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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书店老板 ...

  •   报社位于小城的西北角,与X中只隔着一条胡同。
      这条胡同就叫X中胡同。
      X中胡同是一条相当繁华的胡同,因为紧邻高中,所以食杂店、文具店、熟食店、小吃店、冷饮店、水果店、菜店等等一应俱全,我每天下班从X中胡同穿过时,都可以买到各种各样吃的东西回家,爸爸不止一次地说:“这可怎么办?这么馋的姑娘,偏偏天天从这么一条街上过,这么走个两年、三年的,不得胖成猪啊?”
      虽然爸爸这么说,可我终归抵挡不过美食的诱惑,一直故我。
      有一段时间我很迷玄幻小说,但网上的要么正在连载,要么已出版,挂在那好久看不到结局,所以,终于决定去X中胡同里一间破旧的小租书店去转转。
      这间租书店已有很久的历史了,破旧不堪,摆在外面的书也极破烂,而且多半都是我上学时就已看遍了的老书。书店老板是位大叔,极瘦,养了一只怎么也洗不白的老狗,来人就汪汪叫,极不讨人喜欢。
      我皱着眉头转了一圈,刚想走,书店老板却问:“想看什么书啊?”
      我说:“什么都成,好看就行。穿越、玄幻我都看。”
      书店老板站起身,在书架上面拿下一只纸袋,从里面掏出一套七成新的《白狐》,问我:“你看过这套吗?很经典。”
      我摇摇头,他就热络地推荐,我翻了几页,奇怪地问他:“这样的书为什么不放到架子上啊?”
      书店老板笑着说:“我这来的学生多,常丢书,这些好书我就藏起来,不保险的人不借。”
      我想想也对,决定把书拿回去试看一下。结果拿回家一看,觉得真的很经典,之后再去,书店老板推荐的书都不错,从此便成了他家的常客。
      不过因为书店老板是大叔的缘故吧,他家的书都是以男性角度写的,这点我很不喜欢。而且因为他胃不好,所以三餐都回家吃,时间与我上班时间连接不上,我常常捧了一摞书走来走去还不上,恨得咬牙。
      在他家看了大约半年的书后,胡同的另一端开了一家新书店,里面的书都是我更为喜欢的女性文学,于是,我在新书店里办了张会员卡,渐渐的很少去他那里了。偶尔在X中胡同里遇见,大叔从来都很热情地跟我打招呼,并不问我为什么不去他那看书。
      在忘川酒吧喝了那杯释怀后又过了大半个月,天气热了起来,这晚,我和爸妈去参加大舅的生日宴会,从酒店出来,天已经黑了,不过街头巷尾到处都是人,路灯明亮的光芒照得人心情极好。
      酒店距报社极近,我的U盘忘在了办公室里,就跟爸妈说了声,转个弯拐去了报社。看时间还早,便开了电脑上网,本来只是打算上JJ网站看几篇正在追的小说更新了没有,却看到要好的网友洛洛正在网上,于是聊兴大发,两个人东拉西扯,想到什么说什么,等妈妈打来电话催我回家时,我才发现,竟然已经是晚上9点钟了。
      匆忙地关了电脑回家,报社的正门已经锁了,于是我只得从后门出来。
      因为整个报社只有100多人,所以当初盖楼时只留了两层办公,三楼往上全部都是住宅,出了报社的后门就得沿着居民们用的外楼梯下楼,经过居民停放自行车的车棚,走X中胡同。
      因为休息日时都是后门出入的,相当熟悉路况,而且百米外便是仍然灯火辉煌的X 中胡同,所以尽管这一段路极为黑暗,但我还是走得大步流星,心安理得。
      也所以,当一个人影从车棚中蹿出来,一把抢下我手上的拎包撒腿就跑时,我呆怔了半晌才反应过来——抢劫!
      那包里可有我的手机、工资卡、身份证、工作证、银行卡、钥匙和100多块钱啊……
      我撒腿就追,一边追一边喊:“抢包啊,有人抢包啊!”
