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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番外二十三 ...
对逸云来说,那段时间沈恪的陪伴弥足珍贵。
芙蓉楼是临安城最出名的青楼,其等级森严规矩繁多甚至比宫廷更甚。
这里的孩子在没学成之前是不会有固定名字的,他们被送到成名的小倌房中伺候,一边见世面,一边捡漏,逐渐有了人气才会受到重视,定下属于自己的艺名,领取专门用于接待贵客的宅院。
逸云生在芙蓉楼长在芙蓉楼,从小被锦娘调教得极好,也一向很讨恩客的欢喜。
他十五岁成名,十六岁被捧为花魁,十七岁名动京城。
可他并不乖顺,正因为受尽追捧有恃无恐,渐渐开始对楼里严苛的管教产生叛逆。
真正当红的花魁在楼里是看不见牌子的,因为他们是“清倌”,是“处子之身”,其价格不是一般人可以打听的。他们陪谁吃酒陪谁睡觉,说什么话做什么事,统统都按芙蓉楼的要求执行,完全没有自由。
逸云好几次哭闹,都被锦娘软硬兼施的给制伏。
他也试过逃跑,又因尚未赎身被官府送回芙蓉楼。
后来他经一位前辈点拨,才知道还有别的方式使小性子,譬如他们亦可凭自己的喜好在院子里养情人,就算被发现,只要脸皮足够厚抵死不承认,楼里为了保全他们的名声也不敢怎么样。
沈恪便是逸云在郁郁寡欢之时遇到的第一个让他有怦然心动的感觉的男人。
尽管只是个穷书生,但沈恪的眼里就是有一种让他很着迷的认真。
他每天应酬得累了,只要去那间小屋看一看正在刻苦读书的沈恪,什么都不用做,就趴在旁边说几句若即若离的情话,亲眼见这青涩的少年郎为自己意乱神迷的样子,他就觉得无比的治愈。
他一直把那时的沈恪当成自己的半个弟弟,虽然两个人一般年纪,但是他所经历的人事确实比沈恪要多得多。他不求沈恪将来金榜题名平步青云还能记得他,只享受着当下,享受着沈恪的陪伴。
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锦娘在半个月之后听说了这件事。
逸云被叫到训诫室。
锦娘身穿墨绿色的褙子,厚重的发髻用头巾包裹着,插了一支宝蓝点翠珠簪。
逸云避开锦娘审视的目光,一把打开折扇,笑着扇风。
锦娘老了,威严不如当年,开口却依然中气十足:“那个书生是你带回来的?”
逸云不卑不亢:“是。”
锦娘道:“多久了?”
逸云道:“半个月了。”
锦娘道:“年节你以生病为理由不去陪王爷,其实是和那书生一起在院子里放烟花。”
逸云笑了笑:“我哪能骗得过你,我是真病了,医官不都瞧过么。”
锦娘道:“那是因为前一天晚上你故意准备了一缸冰水,泡完水又立即到炭盆前烤火,如此反复四次才熬出的病。”
逸云闭口,不再说话。
锦娘一声叹息:“我这张老脸知道你不爱看,那就请你好好看一看龛中的陶罐。”
逸云抬起眼,看向壁龛里面的三只陶罐。
陶罐表面的釉色已经残缺不堪。
他从小就听说过了,这些陶罐里装的是前辈的遗骨。
锦娘道:“寒门子弟多薄情,你也是识字的,自己去看看他读的那些书,哪一字哪一句不是‘劝君修德立城池,不淫不纵守关隘’,等将来考中功名,自有世族公卿之女愿与他缔结姻缘,那时,他会毫不犹豫地和你断绝关系,奔赴前程。”
