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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


  •   李大夫话音一落,那两名捕快便匆匆下了阶,打马朝镇外追了过去。

      适才瞧见梅花台的人出现在这镇上,霍眠还存有几分侥幸心理,以为他们没往山中去。然而此刻听了他们的对话,她才暗自心惊起来,还好自己走得及时,否则便要麻烦临头。

      如此一来,长陵城是决计去不得了,即便去了也不能与姚问月相见,那与自投罗网没什么区别。霍眠好不容易才有了个前行的方向,这下又泡了汤,她有点无奈地想,罢了罢了,走到哪里算哪里,随遇而安也无妨,便也不去想那么多了。

      为了防止又与那群人撞上,霍眠倒也不急着走了,干脆找了家客栈要了间房,准备好好睡上一觉,补补精神再做打算。

      这时镇上已经恢复平静,那些找人的官差在梅花台的捕快离开后也都回了府衙去,霍眠昨晚在椅子上坐了一夜,浑身骨头又酸又疼,进了房里便将包袱一扔,仰首倒去床榻,长出了一口气。

      她理了理这两天发生的事,觉得自己真是流年不利。她和沈孤岚在燕子山住了那么多年,从未因为不速之客的到来而落入这般境地,沈孤岚一走,就来了个天杀的连城,害得她如今流离失所,有家也不能回,实在是倒霉透顶。

      偏生沈孤岚又有那样不能为外人所知的过往,她若只是个普通人,梅花台的人来了便来了,所谓没做亏心事,霍眠哪会怕他们鬼敲门?只是那座竹屋存在太多她和沈孤岚生活过的痕迹,万一叫梅花台的人查出些不同寻常的,认出她们和龙渊谷有什么关系,霍眠不就死翘翘了?

      结果就只能是她收拾东西走人,才好避开这一劫,且短时间内她还不能回去,谁知道梅花台的人有没有在那竹屋附近守株待兔?

      此刻时日尚早,还有两个时辰才能到正午时分,霍眠先前吃得又饱又暖,眼下躺在这软榻上便渐渐来了点困意。她蹬了靴子,扯过大被一盖,正打算舒舒服服地睡个好觉,耳中却听到房里倏然响起了某种细微的动静。

      这家客栈临着集市,外头充斥着各种吆喝声与叫卖声,其实是有些吵闹的,但那动静虽然细微,却瞒不过霍眠的耳朵。只因燕子山里常年有野兽出没,偶尔会发生一些野兽误闯竹屋的事件,霍眠小时候没少被吓得不敢睡觉。尽管不论来的是什么,都将被沈孤岚一剑毙命,但霍眠还是养成了警醒的性子,对周围的动静格外敏感。

      方才那声音,很像是什么人放轻动作进了屋,却又没听见有谁推门。霍眠在被子里回忆了一番,她被店小二带来这房间后,南边的窗户似乎是开着的,如果有人想进来,那就只能是翻窗而入,而且轻功还不能差了,因为这里是三楼。

      无形中,房内的气氛顿时变得有些古怪,外头喧哗吵嚷,这里却是死一般的沉寂。霍眠没有急着发作,而是静静等待,然而好一阵过去,也未再听到别的动静响起,仿佛先前那声音只是霍眠的错觉一般。

      但霍眠并未掉以轻心,她沉了会儿气,骤然间掀开被子抽出佩剑,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跳了下去。可落地之时,却听有人“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她抬眸一看,果然有个人正以双手环胸的姿势立在窗边,还眉开眼笑地将她上下打量着,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这人一身白衣,披风和靴子也是白的,整个人宛如一枝垫了雪的水仙,瞧着挺拔又清艳——只是笑得有些欠打,不像什么好人。

      目光锁定在那张熟悉的乌金面具之上,霍眠不禁失声道:“是你?”她举着剑,气势汹汹地朝这人走近了几步,“又是你,你怎么阴魂不散的!”

      连城背靠窗沿,一双眉眼在逆光处显得有些深邃,她笑道:“是了,又是我。贺姑娘,咱们又见面了。”

      霍眠刚才还在心里痛骂过这人呢,现下人就来了。她冷哼一声,将手中长剑往前一送,剑尖直抵连城心口:“你倒有脸在我跟前露面,知不知道我被你害惨了!”

      连城眼眸微垂,朝那锋利的剑尖看了一眼,温声道:“贺姑娘,你此话,我怎么听不大明白?”

      “你少来跟我装蒜。”霍眠睨着她,“临安镇周围的山多了去了,可你偏就要往燕子山里跑,引来那么多梅花台的捕快,害得我如今有家不能归,还被他们给盯上了,你可真是个灾星!”

      连城巍然不动,安之若素道:“凡是来过临安镇的人,多少都对燕子山的凶险有所耳闻,若是姑娘被人追杀,岂会有不往那山中去的道理?何况我并未叫你们杀了那些捕快,是你们自己要这般做,关我何事?”

