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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 22 章 ...

  •   程蝶那时候还不叫程蝶,程韶叫他卿卿,听得鸡皮疙瘩掉一地的肉麻称呼。

      在他素未谋面的生父还没结婚时,程韶肉麻的天天喊他“卿卿”,然后某天电视机上全程播报某财团公子结婚吧啦吧啦之类的八卦,程韶脸色大变,抬手就给了儿子一耳光。

      然后程蝶对“私生子”这个词语有了深刻的认识。

      “乌龟王八蛋”是童年时Alpha父亲的代称,有时候程韶一边骂着各种超出想象极限的脏话,一边殴打程蝶。

      程韶觉得自己这一辈子都被毁了,一次恋爱透支了他往后的所有欢乐,他恨薄情寡义的男人,但是男人远在天边,他就只能恨有男人一半血脉的孩子。

      但是打完了儿子,事后又后悔起来,程韶会抱着孩子小声讲故事,教儿子写漂亮的簪花小楷……

      程蝶的童年过得痛并快乐着。

      程蝶不喜欢这个名字,卿卿代表着一个Omega被愚弄却又无法摆脱感情的悲哀,程蝶觉得这不是个好兆头,于是一考上大学,程蝶就马上跑去派出所改名字了。

      至于程韶,一个醉生梦死疯疯癫癫的父亲,程蝶懂事之后就不听他的话了。

      尚未成年的程蝶主意都大的很,何况后来说一不二的程蝶。

      程韶也不管他,仗着自己还算漂亮的皮囊,整天和一群贵公子们鬼混,一心想吊个有钱人,然而有钱人哪里看得上他,顶多玩玩,在占便宜的时候往他手里塞点东西而已。

      程蝶曾亲眼见过有个肥头大耳的男人把油乎乎的手塞进父亲的脖子里,那时候他才小学,这般画面深深刻在脑海里,往后一个星期的噩梦就是这个了。

      筒子楼里有良家人后骂他婊/子,当然是在背后骂,良家都不敢招惹婊/子,因为婊/子不要脸,豁得出去,而良家还讲究一点脸面。

      不过他们不敢欺负程韶,却敢欺负程蝶,因为程蝶年纪小,小孩子再愤怒能怎么样?冲上来打一架还不一定谁揍谁呢,背后没人帮他,程韶这个爹有和没有也差不多,程蝶鼻青脸肿回家,他也发现不了异样。

      在这个暗无天日的筒子楼里,善良与恶毒共存,刚硬与软弱共生,周围乱糟糟的垃圾和抬头也看不见光的牢笼里,人们的表情都是阴鹜疲惫的。

      墙壁上糊着的腌臜,像是一个狰狞的面孔,当停电的时候,借着月光能看见上面凹凸不平的痕迹,像是濒死之人抠抓留下来的挣扎。

      程蝶就睡在这个痕迹的对面,半夜起来一睁眼面对的就是吓人的鬼脸。

      不过他并不想换房间,一是想起父亲的床,觉得生理不适,二是这里能看见月亮。

      童话里有很多对月亮的描述,无一不是纯粹美好的,仿佛月亮就是一切真善美的化身,程蝶睡不着的时候就去看月亮,想象自己是个被月亮祝福的小孩,现在苦但是肯定有个美好的未来。

      直到某天晚上,一只手摸到了程蝶胸口,带着点肮脏的腥味刺激着程蝶幼稚的神经,让熟睡的孩子从梦里惊醒,从此他再也不喜欢晚上了。

      那个油光满面的男人是父亲的男朋友,却在这天晚上把手伸向了程蝶,被程蝶狠狠踢了一脚后恼羞成怒,撕了程蝶的衣服,想霸王硬上弓。

      结果碰到茬子了。

      程蝶抬手给了男人一巴掌,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窗户对外面喊“救命,有流氓!”

      那时候耍流氓是要判刑的,而且小孩子的事情总是格外引人注目,筒子楼里都是挤在一起的人家,谁家出了什么事,很快就能传开,楼上楼下被程蝶这一嗓子惊醒,轰隆隆全副武装往程蝶家门口堵。

      谁家都有小孩子,做家长的看见小孩子受苦心中难免不忍,再一看程蝶衣衫不整当即明白发生了什么。

      也多亏了和善的邻里让程蝶没留下什么终身难忘的伤害。

      没血缘关系的陌生人尚且如此,而程韶则站在那里冷眼旁观。

      “你占了我家孩子的便宜,得给多少钱?”这是程韶站在现场说的第一句话,他没有看程蝶一眼,只盯着乌黑地板,然后慢慢把视线转向男人不甘不愿递上来的一叠钞票上。

      那一刻程蝶怨恨着他的父亲,像恨仇人一样恨着他:为什么要把他生下来,为什么把他生下来又不好好对他?

