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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番外二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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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恪永远也不会忘记初到临安的那一个雪夜。
北风呼啸,雪花纷纷扬扬。
一条长街覆盖银白,延伸向远处的烟火繁华。
从瑜城到临安的这一路,他走了整整两个月。
家中二弟还在上学,小妹未嫁,三个孩子全靠父母养活,他的父亲考过乡试,能教邻里小孩认字读书,但这些赚不了几个钱,要让家人吃饱,两口子还是得下地做农活。
尽管艰难如此,青萍还是为身为长子进京赶考的沈恪准备了一套棉袍和一床铺盖。
沈恪从瑜城出发,先去州府谢过恩师,再翻山越岭来到临安,到时已经是寒冬腊月。
沈恪敲响一户人家的门。
窗子亮灯了。
这户人家却并不似乡人热情好客,只是隔着门对沈恪说话。
——“不借宿,客栈往前再走十里地。”
沈恪讷讷地看向长街的尽头:“十里啊。”
连着赶了一天的路,手脚早已冻僵,此时所想只是临安真大,路途真远,都进了南城门了还要跋涉这么久。
直到他背着书篓提着铺盖又走了十余里路,来到火树银花车水马龙的市区,看见街道两旁鳞次栉比的酒家茶肆,听乐坊里传出咿咿呀呀的戏曲之音,才真正感受到自己的单薄。
过路之人身穿丝绸佩玉戴金,一个个满面油光,有说有笑的。
年节的气氛已经很浓了。
大红灯笼高高挂着,白雪地铺满碎红纸。
沈恪走进一家客栈。
小二打量了一眼这位衣着寒酸的客人,继续擦桌子,甚至连问都没有问。
沈恪见无人搭理自己,就走到柜台前看牌子。
他很快就明白为何小二不待见自己。
他身上总共只有二钱银子,而这家客栈一晚住宿就要五钱,像他这样的穷书生显然不会落脚。
沈恪走出客栈。
他想再往回走几步去偏僻些的瓦舍问问价格,可刚刚闻到了店里的肉香,忽觉饥饿难耐,肚子咕咕叫起来。
他四处张望,欣喜地发现街边有许多糕点摊子。
“老板,来两块米糕。”沈恪排着队来到摊前,把自带的食盒递给摊主,“包子也来一笼。”
摊主顿了顿,用竹夹指向两个格子:“两份白玉糕,一份流金包?”
沈恪笑道:“对,对,这名字谁取的,真好听。”
摊主麻利地装好,拿给沈恪。
沈恪接住食盒,低头从腰间解荷包:“多少钱?”
摊主道:“二钱。”
沈恪心里咯噔一下,猛地抬头。
“你先站到旁边去找钱,别挡着后面的人。”摊主的目光直接扫向沈恪身后的顾客,招待道,“这位客官,你要什么?”
沈恪捏着手里仅有的二钱银子,就这么局促不安地站在小摊旁边,跑也不是,给钱也不是,陷入了有生以来最尴尬的境地。
他后悔没有先问价格,又怎能料到几块小点心居然要这么贵。
他只能不停地拨弄荷包的口子假装找钱,眉毛落满银雪,脸颊却因羞耻而发烫发红。
正是这时,一顶朱缨软轿从街边经过。
童子打个呵欠,起身道:“公子想吃糕点?”
逸云懒懒地斜躺在轿子里,目光透过帘子落在帘外那个挺拔的身影上。
那样的容貌,很难不惹人注意。
即使只穿着破旧发白的棉袍,仍无法掩盖极好的五官和身段,一看就是在龙门浪涛里苦苦徘徊的一只小鲤鱼,等金榜题名鱼跃龙门,便再也不会在市井受这般眼色。
逸云玩味着此间情状,轻道:“阿娇,请他进来。”
阿娇道:“啊,公子要带这穷书生回去,锦娘知道会打我的。”
逸云道:“怎么,怕锦娘打你,就不怕我挠你脚心么?”
阿娇呜呜求饶,只得照做。
沈恪像一根木桩杵在原地,荷包的绳子都快被他抽断了,也蹦不出几个钱来。
他并没注意停在旁边的轿子,直到看见跟轿子的一个小童走了过来,径直朝着自己。
阿娇对沈恪道:“多少钱?”
沈恪愣了一下:“什么,多少钱?”
阿娇用眼神示意:“你买的这些,多少钱?”
