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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 16 章 试镜;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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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镜那天,她穿了一件很朴素的衣服。没有化妆——不是淡妆,是完全没化。头发随便扎了一个低马尾,脸上干干净净的,连眉毛都没画。
苏婉清在车里等她,看到她这副模样,眉头皱了一下,但没有说什么。
“走吧,”沈念晚拉开车门坐进去,“周导不喜欢演员化妆试镜,我看过他以前的采访。”
苏婉清看了她一眼,目光里有意外,也有赞赏。她发动了车,没有说话。
试镜的地点在京城的一栋写字楼里,周骏工作室租了整整一层。沈念晚到的时候,走廊里已经坐了五六个人,每一个都打扮得精致得体——合身的连衣裙、精致的妆容、恰到好处的首饰。她们看到素面朝天的秦芷晴走进来,目光里不约而同地闪过一丝困惑和轻蔑。
沈念晚没有看她们。她走到工作人员那里报了名字,然后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来,闭上眼睛。
她不是紧张。她是在入戏。
“秦芷晴。”工作人员叫她的名字。
她睁开眼睛,站起来,走进试镜间。
试镜间不大,二十平米左右,正中间放着一把木椅,对面是一张长桌,长桌后面坐着三个人。中间那个头发花白、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的男人,就是周骏。
沈念晚在木椅上坐下来,双手放在膝盖上,背挺得笔直。
周骏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资料,然后抬起头,目光落在她脸上。他的目光很沉,像是一块石头扔进了深水里,不见底,但能感觉到那个重量。
“你知道你今天试镜的是什么角色吗?”他问。
“沈娘。”沈念晚说。
“你知道这个角色的难度吗?”
“知道。”
周骏看了她两秒,然后从桌上拿起一张纸,推到桌子边缘。
“这是今天试镜的题目,给你三分钟准备。”
沈念晚站起来,走过去拿那张纸。纸上只写了一行字:
“沈娘在长安城的第一个冬天,她用最后几个铜板买了一个热饼,蹲在路边吃。她哭了。”
没有台词。没有对手戏。没有任何提示。只有一个场景、一个动作、一种情绪。
三分钟准备时间。沈念晚回到木椅上坐下,闭上眼睛。
她不需要三分钟。
她在脑子里打开了一个画面——那是秦芷晴日记里写过的一个场景:“那天很冷,我蹲在出租屋的角落里吃一碗泡面,吃了一半就不敢吃了,因为我不知道下一顿在哪里。我没有哭,不是因为我坚强,是因为我哭不出来。我觉得我已经被这个世界榨干了,连眼泪都不剩了。”
她把秦芷晴的那个冬天,嫁接到了沈娘的长安城。
她睁开眼睛。
“我准备好了。”
周骏点了点头。
试镜间里安静了下来。没有人喊“Action”,没有人打板,没有任何提示。只是安静了那么几秒钟,然后沈念晚开始演。
她蹲了下来。
不是优雅地蹲——是那种蹲了很久、腿已经麻了、但不敢站起来的那种蹲。她蜷缩在木椅旁边,双手捧着一个“饼”,捧得很紧,像是怕它跑掉。
她咬了一口。
慢慢地嚼,嚼了很久,像是在吃一样很珍贵的东西。嚼到一半的时候,她的动作停了一下——像是被什么东西击中了。然后她的眼眶红了,红得很慢,像是一杯水被一点一点地加热,最后在某个临界点,水开了,眼泪无声无息地落了下来。
她没有擦。眼泪沿着脸颊滑下来,滴在她捧着“饼”的手上。她看着那滴眼泪落在“饼”上,忽然笑了——那个笑容比哭还让人难受,是一种“我终于能哭出来了”的释然,和“原来我还会哭”的庆幸。
她继续吃那个“饼”,一边吃一边哭,一边哭一边吃。眼泪和“饼”一起咽下去,咸的、苦的、甜的——她不知道是什么味道,但她在吃。
试镜间里没有人说话。
沈念晚演完了。她没有站起来,就那么蹲在那里,低着头,肩膀微微颤抖。她不是在“演”沈娘——她是在替沈娘哭,替秦芷晴哭,替那个在出租屋里吃泡面吃到一半就不敢再吃的女孩哭。
过了好几秒,她才站起来,回到木椅上坐下。她的眼眶还是红的,脸上还有没干的泪痕,但她没有擦。
周骏看着她,沉默了好几秒。
那几秒钟长得像一个世纪。
然后周骏开口了。
“谁让你来的?”
