说要请客。编辑坚决不让,说行程紧张,还要见别的作者,只能找个地方喝咖啡,于是约了下午两点在他宾馆楼下的一家咖啡店见面。
那地方离星雨的住处很远,附近有个江州最大的图书城。她怕堵车,索性早早出发,逛了一上午的书城,吃了份快餐,两点差五分来到宾馆楼下,发现是家宠物咖啡店,里面没什么人,倒是养着十几只布偶猫,或坐或卧,看上去懒洋洋的。星雨举目四顾,没想到第一眼看见的人竟是蓟千城。他背光坐在临窗的一组双人沙发上,她走过去才看清他对面坐着一位戴着黑框眼镜的中年人,想必就是徐志超了。两人各抱一只猫,一边撸一边低声交谈。星雨见状,忙从地上抱起一只小猫走了过去。
朱迪联系她时,没有提到蓟千城。徐志超约见面时,也没提到蓟千城。他们都知道《七年十一天》是合作作品,蓟千城也在江州,为什么不叫上他呢?星雨没好意思多问,以为是朱迪的意思,怕她们坐在一起尴尬,看来是多虑了。
徐志超坐的是单人沙发,中间隔着一个茶几,星雨没有选择,只能坐到蓟千城的身边。她的位置上放着一件黑色的套头衫,上面有几个拉丝的破洞,她知道是他的外套,拾起来放到扶手上,然后抱着猫缓缓坐下。他回头看了她一眼,目光莫测,看不出是喜是悲。
咖啡馆暖气很足,他身上只穿了件水洗棉的短袖T恤,而她恰恰相反,穿着一件长款的毛呢大衣,因为紧张不觉得热,反而急需一样厚厚的东西挡着自己,必要的时候,整个人都可以缩进去。T恤上怪异的图案十分眼熟,她蓦然想起她去鹿城咖啡应聘的那天他就穿着这样的一身衣服。
所以她以什么样的姿态和他讲话呢?星雨还是鱼藏?
既然是来谈业务,就还是鱼藏吧。
想到这里,她佯装淡定地撸了撸猫。三人互相介绍,随即寒暄了几句。
徐志超简单地介绍了一下《七年十一天》的编辑过程,给他们看了封面设计的草图,问他们有什么意见。星雨当然没意见,一个劲地说很喜欢。蓟千城则客气地表达了一些看法:颜色还可以再浅些,最好换成绿色系。人物头像不要太大,最多和背景各占一半,男生的头发是不是太长了?女生的裙子还可以再飘逸一些,黑体看上去很僵硬,能不能改成手书体?……星雨觉得,如果换成他说的方案,封面得全部重画。她担心他的建议太多,会惹恼编辑,然而编辑始终是笑眯眯地,一边听,一边点头,甚至还往手机上做笔记。他耐心地听完后郑重地说:“我会把您的意见转告给美编,让他认真修改。然后再发回来给两位老师看。”
星雨想说“不用了”,还没张口,听见蓟千城道:“太好了。”
她开始发热,热到浑身出汗。想脱掉大衣,又觉得蓟千城杀气十足,她必须要用大衣挡住自己。
“新书上市的那几周,出版社会安排一些直播和签售活动,”徐志超喝了一口咖啡,笑道,“到时候可能需要两位老师的配合。”
这一次,他们的回答很整齐:“那是必须的。”
“此外,还有这个——”
徐志超从沙发背后拎出来一个沉甸甸的帆布大包,放到茶几上。一时间,星雨以为自己穿越到了某个谍战片,那个大包里满满装的都是钞票。拉链拉开,出现在眼前的却是一包包的白纸。
“出版社打算推出一批作者亲笔的签名书,一共三千本,这是三千页白纸,辛苦你们签一下,然后给我们寄回去,我们好装订进书里。”
星雨和蓟千城互相看了一眼,同时愣住。
三千个签名?一起?
见他们一脸难色,徐志超笑着摆了摆手:“我知道,我知道,这是个累活……”
“甜蜜的累活。”蓟千城说。
“作者的荣幸。”星雨说。
“只是——我们的笔名很多,不知道该签哪一个?星城?还是原木?”蓟千城淡淡地问道,“如果是星城,只用一个人签就可以了,对吧?”
星雨悄悄地看了他一眼,沮丧地想,“笔名很多”却故意不提鱼藏,他是有多膈应这个名字?
“说到这个,倒是提醒我了。”徐志超扶了扶眼镜,“署名的连贯性挺重要的,如果读者喜欢一位作者的小说,一般也会去看他的下一本。如果笔名变来变去,让他们以为不是一个人,就会丢失很多读者。所以我们通常都建议一个作者终生只使用一个笔名,毕竟实体书和电子书的受众在阅读黏性上还是有区别的。我知道你们在合作以前都有各自独立创作的作品,今后不知道你们会不会一直以合作的方式写下去,所以趁这个机会,好好想一想,你们可以以‘原木’加‘鱼藏’的方式联合署名,这样等以后出版各自的小说时,读者很容易跟随。当然也可以署名为‘星城’,和网络发表的笔名统一起来。你们自己决定,我们都同意。”
“需要现在决定吗?”
“不用,签完了告诉我就好。”说到这里,徐志超笑眯眯地从包里掏出两支签字笔,将红色的一支交给星雨,将蓝色的一支交给蓟千城,“如果你们决定采用‘星城’,那鱼藏老师您就用红笔签一个星字,原木老师用蓝笔签一个城字。两个字挨在一起就可以了。”
这是什么骚操作?
星雨的左手还戴着那枚红宝石戒指,接过红笔时,不小心碰了蓟千城一下,其实是无意的,看上去好像是故意提醒他似的,蓟千城的目光便在宝石上停留了一下,然后,抬头看了她一眼。
星雨觉得,那目光似有谴责之意。现在摘下来,又太突兀,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她爱极了那枚戒指,觉得比天珠好看,这是她第一次纯粹从美学的角度爱一样东西。
“你们觉得呢?”编辑又说。
“没问题,交给我们,”星雨笑道,“一定签得漂漂亮亮的。”
“拜托了。”
直到这时,徐志超也嗅出了两人之间的气氛有些不大自然。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于是慢慢地喝了一口咖啡,观察了一下,问道:“对了,你们的下一部小说《回音》应该写得差不多了吧?我记得交稿期是四月底?”
“……”
《回音》签约时,和她们打交道的是一位姓李的编辑,合同基本上是朱迪和蓟千城去谈的,星雨只是最后签字而已。小说的详细大纲都已经商量好了,就差动笔了,结果星雨接了《七年十一天》的剧本,荒废了三个月,之后回石琮右手受伤不能打字,又过了三个月。两人正打算手伤痊愈后开始疯狂码字,又因为颁奖大会吵翻了。
“已经写了一大半了。”蓟千城神态淡定,不慌不忙。
“四月底应该可以交稿。”星雨嘴角一扯,发出一声干笑。
“太好了。大纲我看过了,很棒,非常期待!”徐志超站起来,“不好意思,我得走了,还要去见另一位作者。”
两人起身恭送,待徐志超离开后,又双双地坐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