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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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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叔叔,你看怎么样?”程樱把刚做好的剪纸送到慎独面前,小脸灿烂如花。
这姑娘容貌上没有多少程蝶的影子,她模样程蝶浓丽得多,唇红齿白昳丽明艳,宛如夏天的浓艳繁花,生机勃勃溅开了满眼。
然而这样一个瞧着可人的小姑娘却是个手残人士,一双白皙小手宝贝似的托着张鲜红纸花。
“好看吗?”小樱满怀期待。
那纸花皱皱巴巴,想必被反复揉搓了好几次,有些地方泛了毛边,纵使先在上面勾了线条,但是小孩子手不稳,圆滑的地方剪得有棱有角,有棱有角的地方又剪得凹凸不平。
慎独盯着那张纸看了半天,违心夸了句:“这小板凳剪得真好看。”
“这是小老虎!”小姑凉圆眼一瞪,“刷”的一下把手收回来。
慎独:“……”
看着小姑娘气鼓鼓的样子,像只小河豚似的一戳就炸,他真用手去戳那白嫩的小脸。
小樱从小没少被人捏过连,她不阻止也不迎合,只低着头看手里不甚好看的剪纸。
慎独坐直身体,盯着小姑娘侧脸出神:其实并非完全不像程蝶,只不过像的地方不容易被发现而已。
不是声音,不是相貌,而是神情。
慎独曾仔细看过程蝶千百遍,那个人总是低着头,像是有化不开的心事,他隐身在无数灯红酒绿浮华喧嚣中,又游走在熙熙攘攘的人来人往中,却与之格格不入,就像是万千繁华被扯下后,呈现出的一把青灰。
纵然世上万种风情,却怎么都逃不开繁花卓锦之后的散场。
程樱失落低头的样子,和她的父亲如出一辙。
慎独心中一软,他摸摸小女孩毛绒绒的小脑袋:“你还太小了,剪纸做不好还可以做别的啊……嗯,比如诗朗诵怎样?”
“可是……我会的别人也都会,我想做个不一样的,让所有人大吃一惊!”小樱擦了把脸,把剪废的纸扔进垃圾桶里。
虽然大人掺和小孩子的才艺表现里很不道德,但是他转念一想,谁家小孩子没有大人帮忙呢,指导一下不算过分。
“我教你背几首诗,其他小孩子没听过的!”
都是一二年级的小学生,慎独这个优秀大学毕业生还是能应付的。
小樱托着下巴想了一会儿,觉得背诗好像比剪纸逼格更高点,便点头同意了:“行,我去拿书,你等等我。”
她蹦跶着去了里屋。
坐在矮凳上的慎独伸了个懒腰,坐了一个上午,他腰酸背痛地起身,绕着客厅转悠,一边打量着他看过很多遍的装饰,一边感叹真不容易,终于进了领导的家门。
漫长的一个半月里,慎独终于和小樱套上近乎了。
从一开始放学时在门口等她下课,和李阿姨两个人一起接她回家,每次都在楼下止步,然后慢慢允许上楼送到门口,再到后来李阿姨偶尔有事,他便抽空在小姑娘上学放学的路上护驾。
等到某天,小樱同学到家之后,迟迟没把门关上,她像只小猫似的瞪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细声细气地开口:“你不进来坐坐吗?”
坚硬的壳终于破开一条缝隙,慎独仿佛看见了希望,嘴角不自觉上扬,都快咧到耳朵根去了,得亏他长得比较讨喜,若是程蝶那种长相的,笑成这样,肯定吃个闭门羹。
进了门,就像是走进了程蝶的过往,触及到了更深的内里。
三室一厅的房子不算大,但是被收拾的干净整洁,客厅里挂着时钟,陈旧的桌子上还摆着早上吃剩下的点心,玄关处还有一双帆布鞋,程蝶曾穿着它上班。
他不是程蝶的什么人,只能在小樱的打量下在客厅里转悠,路过卧室门口时飞快扫视一眼。
“家”这个概念,他儿时曾在梦中幻想过千百遍:
也许是个很大很大的房子,里面有吃不完的食物;也许只是个小小的茅屋,几个被称为家人的人像一窝倦鸟挤在一起;又也许家仅仅只是一个感觉,觉得哪里是家,那个地方就是家。
在这里,慎独第一次有了一个“家”的感觉,他莫名想起了一句诗:此心安处是吾乡。
尽管程蝶不在这里,但是这个地方有他的味道,能闻到一股薄荷的清香,只要想起这个地方时程蝶的,慎独就觉得这个地方怎么看怎么可爱。
旧房子里弥漫着最触动人心的,人间烟火的味道。
他可以想象,想象出那个男人每天早晨忙碌在厨房里,可以想象每天晚上他坐在台灯下。
角落里一张小小的照片吸引了注意力:一个年轻男人抱着个婴儿的照片。
是张老照片了,边缘泛起毛边,微微发黄蜷曲着,大概被人捏在手里无数遍,都盘出一层包浆来。
照片上的男人很年轻,是典型的Omega的甜美相貌,他怀中抱着一个小婴儿。
本该是张温馨的家庭照,可是这位Omega父亲的笑容太过勉强,像是一张纸糊在了脸上,皮笑肉不笑的意味在里面。
“这是我爷爷。”拿着本肥厚书本的女孩子从房间里出来了,“这个是我爸房间里的书,我还没认全字,你能不能先教我?”
