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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7年5月13日,多云 ...

  •   “没有!我哪有?”

      我皱眉,手上收拾书包的速度也不由得加快了不少,“去去去,赶紧收拾书包去,一会儿回去晚了又得被邻居投诉。”

      我家的邻居是一个有些神经衰弱的大妈,她每天最爱做的事就是坐在正对着大门的桌子前,拿着一块表盯着我和他什么时候回家。

      只要我们在十点之后回去,哪怕是晚一分钟我们也得接受她长达半个小时的思想教育。

      从所谓的男孩子一定要早点回家不能在外面瞎搞这种男德教育到你们都高三了怎么一点儿都不着急这种教导主任般的思想教育。

      我们两个家长眼里的好孩子,老师眼里的好学生,同学眼里的好干部,硬生生被她宣传成了十恶不赦的老鼠屎。

      “行行行,自习也是你要加的,你这人怎么还催上我来了……”

      钱错好看的眼睛带着几分妥协的笑意,他一面把桌子上的几张卷子折叠起来扔进书包里,一面帮我把那些参考书摞起来捧在手上。

      “你说你也真是的,从回家到睡觉统共那几个小时,你怎么还背着那么多书回去,能看完么?”

      “心理作用嘛。”

      我笑着回答,现在已经是五月,距离高考只剩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但是,我总觉得我的记忆出现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

      ——我开始遗忘一些东西,有时候是一个学过很久的知识点,有时候是一个好久都没再见过的人。

      一开始,我跟钱错提到过这件事,他只说也许是最近学业太繁重了,只是当我有一天把水杯递给他却突然忘了他叫什么的时候。

      我才意识到,我可能需要看看医生。

      临近高考,我根本没有时间去为了一间可能的事情在医院耽误上好几天的时间,于是,那种自己可能生病的恐惧和高考的焦虑混合在一起,让我有一种自己再不发泄出去就会爆炸的错觉。

      “方晨,你怎么又发呆啊。”

      钱错空着的手在我面前晃了晃,我抬起眼正对上他无辜耸起的肩膀,“你最近是不是记性不大好啊,怎么把高一的笔记都翻出来复习……”

      钱错这人哪都好,就是太聪明也太爱唠叨。

      我心中的邪火因为他那句记性不好而彻底爆发,我把书包扔在位置上突然冲着他吼,“钱错你有完没完了?你不知道你这样很烦么?”

      “我……”十七八岁的男孩子还都是最要面子的年纪,钱错被我吼得面庞泛起红色却还是道歉道,“对不起。”

      夏天的燥热和心头的火因为他的道歉而一下子消了下去,我看向他搅着的手指,心知他现在也一定非常尴尬。

      我伸出腿踹了踹他的裤腿,这是我们知道独有的道歉动作,“回家吧。”

      他刚刚还木着的脸上一下子露出笑容,屁颠屁颠地拿起我桌子上的教材,讨好地冲着我笑,“方晨,我知识点都记在脑子里呢,你要是有什么忘了的直接问我就可以。”

      这点,我当然是明白的。

      钱错的先心病被发现得很早,听他说过像他这种一两岁就犯病的人,心脏往往支撑不了一些劳心费神的琐事。

      好在,钱错他一直要强,他比所有人都认真地听讲,然后把所有的知识点都趁着还轻松的高一高二印在脑子里,这样那他濒临崩溃的心脏才没有在高考这一年里找他什么麻烦。

      “不了。”我干脆地拒绝,就是因为跟他相处得太久,我知道他的不容易,所以更不想因为我的原因而让他的心脏多那么几分负荷。

      尽管我知道,他是真的愿意帮我,甚至就算是因此犯病也是愿意的。

      回到家里,我早早就放在锅里闷着的粥正好出锅,粥里的南瓜碎已经煮的软烂,我给他盛了一碗而后下了一碗泡面和他一起在客厅里解决宵夜。

      “你怎么总喜欢吃独食?”他把碗底敲得声响,半是抱怨半是开着玩笑。

      钱错这人有个毛病,他总是喜欢吃别人碗里的东西,尽管很多时候两碗的食物并没有太多的差别。

      “厨房里还有,要不,我给你下一碗?”我一面护住自己的泡面,一面冲着厨房的方向扬扬下巴。

      我们俩都知道,钱错是吃不了这种油腻而难消化的食物,就像我们俩都知道我吃南瓜会恶心得想吐一样。

      我们俩都尽自己所能地让对方生活得轻松一点,尽管,这样我们会活的很累。

      “我去洗碗,你学习吧。”

      吃过了饭,照例是他去洗碗我去学习,厨房里的水流声和房间里风扇的声音混合在一起,让我突然间想起了那个带着点儿血腥味的吻。

      “钱错……”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竟然很想一遍遍重复那个名字。

      “诶诶诶,怎么了?”