      “怎么不关你事?”霍眠觉得这人简直就是强词夺理,“燕子山那么大,我倒也没有那般霸道,连你进山也不许。可你非要一路往我家中逃去,我师父留下的暗卫怕你们对我不利,所以才会对你们出手。你但凡别来我家,往其他地方逃,也就没这许多事了,你还敢说与你无关?”

      连城偏了偏头,眼眸里攒着点玩味的笑意,说:“诚然,我的确是给姑娘带去了麻烦,但说到底,那些捕快又不是姑娘杀的,就算梅花台的捕快查到了燕子山去,你大可叫你的护卫们离开,你又何必弃家而逃?”

      她说到此处,并拢二指将剑尖夹住,往侧旁移去,意味不明道:“先前那些官差在镇上搜捕我时,姑娘为何要避着他们?还有那梅花台的捕快去医馆打听时,你也是见了他们便就立马躲了开来。贺姑娘,你有家不能归,果真只是因为我么?”

      她语调听来平淡,却是暗含深意,盯着霍眠的一双眼睛也显露着毫不掩饰的揶揄,仿佛对霍眠下山的根本原因了然于心似的。

      纵然她说的并非全无道理,也承认自己连累了霍眠,但这番话落在霍眠耳中,仍是叫她心里的火气更加旺盛了几分。

      “不是因为你,还能是因为什么?”霍眠嗤道,“怎么,我前脚才救了你的命,后脚你便要以怨报德,往我头上甩锅?”

      “那倒没有,姑娘的恩情,在下没齿难忘。”连城冲她拱了拱手,动作因着伤痛有些僵硬,“你我能再度相逢,也是有缘得紧,姑娘莫要动怒了,气着自个儿可就不好。此番给姑娘带去这么大的麻烦,在下心中委实过意不去,只是我现下自身难保,无力报答姑娘,还请姑娘暂时放下不快,咱们有话好说,勿要伤了和气。”

      这人说起话来从善如流,又态度谦和,且心思缜密,反应很快,是个不容小觑的。更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霍眠倒也不想与她继续纠缠下去,免得说多了话反倒失了言,何况当下多说也无益,事情总归已经发生,吵嘴也没什么意义。

      初春的日光和暖轻柔,罩在两人身上,远空送来的风里还捎带着昨夜的雨水气息,闻来很是清甜。霍眠面无表情地收了剑,走到窗前往外看了看,分为冷淡道:“那你现在来找我做什么?这客栈先前被那么多官差搜过,你是怎么避开他们耳目的?”

      见她不再与自己多加计较,连城挺立的站姿便有所放松。她往一侧挪了挪,说:“可不是我要找你,而是我本就住在这里。”言罢笑了笑,“那些官差不过是来走个过场罢了,搜得一点也不仔细,他们来时,我早已去了屋顶晒太阳,没人能发现得了我。而且站得高看得远,正因如此,我才瞧见姑娘之前去了医馆,可是身上受了伤?”

      霍眠对她的问题充耳不闻,反问道:“你本就住在这里?”

      连城冲她眨眨眼睛,有些小得意地说:“这破镇就那么点大,却有好几家客栈,哪会间间房都住得满呢?”

      霍眠明白了,顿时丢了一个白眼给她:“你就不怕我即刻下楼去告诉老板?未经同意,擅自借宿,你这人果然品行不端,一身坏毛病。”

      “贺姑娘,非常时期,当行非常之法。”连城不以为然,“若人人都像你这般正直,那这天下倒也太平了。你放心,我走的时候自会留下银钱,不会做那等白占人便宜之事。”

      “说得好听,那你怎么就非得占我的便宜呢?”霍眠说,“你把我的马扔哪儿去了?我可告诉你,那是我师父送我的马,你要是把它弄丢了,我肯定跟你没完。”

      连城抬了抬下巴,莞尔道:“可见在姑娘心中,我连城是何等的十恶不赦。”她笑得惬意,示意霍眠朝楼下看去,“瞅瞅,你的马没丢,就在底下拴着呢。”

      霍眠探出头去,往下一看,她的马儿果然就在那底下的马棚里头乖乖待着,店里的小厮还把小黄牛也拴在了边上。奈何她此时怎么看连城都不顺眼,心里真是讨厌死了她,见得马儿安然无恙,却也没个好脸,故意呛她道:“还算你识相,否则除了梅花台的捕快,这世上又得多一个追杀你的人了。”

      连城听得发笑,将要开口说话,却是忽然间气息一滞,扭过头狠狠咳嗽起来。霍眠目光冷然地看着她,心道咳不死你。连城不知她心中所想,掏出手帕转过背去,等她再度面向霍眠时,手里的帕子便染了不少血迹。