沈恪道:“二钱,二钱我是有的,可我也只有二钱,付了就没了。”
阿娇嗔道:“真笨,不想买就退掉好了,又还没付钱。”
沈恪道:“不是这样说的,既然糕点已经放进我的食盒,拿回去别人也不会要,都是大雪天在外奔波的人,我不能只顾着自己而让老板受此损失。”
阿娇道:“看不出来你还是个君子,那就付钱咯。”
沈恪道:“我……”
阿娇的眼神蛮横毒辣,像刀子锋利。
沈恪吞咽了一下,纵然是刀片过喉也没有办法。
他把荷包里仅有的二钱碎银交给摊主,然后蹲下身,打开食盒,抓起那块米糕就往嘴里塞。
他太饿了。
阿娇啧啧摇头,实在不知道自家公子到底看上这书生什么,样貌倒是好的,但又穷又酸而且说话还带有一股乡下口音,如何比得上平日与公子往来的风流人物。
阿娇咳了咳道:“好了,别在这儿吃了,我家公子见你可怜,让你到他的轿子里坐会儿。”
沈恪这才看向那顶朱缨软轿。
隔着纱帘,二人的目光交错。
在逸云的印象中,似这样一贫如洗的寒门子弟,眼中目光应也是清澈纯洁一览无余的,可他却在对方那双柳叶般的眼睛里看到了温厚深沉以及某种不该有的城府。
沈恪的心情则更加复杂。
从小严苛的家教让他本能地拒绝别人的施舍,可他此刻饥寒交迫,连一处落脚的地方都没有,身上仅存的银两也花光了,实在是走投无路。
“你这穷书生。”阿娇没好气道,“多少人捧着银子求与公子见一面不能够呢,你倒好,买几块米糕都抠抠搜搜的,还在这儿装清高。”
沈恪连忙道:“小生不敢,不敢。”
鬼使神差的,沈恪跟着阿娇来到了轿前,准备与这位神秘的贵人见面。
门帘打开。
迎面而来一阵香气。
沈恪屏住呼吸。
周围所有的喧嚣嘈杂消失,只见眼前惊为天人的玉面郎君。
一袭碧绿的云纹丝绸长袍,腰悬翡翠环佩,颈围雪白兔绒,通身的气派。
可与本人相比,这些衣着配饰也不过腐草之于皓月。
他初见时的逸云,肤若凝脂,唇似含丹,一双细长的丹凤眼上挑,流转着动人心魄的光。
——“呆子,快上去啊。”
沈恪被阿娇的催促叫回神来,鼻尖一酸,打了个喷嚏。
逸云笑了笑,把斜放的腿收起来,坐直身子:“我这轿子原本只给一个人坐的,你不介意的话就挤一挤吧,我带你去住处。”
沈恪也不知为什么,尽管对方是男子,还是避嫌似的低下了头。
他拍去两袖积的雪,把书篓和铺盖放到逸云手边的空位,人就靠着轿子的侧壁蹲坐。
逸云道:“你这人也真有趣,书放上面,自己坐下面。”
沈恪没敢回这话,接着向逸云简单讲述了自己的名字、身份以及处境。
——“在下沈恪,字守之,芜州瑜城人,到临安是为参加明年春闱……”
逸云听过很多这样的故事,懒得分辨沈恪说的是真是假,只是微笑着把手暖炉递过去。
沈恪一顿:“这是?”
他的目光却并不在手暖炉上,而是那双手吸引了他全部的注意。
他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好看的手,皮肤白皙如初雪,似捏一下就可以挤出水来。
“不急着说。”逸云道,“我看你都要冻僵了,先暖暖吧。”
沈恪道:“多谢公子,不知公子如何称呼。”
逸云笑道:“我叫什么不要紧,你早晚会知道的。”
沈恪当年只有十七岁,读过的书本并没有教他如何分辨三教九流,所以即使是坐进轿子聊完几句话,他仍然不知道逸云究竟是什么身份。
轿子一颠一颠地往繁华深处行进,光怪陆离映入眼眸。
沈恪看到一座又一座飞檐翘角金碧辉煌的楼宇。
路过芙蓉楼的时候,逸云把窗外纱帘卷起,目光扫过门前:“沈郎,喏,我就在这儿长大的。”
沈恪跟着看去。
金粉大字的牌匾可谓十分醒目。
迎来送往都是阔气的马车。
里面的光线则偏暗红色,隐约可见罗裙飘动,倩影婀娜……
沈恪直到这时才对逸云的身份有些察觉。
他还是不敢多说什么。
轿子从芙蓉楼旁的暗巷拐进去,来到一处静谧的宅院。
沈恪背起书篓提起铺盖,听凭阿娇的处置,在一个看起来像是客栈厢房的地方安顿下来。
他在周围走了走,见这宅子环境清雅,想也许方才误会了。
那样好心收留自己的公子,怎么会是烟花柳巷的人呢?
可也不知为何,虽然这房中有琴有画颇具格调,就是缺少了有人常年居住才有的那种温情。
——“喂,穷书生,你在吗?”
阿娇敲门,给沈恪送来一床鹅绒被子。
沈恪道:“这位童子……”
阿娇道:“叫我阿娇。”
沈恪道:“哦,好的,我想问一下这里是公子的宅邸吗?”
阿娇道:“是啊。”
沈恪道:“他人呢?”
阿娇道:“他现在正是最好的时候,每天都很忙的,等他有心情自会来见你。”
沈恪道:“好,那这个地方……叫什么?”
