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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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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月明公司是北方省份一家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公司。为拓宽市场,该公司在南方某省设立甲分公司。甲分公司向月圆公司出售价值150万的大米1000吨,后无法支付全部价款,甲分公司遂起诉月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月圆公司称甲分公司不是法人,不能独立提起诉讼,属于原告不适格,法院应驳回起诉。
问题:月圆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不成立。甲分公司有独立承担诉讼的权利。
正确答案:不成立。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甲分公司作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属于“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地位,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材料:月明公司于2017年设立,甲是初始股东,持股20%。2020年年底的年会上,公司做出决议,表示:虽然公司成立以来发展态势良好,连年盈利,但为了扩大规模,因此暂不分红。甲对此明确表示反对,但决议还是获得通过。
问题:甲欲起诉要求法院强制分红,甲的请求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不成立。甲如果提起分红之诉,需要提交分红决议。
正确答案:
不成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法解释的规定,股东如诉请强制分红,应当提交载明了具体分配方案的决议。因此在无分配决议和分配方案的情况下,甲不能直接要求强制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