这话,逸云听过百遍,再听依然觉得后背冰凉。
室内光线昏暗。
挂坠于簪头摇摆,在地面投下晃动的影子。
“你放心吧。”逸云深吸了一口气,踩住那影子,倔强道,“等他考完,就是想留在这儿,我也会赶他走的。”
*
对沈恪来说,寄居慕雪苑的那段时间却是五味杂陈的。
他很直接地爱上了逸云,却始终琢磨不透逸云对他是怎样的感情,也无法改变二人的命运。
每次见面他都无心再看书只想多和逸云说几句话,可往往还没有一盏茶的功夫,他就要眼睁睁地目送逸云坐上软轿离他而去。
他还是不敢问逸云的名字,因为他很清楚逸云是去做什么,怕问了两个人都尴尬。
他很想给逸云赎身,甚至偷偷跑去芙蓉楼查花名册,却翻了三四遍都没有找到价格,失望而归。
他就在心里暗暗发誓——有朝一日定要把这个人从风尘里救出来,陪在自己身边,过幸福安稳的日子。
除夕之夜,沈恪意外地发现逸云并没有去外面陪宴,而是生病了。
他从来没有这么着急,连夜守在逸云的床边,端茶倒水喂饭喂药,事无巨细关心呵护。
阿娇不知为何倒似个没事人,时不时还说几句风凉话:“穷书生,见公子留在这里,你心里怕是高兴得很吧。”
沈恪哪里知道逸云是为了不去宣王府而故意熬出来的病。
后半夜,逸云的烧稍微退去,睁开眼看到沈恪在身边,淡淡一笑,张了张口。
沈恪连忙凑过去听。
“沈郎,我想……”逸云说话的声音很虚弱,表情却很幸福,“我想看烟花。”
沈恪皱眉:“胡闹,你都这个样子了,还看什么烟花。”
逸云咽了一口口水,坚持道:“我想……看你,看你放烟花……”
快天亮的时候,沈恪拗不过,只好把逸云裹得严严实实的背到厅上坐着,在院子里给逸云放了几束烟花。
逸云的眸中映着绚烂的花火,唇角不自禁上扬。
慕雪苑的烟花从正一一直放到十五。
年关之后,春闱正式开始。
沈恪肩负着家族的期望,现在心中有了逸云,就又多了一层担子。
所幸他天资聪颖又肯用功,诗词策论胸有成竹,考试的那两天发挥得十分稳健。
他走出贡院,与周围同考之人简单交谈过后,心中已有定数。
时下朝中流行拜师门,沈恪不敢清高,刚考完就把恩师的手书交给了朝中的一位官员,算是找准门路投其所好,一击即中。
这位官员赏识沈恪的才华,有意提拔,便教他趁还未张榜的这段时间多与权贵子弟走动,待价而沽。
沈恪这便是半只脚踏入了仕途。
在贵人的点拨之下,他学得很快,一天天奔走各方,留在慕雪苑的时间越来越少。
逸云注意到了沈恪考完之后的变化。
他苦笑着对阿娇说:“小鲤鱼过龙门,总有一天是要化为鲲鹏扶摇而上九万里的。”
不仅逸云注意到,芙蓉楼消息灵通的人也注意到,甚至锦娘听说之后还跑来泼他的冷水。
——“逸云,我可听说你的小情郎现在吃香的很,宰相府千金都看上他了,你就等着吃喜酒吧。”
逸云摇着折扇,在人前总是云淡风轻的,笑了笑道:“还没上榜呢,他还真是美得不行了。”
三日之后,皇城门楼张榜,整座临安城都在唱新科进士之名。
逸云没有跟大家去凑热闹,而是独自坐在院子里,抱着那坛二十年状元红唱小曲。
他希望沈恪能顺顺利利地走完圣贤书中理想的人生——金榜题名,洞房花烛,建功立业,平天下。
但他就是不太想亲自去看那个写在红榜上的名字。
他宁愿守着水缸里那只小小的鲤鱼,也不愿意承认自己已经爱上沈恪。
直到夕阳落山的那一刻。
“逸云!我考上了!”