      霍眠原想再问问她下山以后为何没有毅然离去,而是选择留在了临安镇,此刻见了那帕子上的血,便也明白了过来。

      这人表面装得没事人一般,还能与她谈笑风生,实际却是伤得不轻,行动困难。她若贸然离开,估计半道上就得晕过去,早晚会被穷追不舍的梅花台给擒住。最好的办法便是干脆留在镇上,反倒有利于躲藏,只要她躲过了这一轮搜捕,梅花台的人又已走远,那她也就暂时安全了下来。

      霍眠其实打从心眼儿里不想再管这人,但那血淋淋的帕子实在太过显眼,她想装作看不见都不行。霍眠仰天长叹一声,只得不情不愿地将连城扶了扶,木着一张脸道:“还站着干什么?过去坐。”

      连城抬起眼睫看了她一眼,任由霍眠将她扶到桌边坐下。她咳嗽个没完,又不好再揭了面具擦拭,只能忍着疼痛不动。很快,一行鲜血顺着下巴滴落,在裙面晕开一团污迹,犹似三月里怒放的杏花,一朵接着一朵。

      霍眠倒了杯茶,往她手边一送,没好气道:“都这么不方便了,你那面具还有什么可戴的?我又没见过你,不知你是谁,这房里也没别的人,你把自己捂那么严实干什么?”

      眼前的姑娘一身艾青色飘飘衫裙,生得唇红齿白,眉目秀丽,面相颇为讨喜。只是神情间透着明显的嫌弃,看着有些凶巴巴的,似乎不大好相与。连城抬起手臂,用衣袖擦了擦脖间的血,打量着霍眠说:“这可不成。姑娘若是见了我的脸,便走不出这间屋子了。”

      霍眠一声哂笑,抄着手靠去椅背:“就凭你?我随便一掌都能把你打趴下,你说什么大话?”她将连城端详一番,问道,“话说昨天夜里,我是见过你出手的,功夫还不错,怎么就被人打成这样了?”

      连城捏着那茶杯,指尖在杯口轻叩两下,说:“若是单打独斗,我自认不曾怕了谁,可对方人多势众,又有高手相逼,我还能活下来已是不幸中的万幸。你当我是什么天神下凡,刀剑不侵么?”

      “那他们为什么要杀你?”霍眠状若无意,心里却对此人有些好奇,“我听我师父说过,梅花台的捕快一向只捉拿棘手的要犯,能被他们列入追捕名单者,多是些作奸犯科的亡命之徒。所以你是犯了什么事,能叫他们这么大张旗鼓地追杀你?”

      连城瞧了瞧她,眸中光华闪烁,反问道:“姑娘听说过邱承风么?”

      霍眠摇头。

      “此人是梅花台的总捕。”连城道,“他练得一手好掌法,名为‘焚心’,是种尤为毒辣狠绝的功夫。江湖上的各大门派,通常以刀剑为主,专练掌法的人算不得多,他那焚心掌若是落到谁身上,便有一击震断心脉之力,饶是不死也得落个残废。迄今为止,能与焚心掌平分秋色的,便只有龙渊谷的绛珠手。而那龙渊谷早在十七年前便已灭绝,绛珠手也已失传,如今这江湖,便唯有他一家称得上掌法之道的魁首。”

      听她提起龙渊谷,霍眠心下微动,不露声色道:“你便是在他手底下受的伤?”

      连城点点头,似笑非笑道:“那老不死的想杀我,却被我砍了条臂膀,他本就多年痛风,功力早就不如当年。一朝杀我不得,便又叫他那徒弟出马,我这内伤是邱承风所致,肩头这外伤便是他那徒弟所赐。这师徒两人都未取得了我性命,怕是气也气个半死,不过一双废物,闹了场笑话。”

      “那他们到底为什么要杀你?”霍眠皱起眉来,“说来说去,你净跟我绕弯子,不肯言明根源。我好歹也是被你连累过的人,你总得给我个说法,至少叫我倒霉也倒霉个明白罢?万一哪天我被他们捉住了,却连自己究竟是怎么死的也不知道,岂不是亏大了?”

      “贺姑娘,听我一句劝。”连城将杯子搁下,直视着她,“你一看便不是什么江湖中人,对这世上的事了解不多,倘若某天你真的入了这江湖,就该学会一件事,那便是少打听。我正是念着自己连累了你,又承了你的恩情,才会与你说了这些,也算我对你有那么点坦诚之心。但多的你便不要问了,有些时候知道得太多,反而对你没什么好处。”

      霍眠静了静,虽知道她此言乃是好心,但也禁不住沉脸道:“是是是,就你懂得多,我还不乐意听呢。”心念转动间,她忽地想起那劲装女子来,问道,“你方才说……那邱承风的徒弟,是不是就是先前那个挂着金腰牌的女子?”

      连城“嗯”了一声,应道:“不错,正是那人。大名鼎鼎的梅花台少捕头,沈十忧。”

      她说着,微微一笑,眼里渗出些许寒意,又道:“我迟早得断了她那只手,看她还怎么在我跟前晃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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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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