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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五 她推开我的 ...

  •   阿栀,阿栀……她推开我的时候,我又有些恨她曾经接近于我了。

      她的左手就握着我的左手,小心翼翼将身子向后挪了几分,让我有所倚靠,不至于摔下高速飞驰的天马马背。她的肩细瘦柔嫩,裹着薄薄一层肌脂,从未挑过什么负担,经过什么风雨,我连将头垂上去都怕压痛了她。只敢借着飞行时的摇晃颠簸,时而似有若无地触一触,嗅一嗅她的香味。我多想再感受一会儿这温存,不料又昏睡过去。

      传送阵里,她依在我怀,像是娇弱不堪,又像是刻意撒娇耍赖,踮脚歪头嘻嘻笑,弯着眼夸我知冷知热,忠君事主。其实我天生薄性自私,少情寡义,从未有过什么道德观念,又哪有什么忠诚可言。

      起初入英招寺确实是为查父母的案子,后来知冯先生为此亲自主持全国搜索,仍一无所获。唯余的证据便是当时现场的遗留,我翻遍灵宪阁的典籍,也未找到那邪阵相关的记录。如今已是十余年过去,连我自己也不大记得这件事了。就算当真找回,我想我变成如今这副模样,已无颜面对母亲和兄长。

      我还愿做这些肮脏事,仅仅是回报冯先生对我的赏识罢了。何况在英招寺的这套体系中,我可以任意施为,不必遵守世俗规矩,倒可称得上随心快活。

      听她说及忠君事主,我随口答道兴许哪天落草为寇,倒也不是骗她。我从未想过我的未来,那太奢侈,我更可能不知何时就被人索了命。如若非要想的话,那就是离她近一些,常能见她便好。
      初夏的夜,山间和风对她来说还是有些凉,她纤纤楚楚地缩在我为她披的薄绒披风之中,惊诧得将两只眼张到最大,于是我便见那对深棕色的眸渐渐闪烁起金黄明亮的光芒,如两颗灿烂燃烧的流星,如上元夜最璀璨的灯火。她竟是因我一句撩拨追问,惊得心神巨震,连露出妖族瞳色都不自知。

      她和我的对视是强作镇定、装模作样,她并没有看我。如果看了的话,一眼便可瞧见我眼中的她自己,瞧见那两簇绚丽的光。

      我心里竟难得起了惆怅,原因有太多太多。她的心思看似透明,却又难猜,皆因我心怀鬼胎,因我所求非常人可得。她就快走了,她的归期和她的出现一样都是从天而降,如我今日骤然的昏睡,如毫无来由的梦醒,如惘然无言的失去,如我经历过的那么多次背叛和死别。

      人这样的生物,都是一层皮肉包着骨骼,我用刀刃挑开划烂了无数次,熟练得我自己都觉厌倦。人的心不过也是一团拳头大小的血肉,其中却含着所谓仁义礼智的信条,所谓父母宗族的羁绊,所谓的爱和善,也有强烈的恨妒、无穷的欲望、本能的邪恶,是最不能信任的东西。我对无灵智的生物更温柔亲和,只因它们还不曾学会背叛我。

      函州返途,郑千总和几位大哥言传身教,让我知道了寺中的许多规矩、人情和门道,我一直赖以生存到现在的常规行事之法,不少都是他们最初向我演示。“做我们这一行的,心慈手软还不是最要不得的。”他们围在秋凉夜归的驿站炉火旁,翻来覆去地说老话儿,“相信世上还有忠诚这码事儿,才是大傻瓜哩!”

      我半不经心地听着,在心里默默复习阵法、术数,随口附和一句。他们却又嘻嘻哈哈地玩笑开了,说兄弟义气自当别论。可就是这群勉强算是相识相交的兄弟,在我登上令使之位后,设计要我性命。

      我其实不怪他们,任何一个势力都不可能是铁板一块,冯公公御下虽严,寺中派系仍有数支。令使十位,出一入一,我虽从第二件任务起办的都是大案,也只不过当了两年差,他们爱说我是一介臭名昭著的太监的螟蛉之子,还是最遭唾弃、以色侍人的那一种,也是人之常情。可如此破格的晋升自是挡了某些人的道,郑千总不过是借来降低我防备之心的饵。

      他刺入我身体的那一刀,本该捅在上下半身两件防器之间微妙的衔接空隙,却不想只是撞上了第三件防器,即使如此,因用的是餐霞境的武器,至少让我受了内伤。其余的人早被我伏下的人马拿住,一个个头颅削下如刈麦。他笑:“你小子没按我老郑教的来啊,这个地儿绑了防器影响身法发力,说不定死得更快。”

      “今日是例外。”我答,“不需要身法。”

      他弃刀道:“你不会放过我老婆孩子?”

