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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生活有时候比戏剧更加戏剧,谁又能想到,有那么一天,就连她和阿越的命运,都被这个女人彻底改变了。谁会料到?
天气闷热,风也是热风,这里比老家南宁热多了。
伺候父亲吃完药安睡后,阿云来到自己的房间,在镜子前把头发梳理整齐,她总是留着一头长发,柔顺乌黑,具有一种很飘逸的东方气质。以前她喜欢随意扎一个马尾辫,头发绑起来之后,做什么都方便多了,没那么碍事。可是,如果现在的年纪,这样的发型恐怕是不行的,什么发型合适呢,她也不知道,很多年没有花心思琢磨穿着打扮了,生活仿佛只是活着。镜子里的自己,面无血色,眼神黯淡,鼻翼唇间,满是酸楚,一脸的落寞。她闷闷的,于是又想起了以前为了打发时间常做的事情:站在窗口,眺望阿越家的后院。从她家的前窗,刚好能远远地看个全景。
院子还是那个院子,只是,院坝内的景物和陈设变了。阿云记得很清楚,东边的角落处,原本是有一口石头水缸,水面长年浮萍漂移,种着几株荷花,长得比人还要高,每年的花季都会开出几朵浅粉的花,把院落一角点缀得很有越式风味;那套竹桌椅还在,从南墙根挪到了北边屋檐下,桌上空荡荡的,没有了紫砂茶壶,仿古的总插着花束的蓝色花瓶也不复存在;那些总是被精心修剪的盆栽也不见了,原来的地方砌上了花圃,种满了菊花,稀稀落落地开了几朵;种小葱和香菜的长方形菜地,被铺上了水泥,安了一个木条打造的兔笼,两只小兔子来回蹦着在啃干草…….. 只有吊床还在原来的位置,因为是拴在两棵糖棕树树干上的,不好移动。
以前,她曾多少次站在这个窗口,看阿越坐在竹椅上喝茶,有时候拿本书,躺到吊床上消磨一个周末的午后。院子是阿越母亲的主要活动场所,如果生意不忙,她总是待在这里侍弄花草。院子最热闹的时候,是春节前的准备时期,金桔树,梅花,一盆一盆被搬进来,拥满整个院落。越南说的梅花(hoa mai),实际上是一种迎春花,开的是黄色的花朵,长长的枝条,多花,跟开花机器一样,一丛丛绽放的时候,千万朵黄,很壮观很抓眼。它带来的年味很重,甚至超过了传统节庆的红。阿云曾一度迷恋这种黄的色调所传递的春天的气息,实际上,西贡是没有春夏之分的,春也是夏,夏也是春。
阿越的母亲是个很传统的女人,勤劳踏实,温柔娴静。每逢农历初一十五都要烧纸祭祖敬神,供桌上常年不缺水果,花卉,茶点。
临近春节,阿越母亲的玉米苗也长高了,过年总要来上那么几盆的,希望他的孩子都长得像玉米一样壮实,对这些具有美好寓意的习俗她总是深信不疑。她还会抽一天的时间,什么也不干,坐在院子里包过年节粽。年节的事情,她总是早早地准备,别人家还在手忙脚乱的时候,他家一切已经安排得齐全妥当。
阿越的母亲是在她离开西贡的那一年三月去世的,先于她的离开,想起关于这一切,阿云不禁惋惜哀叹。
此时,院子里出现了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孩子向妈妈撒娇,要到吊床去玩,妈妈把她抱上去,小女孩躺在上面一副很享受的样子,右腿一抬,搭在左腿的膝盖上,小手伸到脑后当枕头。几年前,另一个人,也经常以这样的姿势躺在同样的地方。
过一会玩儿腻了,小女孩倏忽一下从吊床上跳下来,差点摔到地上,连阿云也跟着捏一把汗。她母亲出出进进的,只有她一个人的时候,小女孩就逗两只小兔子玩,把菊花的枝条折了,花朵掰开,学天女散花的样子,飞奔舞动着,把那花蕊撕得洒满一地。然后又用菊花枝条伸进笼子里去引诱小兔子,兔子刚要张嘴咬,她迅速抽回,就在这样的逗弄中一个人玩得不亦乐乎。
女人又出来了,阿云现在才注意到她的穿着,一件浅紫色奥黛,四十岁左右的年纪,微微有点发胖了。这是阿越的继母——萍姨。阿萍,一个妖娆的女人!她穿奥黛的样子,总是令人频频回顾。身材高挑,体态丰润,一双长长的腿在奥黛裙摆下线条尤为动人,人们都说,她每年要做几十件奥黛。阿萍最经典的造型,是按照一幅著名的画作设计的,原画上是三个穿粉紫色奥黛,白裤子,白斗笠的女孩。老裁缝就按照画上的样子,给她量身定做。当她穿这身衣服走过街市,长长的头发自然地垂下,总会引来路人赞叹的眼光。