      可惜,我向来残缺的运动神经这一回依旧没有爆发出什么潜能,等我跑进X中胡同时,那个人已跑出了足有五百米,以我的速度打死也追不上啊!
      我又喊了两声,可是路上几个匆匆往来的行人都只是看了我一眼便继续前行,没有一个人停下来问我一句。我只能咬着牙向前跑去,一边跑一边继续喊。
      就在我眼睁睁看着那个人要跑出X中胡同时,突然一人一狗横插出来,拦在那个人面前。那个人脚步一缓,接着,掉头没命地向我奔过来。
      我大喜,迎着他跑上去,嘴里大声喊:“把包还给我!你个不长眼的!我这么穷你还劫我……”
      那个人不知道是怕了我,还是怕了身后追上来的一人一狗,把手里的包向我一丢,擦着我的身边跑过去了。
      我一接,没接住,包掉在了地上,我急忙弯腰去捡,但没忘了在错身的那一瞬间死死盯了那劫匪一眼。
      那个人……不,应该说那个孩子,顶多有十五、六的一个男孩,吓了我一跳。
      他青白着脸,眼睛瞪得大大的,犹如在泥土里挣扎的鱼一般大张着嘴,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从我身边跑过去,几乎全身都在颤抖。
      看了他,我只有一个想法:这年头,抢劫也挺不容易啊……
      把包捡起来抱在怀里,我站在那喘气,这才转头看了看追过来的那一人一狗。
      呀,熟人,是书店老板和他的狗。
      我忙跟书店老板道谢,书店老板说:“别客气,别说咱们认识,就是不认识这忙我也得帮啊,不过,你下次可注意啊,一个年轻女孩子,这么晚了一个人走,怎么都不安全。”
      我忙说是,然后跟他告辞,书店老板却说:“你家在哪儿啊?我送送你吧。”
      我说不用,书店老板却执意不肯,我也着实有些后怕,便怀着感激的心情在书店老板的陪伴下向家的方向走去。
      一路闲聊,十几分钟后,我已看到了我家小区的大门。
      一声细细致致的猫叫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抬头四处张望,原来我正好走到了忘川酒吧门前,那只小黑猫正站在门前台阶上,瞪着一双明亮的绿色的大眼睛望着我。
      我急忙走过去:“咦?小东西,你怎么跑出来了?被人抱走可怎么办啊?”
      小黑猫灵巧地一跳,挂到了我的裤腿上,然后像爬树一样嗖嗖几下就爬上了我的肩头,我目瞪口呆之余不禁心疼起我身上那套才买一个星期的真丝改良唐装,这小爪子还不得给我勾出十几个线头?
      恨恨地拍了拍小黑猫的脑袋瓜子,我回头想跟书店老板告别,然后好送小黑猫进酒吧,可是回过头去,身后却是一片空地,方才那陪在我身边的一人一狗就这么消失了!
      ……这是什么情形?
      小黑猫又叫了一声,我转过头,莫名其妙地跟他的大眼睛对视了片刻,然后耸耸肩:“看来,我还是先把你送进去,然后回家吧。”
      为了怕爸妈担心,这晚发生的事我没敢说,但打定了主意,隔天是一定要去书店谢谢那位老板的,心有余悸地睡下,早上挺早就醒了。我每晚都做梦,梦里千奇百怪,无所不有,但早上一睁眼睛总是什么都不记得,但这一次,我却清楚地记得,我在梦中,去了书店向老板道谢,并送了他一只大西瓜,老板笑得一脸皱纹都开了。
      洗漱过后,吃了早餐,我出了门。因为惦着要去书店,所以步子分外地急。
      一路走,我一路盘算,因为主要面对的是学生,书店基本要到10点才开,我10点半出来,看他开了门再去买水果就行……正想着,我一抬头,突然瞪大了眼睛。
      书店所在的地方,什么时候变成了修鞋店?
      门开着,我就走进去,里面是一位从来没见过的修鞋师傅。我问他:“这里原来不是书店吗?怎么变成了修鞋店?”