      “不会。”

      “哈哈哈……”他一捂腹间血,“当这遭天谴的差就不该有家小牵绊。可没辙啊!谁叫我老婆太漂亮!她活着落在你这小白脸手里,我死了也还有点不放心……”

      他的话就说到这里了,我将刀随手抽出,笑笑:“郑大哥尽可放心了。”

      佟叔是我父亲至交,也是名门之后,入无竟宗遭遇了些变故,心灰意懒之下辞出门派。家中大变后,只有他算是还记挂着我,却在我从无竟宗出师之时才后知后觉,叹道若他早早知道,还能动用仅剩的一两条人脉庇佑于我,便可免我受那些罪。他入英招寺完全是为了我,笑着说老朋友唯余的血脉,他总得护住了,万一护不住,至少得尽力。

      我每回平京都会拜访他一次两次,为了听他唤我几声阿云,让我还能稍稍记起一点当年事,记起自己曾经模样,记起母亲和兄长的期待,不至于真的堕落成非人非鬼的东西。加之他年轻时损了经络根基,身体不大牢靠,也得多些关注,送些药物给他。

      佟叔欲将那猫儿抓起的时候,我心里突然涌起一股强烈的排斥之意,至少在相见的日子里我要阿栀是我的,谁也碰不得。我惆怅的只是我无法控住她的目光,无法掌握她爱谁。惆怅也在于我好像太爱她了一点,那些翻手覆手间随时可以想出的万千手段,一种也舍不得对她使用。

      这傻猫不知为何现了原身,还自以为躲好了,殊不知那雪白的毛色在月光反照下亮得惊人。她自己就像一团小小的月亮。

      我不能当真陪她在房中玩闹,怕她起疑,发现我连她的原身也能一眼认出。只好又装模作样地读书,可不小心读到那“之子于归”的句子,胸中郁闷,喉间欲哽,一首诗竟不能卒读。终有一天她会属于旁人,兴许我还得备了她喜爱的礼物,微笑送她远去,听她戏谑俏皮地唤声“表哥”,将我向人介绍,这便是我和她能有的关系了。连这关系都是假的,未曾真过。

      她是知我难受的,却不知原因,只能娇声甜叫,仰着关切疼惜的脸看我。我当时甚至觉得自己很愚蠢好笑,我怎会在这张真正的猫儿面上看出人的表情?真是迷了心窍。

      我拿出怀中所有的吃食给她看,当然也是别有用心。至少要让她知道我的用心。我本就是花言巧语、不择手段的谀媚小人,不介意让她知道我会想念她。自从买了荷叶包的当日真的又遇见了她,我便养成了这无聊的习惯,总觉得有她喜欢的吃食玩物在身上,就能奇迹般地与她再见,至少随时相见随时有所准备,可以拿出些玩意逗她开心。

      她真的走了。客栈中那晚我说:“睡吧,醒了送你回家。”可我连亲自送她走的机会都不可得。一气之下,下令原本沿路安排好的人手尽皆撤回。周千总自作聪明,将她和师兄师姐出京畿入兆州一段的行状报来,被我重手惩罚。

      我在人前、在她面前总是表现出温文嘴脸,其实我早就变得暴虐残酷,杀人从最初的不得已而为之渐渐变成发泄取乐的方式,和那些为祸一方的极恶之徒的区别,仅仅在于我好歹会稍稍择取对象,少杀无辜弱小之人,也只因对手越强大越能激起我凌虐的获得感,并不一定是因什么人伦纲常、道德训诫。伪装了这几个月,我以为我好像也沾染了点阿栀身上的善,不料她离开之后,一切照旧,甚至略有过之。

      决定收敛恶性,至少在她面前要遮掩好了,也是因那次只不过稍稍露出一点真相,就惹她对我动了气。其实她说得一点也不错,我确实冷面冷心,擅用谎言,假面无数,当日也确实利用了她的善良单纯,只不过这一条是临时起意,顺手一事多用惯了。各地衙门里没办的、糊涂办的陈年旧案,比办了的案子何止多了十倍,我早就将这等查了半截的微末小案抛诸脑后,她愿意接济一个只是和她稍有关系的人,又对汤兴怀的死十分关心、郁郁在怀,我才想要顺带解决了这事,了她一桩心病。

      她骂我,我倒没那么介意,只是将心里的热度冲动凉了几分,反而拾回理智,对她用点伎俩,暧昧地送了礼物,又交割了之前刻意未分给她好作藕断丝连的赃物。她若不愿再和我有牵扯,那便到此为止,对她来说,或许也是好事一件。

      虽则如此,我还是没控制住自己,在牢里失手弄死了几个囚犯。这样的渣滓,在狱中比比皆是,我曾带阿栀入过诏狱,那处作为要犯之牢,倒是不关着这些人,他们尚且不配。这有点像目前的大景,或者任意一个国家,表面上总是秩序光明,即使是犯了重罪也仍有改过自新的机会,实际上那些最阴暗的部分是深埋其下,不为人知的。其实也像我们这群见不得光的人。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13章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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