阿萍原本在一家华人开的小酒馆上班,因为擅长唱中文老歌,很受老华侨欢迎,在华人圈里有点名气,毕竟在西贡这个地方,漂泊的灵魂太多。这些人,早些年为了谋生,跟着村里先出来的亲戚,你带我,我再带他,老乡带老乡,这村带那村,都想着出来挣点钱,过几年回家盖房子娶老婆,谁曾想到,这一出来,再谈回乡,何其难矣!他们中的大多数都留在了这里。
老男人们总是在孤寂的夜晚到小酒馆小酌几口,听她唱《月亮代表我的心》,这是她最拿手的歌,听说唱得男人们心旌动荡。一曲唱毕,她往往端着一杯红酒,穿梭周旋于各桌之间,陪客人聊几句。酒吧这种地方,到了夜里,每个角落都散布着暧昧和欲望,阿萍说话还娇滴滴的,好像喜欢模仿小孩子的声音一样,从她嘴里滑出来的每一个字,都带着引诱的婉转,好似一瓢春水浇到男人们干渴的心田。
单从这些外在表现看,可能会得到这样一种印象,阿萍这个人,像个没长大的小孩,心智似乎不成熟,甚至有种处于蒙昧状态的单纯。她总是笑意盈盈,梨窝浅现,配上嗲声嗲气的撒娇和走起路来扭动的步态,的确让中老年男人欲罢不能。
如果抛开这些肉眼可见的东西,看得再深入细致一点,人们会发现,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女人。这个小酒馆,很多危急的时刻还得靠这么个女人,比如有人找事,阿萍完全可以凭借几个媚态,把寻衅滋事不怀好意的人摆平。平时,几声轻语就有人愿意为她掏腰包,这些事情太常见了。总之,阿萍的魅力,是不容置疑的。
她的存在,维持了稳定的客流,但有时,也带来一些不可避免的麻烦。华人的圈子里,流传着这么一个关于阿萍的故事。那时候阿萍刚到西贡,二十岁左右的年纪,风姿卓越,不可方物,男人对她的追逐引来和平时期一场又一场的战斗。人们印象最深刻的,是那位行为举止狂放不羁的诗人。诗人去过东南亚很多城市,阿萍起初喜欢听他讲吴哥窟的美,而他对阿萍的迷恋也近乎痴狂。他盛赞她是西贡最美的女人,说她像一首诗,美得如行云流水。阿萍嫌他穷酸,又轻浮浅薄,后来便不肯与之相见,更别谈接受他的爱意。诗人哪肯放手,他那誓不罢休的狂热与日俱增,公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吟诗追求她:
Sóng b?t ??u t? gió
Gió b?t ??u t? ??u?
Anh c?ng kh?ng bi?t n?a
Khi nào ta yêu nhau
(浪从风开始
风从哪里开始?
我也不知道
我们何时相爱。)
引得人们驻足取乐,像看猴戏一样哈哈大笑,连过路的小毛孩子也学着他的腔调吟诵,取笑这个爱而不得的迂腐之人。
诗人对阿萍的锲而不舍,让她感到万般不适,甚至恶心,她赶他,可怎么也赶不走。最多的时候,消失三天,又出现了。
后来,后来嘛,这里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斗殴事件,诗人被一帮小流氓用酒瓶子砸得脑子开花,鲜血淋淋,当场死去。而那几个在这块地皮上作威作福多年的社会流氓,也被警察带走,关到现在还没放出来。然后,这一块就太平了,没有人再来喝霸王酒,保护费的那笔钱,也因此省了下来。
小时候,父亲带阿云去过萍姨工作的地方,就在隔几个街口的另一片华人聚居区。一株巨型的凤凰花树遮住了半个酒馆,枝蔓攀到屋顶,每年的花季都开得如火如荼,鲜红灿烂,风起时,铺天盖地地散落,花瓣零落成景,很有情致。不太热的天气,酒馆会在树荫下摆几张桌子,运气比较好的客人抢到那几个座位,悠闲地一边啜饮一边看着街边人来人往,任由花瓣落入杯中。
酒馆不大,装修得土不土,洋不洋的,听说是几十年前的歌厅改建的,所以风格比较混乱,保留了一些原有的装修,又设计了部分跟进时代的元素。印象中,萍姨总是艳妆浓抹,不甚相宜的装扮,有点…..怎么说呢,有点过时了,好像不属于这个时代,跟这家酒馆一样,有些突兀不合格局的成分。她的大红色的口红实在太艳了,给人过犹不及的视觉观感。有时候阿云偷偷地观察她,她如果不化妆,应该是很好看的,她五官长得不错。可她不打扮的样子,阿云是没有见过的,但凡萍姨出现的场面,都是涂了重重的脂粉,踩着细高跟鞋,鞋跟真是又高又细,让人担心她随时会摔倒。父亲和萍姨在一起的时候,心情总是很好,不怎么训她,也不像和母亲相处的样子,他不板着脸,脸上总也有些笑容。
据说,这间酒馆,萍姨也是有股份的,她以才华参股,这些都是阿云听大人聊的,很神秘,阿云一直没搞懂,才华参股,是什么样的一种方式?
