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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第 4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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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樱依稀记得小时候的那栋大院子,小孩子三岁之前的记忆都是碎片式的,她也不例外,如果说有什么不一样的话,那就是她聪明,记得东西能比别的小朋友多一点。
那栋大院子里有个和蔼的老太太,她就和那个老太太住一间。
不知是因为回忆太久,年纪太小,还是那间大院子太陈旧,以至于想起来都是褪了色的暗沉。
被时间风化后,欢声笑语依旧停留在耳畔。
老破小的院子里都是些老人孩子,年轻人离开这个贫瘠的地方外出打工,留下不方便的家人苦苦等候。
程樱就整天和院子里泥猴子似的小伙伴混在一起,时光那么悠远,什么都不用担心。
小姑娘并没有发觉自己的不同,甚至她觉得自己比所有人都幸运些。
那些孩子的家长要很长时间才能回家一次,可是她的父亲却一个月回家一次,每次回家都会带着外面的新鲜事物。
院子里的老人喊父亲“小蝶”。
老人们告诉小樱,她的父亲在外地念书。
可是不是只有小孩子才要念书吗?
院子里有孩子不愿意上学,人们就半哄半劝着说:“长大了就不用上学了。”
原来长大了也要念书啊。
程樱小朋友出于虚荣心,把小蝶和其他的家长比较,最后得出结论,还是小蝶最好。
小蝶比他们所有人都漂亮,比所有人都有学问,也比所有人都温柔。
有时是五颜六色的水果糖,酸酸甜甜的滋味令人口齿生津,有时又是香气扑鼻的饼干,酥酥脆脆让人食指大动。
临近月底时,小丫头就翘首以盼,期待着父亲像变魔法一样,从书包里掏出礼物。
“小樱,不要吃独食,要记得分给小伙伴们哦。”小蝶如是说。
这是当然的,小樱总是会把吃不完的东西送给别的小伙伴,那些零食都是稀罕物,对孩子来说十分勾魂,小樱理所当然成为了他们的老大。
除了小蝶送来的糖果之外,还有一位叔叔也给小樱送过东西,那个叔叔身材高大,穿得像电视剧里的有钱人,他说他姓安。
安叔叔来过几次,还带着她去了很漂亮的游乐场,直到有一天被父亲撞见,他们在门外交谈了很久。
只能听到零碎的几个词语,什么“出国”,“一起走”之类的,那次之后,安叔叔再也没有出现过了。
小樱觉得有点遗憾。
其实比起礼物,小樱更开心的是父亲的陪伴,虽然每个月只有两天,但是这两天足够她反复回味。
“小蝶,小蝶,你下次什么时候回家?”
老太太教育过她,父亲很忙,不要吵着他,所以小樱就不问父亲,什么时候能和他一起走。
前几天院子里有小伙伴来告别,他穿着崭新的衣服,像个小王子似的,笑出一口白牙。
他父母接他去上学了,以后就跟父母住一起。
小樱也想和小蝶住一起。
父亲看出了女儿的不舍,他只是摸摸女儿的头发,然后说:“你数数吧,数到一百,一百天以后,我就带你走。”
那就这样吧,小樱很开心,以后就能和父亲在一起了。
*
小女孩睡得安然,程蝶把她不老实的胳膊塞进被子里,然后小心关上房门,他该走了。
“孩子还要麻烦您照顾了。”程蝶向老人鞠了一躬,然后又把几张钞票塞进了老人的口袋。
老人见状赶紧推拒:“瞧你客气的,我带一个也是带,两个也是带,小樱很乖,正好可以和我孙子玩在一起。”
但是程蝶态度坚决:“我知道带小孩的辛苦,这是我的心意,请您一定收好。”
老人见状,拗不过他,只能把钱收下。
程蝶的情况她都看在眼里,她年过花甲,什么时代浪潮都见过,自然将什么都看淡了,更不会去嘲讽程蝶。
在她眼中,程蝶也不过是个孩子。
“其实你不用这么辛苦,小樱还小,现在什么都不懂,需要的只有吃饱睡好,对她的话你不用这么认真。”
老人养过两个孩子,现在又在带孙子,关于养孩子她很擅长。
“不辛苦,这是我愿意的。”程蝶摇摇头,“我已经很对不起她了,多陪陪她应该的。”
人生是片苦海,婴儿出生意味着坠入苦海中,所以会啼哭。
父母擅自把孩子带入人间,已经是对不起孩子了,何况小樱出生就背负着不光彩的身份。
孩子是父母欠下的债,而程蝶的错误不能让小樱来背负。他能做的就是当好一个家长,让小樱茁壮成长。
老人笑了,她赞许地点头:“你一定是个好父亲。”
“我们那个年代,Omega中宣传的都是贤妻良母的形象,把一辈子都献给了孩子,对得起丈夫,对得起孩子,唯独失去了自己,对不起自己。后来呢,思想开放了,开始讲究自我,于是很多Omega都开始不管孩子,只顾着自己游玩,现在开始讲什么没钱就别生孩子,自己快活才是真理这种话。”
