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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第五十四章 执着 ...

  •   “潺潺流水终于穿过群山一座座,好像多年之前你依然执着。”——毛不易《一程山路》

      那一年,他坐在她的背后,常常能闻到一种特别的皂香,夹杂着牛奶和小雏菊的气息,清新雅致,并不张扬,就像她一样。

      熟悉以后,他才发现,她是日光下的雏菊花丛,虽不张扬,却有风吹不散的勇敢和柔韧,心里装着希望与光明,明明生活得并不容易,明明生活在一个温情不多的环境里,她却很少抱怨,总是看着未来。

      这个味道,从她的发间轻轻飘出,幽幽的,淡淡的,在他埋头做题的时候,那股香气在那里,在他枕着手臂打盹的间隙,那股香气在那里。

      他想过,等有一天,他终于独立,不用再仰仗叶循而生存,他会把这缕香气,留在他的人生里。

      谁知道,老天跟他开了一个无比巨大的玩笑。

      他梦寐以求着独立,上天却让他成为一个需要别人贴身照顾的人。

      一个残疾人。

      到树仁办休学的那天,他以为自己只是短暂离开,不知道是不是出于一种年少时无药可救的乐观天真,他相信只要配合治疗,就像解题一样,总归会找到答案的。

      所以,他和他们留了言,做了道别,甚至,还拜托王灵筠转交学习资料,还去了一趟春旭路,姜辞病了,和善的奶奶也不在,正巧碰上赌博输了钱、脾气正差的姜玉山,被他明里暗里损了一顿。

      可是,他偷偷跟着叶循去主任医师办公室,才听到了“LHON”这个医学名词,视神经遗传病变,而且,居然是他一直思念着的母亲,遗传给他的。

      黄金治疗期,是三个月,叶循带着他,去了美国,找最好的机构做当时尚显先进的基因治疗——到了这种关头,他很不情愿,却不得不承认,他必须靠叶循,才能继续活下去。

      随着治疗的进行,他最初抱着的天真念想,一寸一寸地破灭。他带去美国的东西不多,以为只是短期居留,唯一随身的物件,就是姜辞送他的那个甲虫标本,仿佛握着那个塑料球,自己就能再感受到阳光下雏菊的香气。

      他的视力一天天差下去,他从没体验过这样的恐惧,最熟悉的世界,失去了色彩,失去了边界。

      回不去了,后来他终于意识到,他再也不会以从前叶敬初的样子,回归了。

      无数个昼夜,只有那颗小小的塑料球,是想念的凭借。那个刻有他名字缩写的软木塞坏了,已经换了不止一次,他自己都搞不明白,为什么可以狠心和姜辞说决绝的、别再联络的话,却舍不得这个塑料球。

      牛奶混杂着雏菊香气的味道,把他从回忆抽离回来。

      她的声音变了点,难道感冒了?

      看她刚刚的反应,她似乎没认出他来。

      也对,他戴着墨镜,那副墨镜几乎成为他脸的一部分,这四年来,他经历煎熬的治疗,面容也早已不是少年时期的样子,何况,他还多戴了顶帽子。

      假如峰子看到了,会说他整得像柯南里鬼鬼祟祟的私家侦探。

      他希望别人认不出他来,可当他最想念的人,也认不出自己,为什么,又有种难以言说的难过呢?

      他又庆幸有这副墨镜,让他可以隐藏在后面,偷偷地看看她。

      她在墨镜里,是蒙着薄雾般的影子,经过治疗,在距离足够近的情况下,他可以依稀辨清人脸,再远一点,就模糊了细节。

      这个影子,这些年来,只在他梦里出现过。

      现在,就在眼前。

      鞋子被压得有点变形,她用手扯着鞋边,调整着它的形态。

      她头发比以前长了些,高马尾变成了低马尾,五官的样子有点模糊,但他想,她一定比从前更有力量。

      像从前那样,拥有沉静的气质,疏离又让人安定的眼眸。

      曾经的她,像一株长在山的背阳面的树,缺少足够的光照,却依然在努力生长。

      而现在,她已经长成了健全、健康、安静又充满生命力的模样。

      青春是关于成长的浪漫约定,约定一起蜕壳。

      她成功了,而他,是半边翅膀在外,半边在内的蝉,飞不到约定好的那枝头,不能在那里,一起看远处的风光了。

      他为他们的分道扬镳悲伤的同时,却还是真心地为她而感到高兴。

      久别重逢,互相认出彼此,是一种默契,但对他和她来说,假装认不得彼此,是一种无可奈何。

      他蹲下来,假装继续找东西,目光却不自觉地追随着姜辞,看她把鞋套上脚,想记下她穿鞋的每个动作。

      也许,这就是他们的最后一面了。

      姜辞穿好了鞋,简简单单的穿鞋动作,她故意放慢了速度,压下边,套进脚,最后,站起身。

      她该走了。

      礼堂门开了,两个工人进来搬舞台上的器械,有一个班级表演的是光影魔术,台上摆了聚光灯,工人扛着灯从他们身边经过。

      “让一让,小心喽——”