父亲去萍姨工作的地方干什么呢?当然是谈生意,把自己家的茶叶卖掉。这些事情萍姨可是帮了大忙的,有许多大客户,都是经她介绍促成的订单。萍姨对阿云很好,喜欢捏她的脸蛋,逗她玩。有时心情好了,会带她去附近小店买冰淇淋。有一次,萍姨还带她去看电影,然后又去逛街,给她买了很多玩具和衣服。她和萍姨坐父亲的车出去游玩,萍姨总会像妈妈一样,搂着她,或者让她靠在身上。可是,她对萍姨,却怎么也喜欢不起来。也许,像大人说的,男人和女人真的不一样吧,要不然,怎么那些叔叔伯伯那么喜欢萍姨,而她这个小女孩却不喜欢呢?
后来,事实证明萍姨是不值得她喜欢的,就是这个萍姨,抢走了阿越的父亲,害得阿越的母亲抑郁成病,最后还赔上了性命,她就是人们说的那种祸害人的妖精。生活有时候比戏剧更加戏剧,谁又能想到,有那么一天,就连她和阿越的命运,都被这个女人彻底改变了。谁会料到?
阿云收回视线,这个院子,已经不像从前了,这一番观察,让她一阵失落。以前,这里的一景一物,总是能带给她小小的快乐和愉悦!如今,只有一阵阵锥心的痛。
她轻轻关上了窗户。
阿明在海关工作,公务员在当地是很受尊重的,算是一份清闲的好差事,最近他总是一下班就迫不及待地往阿云家跑,连晚饭也在这里吃了才回去。
这会儿阿明正在给阿云的手机换上当地的电话卡,卡是他在下班的路上买的。
今晚芳婶多做了几个菜,都是以前阿云喜欢吃的,有中国菜,像卤鹅,青椒小炒肉;也有越南菜,小簸箕里装满了春卷,几只大虾煮红的身体透过米纸显现出来,很馋人。芳婶的蘸酱做得是最棒的,同样是几勺子鱼露和小米椒,经她的手调配出来的,味道就是不一样。
阿明换好卡,把手机递给忙着安排桌椅的阿云,也帮着忙活起来。
饭桌上很有家庭的氛围。
阿明夹了一个春卷递给阿云:“尝尝,你应该想念这个味道了,芳婶的春卷包得是越来越好了!”
芳婶笑得合不拢嘴,做饭的人都很享受被人夸奖的喜悦,她盛上来几碗米饭,在阿云旁边的位置坐下。
阿云把那盘卤鹅换到唐叔前面:“唐叔,我记得你最喜欢吃卤鹅了。”
唐叔夹了一块放进嘴里,神情有点沉郁:“唉,你爸也喜欢吃卤鹅。”
话音刚落,本来才有点生气的餐桌,又变得安静了,想起父亲的病,阿云刚放到嘴里的食物瞬间寡淡无味,变得难以下咽。
芳婶白了唐叔一眼:“孩子们好不容易坐下来吃顿饭,你就不要说那些嘛!”
