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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三 不料她本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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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间她已是文绮的模样,一双滴溜溜眼眸,仿佛拘束在那形状细长的眼中运转不便,该冲破而出,才是自然。
文绮性格温吞柔缓,甚至有些懦弱,不会有如此灵动神情。我当然也知她小时心意,却怎会平白误了清白女孩终身,无论男女,我是不可能有什么美满姻缘的,何况自离京入宗诸事桩桩件件砸来,七年间无一时一日喘息,死生逆转就有数遭,活着尚且不易,我从来便无那些心思。
这一眼神我记了多年,再难忘却,无论她是何模样,总能认出。
一顿饭吃得滑稽,倒是许久未有的乐事。我其实并不在意席间出丑,更无所谓她毁谤我,出言将她逼住,只为唬她乖乖就范罢了。阿栀啊,说胆大确实胆大包天、勇敢无畏,说怂却也怂,真不愧妖族天性。
和她同行一趟,方知娇养的女孩是如何缠人。见着街景,就想扒开帘幕来瞧,闻着香囊芳馨,又要跳起来扑,总之动个没完。有意无意总是向人身上蹭,爱娇、热烈又甜蜜,让我不禁要想,是山林中的女孩子不拘形迹,还是她真的不介意我这不男不女的身份?
因她要扑的是母亲所遗的香囊,加之重要人证随时可能咽气,我无心陪她玩闹,无意间斥了她一句,她竟当真乖巧下来,瑟瑟躲在角落不动了。我心里难得泛起一丝懊悔,还有一点……极淡极淡的,对她离我远了几寸的失落。
她缩在飞舆里,我不发话就乖乖不动,那柔顺姿态让我的心更软了几分,忍不住伸出手,想捧她下来,最终还是改为轻巧礼貌的一牵。她却又好色,呆站在门口看我今日为见师长穿的道袍。
虽说也因我威逼,她嘴上叫得凶,还是乖乖离魂附体去查看人证的记忆,既是因天性善良,不忍见我对弱女子施加搜魂厉术,也是因……她无江湖经验,对人不起戒心。
我望着她恬然沉睡的面孔,有种触碰抚爱那温润柔软肌肤的冲动。我已记不清有多少年未感受过如此毫无保留的信任和依赖,即使我很清楚,她对所有人都是这样信任的。也说不出近年见过的成千上万俗世男女中,上一次让我有纯粹洁白之叹的是谁,让人忍不住想守护疼惜的又有谁。
我还是以并不熟练的、临时习得的引梦术,取了她的记忆。说不清是为了查明她背后之人、确认文绮是否安全,还是为了我的一己私心。我想再看看她的原貌、她一双机灵敏捷的眼和仿佛永远无忧无虑的笑意,想知道她的过去,想看看她出生和生活的地方是何模样……
她贪玩好闹,一有机会就要作弄人,稍稍分神不在她身上,便惹她撒泼撒娇,非逼你把全副精神集于她一身不可。她爱笑爱语,总要扯着你袖,好奇地问东问西,自以为鬼精灵地能套我的话。却也很好伺候,并不娇气任性,稍稍的温存相待、一桌依她心意的饭食就能得她真心喜爱,夸你和她大师兄一样好。
她那位师兄,半年前还和我生死相搏过,差点让我受反噬丢命,却是把她从小抚养长大,尽责而温柔。我说不清心里的烦闷沉怒是为什么,或许不满的是她太傻,我这不怀好意的凉薄之人施予一点小恩小惠,便可“跟我大师兄差不多好啦”,若旁人存心骗她,岂不轻易吃干抹净?或许我是有些嫉妒那人……可日日与她相见,时时得她牵挂依恋。
得了人证记忆和宣王财物,当晚我本打算直奔京郊官陵查清此事,临时却又来了事情,枢密院某位要员的幼子遭绑架,动了冯先生的私人关系,要我亲去解救。这倒也不罕见,朝中有人办事,总得给予回报,我便带人直接把绑匪一窝包了,暴力破阵而入,拼着受了匪首一刀砍在右臂,将他头颅削下。那小男孩被喷了满脸我二人的血,已吓晕了。我擦拭他的脸时,不由得想起下午为取阿栀的记忆,指尖触碰她眉心的感觉。芬芳洁白如栀子,亦如稚子,这便是她小名的来由么?