逸云醉意迷离,揉了揉太阳穴,看到沈恪身穿一袭红衣破门而入朝他奔来。
沈恪骑着马连奔十余里路,把那顶乌纱帽上所有的簪花都甩掉了,腰带也是歪斜的。
他踉踉跄跄,丝毫不顾世俗的眼光,只为向逸云告白。
逸云同样感到欣喜,上手拽了拽沈恪的乌纱帽,笑道:“你这个负心汉,这么晚才来找我。”
也不知为何,方才心中所有的郁结此刻都解开了。
他觉得自己再没有什么遗憾。
世间仍有可爱之人可爱之事值得念想。
他洋洋得意,却没有料到沈恪接下来对他说的话。
“逸云。”沈恪定下心神,等呼吸恢复平静,然后执起逸云的手放进自己的掌心,“我想娶你。”
逸云听到这话,不及反应,只是笑了一声。
他始料未及。
“我,我知道自己出身寒门,一时半会给不了你太多,但是我会努力的。”沈恪接着道,“至少你跟着我,可以不用再看别人的眼色,可以过自由自在的日子。”
逸云的心在那一刻跳得飞快。
他觉得沈恪简直是个呆子——连他的名字都还没有叫过几次,一天天只知道喊公子公子的,突然张口就要做他的丈夫了。
真是笨拙。
可他却沉溺于这份笨拙之中,不可自拔。
逸云的耳根也红了,终于鼓起勇气看向沈恪,小心问道:“那我们私奔好不好?”
“私奔?”沈恪道,“好好的为什么要私奔?”
逸云道:“如果我们留在临安,我会连累你的。”
沈恪道:“我好不容易考上进士,若此时辞官,家里人责怪且不说,恐怕以后更不能为你提供保障。”
逸云静静地听完这番话,眸中渐寒。
他所有的勇气在说出私奔两个字的时候已经用光了,剩下的都是对现实的恐惧。
他在沈恪的眼中看到那份士子对功名根深蒂固的渴望,便已经知道二人命中注定的结局。
他又怎忍心告诉沈恪,宣王府前日给芙蓉楼送来口信,若他再耍花招不去侍奉,等待他的就是牢狱之灾。
此时沈恪如果强要和他在一起,宣王必将把那张红榜撕碎了抠掉沈恪的名字再拼成新的贴上去。
沈恪以为功名带来的是希望。
逸云却很清楚,只有除去自己,沈恪的那份希望才能成真。
“好。”逸云吞下心酸,笑着对沈恪道,“那你回去准备聘礼吧。”
培养一段感情不容易,可要毁掉一段感情却很简单,只要谈钱就行。
沈恪疑惑道:“聘礼?”
逸云道:“嗯。”
沈恪顿了顿,一拍脑门,向逸云道歉:“这事是我太急了,你说得对,三书六聘,你这么好的人,该有聘礼的。”
逸云道:“嗯。”
沈恪道:“你要多少?”
逸云噗嗤一声又被沈恪逗笑。
谈婚论嫁哪有这样问的。
逸云琢磨着沈恪的家境并不富裕,胡乱就说了个一百两银子,心想他们无论如何凑不出这钱也就死心了。
“一百两,这么多啊。”沈恪面露难色,“我老家的地倒是可以卖了,但估计也值不了几两,再就只能问朋友借。”
逸云道:“那就去借呗。”
沈恪默了片刻,开口道:“欠债就要还钱,以后你跟了我,也是要咱们一起还的。”
逸云变脸道:“你自己没本事怨谁,我可是正当红,不能白给的。”
“那你……”沈恪咬一咬牙,应承道,“好,你等我两个月,我想办法。”
沈恪一腔热血并没有多想,更不认为逸云是在故意为难自己。
他知道逸云之前过的是怎样锦衣玉食的生活,所以他想应该竭尽全力对逸云好,才不至于让逸云感到失落。
其实他若再冷静一些就能发现破绽了,对于风尘中人,聘礼其实可有可无,要紧的是赎身的钱。逸云身为花魁根本都没和他提这个钱,又怎会是真心要嫁他呢?