“当然先教你认全诗里的字啦!”慎独把目光从那张照片上撕开,心里却默默想着照片上的内容:如果说那个Omega是小樱的爷爷,那么婴儿就应该是程蝶了。
有孩子,有Omega父亲,那么孩子的另一位父亲去哪了?
单位里关于程蝶的传闻,各种版本的都有,并且有越说越离谱的趋势。
无论怎么说,都绕不开一个话题,程蝶的女儿和孩子的父亲。
有人鄙夷有人怜悯,更多的则是跟风挺热闹的,嘴闲不住的人听到热闹的时候还会说几句表达表达自己的观点,一个两个的站着说话不腰疼。
实属闲得慌。
慎独有时觉得那群好事者是最恶毒的:Omega又不会有丝分裂,未婚先孕是他愿意的吗,谁希望自己的孩子生下来就没有父亲?
私生子背负的不是道德污点,有道德污点的是让人怀孕的男人们,私生子是受害人……可是大多数人总是会指责孕育方或无辜的孩子,唯独放过了最大的加害者。
一个单亲父亲,能在这般压力下把孩子养大属实不易,慎独能看出来,小樱被照顾的很好。
除了少了一个父亲外,她什么都不缺,也许是为了补偿女儿从小缺少一个血亲的遗憾,程蝶在物质上极大程度满足了小女孩群需要的一切物品。
即便穿着校服,在一圈小萝卜秧子的小屁孩里,小樱是里面最亮眼的那一个。
在程樱身上,慎独看见了自己的求而不得,他不得不承认,在看到小樱的第一眼,他羡慕她。
不仅仅是因为小樱是程蝶的女儿,更因为她有个很爱她的父亲。
她有一个家。
他孤儿院出身,从小和一群不知来历的孩子抢饭吃,抢有限的资源。
有的孩子很幸运,会被领养走,而有些则和他一样留在晦暗的屋子里,看一群有一群鸟雀春去秋来,看着自己的裤腿一天天缩短。
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开的玩笑,无人问津的他偏偏是孩子里走得最远的一个。
他的人生一边开瓢一边开挂,上学时穷的惊天动地,同时又聪明得地动山摇,他一次又一次超越了自己,从一无所有的孤儿,变成了如今的模样。
在不知不觉中,慎独发现自己从一开始的弃婴,变成了和所有正常人一样的工作族,甚至可以说做的不错。
“父母”“家”这些词汇是他心中密不能宣的隐痛。
孤儿院孤单的小男孩坐在窗前,看着外面的花花世界,他在幻想有一天能有人接走他,他不想成为那个被抛弃的人。
他的父母都抛弃了他,又怎能从其他地方奢求收留呢。
尽管他现在在平民百姓中已经全是个有出息的人了,可是每当他回到自己的出租房里,看着一地的狼藉,感受到冰冷冷的空气,只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只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时,那种被抛弃的感觉就会涌上心头。
慎独喜欢热闹,却也不喜欢太热闹。
在人们的喧嚣中,他可以暂时忘记刻在灵魂上的孤独感,太热闹他就会发现原来自己始终是一个人。
而程蝶是他在这个世界上第一个能产生共情的人。
源于理解,因为渴望。
上了大学之后,慎独为了凑学费打工,攒了人脉四处打听,他想寻找他的父母。
这是他一路走过来的动力,所有人都有父母,他想知道自己的根在哪里。
依赖于伟大的信息发展,他摸清处了当年的故事。
一个未婚先孕的Omega女性,生下孩子后就将孩子送到了孤儿院。
与小樱如出一辙的出生,但命运却截然相反。
但是慎独不想怨恨母亲,他只想找到她,然后看看她,天地之大,至少知道自己并非孑然一身。
小樱就像是另一个自己,一个拥有了所有渴望的自己。
“小樱,你说你爸爸什么时候能回来啊?”慎独忽然问她。
“慎叔叔,我知道你喜欢我爸爸,但是你好歹矜持一点行吗?”
鬼精鬼精的小女孩笑嘻嘻看着他,像是被戳中心事似的红了耳朵。
“小孩子家家,你知道什么。”慎独拉下脸来,“诗背完了吗?”
“你就会大人的说辞!”小樱娇憨撅起嘴巴,“慎叔叔,小蝶还不到三十,你不要老牛吃嫩草!”
慎独:“……”
长相老成的误会,小樱同学,其实你的慎叔叔比你爸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