      程蝶就这样一直恨着程韶,他喊他疯子,骂他婊/子,明明就应该恨他,可是偶尔当程韶对他笑一笑,程蝶又会觉得莫名幸福,在心里又把程韶贴上了“父亲”这个标签。

      也许就是贱得慌,而且还一厢情愿。

      程韶这个人脸皮厚度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别人骂他能对骂,儿子讲他他也毫无羞耻感,完完全全的“忠于自我”,程蝶所有恶毒的话语都扎进棉花堆里似的,毫无作用。

      其实,在被男人侵犯未遂后,满心惶恐时,心里想的仍然是父亲,如果程韶当时能抱抱他,程蝶也会觉得死而无憾。

      可是现实就是不按照理想来,叫程蝶在爱恨之间不上不下的颠簸。

      至少他还有家,家里有活人,程韶用酗酒与上床的方式来逃避现实,似乎在梦里他才能得到片刻安宁,但是他清醒时会变得非常优雅,像故事书里矜贵文雅的小公子,他会打扮得漂漂亮亮去参加家长会,会用他娟秀的字体在程蝶的考试卷上签字。

      其实程韶不是没有从良的机会,程蝶百分之九十的好样貌是遗传了他,也有个深情执着的老实人非他不娶,天天送东西变着花样讨好这变态的父子俩。

      然而程韶不领情,硬生生磨光了人家所有的爱情,也损耗了自己的青春,也不知道他图什么。

      等那个男人回心转意吗?那可真是自欺欺人。

      后来当程韶自杀后,程蝶才明白,有些人只能活在谎言里了,海市蜃楼般的梦境才是对他最好的选择,一旦戳破幻想,信仰坚守被击碎,根本活不下去。

      当程韶容颜不再,变得和任何一个路边的衰老头一样时,程蝶已经恨了他十多年。

      这十多年里,程蝶拼命学习,他要从这个乌漆嘛黑的地方走出去,他要逃离疯子父亲,他要过得像个人一样,他要把欺负他的人踩在脚下!

      程蝶的人生开篇就是地狱级困难,然而他的操作就跟开了挂似的一路顺风。

      学校这个场所,是他唯一能找到优越感的地方,只要有考试,老师报出的名字第一个肯定是他。

      他憧憬着离开街区,离开程韶,跑到一个谁都不认识他的地方开启新人生。

      可是当他以全省第五十六名的成绩,兴高采烈地回家时,看见程韶鬓边的白发时,他心中又生出不忍来。

      往事历历在目,还记得年轻时的程韶是多漂亮,电影明星都比不上的长相,可惜红颜易老,岁月终究不会在一个人身上停留太久。

      就像看见繁华落尽,太阳朝升暮落,抓不住的年华,惆怅惋惜。

      程蝶仔细回忆起来,竟然发现自己已经不记得当初欺负自己的男人长得什么样子,也不记得到底受过那些不公平的待遇,更不记得别人骂他时的话语了。

      原来很多事情真的会被时间冲淡。

      他再一次感觉到了埋藏在血管中的不可割舍的亲情。

      一切都在变好,程蝶想不起来以前程韶对他的冷漠,脑海中浮现出未来的美好生活。

      “爸,我们以后会好的。”理工科的男人不会说话,憋了半天只得出了这么一个结论。

      既然不想逃离父亲了,那么就再努力一点,把以前的缺憾弥补回来。

      很多的苦难都是因为缺钱,如果大学毕业之后,过上了体面的生活,那么父亲是否能够再当一回真正的父亲?

      岁月终究教会了程韶温柔,他笑了笑,眼角打起褶皱开,凭空添了慈祥:“嗯,都会好起来的。”

      他也在期待。

      夏天的生机勃勃预示着新生,程蝶小时候努力学习,一心想逃离程韶,当真的要离开时,却又放不下,他的人生似乎有了新的目标:让程韶过上好日子。

      自行车叮铃叮铃,清脆划过大学校园的石板路,微风吹拂着头发,程蝶面带微笑从一干人面前一闪而过。

      十七岁的少年,还未褪去稚嫩,又隐隐带着点成人的轮廓,像一颗脆生生的苹果,诱惑着旁人采撷品尝。

      “你看你看,”有人拉着好兄弟,朝程蝶离开的方向指着,“那个就是我们院里第一名,长得漂亮吧!”

      “太快了,没看清。”说话的少年长着一张俊气的脸,周身散发着顶级Alpha的气场,他低头玩手机,并不在乎刚才一闪而过的少年是美是丑。

      视觉上看不见人,但是嗅觉上的冲击无法忽视,温瑾瑜吸了吸鼻子,一股清凉的味道涌进鼻腔。

      是薄荷味。

      在炎炎夏日,一缕薄荷味像微风拂过水面,荡漾一圈一圈的涟漪。

      “呵。”温瑾瑜玩手机的动作一停,然后不屑一笑,“劣质Ome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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