沈恪太爱逸云了,一心一意筹措着聘礼,修书回家让沈平卖掉了划给自己的那几亩地。
沈平和青萍以为儿子是要娶名门闺秀,一时激动,竟然也没和沈恪商量,不惜代价把其余的田地都卖掉,多寄了几十两到临安。
为这事,沈情还和二老闹,却被一顿训斥。
沈恪七凑八凑,自己也不惜羽毛卖了几幅字,终于在两个月之内凑齐一百两银子。
六月六,芙蓉楼夜宴。
沈恪穿着一袭红衣,带着聘礼,满心欢喜地来找逸云提亲。
彼时,逸云正在厢房见宣王府长史。
阿娇脸色铁青跑进来,贴在逸云耳边道:“公子不好了,那个穷书生真的凑了一百两银子出来,要提亲呢。”
逸云听到这个消息,苦笑一声,只恨自己福薄。
长史的官职虽然不大,却是宣王的鹰犬。
逸云心想,既然都让长史大人看到沈恪来提亲了,那就只能利用这个机会彻底和沈恪恩断义绝。
砰,厢房的门打开。
逸云站在回廊居高临下地看着沈恪,面无表情,神色冷峻。
沈恪怔了怔:“你……今日不开心吗?”
逸云道:“沈郎何事?”
沈恪笑道:“我把聘礼准备好了,来向你提亲。”
他一边说着,一边挥袖让小厮抬上六只红木箱子。
芙蓉楼里看热闹的多,戏班子竟还吹奏起喜乐。
逸云的眼眶泛红,唇角颤抖着往上扬。
他为沈恪的这份真心感动,也为二人即将结束的感情而悼念。
“逸云。”沈恪冲上楼来牵人,“跟我回家。”
却在两人的手就要碰到的时候,逸云后退了半步。
逸云笑了笑,没好气道:“沈守之,你也不照照镜子,看自己是什么样的出身……一个乡来的穷书生,卖田卖房凑的这百两银子,还好意思拿来攀扯我?我不过看你可怜施舍你几顿饭,还真以为你我是同路人了?”
沈恪缩回手,只觉浑身被针扎了一下。
逸云接着看向隔壁厢房的公子入画,挑了挑眉毛:“早上和你打的赌算我输,没想到这穷书生还真能有脸来。”
入画也是懂人情世故的,一看逸云的眼色就知道什么意思,笑着打配合道:“那你可输惨了,三百两银子,够沈郎娶你三回了。”
众小倌妓女哄笑。
沈恪扶住栏杆,指甲几乎要抠进木头里。
“逸云,你是不是……嫌少。”沈恪隐忍道,“你还要多少,我再试试能不能凑到。”
逸云道:“好啊,这次当着众人的面我给你一个准话,一万两银子,你若能拿得出来,我就跟你走。”
他本想说一千两,又怕说少了沈恪真不择手段给弄到,所以狠心又翻了十倍。
沈恪沉默片刻,认输道:“所以你……根本就没有打算跟我过日子,是么。”
逸云道:“是。”
沈恪道:“你让我凑这一百两银子只是为了打赌取乐。”
逸云道:“是。”
沈恪道:“那你何苦要给我热那杯酒弹那支曲子?!”
逸云张了张口,眼泪夺眶而出,滚落面庞。
他这回没有再给回答,因为沈恪已经甩袖离去,空留满堂系着红绸的聘礼。
*
沈恪在芙蓉楼夜宴受尽羞辱,终于心灰意冷,不再过问有关于逸云的任何事情。
直到三年后他在和友人聊天时无意听说,逸云拒绝服侍宣王,连夜从芙蓉楼逃走,现不知所踪。
他再回想起过去种种,才明白那是逸云演的戏。
沈恪心绪难平,追到芙蓉楼去找人,再也找不到他的逸云。
人去楼空,那间厢房连根头发丝儿也没有留下。
*
“逸云!”
夜半,沈恪从噩梦中惊醒,满身的汗。
香梅迷迷糊糊嗯了一声,还没睁开眼,就突然被沈恪搂到怀里抱得紧紧的。
“守之,你怎么了……”香梅道,“怎么出了这么多汗……”
香梅虽然困,但想到沈恪这样睡要着凉的,还是爬起来去拿了条布巾过来给擦了擦。
沈恪抱住香梅,哽咽不成声:“对不起,对不起。”
香梅微怔:“是不是梦到之前的事了?”
沈恪点头。
香梅温柔一笑,抚摸丈夫的头发,安慰道:“我们现在不是终于在一起了吗?都过去了。”
这段确实虐,但我还是想写,所以尽快写完了,接下来都是甜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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