“其实哪有这么多真理,孩子不是什么血脉延续,也不是宠物,他是独立的人,说什么生孩子亏本,那是屁话,生孩子不是投资不是交易,而是家长的喜欢与欣赏,父母喜欢小孩子,想生下一个孩子就够了。”
“人生代代,穷有穷的活法,富有富的活法,除了生死之外,最公平的就是生育了吧,小蝶,你已经很好了,我见过有钱人家的孩子,他们锦衣玉食却连见父母一面都是恩赐,也有穷人家的孩子,父母生活不得意却将所有罪责推给孩子。”
“每个人都不一样,孩子和家长一起摸索着,一起成长着,而你已经交出了不错的答卷。”
这位饱经沧桑的老人,一双浑浊的眼睛望尽了世事,她和蔼又温柔的包容着年轻人,哪怕像程蝶这样的,许多人都无法容忍的未婚生子的Omega,她的笑容依旧慈祥。
程蝶再次鞠躬,带着敬意。
他背起书包,就着夜色去往火车站,还有半年,研究生就毕业了。
当初他跳下大海,却奇迹般没有死去,而是被海浪卷回了沙岸。
绝望之后,他终于想起来,自己还不是一无所有,他还有女儿,女儿琥珀色的眼睛和程韶的一模一样,那是他在世界上的最后一抹痕迹。
还好,还好,还好有你。
一地狼藉后,千疮百孔的破败中,那个孱弱的婴儿,是最后的希望和救赎。
还有最后三个月,三个月之后毕业答辩,在这之前程蝶已经通过了省地质局的招聘考试,工资不高待遇很好,胜在稳定,有时间陪孩子。
只等着毕业后直接入职。
他答应了小樱,一百天之后来接她,那时候,七零八碎的事情应该都安排好了。
风雨过后,程蝶依旧伫立着,坚定执着地行走于人海。
他希望能像正常人一样,活在阳光下,有一份工作,有一份产业,闯出童年时代的黑暗。
曾经他以为这些遥不可及,现在都做到了,虽然比预计时间晚了一年,但是终究是做到了。
*
温瑾瑜如家人所愿,与贵族联姻,他谦逊知礼,温文尔雅,仿佛从来不曾逃婚私奔,不曾反抗过家人安排。
所有人都对那段往事三缄其口。
身为温家的公子,温家未来的家主,温瑾瑜可以暴虐,可以阴郁,可以狠辣,就是不可以愚蠢。
倘若他当初追求的是为富家Omega,旁人会赞扬他风流倜傥,痴情专一,可是如果追求对象变成了贫困潦倒的普通Omega,那么便是愚蠢了。
温瑾瑜逐渐明白了自己的无知,和下等人在一起有失身份,会被人嘲笑。
他会和美丽的伴侣手挽手游走于会场,觥筹交错间与人调笑玩闹。
豪门婚姻从来不讲究忠诚,温瑾瑜出入于情/色场所,路佳也各个酒吧到处留情。
婚姻庄严而神圣的意义荡然无存,只有毫无慧根的野兽才滥情。
谈笑间,霓虹灯闪烁在脸上,温瑾瑜恍惚觉得这才是自己应该过的日子,可是夜深人静时,繁华散场,心中徒留巨大空白。
他不和任何人提起,每次出差,他为什么会在旧楼里呆很久,为什么他只买樱花味的沐浴露。
自从程蝶走后,温瑾瑜似乎总能从各种Omega身上找到程蝶的影子,可能是因为类似于薄荷味的甘草信息素,可能是因为同样苍白湿冷的皮肤,也可能仅仅只是因为用了同一款味道的洗发水。
又是一年毕业季,F大的李子早早结了果实,温氏作为有头有脸的企业家族,被邀请参观研究生优秀毕业答辩。
温瑾瑜代表着温家小辈,带着路佳观看,都是些学术上的东西,路佳听不懂也没兴趣,潦草听了几个人之后,打了个招呼便逛街去了。
那是土木系的毕业答辩,温瑾瑜也听不懂,他只隐约记得以前的好兄弟安岳是学土木的,可惜他现在定居国外,恐怕回不来了。
能当众答辩的都是从每个班挑出来的最好的学生,一个班顶多两个名额,上台的都是人们所说的高材生。
土木系最后上来的是个Omega,理工科的Omega数量极少,优秀的更是凤毛麟角,何况作为压轴选手呢。
温瑾瑜猝然睁大了眼睛,是他!
穿着白衬衫牛仔裤的程蝶像所有学生一样,拿着操作笔上台。
或许还是有点不一样的,他看上去比其他人更有自信,那些人或者没脱稿,或者半脱稿,只有他挺直腰板信步而来。
相比于当年的程蝶,如今的他更加消瘦苍白,好似一支嶙峋的腊梅傲然绽放,时光蹉跎了他的容颜,不如以前的秀丽柔和,但是历经打磨过的刀锋,出鞘后依旧惊艳世人。
程蝶的答辩征服了众人。
温瑾瑜遥遥望着台上光彩照人的Omega,恍惚间回到了多年前的那天。
他站在操场上,与其他大学生一起仰望着站台上演讲的Omega。
那个矮小的Omega微笑着,气定神闲,从容不迫,仿佛世界都在他的眼中。
他可真好看。
当年的温瑾瑜心想,如今的温瑾瑜失神。
与当年一样,台上的人结束了答辩,对着台下鞠躬,然后退场,温瑾瑜一如当年伸长了脖子张望,心中一片悸动。
而那人已消失在茫茫人海。
这么多年了,他忘不掉他。
另一头,下了台的年轻人接通手机:
“小蝶啊,这次的对象绝对优质,有房有车有存款,但是有个前妻生的孩子,你看要不要去试试?”
“好,麻烦您把见面地址发给我!”
这是程蝶奔赴的第五次相亲,地球一直在转,他也应该向前看。
每个人都需要新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