      修鞋师傅说:“啊?你不知道啊?书店那老板没了!”
      “没、没……没了?”我大张着嘴,不可思议地望着他。
      “是啊,半个多月的事了,他被人抢了,吓得心脏病发,在医院住了三天院,没救过来,没了。”
      我站在那,好半天才回过神来,后背上的衣服都被冷汗浸透了。
      进了办公室,我坐在座位上发了很久的呆,然后起来去找法制版的同事,拜托他打电话帮我问一下辖区派出所,有没有关于书店老板这件案子的记录。
      下午,同事来告诉我:“你问的这个事真是条好新闻,可是,不能报。你知道为什么吗?抢他的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昨晚上投案自首了,说昨晚上就在咱们楼下抢了个女的,结果看见死了的这书店老板了,他吓得连裤子都尿了,一路就跑派出所去了……”
      我扶着椅子摇摇欲坠,全身发抖。
      晚上下了班,我早早地往家里走,可看到小区大门时我又犹豫了,我知道自己脸色一定很难看,这样回家爸妈一定会发现,我若不说,他们一定会担心,可我若说了,他们一定会更担心……
      一抬头,忘川酒吧的牌子正在我眼前,于是,我又摸黑进了酒吧,直接走到吧台前坐下。
      酒吧里还是没什么客人,小黑猫趴在吧台上,帅哥老板站在吧台里,四只眼睛一起盯着我。
      我说:“来一杯酒。”
      帅哥问:“想喝什么酒?”
      “有没有喝了能抹去一段记忆的酒?”
      “忘川。”
      “真的?”
      “你说呢?”
      我颓然伏倒在吧台上:“算了,来一杯。”
      “今天忘川115。”
      我苦笑:“看来我这几天运气都不太好,行,来吧,我想我得喝点酒才敢回家。”
      小黑猫懒懒走过来,用小白爪拨拉我的长发,我一把把它抱住,将额头贴上它暖暖的小身子,心里才觉得好过了些。
      小黑猫呜噜了一声,没挣扎。
      过了一会,一杯酒推到了我眼前。
      透明的清澈的一杯。
      我皱起眉:“不会是白酒吧?”
      帅哥没理我。
      松开小黑猫,我自觉无趣地端起杯,闻了闻,还好,是没有酒味的。
      喝了一口,我有些茫然,这酒的味道怎么跟水一样?咽下去片刻之后,舌尖上忽然感觉怪怪的,仿佛沾染上了世上所有的味道,说不出是酸是甜,是苦是辣。
      我又喝了一口,这一回能品得出酒的味道了,很淡,但很复杂。
      就这样,一口一口,我将这杯忘川喝进了肚子里。
      酒喝完,心里就开始热腾腾的,脑子反而不那么乱了。我掏出钱包,给了帅哥一张一百元钱,正在翻零钞,帅哥忽然说:“不用了,我心情突然很好,你这杯忘川就45元好了。”
      纵然心情很不好,可听到这句话,我还是笑了,哎呀,有便宜不占的那是王八蛋,帅哥老板主动降价,我可是占了大便宜了!
      付了账,跟小黑猫告了别,我往家里走,手机忽然响了,一看,是爸爸的,爸爸告诉我,他晚上有饭局,不回家吃了。挂了电话,我心里一松,爸爸不回家,我只要面对妈妈一个人就好。
      经过小区门卫室时,只听一声大喝:“安颖然!”
      我一回头,喝,老妈正坐在门卫室里,手里拿着一把扑克跟我挥手:“我吃完饭了,你回家自己吃吧,我在这玩扑克!”
      我忙不迭地点头,心里彻底放松了。
      吃了半碗饭,我简单收拾了一下碗筷,觉得酒意越来越重,倒在床上便睡了过去。
      一觉天亮。
      醒来时我觉得全身都很轻松,心情很好,一路哼着歌上班。
      走过X中胡同时,我无意中发现,很久以前常去的那家书店变成了修鞋店,不过,我已经不看玄幻小说了,所以,无所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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