沈念晚的声音还有点哑,但很清晰:“苏婉清。”
周骏又沉默了两秒。然后他笑了。那是沈念晚第一次看到周骏笑——不是那种“礼貌性”的微笑,而是真的觉得有意思、觉得意外的笑。
“让苏婉清明天来签合同。”
沈念晚坐在那里,大脑空白了整整三秒钟。然后她站起来,朝周骏鞠了一躬。不是那种九十度的、夸张的鞠躬,只是很认真地点了一下头,像是两个武者之间的致意。
“谢谢周导。”
她走出试镜间的时候,走廊里那几个等着试镜的女演员齐刷刷地看向她。她们看到了她泛红的眼眶、未干的泪痕、和那张没有化妆但比任何妆容都好看的脸。
没有人说话。
沈念晚从她们中间走过,脚步不快不慢,背挺得很直。
走到电梯口的时候,她的腿才开始发抖。她靠在墙上,大口大口地喘气,像是刚跑完一场马拉松。心跳快得不像话,手心里全是汗,但她的嘴角是往上弯的。
她拿起手机,给苏婉清发了一条消息:“周导说,让你明天去签合同。”
苏婉清的回复只有三个字:“知道了。”
顿了一下,又来了一条:“干得漂亮。”
沈念晚把手机贴在胸口,闭上眼睛。
她做到了。
……
《长安谣》开机那天,天还没亮沈念晚就醒了。
不是闹钟叫醒的——是她自己的心跳。她从床上坐起来,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忽然觉得自己像一个小学生,明天要去春游,兴奋得睡不着觉。
她笑了笑,下床洗漱。
今天的戏在横城的唐城景区拍。沈念晚到的时候,天刚亮,晨雾还没散,远处的宫殿楼阁在雾气中若隐若现,像一幅水墨画。她站在片场边缘,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空气里有露水的气味,有泥土的气味,还有一种她说不出来的、属于“开始”的气味。
周骏比她到得还早。他穿着一件军绿色的冲锋衣,手里拿着对讲机,正在和摄影师沟通第一个镜头的机位。看到沈念晚过来,他抬了抬下巴,算是打了个招呼。
“来了?”他说,“先去化妆,第一场戏是你的。”
沈念晚点头,快步走向化妆间。
《长安谣》的女二号沈娘,出场时十六岁。沈念晚今年二十六岁,要演一个比她小十岁的少女,不是靠装嫩,而是靠眼神和体态。化妆师给她画了一个很淡的妆,头发编成两条辫子,穿上一件洗得发白的青色布衣,整个人看起来干净得像刚从江南水乡捞起来的一捧清水。
她站在镜子前,看了很久。
镜子里的这个人,不是秦芷晴,不是沈念晚,是沈娘。一个十六岁的、父母双亡的、被叔父赶出家门的、一个人背着包袱走在通往长安的路上的女孩。
“好了吗?”场务在外面喊。
“来了。”她推开门,走进晨光里。
第一场戏是沈娘初到长安。她站在城门口,仰头看着那块写着“长安”二字的匾额,脸上是疲惫、是茫然、但眼睛里有一团很小很小的、还没有熄灭的火。
“《长安谣》第一场第一镜——Action!”