      姜辞向后退了一寸,灯的电线太长了,在地上像蛇似的盘旋。

      一不留神,她踩进了线圈里,电线缠住了她的脚踝,她却因为心里乱得很,不知是走是留,而浑然不觉。

      叶敬初却看到了,他想伸出手去解,而姜辞正准备迈步。

      “先别走——”

      太迟了,他的手慢了一步,工人往前没走几步,姜辞的脚就被绊倒,她向下倒去,重重地,摔在他的身上。

      他几乎是下意识地接住了她,背脊被猛地压向地面,她的下巴磕在他肩胛骨,柔软的发漫上他脸颊。

      在疼痛的一瞬间,他却也感受到了温热,是她的温度。

      他即便是看不见这世界,身体反应,也还是会选择保护她。

      “叶......先生,你没事吧?”姜辞差一点就收不住口,也不知道,他听见了没。

      “姜辞,你还好吧!”

      情急之下,他直接叫出了她的名字。

      “小姐,小心点啦,这个线缠住脚很危险!”工人转过头,带点怒气地训了她一声。

      “噢,好、好的,很抱歉。”姜辞慌乱地点头。

      等等,他刚刚......是不是叫了她的名字?他认出她来了?

      “好久不见,老同学。”叶敬初牵起嘴角,笑意自然得就像他们昨天才刚刚道别过一样。

      看来,已经没有必要再隐藏了。

      “好久不见。”

      她想过无数次他们相遇的场景,却没有预想到是这样。

      有点措手不及的尴尬,像两个精心装扮的演员,刚一上台,就脱了妆,曲调也变成了荒腔走板。

      两个人站起来,慌乱地整理仪容,抚顺弄皱的衣服。

      他的墨镜跌了出去,失了墨镜的他像只失去鱼鳍的鱼,眯着眼,在地上找寻。

      那样子狼狈至极,却被她全部看在眼里。

      姜辞轻轻地捡起那墨镜,掏出纸巾,擦去尘灰,递给他。

      她不忍心细看他那双失去眸光的眼睛,因为那样的注视,是一种残忍。

      “敬初,咱们该走了。”礼堂的门再次被推开,陪伴他的那个女人朝他们走来,门外是夕阳橙黄明净的光,一起洒了进来。

      好像就在那一瞬间,照亮了他们的昨天,和今天。

      叶敬初像是极其自然地,伸出手,揽住那女人的肩,冲姜辞笑笑——

      “我来介绍一下,这一位,是我的贴身助理。”

      姜辞轻抬眉头,认真地听他说,和她预料的差不多,他一个人在美国治疗,以叶循这些年那么忙碌的状态,是不可能一直陪他的。

      “我在美国的时候,我爸就雇了她来照顾我。”

      “我很感谢她,她也即将成为,”叶敬初顿了下,很郑重地说出后面的话。

      “我的未婚妻。”

      姜辞一时间有点恍惚,这句话倒是出乎她的意料,以他们的年纪,有未婚妻也并不意外。

      “这一位,是我在树仁读高中时候的......”

      “同学。”

      都说人生处处都是回旋镖。

      当年她在林岑云面前把两人的关系概括为“同学”,如今,这两个字,又原封不动地送还给她。

      那句话,它正中眉心。

      她神情上并没太大变化,只轻压眉头,眨了眨眼,指甲却深深嵌入拇指指腹的内侧。

      “那......恭喜你们了。”她听到自己牙缝里挤出来的一句话,耳朵却开始鸣响,或许是最近太累了。

      几年没见,他们还没来得及寒暄,她也没来得及问,他在美国这些年是怎么过的,他现在在做什么工作,他的学业......

      人真是奇怪的动物,几年的空白,却想让他通过短短的几句苍白的话来概括,那些细微的情绪、深夜的辗转反侧,是无法概括的。

      她原本以为他在说谎,便看向那女人的反应。

      姜辞现在才看清那女人的脸,妆容淡雅,束起高马尾,包臀裙塑出身体的优美曲线,很干练的职业装扮,五官中,一双杏眼显得聪慧又有主见。

      那张脸上,没有出现她猜测中的诧异,而是很泰然地默认。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4章 第五十四章 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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