唐叔顿觉失言:“是是是,芳婶说得对,多吃点。”唐叔张罗着给阿云和阿明布菜。
阿明最初是阿越的朋友,他们俩其实不是一个学校的,也不是邻居,据说是中学时,两校的一次体育交流活动认识的。两人性情相投,就经常玩在一起。这是比较久远的事情了,具体的情况不得而知。
只记得第一次见到阿明,还有另一个叫青美的女孩,也是他们的朋友,四个人去远郊的一家咖啡树种植园参观,这全是为了阿云,因为她没有见过咖啡长在树上的样子,他们三个都见过了。那年,阿越已经长成个大小伙了,个子窜得很高,皮肤被西贡浓烈的日光晒成了深色,却是极其健康性感的那种,鼻梁挺挺的,帅气逼人。他的父亲给他买了人生中第一辆摩托车,他就是用这辆摩托车带着阿云,阿明带着青美,风一般地冲出城市。记得,阿越穿了一件白衬衫,她第一次闻到了他白衬衣散发出的洗衣粉香味,混合着他的汗液,这气息盖住了汽油的味道,直往阿云身体里钻。强烈的阳光和持续的高温使她疲惫犯困,她轻轻靠在他的后背上。
阿云初次见到地上的咖啡树,她很兴奋,和青美从这棵树到那棵树疯跑着玩,园区很大,老板说有几百亩,长得非常茂盛。这里经常有小朋友和大朋友来参观,因而专门开辟了一块区域,供像阿云这样没见过“世面”的城里孩子了解这种植物。
咖啡的果实,是一种椭圆形的小豆豆一样的,很像超级迷你号的红枣,密密麻麻簇拥着挤在枝头。青美摘几颗放在手里,闻不出一点咖啡味,问阿明:“这真的是咖啡吗?不像啊。”
“怎么不像?”
青美放一颗到嘴里咀嚼:“除了青涩,什么味道也没有啊。”
阿云也好奇地问:“咖啡开花吗?”
他们三人都摇头,没有人知道。老板说:“咖啡是要开花的,白色的花云,现在已经过了花期了。”
阿云的注意力被不远处的一群小学生吸引了,他们蹲在地上,围着一种什么植物在唱歌,聚精会神的,非常专注,带他们的年轻女老师也跟着唱起来。
“它跳了,跳了…..”一个小女生兴奋地喊起来。
“哦,那是跳舞草,听到音乐声会跟着起舞。”老板解释说。
阿云他们也走过去,和孩子们一起,跳舞草被围在人群中间。
“Khi ?ng m?t tr?i th?c d?y,m? lên r?y em ??n tr??ng,cùng ?àn chim hòa vang ti?ng hát……”(太阳公公起床的时候,妈妈去田里,我去上学,和鸟儿一起唱着歌),童稚的声音响起,才唱了几句,跳舞草的叶片又动了起来,随着歌声的持续,舞姿越来越急,很有韵律美。孩子们又一阵兴奋。阿云觉得实在是开了眼界,太神奇了,植物也能跳舞!
随后,老板又邀请大家到咖啡免费品尝区,工作人员用一次性的小纸杯,端来已经冲配好的咖啡,请客人们品尝。
老板也拿起一杯喝起来,不失时机的介绍:“我们主要是种罗布斯塔咖啡,这些都是用我们种植园自产的咖啡豆磨成的,所有的咖啡豆,都经过奶油烘焙,”他啜了一口,接着说:“我们越南产的咖啡豆,品质是最好的,我只喝越南咖啡!”
大家都点头赞许老板的这一番言论。
阿云尝了一口,那是她第一次感受到越南咖啡这种缠绵的诱人口感。
那天他们玩到很晚才返城,估计是赶不上家里的晚饭了。只好在街上每人买一个法棍三明治当做晚餐。秦婆的小摊就是这样被发掘出来的,排好长好长的队哦!秦婆舍得放料,客人都说她做的三明治肚子很大,同样的价格,中间夹的材料要多三分之一,还会有一片不算太薄的火腿。女生的火腿是不要的,吃了怕长胖,全放到男生那一份里。青美看着他们俩男生的法棍就想笑:“快吃,赶快咬一口!不然火腿要从肚子里掉出来了。”阿越一口咬下去,吃掉了三分之一,大家都笑岔气了。
阿越也和他们逗趣:“你们不是说,火腿要从三明治肚子里掉出来了么,我吃到肚子里,看它怎么掉!”接着又是大大的一口。
青美转向阿明:“阿明,你嘞?”
阿明也来了表演欲望:“我一口吃掉一个,你们信不信?”
三双眼睛都盯着他,一口下去,阿明嘴巴鼓得要爆了,青美弯了腰,自己的三明治掉地上了都没发现,大家继而转过来笑她!
阿云就是这样,跟着他们发现了这个热带国度许许多多的神秘与特别。
越文的部分网站无法正确显示字符,为保持全文原貌,我没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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