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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词歌·用我全部的爱 ...

  •   一、缘起
      [我得好好想想这是怎么回事]
      那一日的下午我在房间里画一只苹果。青绿而生嫩的光泽,像一只饱含醋意的心脏,有一种渗入骨髓的发悚的酸涩。抬头看看窗子外面,也是同样淡漠的薄荷色的天。我在镜子里看自己,头发剪得太整齐,像古埃及深宫中伺候女王的侍女。眼神是狠狠的,仍然无法驱赶深而浓的倦意。我说,出去走走吧,再待下去会死掉。
      但是去哪里?不是星期日,教堂不会开放(我已习惯了常去给礼拜堂里的雕塑拍照了),我同学在公共画室里一边忍受摇滚的喧嚣一边为毕业作努力不懈,片刻的空暇都没有。最后我还是决定去书店,像是一场久违的重逢。有人说,书店好比是药房,每个人在充斥着浮灰气味的陈年药材里寻找合适自己的治病良方,寻到以后就匆匆逃走。因为毕竟是有关生死的场所,所以更是不便常去。太过健康的人反而无力冷眼旁观,总想涉身经历才好。一路走过去,有被远远排斥的失落;又或者身陷不能自拔,呻吟都显得空洞。要朝圣一般的,小心翼翼,那样的虔诚才是最难得的。
      书店已经很老了,苍黄而破旧,日光灯冷冷清清,看书的人都静默无声,所以我能悄然地融进去而不显得太突兀。看到杜拉斯情人为她做的传,卡尔维诺作品全集。那么庞大繁杂的书系,就叫人畏惧。即使拥有了,也不过是幽怨地排在书架上苦候,直到某个失眠的夜晚才会头一次想起它们。被亵渎的滋味不好,最好是能够立刻开始看,中断或者暂时搁置以后兴趣依旧不减的。走了一个圈,又回到原地,然后看到毛姆的这本《面纱》。很多时候我是相信机缘的。不如还是说,抓到一味好药。身体里有一种隐痛在渴求治疗。
      是在哪里第一次见到毛姆的呢?我努力地想。之前看过太多的评论,说毛姆是“最会讲故事的作家”“影响最大的英国人”,连张爱玲在《浮花浪蕊》里都要反复提。在学校图书馆里看过《毛姆传》,泛黄的小册子,一点印象也没有了,只知道他似乎是医科出身,倒自作主张地认为与鲁迅极似。再看《面纱》,封面上娇美的英伦女子和沉默深邃的男人,挺拔的面部轮廓,长而软的睫毛,是一种隐忍的神色,英俊像Keanu Reeves。只一眼便做了决定。不是每个人都有足够的福分消受一场邂逅。
      后来的那个下午是惬意的。坐在木头地板上读书,背靠阳光。整整三个小时,用各种不同的姿势。合上最后一页时抬头看看,已是夕阳无限好的时候。我忽然就有流泪的冲动了。
      二、序和意大利
      [但丁是无人能懂的先知]
      我习惯从序读起。毛姆亲写的,简洁干练。要说的不多,剪辑若干便好。口吻是悠然绵长的,略带幽默。读萨冈的《肩后》,整整一本书都是这种心不在焉的闲适气氛,恬淡内敛,小说家都是自评的天才。
      “这部小说的写作得益于但丁诗句的启示,原诗如下‘……我就是那个皮娅,锡耶纳养育了我,而马雷马却把我毁掉……’这行诗牢牢地记在了我的脑子里,直到我远赴中国后,这件事才最终有了转机。”
      能从这两句诗中得到什么?我开始盯着这些字句却看不出缘由。《神曲》并不是句句昭然,不如说是一个先知的胡言乱语。命运不济的先知总是为预言殒身不恤。约翰被斩去头颅,为满足莎乐美疯狂的爱吻;但以理被投进了狮坑,不过索性的是他还是活到了底的。先知是最容易遭误会和捕杀的,真理不是万能的护身符,而雪耻的时刻往往又得等待,太漫长。那时的意大利,传教士大多死于酒馆中。炼狱里收容了太多欠着风流债的灵魂。于是他们心甘情愿地缄口了。先知们是理智的,悲哀也仅是淡淡的余留一抹。
      “锡耶纳养育了我,而马雷马却把我毁掉。”
      那么毛姆是在全力翻译着先知的语言了。皮娅红杏出墙,在马雷马被投入炼狱。而凯蒂小姐不忠于夫君,却在湄潭府浴火重生,“从此踏上了不悔的精神成长之路”。是在说,有罪的人必须几经折磨才会得到解脱。或者,毁灭的背后是救赎。
      我想我应该为殉教的先知默哀。即使听不明白,慑于他们的威严和虔诚也是有福的,卑微的我们。
      意大利就是传奇开始的地方了,因为毛姆在此寻觅过《面纱》的渊源。想起《金玫瑰》中《夜行的驿车》里,安徒生在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维罗纳城的一场奇妙的美丽遭遇,是一个害羞诗人短暂而快乐的春天……我只能说,意大利是个好地方。
      三、□□
      [怎样的一个男人啊]
      □□·费恩。凯蒂的丈夫,医生,准确来说是细菌学家(奇怪的职业!)。清秀,冷漠,孤僻的男人。
      其实我完全可以用更多的词来形容他。不过应该冷静下来,好好想想为何会对他情有独钟。他不出众,又自命清高,保守,矜持,自制,“令人难解地缺乏活力”。连凯蒂都看不起他。只可惜他那么爱她,值得为她粉身碎骨。男人莫大的悲哀。
