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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惹上瘟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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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威王府的大夫竟真的上门替沈小语看病,弄得她心里惶恐不安。先是千两黄金送上门,接着又把自家大夫派来,怎么看都不像是要买她的东西这么简单。婉姝一家不是京城里土生土长的,对宫廷传闻所知有限,饭馆的韦老板倒是个消息灵通的人士,从他那儿,沈小语知道了更多振威王爷的传说。
当今皇上和振威王爷是前季皇后一母所生,皇上是大皇子,振威王爷排第四。中间还有二皇子和三皇子,系刘贵妃所出。本来大皇子是嫡长子,又是皇后所生,人品俊逸,是当之无愧的太子人选,坏就坏在季皇后在生振威王爷的时候难产死了。不久,刘贵妃被立为新皇后,专宠后宫,其兄又是手握重兵的定南大将军,二皇子和三皇子对皇位的觊觎之心也开始膨胀。本来这个大皇子对皇位是不怎么感兴趣的,自从母后过世之后,含悲忍痛,亲自照料新出生的小弟弟,被父皇赞为“宅心仁厚”。可是他那两个野心勃勃的弟弟怎肯放过他,几次三番设计陷害,最终使他失去了父皇的欢心。等四皇子稍大,局面很快就扭转了。四皇子长得十分阴柔俊美,酷似他去世的母后。老皇帝有四个儿子,却没有一个女儿 ,三个大儿子个个高大威猛,所以对小儿子就像对女儿一样宠爱。这种宠爱为小儿子招来了忌恨和暗害。幸好大皇子像只老母鸡似的护着弟弟,保护周密,使他接二连三地躲过了这些劫数。不过他也明白,只有自己登上皇位,才能真正高枕无忧,于是他也加入了争夺皇位的明争暗斗。四皇子虽然外表阴柔,内心却狂野坚毅,自从十四岁跟随父皇上战场,就没有打过一次败仗。他英勇善战,用兵如神,所向披靡,赢得了许多老将军的赞赏。大皇子聪明却仁慈,四皇子为人狡猾且狠毒,但是对大哥却忠心耿耿。二皇子和三皇子也是非凡人物,后台又硬,只不过二人互相猜忌,最终还是被老大老四赢了这场战争。据说老皇帝本来是想立小儿子为太子的,四皇子却力荐大哥,说自己只会用兵打仗,安家治国还是大哥最行,但是自己一定会尽力辅佐他。老皇帝人老眼不花,也知道另外两个儿子的德性,于是把皇位传给了大儿子。
本来这二三两位皇子要是能够安分守己,依着大皇子的性子,是不会难为他们的。但是人家有舅舅撑腰,不死心啊,于是趁老皇帝病危之时起兵造反。大皇子和四皇子又不是傻子,早防着他们呢。四皇子很快领兵平定了叛乱,抄了二人的府第,从上到下,男女老幼,格杀勿论。混乱中却让他们的舅舅逃了,四皇子杀气腾腾地带人追杀,将刘将军的残兵败将困于山谷中。可是老将军手中也有王牌,他挟持了身怀六甲的四王妃作人质 ,这时候就派上用场了,举刀架在王妃脖子上喝令四皇子退兵。这四王妃原是老丞相的孙女,有京城第一美人之称,要貌有貌,要才有才,要家世有家世,出阁前可是被媒人踏破门槛的。后来还是老皇帝指婚,把她赐给了自己的小儿子,美女配英雄,也堪称绝配,这四皇子没有立其他侧妃,大家都猜测是因为他独宠王妃一人。更遑论她还怀了四皇子的子嗣,刘将军就把自己的命堵在她身上了。
四皇子威风凛凛地骑马立在山头,冷睥着他的对手,让对方不寒而栗:“本来我念你一生追随父皇,还想留你一个全尸。没想到你连这种小人路数都使出来了,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说罢,骑马后退,毫不犹豫地挥手让弓箭手射箭,一时间万箭齐发,谷中的人都被射成了刺猬。那个可怜的王妃最后不知道是被射死的还是被叛军所杀,总之后来四皇子厚葬了她,重金安抚了她的家人,以后也再未立妃。民间传颂他大义凛然,情深意重,令许多名门闺秀趋之若鹜。不过他府中有侍妾三名,一位是某大臣的千金,一位是他手下为国捐躯的将领的孤女,还有一位来自南部蛮夷部落七卫,是酋长的女儿,据说自从在战场上目睹振威王的风采之后,她就劝说族人归顺晏朝,自己则死心塌地得追随着他。
当今皇上勤政爱民,振威王南征北战,结束了边境多年以来的战乱不安,得到了臣民的衷心爱戴。
沈小语听了韦老板的话,略微放宽了心,至少振威王不是个恶霸,但是婉姝仍然忧心忡忡,劝她不如趁早逃走。而沈小语担心就这么走了,司寇之风回来会找不到自己,再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又能逃到哪儿去呢?