沈念晚站在城门口,包袱斜挎在肩上,布鞋上沾满了泥。她的头发被风吹乱了,脸上有一道昨天赶路时被树枝划破的浅痕,嘴唇干裂起皮,整个人看起来像是走了很远很远的路。
她抬起头。
城门很高,高到她要把头仰到最大角度才能看到顶。匾额上的“长安”两个字被朝阳镀上了一层金色,亮得刺眼。
她看着那两个字,眼睛里没有激动,没有兴奋,没有“我终于到了”的如释重负。她眼睛里是一种很复杂的东西——有松了一口气,有新的紧张,有一点点的害怕,和更多更多的、不肯认输的倔强。
“长安,”她轻声说,声音沙哑得像砂纸,“我来了。”
不是“我终于来了”,不是“我来实现梦想了”——只是“我来了”。平平淡淡的三个字,但每个字都像是一块石头,沉甸甸地砸在地上。
“卡!”
周骏的声音从监视器后面传出来。沈念晚下意识地转头看向他,他的表情——没有表情。他低着头看监视器的回放,眉头微微皱着,像是在确认什么。
过了几秒,他抬起头。
“过了。”
沈念晚站在那里,愣了一瞬。
没有“再来一条”,没有“你这里情绪不对”,没有“重来”。就是干干净净的两个字——“过了”。
她觉得自己的眼眶有点热,但没有哭。沈娘不会在这里哭。沈娘是一个把眼泪咽进肚子里、把委屈踩在脚底下、把所有的脆弱都藏在那双越来越亮的眼睛后面的女人。
她是沈娘了。
接下来的日子,沈念晚像一块被扔进水里的海绵,疯狂地吸水。
她每天到片场比所有人都早,走之前把所有工作人员的剧本都看一遍,不只是自己的戏份,还有对手戏的、群演的、甚至场务的调度单。她追着周骏问问题,问到周骏有一次忍不住说:“你是来演戏的还是来上学的?”她答:“都是。”周骏看了她一眼,没再说什么,但第二天开始,他会在每天收工后多留半个小时,专门给沈念晚讲戏。
她追着剧里的老戏骨请教。演沈娘商场上对手的是一位五十多岁的老演员,姓孟,叫孟长河,在圈子里以“戏痴”著称。沈念晚第一次去找他对戏的时候,孟长河很不耐烦,说“你自己先把台词练熟了再来找我”。
她没有生气,回去把两个人的台词都背得滚瓜烂熟,第二天又去找他。孟长河听她背完自己的台词,又背了他的,沉默了几秒,说了一句“行,那就对吧”。从那以后,两个人每天收工后都会对一遍第二天的戏,对到两个人都满意为止。
她甚至在收工后自己去上表演课。苏婉清帮她联系了一个在中戏教表演的老师,每周两次线上课,每次两个小时。沈念晚每次上课都录屏,课后反复看,把老师讲的每一个要点都记下来,第二天在片场实践。
剧组的人开始叫她“拼命三娘”。
不是因为她演得多好——虽然她也演得不错。是因为她太拼了。拼到有一次连续拍了十八个小时,收工的时候站都站不稳,助理扶着她回酒店,她在车上就睡着了,到了酒店门口怎么叫都叫不醒。助理只好让司机等在楼下,她睡了一个小时,醒了之后揉了揉眼睛,说“我没事,上楼洗个澡继续看剧本”。
苏婉清知道这件事之后,给她打了一个电话。
“你是想把自己累死吗?”
沈念晚在电话那头笑了:“苏姐,我不是想累死。我是怕——怕这个角色从我手里溜走。沈娘这么好的角色,我这辈子可能只能遇到一次。我不能对不起她。”
苏婉清沉默了很久。
“那你答应我一件事。”她说。
“什么?”
“每天睡够六个小时。不是五个小时五十九分,是六个小时。我会让林晓晓监督你。”
沈念晚笑出了声:“你什么时候和林晓晓联上线了?”
“从你签合同那天起,她就成了我的编外助理。工资我照发,活儿她帮我干。”
沈念晚挂了电话,靠在酒店房间的床头,看着窗外横城的夜空。今晚的星星很多,密密麻麻地铺满了整片天幕,像是一场无声的烟火。
她想起自己还是“晚晚星光”的时候,也曾在这样的夜晚扛着相机,在顾修辰演唱会的场馆外面等了好几个小时,就为了拍他离开时的一个侧影。那时候的她,觉得能为喜欢的人做点什么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
现在她知道了——能为“自己”做点什么,一样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