      或许我不该苛求凯蒂,尽管我读书的时候极度地情绪化。1920年代英国的花瓶们。她需要的是一个风流倜傥能说会道的情人,供她取乐,捧她在手,顺理成章的。□□倒是忍了,或许是天性,又或许出于英国人的绅士风度。他太了解她了,掌握了她的全部秘密反而沉默了。爱得太深,痛苦沦陷下去。他又害羞,怎么也脱不了口。
      说爱到了极致恨便消失的人是纯粹的理想主义者。他当然恨她,于是选择了一种危险的孤注一掷来报复。他实在是有头脑,知道小女子的幻想经不住掂量。于是他聪明地让妻子自己去看清情人的卑鄙怯懦,懂得这种反作用的痛苦才是最具实效的,也算是一种痛快淋漓的复仇。所以非常喜欢看凯蒂和情人唐生决裂的那段,有种替她丈夫得逞的愉悦。尽管她还是不太能够懂他,但这已经够了。以后她还要经历许多,否则就会索然无味。还是毛姆的比喻绝妙:“她模糊地领悟到了他的阴谋——如同夜里一片黑暗阴霾的景物,被一道闪电照亮,继而又重新回复到黑暗当中。她被她在那一瞬看到的东西吓得全身发抖。”
      只是我想这个男人要忍受怎样的煎熬。
      且看他是如何向妻诉衷肠的。“我对你根本没抱幻想,”他开口就这样说,“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仅仅为了一己之私跟我结婚。我爱你如此之深,这我毫不在意……我从未奢望你来爱我,对我来说能被赐予机会爱你就应心怀感激了。一个丈夫的权利,在我看来却是一种恩惠。”
      隐忍如他的男人应是绝不会轻易说这样的话吧。太沉痛的爱,压得人窒息。只是太遗憾,凯蒂不会明白的。可笑的小女子,无权享受这般广博苍莽的感情。他从遇见妻的偷情再做出共同赴死的决定,到隐秘的如深海般渴慕她的爱,只字不提。说爱不索回报太虚伪。而这又是怎样一种剜骨割心的疼痛。
      这里有让我最黯然神伤的一段。在湄潭府,她问过他:“你真的那么看不起我吗?”他答道:“我看不起我自己。”她再追问下去,他只说:“因为我爱你。”
      一贯简捷如他的回答,包含了无尽的秘密。我又开始想他到底在苛责自己什么。爱到极深处,所有的过错都只应由他一人来承担,是一种残酷的自我鞭笞,沉湎于万劫不复的境地直到死。或者说,是一种赎罪。千万刑加于一身,先拯救自己最爱的人。
      大爱无言。
      四、爱之死
      [觉醒与否都是寂寞的]
      说到这里,似乎已经偏离重心,时时有倾覆的危险了。《面纱》说到底,应该是在颂扬女性和人类的觉醒。毛姆的目光是悲天悯人的,但又平缓而且波澜不惊,所以会令人不住潸然。这种感觉很好,读到后面能够释怀前面的不快。每个人物都得到了原谅,找到了归宿,很公平。
      喜欢看凯蒂在修道院工作时的翻然悔悟。最该感谢的人应当是那群修女,亲切而高贵的女人们,神圣得不容侵犯。当她和孤儿们嬉闹时她终于能够享受到女人最原始的快乐,不是上流社会的俗气艳丽,珠光宝气,金杯美酒。等到她后来见到韦丁顿和深爱他的满州女时,也应是从那时起才突然明白了□□曾怎样渴望他们也拥有这样不渝的爱情以及一个孩子了。太悲痛。神赐的礼物却总是要等到毁灭的时刻才懂得珍惜。
      所以关于回到英国后,她短暂地重投旧情人的怀抱这一点我也能原谅了。一是被迫,二是一个柔弱女子经历了生生死死已经惊吓过度,需要一个庇护。旧情人也可,流浪汉也罢,这已不是之前意义上的蠢举了,一缓过来就应该继续上路。凯蒂最终还是辜负了□□怀上了情人的孩子,好在她已经决定不告诉孩子她的生父。她会跟女儿讲起自己曾经的笑与泪,还有那个热切地在内心盼望过她属于自己的男人,□□。
      只不过她的后半生会是寂寞的了。这是清醒的代价。而身为局外人来看,我想这应该相当完满了。
      五、遗憾
      [结局不会让你快乐的]
      我想《面纱》最大的遗憾当属□□之死。遗憾也是最卖座的,这话不假。凯蒂前去探望他时他已弥留,之前瞒着她做着几乎是自杀式的实验。她跪下来吻他请求宽恕,虔诚而真挚的,他不应该再怀疑了。如他般的心如死灰,定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去的。只可叹她最终是怀着对丈夫的内疚离开的,罪恶感而不是真爱,这一点毛姆说得很坚决:“说到底她不爱他,从来也没有爱过他。”太残酷了。我也是直到合上整本书以后才顿悟,原来他从一开始就决意用死来唤回妻的灵魂和爱了。遗憾的是他离目标仅有可悲的一步之遥,不是一个明亮的结局。
      不过退一步说,唤不回真爱却仍有觉醒。深爱如他者,应当知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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