想到要见的是王爷的女人,沈小语决定还是低调一点,衣着朴素,素面朝天。她带上了总管送来的黄金,意外之财还是不要贪的好。
振威王府布局讲究,气派非凡,不过沈小语无心欣赏那些亭台水榭,只暗自把曲折幽回的路径牢牢记下。家人把她引至一个安静的花园里,便悄悄退下。虽是万物萧条的晚秋时节,这园子里竟然百花齐放,令人惊叹不已。可惜沈小语不认得那些花,心想如果婉姝在就好了。
正胡思乱想间,突然从花藤下走出一个男子,吓了沈小语一跳。那人长了一双似笑非笑的桃花眼,肤色白皙,身材高挑,穿了一件白色长袍,衣缘上有青色的精致刺绣,外罩黑色描金的大披风,沈小语只看他一眼就撇过头去,心中恍然大悟,怪不得振威王不再立妃,原来他喜欢男人。那韦老板并没有告诉他振威王的年龄,但是依着沈小语的推测,他又是争皇位多年,又是南征北战的,到如今怎么也是个中年人了,所以决没有想到眼前被她看作男宠的年轻男子会是振威王本人。她本想对他不理不睬,后来想到他虽是男人,也和侍妾一样得罪不的,说不定王爷叫她来,就是要给他妆饰打扮的。想到此,沈小语转身恭恭敬敬地给他施了一个礼,却不急着开口,担心言多必失。
振威王看她小心翼翼的,但是脸上表情却是千变万化,觉得十分有趣,很想知道她刚才那些表情底下转得都是什么念头。他本人并不好色,但是也不禁欲。他最大的爱好是厮杀战场,至于女人,对他则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当年若不是父皇赐婚,他也许到现在也没有王妃。那个第一美人美则美已,却是刻板地教人生厌,还喜欢怯怯地告诉他该做这做那,使他完全失去了对她的兴趣。从他少年时,便有不少女人主动投怀送抱,令他十分反感。他曾经以为自己会喜欢酋长的女儿,当初在战场上挑落她的头盔时,也为她的美丽惊艳过,然而自从她完全不顾自尊地追求他之后,他就只剩了厌恶。尤其她以族人的自由换取自己的幸福,更是他不能忍受的,他本有万分的把握打赢他们,她的求和却使他蒙羞,可是为了防止别人说他残忍好战,又不得不接受这个条件。希望这个在马上让他惊艳的萧雨儿不要让他失望。
看着桃花眼不说话,只是一个劲地盯着她,沈小语心中十分不快,也冷冷地回视着他。桃花眼反而哈哈大笑,说道:“萧夫人对本王有什么意见吗?”
他的声音十分有磁性,低沉悦耳,沈小语恶毒地想,真是个做男宠的好材料,可是意识到本王二字,她心中大惊,面上硬是没有表现出来。
“民女不敢。只是迟迟未见夫人们的面,心中有些着急罢了!”她不卑不亢地低头答道。
“你真以为我的千两黄金是为了给她们买胭脂?哈哈,都说萧夫人是个精明人,这时候是装不懂呢还是真不明白?”
