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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雷鸟羽毛 ...

  •   法国的夏季不如英国湿润但更为刚好,这时候的英国多少有点潮湿了。路易斯跟着迪亚玛姨妈顺着石板路向前走,一路走一路左顾右盼,没有人对他们的存在感到诧异,大部分人也都穿着袍子——看来是巫师村庄聚落。他从来没意识到会有一条石板路这么长,长到他穿过一整个村庄,走上了田野还没到达目的地。

      “杜兰德先生不喜欢被人打扰,所以他住在比较远的田野间——他年龄已经很大了,我不想惊吓到他,只能降落在比较远的地方。”迪亚玛姨妈似乎看出了路易斯的疑虑,解释道。路易斯点点头,他跟着迪亚玛姨妈穿过田野,似乎隐隐约约看到了木质的尖顶——很快就证实了他的猜测,那尖顶是一座房子,田野中的一座矮小木屋想必就是杜兰德先生的家。

      迪亚玛姨妈站在路易斯前面,轻轻叩门:“打扰了——请问杜兰德先生在吗?”

      没人回话,但是门却突兀的打开了。路易斯惊讶的张大嘴巴,小木屋内部的空间比看上去要窄多了,柜台后面摆着一张床,一把椅子,然后就是堆积着的成千上万个魔杖盒。柜台外面只有一把扶手椅,木质地板有些松动,踩上去咯吱作响。而这座屋子的主人,那个被称作杜兰德先生的老人,此时已经站了起来,走出柜台和迪亚玛姨妈握手。他是个高大的老人,头发和胡须都花白了,背也有些佝偻,但通过骨架和动作不难看出他年轻时的强壮。
      他握了握迪亚玛姨妈的手,浑浊的黑眼睛似乎清亮了一些:“是迪亚玛……对吧?哎呀,我老是分不清你和西娅,你们两个长得太像了……”

      但西娅是我的母亲,路易斯在心里说。

      “我可记得清清楚楚……高贵的埃布尔家两姐妹竟然光顾鄙人的小店。白蜡木,独角兽尾毛,十一英寸,坚硬极了,对吧?”杜兰德先生絮絮叨叨的回忆着往事,“你妹妹那根也是好魔杖……山毛榉木,媚娃的头发,十一又二分之一英寸,令人惊讶的柔韧性……微妙又具有艺术性,哦……”

      他的目光突然转向迪亚玛姨妈身后的路易斯,那双深不见底的黑眼睛把人盯的直发毛。路易斯不自觉的吞咽了一下口水,老人又缓缓说着:“是你的孩子吗?这孩子……快要上学了吧。”

      “不是的,杜兰德先生。是西娅的孩子,她……在几年前患了龙痘疮,不幸过世了,所幸这孩子没被传染……你也知道,西娅嫁到了英国,这孩子要去霍格沃茨读书了,但无论怎样,也想让他有一把第二故乡的魔杖。”迪亚玛说的很慢,也很低沉。杜兰德先生似乎意识到了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转身走进柜台去拿卷尺。“孩子,叫什么名字啊?”他似乎不经意的问道,卷尺从空中飘过来,在他的身上比划来比划去,测着什么。

      “莱格利斯。”路易斯向前走近两步,张开双臂方便卷尺的测量。“路易斯·德尔莫尔·德·莱格利斯。”

      杜兰德先生在魔杖盒堆里翻翻找找,头也没抬。
      “莱格利斯,这姓可不多。我记得蒙多罗村里的教堂边就住着一家姓莱格利斯的……算是法国纯血巫师家族数一数二的,可惜只剩下那最后一支了,后来还消失了不知道搬去了哪……这都是两百年前的事了,我爷爷跟我说的。对了,其实我和奥利凡德的想法差不多,都是认为魔杖选择巫师,只是我用的杖芯比他更丰富。准备好了吗?”

      路易斯点点头,没有说话。

      “那好,来试试这个。苹果木,凤凰羽毛杖芯,十分柔韧,十一英寸。”

      路易斯接过那根魔杖,轻轻挥了挥,毫无反应。魔杖一片沉寂,连带着空气都凝固住了。

      “好吧,看来应该换一根。试试这个,胡桃木,湿地狼人毛发杖芯,较为坚硬,十英寸。”

      路易斯刚刚抬手,又被杜兰德先生夺下。他口中念念有词:“怎么能是湿地狼人毛发呢,一定是我搞错了。孩子,试试这个,黑胡桃木,龙心弦杖芯,轻快有弹性,十三英寸。”

      路易斯对着桌上的羽毛施了个漂浮咒,羽毛抽搐了几下,还是没飘起来。杜兰德先生给他试了一根又一根,其实有几根魔杖还算是和他契合,但是杜兰德先生坚持说还不够合适,要路易斯继续尝试。直到尝试到一根榆木、雷鸟羽毛杖芯的魔杖时,似乎有了些变化。那根魔杖让他轻松的施展了漂浮咒,路易斯很高兴,以为这就是自己的魔杖了,没想到又被杜兰德先生劈手夺了下来。

      “它只是允许你使用,而不是真正选择你……我想我有思路了,再等等……”