阿娇道:“问问问,问那么多做什么,你要是怕出门找不着回来的路,就说你住慕雪苑,不过你最好还是别出门,否则被人看见,又要说公子的闲话。”
沈恪微微皱眉,听得云里雾里的,只好应是。
屋子里的炭火很足,至少对于沈恪来说是足够的。
他还顾不得铺被子,先把书篓里的书薄、竹简、文房拿出来烘干,放到桌子上摆整齐,然后才换掉湿透的鞋袜,在床边打开铺盖,展平被子。
他枕着手臂,仰面躺在床榻上,深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
总算有一个住处了。
他休息片刻,拿来一本书,靠着床头温习起来。
逸云正是这时进来了。
沈恪抬起头,略感讶异——不知怎么才一盏茶的功夫,这位公子就换了一套衣服。
现在这套群青刺绣兰花衫子色调更暗,微光之下却越发衬得腰身纤细、皮肤白皙。
逸云自然不会对沈恪解释自己为何要换衣服,只是笑着问道:“好看吗?”
沈恪被这么一问,忽地觉得自己的目光太过放肆,连忙收回。
“沈郎喜欢读书。”逸云见沈恪手里捏看一本书,颇感兴趣道,“平时除了读书还做些什么?”
沈恪道:“我还……吃饭,睡觉。”
逸云忍俊不禁,笑声如银铃悦耳动听。
沈恪跟着要站起来,却被逸云压住肩膀按回床边。
“公子见笑,我确实没有什么别的爱好。”沈恪道,“家里穷,学不起。”
逸云安慰他道:“不要紧,这些你以后会有的。”
沈恪的喉结动了一下。
他看着逸云在这间房里走来走去,不知要做什么。
逸云的步态很轻盈,身姿如飞云一般飘逸,光是看看就足够让人忘乎所以。
他拿起剪子修理梅花枝条,然后把花瓶放到床头矮几上。
墙角的多枝灯被一盏一盏点亮,角度调得正好,在床帏里映出梅花俏丽的影子。
沈恪感到惊奇,叹道:“原来这灯和这花瓶是一对。”
逸云道:“这叫梅花帐。”
屋子方才还显得清冷,这会儿经过逸云这么一打理,变得意趣盎然。
沈恪顾着欣赏梅花的芳姿,回过神时,逸云就坐在他的身边,手里捏着一对白玉杯。
杯中应是酒,红色的酒。
酒面映着人面,神色之间尽是暧昧柔情。
沈恪生涩地清了一下喉咙。
逸云道:“沈郎今年多大了?”
沈恪道:“十七。”
逸云一笑:“都十七了,还不会喝酒呢。”
沈恪道:“那你……”
逸云拿起自己的那杯,仰起脖子一饮而尽。他吞酒的时候,一颗喉结上下翻滚,任凭唇边溢出的酒液顺着白皙纤长的颈子缓缓流下,却也不急着擦,似已经很娴熟了。
喀,玉杯摆到矮几上。
沈恪只觉浑身一震。
“真巧。”逸云抹过唇角,笑道,“我也十七。”
沈恪见此,心知这杯酒不得不喝。
他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整杯闷了下去。
酒香浓郁,吞入腹中仍在唇齿留香。
“喝这么急做什么?”逸云笑了笑,轻拍沈恪的后背,“这酒叫状元红,听过吗?”
沈恪摇头。
逸云想了想,娓娓道来:“传说啊,是在孩子出生的时候酿好封坛埋到树下,等孩子长大金榜题名之时再打开庆祝,少说也得一二十年。”
沈恪听得腑脏发热。
十年寒窗究竟是怎样的滋味他无法用言语形容,却觉得喝下这杯酒就把一切都代表了。
逸云让沈恪喝了状元红,又搬来一架古琴。
沈恪正要询问,被逸云的一根手指点住嘴唇。
“世上除了读书其实还有许多欢乐。”逸云眨了眨眼,“我为你热一杯酒弹一支曲子,允你今夜带入梦乡,可你以后再也别贪恋。”
纱幔落下。
月光透过窗格照亮一方古案。
沈恪的酒劲儿还没过,晕晕乎乎的,只见逸云走到古琴前提袍坐下。
一串清冽的弦音宛如从天上飞落的花瓣。
那是乐府名曲——《舞杨花》。
沈恪先前别说听琴,就连琴都没摸过几下,所以很难谈得上品鉴曲艺。
他只是单纯地觉得很好听,更有一种错觉——明明是他在听逸云弹琴,却像逸云在听他倾诉这人间的冷暖。
沈恪听着曲子,不知不觉地睡着。
他果然把逸云为他温的这杯酒、弹的这支曲子带入了梦乡。
梦里的他,似乎还对逸云怀有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
次日醒来,窗前无人。
沈恪掀开被子,摸到胯间湿漉漉的,有些讶异自己昨晚竟然……
人的成长领悟有时就是这么一瞬间的事情。
沈恪清理掉身上的狼藉,走出房间,站在走廊伸了个懒腰。
笼中画眉在面前啾啾啼鸣。
他的心中别有滋味。
他大概明白逸云公子的身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