“王爷金口玉言,自然是您说什么,我信什么。再说我开的是脂粉铺子,不卖胭脂卖什么?”沈小语知道大事不妙,也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
振威王爷上前一步,自信满满地说:“那是托词而已。实际上我是想请萧夫人做一阵我的红颜知己,不知你意下如何?”振威王爷觉得萧雨儿是个平民,又是寡妇,肯屈尊绛贵让她入府已经很抬举她了,侍妾的名分都不想给她,千两黄金足够了。等他对她失去兴趣后,也好打发出府。
沈小语气得七窍生烟,真想拿袖中的铜壶喷他,可是想到面前站的是王爷,又不敢轻举妄动。
“承蒙王爷厚爱,不过恕民女难以从命。”
振威王不高兴地一皱眉,心想你若是和我拿腔做调,我当场就赶你出去,说话的语调也冷淡下来:“为什么?难道你还嫌银两不够?”
“王爷千万不要这么说,没得辱没了您的身份。拿钱买女人,我们平民百姓叫作嫖妓,是会被正人君子笑话的。凭王爷的身份地位,实在不需要这样做。”
沈小语态度恭顺,语含讥讽,反而激起了王爷的兴趣,已经好久没人敢当面嘲讽他了,大家见了他巴结还来不及呢!
“好了,好了,就依你,我让你做我的侍妾好了。”他很自大地说道。
沈小语见他冥顽不灵,自以为是,只好豁出去了:“不怕王爷笑话,民女早已心有所属,心中再也容不下他人。”
振威王爷一愣,被她的话镇住了,有点明白她不是在拿乔,同时想到她原来是喜欢别人的,心中不快:“怎么,本王难道还比不过你的护卫吗?”
连自己喜欢司寇之风都被他查到了,看来他早就对自己打主意了,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惹上他的。沈小语看出他是个骄傲自负的人,定不屑于那些下三滥的手段,胆子反而大起来。
“我从来没有拿他和别人比较,因为根本没得比,我喜欢他就是喜欢他,管他是护卫还是别的什么,我是不在乎的。至于王爷,您乃千金之躯,自有名门闺秀与您匹配,民女不敢高攀。”
振威王爷从小到大,还真没有要不到的东西,很不能接受一个平民女子的拒绝,更何况她越不屑他的地位,他就越喜欢她,使他对自己十分恼火。
“哼,你就在王府住下,等你见识过王府的荣华富贵后,看你还想不想你的护卫?”说完,就想甩袖离去。
他的话很侮辱人,让沈小语简直气炸了肺,她拦住王爷,指着一旁的百灵鸟冷冷说道:“即使您用黄金给它打造一个鸟笼,一有机会它还是会飞走的。您认为黄金是好东西,可是它只需要一片自由的天空。所以不要硬把自己喜欢的生活强加给别人,对于我来说,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比什么都重要。再说,我虽然比不上您的荣华富贵,但是我自力更生,也过着富足的生活,并不想拿我的自尊换些没有用的东西。”
沈小语的据理力争没有惹恼振威王爷,反而让他对她另眼相看,朝中哪个闺秀不是富贵人家的孩子,可是为了更多的权利财富,谁不愿意以婚姻为跳板呢?另外,沈小语是他见过的唯一对他的美貌没有感觉的女人,虽然有点打击他的自信,却让他感到很有趣。人都是这样的,越得不到的,就越想得到;别人越是对你不屑一顾,你就越想得到那人的垂青。尤其像振威王爷这种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天之骄子,更是如此。
“想要自由是吧?那就自己来争取吧。听说你的马术不错,明日你与我赛马,要是你赢了我,去留随意;要是输给我,就老老实实留在王府做我的女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