养病一晚,截断半拉胳膊的伤口勉强算是愈合,次日却高热不退,好在神智尚且清醒,只能吩咐将文牍送到家中来办。却又捧着卷宗看不大进字,总想着,答应了今日教她炼祭金铃,失约总是不好。又有点好奇她是否会在意我的失约。
其实那一包财物中适合送她的不少,我是临时起了促狭之心,要给猫儿挂一个铃铛,这傻妖却毫无所觉,又贪财好利,见着是金就喜滋滋收下了。见她当真用我所赠丝线将铃铛串在手上,又当真气鼓鼓地叉腰问我昨日为什么不来,让人难得由衷愉悦。
她倒得寸进尺,刚并肩坐了片刻,就胡乱扒我衣服,将脸凑在我颈旁嗅来嗅去。
我自小受礼仪训诫,规矩严整,即使是母女姐妹之间也不得如此逾越,更不用说以男子身份活了这七八年,一时真有极不自在之感。又怕她摸到伤口沾了毒液,凶她一句,她却是跳脚猫儿一样急得原地团团转,为我一点小伤就红了眼眶,声音也抖起来,巴巴地捧了药物让我收下。
寺中人都是一样刀尖舔血,无论旁人受了再大的伤,不会稍稍多看一眼,多问一句,连我自己也觉得麻木,受伤只不过是多日行动不便耽误办案的麻烦事,个人的痛觉早已不在考虑之中。我望着她吓慌的模样,不由得有些想笑,是啊,她这样才是太平世界良家女子的正常反应吧。
伤在右手,用刀不便,好在近日京中无大事,让我难得悠闲了一阵。每日就坐在院中,专等一张倒挂的小脸从檐上垂下,笑嘻嘻地打声招呼,或扮个鬼脸,自以为能吓我一跳。毕竟是深宅中的女孩,她当然也无法每天出现,大约三四日才见一面。她在西院上蹿下跳,摘花践草,探看古董花瓶里面藏着什么,又拨弄颠倒案上墙上的摆设,总是无一刻闲暇。我却放不下面子陪她玩,只好真真假假道貌岸然地温书习诀。
墓中那晚,以她柔弱娇养殊乏锻炼的体质,又是头一遭经历险境,能坚持到我来已很聪明镇定、机变勇敢,却转头就扎进人怀里放声大哭起来,完全又是小女儿情态。她说:“我以为我要孤零零地死掉了……”那句“孤零零”,让人心中柔软至极,我便想,怎舍得她孤单呢?别说死了,活着也要和她常在一处才好。
她的真容还沾着我身上所溅卑污之徒半干的血渍,我本没那么讲究,却瞧着格外替她嫌脏,忙不迭地擦净了,一张美丽至极的娇颜这才如花绽放,真不负栀子之名。那样灵动如萤火、扑闪如蝶翅、千种喜怒哀乐皆清晰可辨的眼神,正该配这样一双猫眼合适,比文绮还小三四寸的身高,额头将将才能抵住我的肩下,柔嫩的手天生便是给人牵握的,纤弱的腰身也是天生让人搂抱庇护的。
她当真抱住我了,却让我有一瞬间不知所措。因多年戒备警惕,绝不可能让人近身,已养成了下意识将人推开的习惯,她却不依不饶也不恼,反将身体又陷进来几分,脚步也微微挪动,迫我不得不接受这个怀抱。
我该作何想呢?只盼望这一辈子都不要松开她了。
我生平最不在意的是人言,向来不耐争辩和自辩,却罕见地想向她解释,傍晚和文纾的一场纠葛中我并无丝毫情意。其实当时我知她从旁偷听,心里已有些恼文纾偏选此刻表白她的爱慕之心,阿栀却压根不在意,只觉我的真实身份让这事变得好笑。现在换我真恼起来了。
故而夜宴那晚她气势汹汹地斥责我寻花问柳,我反而开心。她有了一些在意,那便很好。
她的眼睛本是蜜色,颤动时如一汪融化的琥珀,而妖族往往有在人类中间隐去瞳色的天赋,故而时常所见便是泛着雾气般偏浅的深棕。坐着靠在人身上尚不够,还要将一颗头枕在我腿上,故作无视只会惹得她躁动不停,只能心甘情愿地回应了,便见她得逞地张开眼睫咧嘴嘻笑,笑不了片刻,又将猫眼更睁大几分,去抢那油腻腻的荷叶包。
这小食是今日方在冷泉镇买的,为下官陵,我照例四处探查了地形,顺道弯去佟叔处聊了几句。出来便见午后晴空灿烂热烈,四处皆是闲逛说笑的人,有群少女围拥在小贩热腾腾的摊儿旁,叽叽喳喳地等着食物出锅。瞧她们双手不停倒着那荷叶包,烫得口生燎泡也要尽快品尝,大概是极馋这美味吧。我竟又想起了她,将吃食买了来,捏在手里又觉好笑,当真还能为了去送这个,特意见她不成?
不料她本就是我人生中的意外,上天不介意再为我意外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