      钱错这次洗碗的速度很快,他一面用手巾擦着手一面整个人凑到我身边。

      “没什么。”我一时间不知道应该怎么组织语言。

      沉默在我们两个之间蔓延,他没有离开,我也放下了手中的笔,电光火石间我眼角撇到英语阅读上的love,一直以来的疑问脱口而出,“你爱过人么?”

      “爱?”钱错偏着头想了一会儿才认认真真地回答,“你要是说那种想要共度余生的爱,我爱过。”

      共度余生?我微愣,也许是我十八岁的人生里太过平坦而简单,我从来没想过在十八岁这个还可以潇洒很久的年纪,我身边的同龄人竟然做好了安稳一生的准备。

      “谁啊?”我笑着闹他,“是哪个腰细腿长的妹子入了我们钱大帅哥的眼?”

      “是个男孩子。”钱错认认真真的回答,他一双眸子温柔而真挚地看向我,那目光几乎让我落荒而逃。

      “是一个顶好顶好的男孩子。”钱错认真地重复,“他好到,我除了每天都跟在他身边以外就再也不敢说什么做什么。”

      答案,在我们两个的心中呼之欲出。

      我紧张地低下头,一时间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反应。

      “方晨。”钱错认认真真地叫我,“你捉过七星瓢虫么?”

      “啊?”

      “你离开医院以后,我遇到了好多个玩伴。我每次都问他们七星瓢虫会不会死,但是只有你认认真真回答了我的问题。”

      钱错似乎陷入到什么美好而复杂的回忆里,他白皙的脸上带着笑容,灯光洒落在他眸子里如同星辰,“方晨,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只要睡前想想你,我就觉得就算明天醒不来也是值得的,因为有人会因为再也见不到我而伤心……”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我打断,“钱错,高考以后我们在抓一次七星瓢虫。”

      “然后养进罐子里?”

      “不,我要用它跟你表白。”

      ……

      钱错讲起过去总是有一种让我深陷其中的魔力,我一面嫉妒着自己曾经也那样意气风发地活着,有趣而自由,另一面却又感谢自己选择爱人的眼光真的很好,以至于,我总是矫情地觉得,我这辈子所有的运气都用在了和钱错在一起这件事上。

      舞台上的乐队似乎唱到了最激情的部分,台上的主场正声嘶力竭地唱着,“The world has already become unworthy, let's go crazy together!”

      台下,无数的青年也挥动着手中的酒杯一起疯狂地喝下冒着气泡的啤酒。

      一直坐在我身边的钱错忽然转过身,他低下头忽然紧紧吻住我的嘴唇。

      那是一个温柔而绅士的吻,他不停地用牙齿轻轻摩挲着我的嘴唇,直到我慢慢松开唇瓣他才试探性地深入。

      鼓点声打在我们两个人的耳膜上,我们在鼓声和歌声中不知不困地拥抱在一起,拼命地昀吸着对方口中的氧气。

      钱错的眸子亮晶晶地蒙上一层水雾,我就着那水雾再向里看,他两个漆黑的瞳仁里,是两个小小的我。

      “你这是怎么了?”分开的时候,我嘴唇有些肿,尽管这种吻我们几乎每天都会经历,但笨拙如我还是学不会换气。

      “方晨,”他狭长的眼尾带着妖冶的红,水莹莹的眸子望着我,无论我爱他多久,都会沦陷下去。

      “你会记得我么?”他问。

      “会。”我回答得认真。

      “你会永远记得我么?”

      “会。”

      “那你,会记得自己么?”

      “我会记得,方晨爱钱错,时效是永远。”

      自始至终,我知道他的恐惧。大概,从小时候开始,钱错最害怕的就不是死亡,而是被遗忘,他不希望我在他离开后的很久都一遍又一遍强迫着自己记住他,但是,我知道他也害怕有一天他坟前长满枯草,却没有一个人知道那墓碑下躺着的是谁。

      “钱错。”我拉住他的手叫他,“等我们都死了的时候葬在一起吧。”

      “为什么。”

      “这样,我们别人只要想起我们中的一个就一定会想起另外一个了。”

      钱错,我和你一样没我也害怕被遗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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