      “我买魔杖可没那么麻烦,小路易。”迪亚玛姨妈半是庆幸半是奇怪的说,伸手拍了拍路易斯的肩。

      “很快就找到了……那一根,那一根一定合适……”杜兰德先生在一堆魔杖盒里寻找,过了一会儿,拿出了一根魔杖——魔杖的把手几乎完全是宝石的!蓝色的宝石在顶灯的照耀下安静的闪烁着光辉。“就是这个了。槭木,雷鸟羽毛杖芯,挥起来有飕飕声,十二又二分之一英寸。快试试它。”

      路易斯震惊的接过魔杖。宝石的触感不同于木材,有一点冰冷,但他感觉到一种如同电击的感觉——手心麻酥酥的,随之的就是一股暖流。随后他惊奇的注意到,那根黑胡桃色的魔杖似乎被光芒包围,它开始发亮。

      “梅林!它选择了你!发亮是只有槭木魔杖才有的性质,你可以直接带走它了!这根魔杖的木材可以说是我见过最棒的槭木,于是我很精心的做了它……”杜兰德先生似乎比他还激动,他紧紧的握着路易斯的手,“那块宝石是蓝碧玺石,有着电气石的称呼,和雷鸟羽毛再绝配不过了……可以起到增益和加强魔力通路的作用,不过雷鸟羽毛本就难以操控,再加上宝石可能就更难了。孩子,如果你不能很方便的施展魔法,千万别介意,那是它还在考验它的主人。别担心,在你能够控制它后,你能施展出强大的魔法!雷鸟羽毛尤其适合变形咒!!”

      路易斯感觉自己的手被握的生疼,他连忙答应着。迪亚玛姨妈似乎是一副看笑话的表情,然后付钱买下了那根魔杖——杜兰德先生开了半价,他本来以为这根魔杖永远卖不出去了。

      路易斯低头盯着这根魔杖,漂亮,确实漂亮。木材仿佛是从宝石中长出来的,严丝合缝没有一点瑕疵,就那么嵌入蓝色的碧玺石中。精美的银质镂空套环卡在碧玺石和木材之间,把一切可能存在的不协调遮住。黑胡桃色的杖身光滑无木结,靠近宝石的地方雕刻着玫瑰花藤,下宽上窄尖端明显,饶是不怎么懂魔杖的路易斯也能看出来它的制作精良。

      “走了,路易。”迪亚玛姨妈在喊他了,路易斯乖巧转身对杜兰德先生告别,挽着姨妈的手臂跟着随从显形了回去。他怀里还抱着魔杖盒,一到家就把魔杖盒放在开学新买的一大堆东西里面,一个个清点翻看。

      迪亚玛姨妈把旅行斗篷挂在衣架上,目光止不住的往路易斯那瞟。最后走过去,坐在他面前道:“说实在的,雷鸟羽毛是个好杖芯不假,但是磨合期也确实很长……我读书时候有个同学,足足用了五年来让他的雷鸟羽毛杖芯听话。不知道你会不会这样。”

      路易斯翻书的手顿了顿,然后又坚定的翻过一页:“怎么会呢,我应该不会这么久的。放心吧姨妈。”他看着迪亚玛姨妈怀疑的目光又补充了一句,“您还不相信您的外甥吗?”

      “相信,当然相信。”她叹了口气,忧虑却没有减少半分,还是继续开口,“但是雷鸟羽毛的挑剔程度和凤凰羽毛不相上下,驾驭能力甚至还要难点——我想这就是为什么奥利凡德不选用雷鸟羽毛做杖芯,实在是太难驾驭了。”

      路易斯合上书,眨了眨眼看着他的姨妈:“既然存在总会有人使用,有时候困难和实力是划等号的,别在意那么多,姨妈。不如来想想我开学那天穿什么?”他努力的转移话题,很明显,他成功了。因为迪亚玛姨妈开始思考他的穿着了。

      “你应该还是到霍格沃茨特快列车里换袍子,要去国王十字车站的话——那麻瓜可不少,得穿麻瓜衣服。我看你那件背带短裤再配个衬衫就不错,干净得体,麻瓜看着也不突兀。”迪亚玛姨妈思考片刻,得出结论。“好了,既然一切已经准备好,你就安安分分的等待开学吧。要当教授还得准备教案……唉,当教授不是那么容易的啊。”

      路易斯乖巧点头作为附和,然后抱着一堆课本上楼阅读。在等待九月一日到来前的所有日子仿佛都没了意义,有时候梦里还是会混杂一些奇怪的记忆但他已经不在意了,只顾着一天一天的计算着日子。多希望九月一日快点到来啊。

      八月三十,八月三十一……路易斯终于挨到了前往霍格沃茨的前夜,搂着那本翻了四五遍的?千种神奇草药及蕈类?安然入眠了。

      夜还长。这时候的路易斯绝对想不到,他会在霍格沃茨经历那么多,学到那么多,还会拥有自己交心的朋友。他也想不到,他会经历那么多危险的冒险,神秘人会卷土重来,世界会再度归为黑暗……而他也会再生,会冲破黎明……而这些,都是他六七年后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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