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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撞面 ...

  •   姜恒给的什么酒他也不知道,总之隔着封泥都能闻到酒香。
      司余厌木着张俊脸,但他现在没心情喝,他只想睡觉,于是把酒放上了阁楼。

      ——

      翌日,姜恒去了一趟长老处。临崖栈统共有十五位长老,前五位分别管辖不同的领域,只有后十位才是负责为弟子们授课的。

      而师出天下第一大药宗“幽明谷”的二长老,则是绕尘阁最好的药师。
      二长老的住处很是简朴,弥漫着草木略带苦涩的气息,院子里整整齐齐列着竹制药架,上面晾着半干的各类草药。
      见尊主来了,药架后的青年有些愕然:“栈主?”
      姜恒点点头:“二长老,借一步说话。”

      二长老谢疏桐是个温文尔雅的人,从容貌上看不过二十多岁,十分面善,有股书卷气。

      片刻之后,姜恒捧着壶茶,坐在谢疏桐对面。
      三言两语把前因后果叙述一遍,谢疏桐面色有些尴尬。他抿了口茶,把杯子放下,道:“抱歉,栈主。还归他的确是提前出关了,我也是才知道。”
      姜恒道:“这样……难怪司陌去没接到他。你跟薄言见过了吗?“
      谢疏桐犹豫一下,摇摇头:“没有,他传音给我的。”
      姜恒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低头喝了口茶,然后脸就拧成了包子褶儿:“……这什么茶?”
      “……药茶。”
      姜恒:“……”

      司余厌早晨起来,脸色很臭。
      又没睡好。
      他坐起来,揉揉脖子,打算起床。

      临崖栈的弟子服,薄雪为衣,松烟为罩。白色的棉纱衣外覆一层淡淡的烟灰纱罩,广袖宽袍,脚踩丝履。
      司余厌不喜欢广袖,但上课的时候必须着校服,他只能冷着脸穿上。
      众弟子都是发带束发,一些已经及冠的弟子也会立上发冠。司余厌不喜欢发冠,嫌重、麻烦,所以他一直都是一根墨蓝色的发带。

      司余厌洗漱完,照例束了高马尾。他头发与常人不一样,发梢打着卷儿,扎起来很蓬松,有点像一只炸毛的猫。

      早课是辰时开始,现在卯时,还来得及过个早。
      司余厌其实并不太喜欢进食,但他又不想辟谷,他又不是空境的,不玩儿自残那套。

      深秋天凉,林间小道秋叶瑟瑟,地上落了一层厚厚的枯叶,倏忽风起,满地落叶翩然起舞,林叶沙沙作响,风里裹挟着草木香,倒是显得惬意万分。

      ——

      临崖栈初阶弟子必须上一整天的课,高阶则不用,爱上不上,随你便。
      但这样的人不多。
      司余厌就是其中一个。
      所以他都是挑挑拣拣,有关于旧史、六界的,他就去听一耳朵,没有就不去。
      今天的早课听完之后,他就没什么事了,所以回房换上他惯穿的黑底蓝边劲装,脱掉了冗长拖沓的广袖。

      ——

      姜恒:“我去问过了,你师兄他提前出关,现在人在哪都不知道,这么大个人总不会走丢了,随他去吧。”
      司余厌无所谓地喝了口茶。
      谁是他师弟。

      司余厌放下茶杯,他来找姜恒才不是为了这个,于是言归正传:“我身上的东西,您查到了吗?”
      姜恒一顿,声音低了几分:“没有。”

      司余厌是姜恒从银杏树下抱回来的,那会儿司余厌只有两三岁。姜恒看着他,给他取了个名字,叫司陌。
      陌。
      司陌长成了一个生冷的人。

      这孩子很奇怪,姜恒把他抱回去之后,发现他后颈有一块疤,像是烙铁烙在皮肤上留下的烙印,形状也奇怪,像个字,但不知道是什么。
      姜恒摸摸孩子的头,心说是哪个丧尽天良的拿烙铁来烙这么小个娃娃。但当他帮孩子脱掉衣服洗澡时,又摸到司陌左侧的琵琶骨处有一个凸出来的圆点,触感冰凉刺骨。他心中疑惑,仔细一看,骇得大惊失色。
      那应当是根长钉,就这样生生地钉进血肉里,留个黑色钉头在外。钉头上应该錾了个字,但已经磨得无可分辨了。
      他慌了神,孩子坐在木盆里,仰着脸看他,对自己身上的东西似乎没什么感觉。姜恒一阵心疼,当即叫来老药师。药师仔细看了看,说这根长钉钉的位置是死门,一旦拔出,孩子就会死。
      姜恒一愣,看着孩子,默默叹了口气,说他命苦。

      然而,接下来他又在司陌身上发现了两样东西。
      一个是尾椎骨处的一片狰狞可怖的疤。
      一个是洗干净脸后,露出的一块标记。

      小孩子玉雪可爱,生得唇红齿白,但眼睛很反常。
      一般的孩子眼神都是水汪汪的,看着很干净,惹人怜爱。
      但司陌的眼睛很冷,不冒一丝热气,带着一股无形的洞察力,似乎能一眼看穿人们用以伪装的皮囊。
      左眼下方的颧骨处,是一块墨色的标记,是个线条交叠的六芒星。和后颈处可怖的伤痕不同,这块印记像是从皮肤下生长出来的,很自然。
      六芒星是不详和死亡的象征。

      但姜恒并不觉得他不详,他只觉得司陌是个无家可归的孩子。

      可当他给孩子整理好了,把司陌抱出门打算给他找个房间休息时,他却突然发现,这孩子的瞳孔在阳光下变得细长而窄。

      这些年来,姜恒一直在暗中查询线索,希望能找到司余厌身上四样东西的渊源,但都无功而返。

      司余厌喝了口茶:“找不到就算了,反正对我也没什么影响。”
      姜恒抿抿唇,正欲说些什么,却听得司余厌先开了口:“无事,我还要下山一趟,先走了。”
      姜恒愣了一下,没有留他:“去吧。”

      ——

      千灯镇。
      这是个不大不小的镇子,镇民擅长编灯做蜡,一到夜晚灯火璀璨,光阴流转,故而得了这个名字。
      司余厌平日里忙里偷闲下山喝酒,最常去的就是这里。
      他其实没什么事,但就是觉得闷,想下山走走。

      千灯镇不常闹邪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受了临崖栈这座仙邸的照拂,因此人丁兴旺,热闹非凡。

      常言道: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

      其实即使像司余厌这种生冷淡薄的人,也不会抗拒接近火光融融的人间。
      毕竟人都是贪恋温暖的。
      尘世中纷扰太多,有时候那些表面上光鲜亮丽、富丽堂皇的达官显贵;那些飘然出尘、仙风道骨的人中翘楚,反而是最渴望火种的。
      没有人能居高处而不胜寒。
      在云端傲然地立得久了,会觉得冷。
      他们站得越高,就离火光越远。
      人间很好,但愿你真的知道珍惜,但愿你不要失去了才后悔莫及。

      ——

      司余厌挑了他常去的酒楼,小二一眼就认出了他,招呼道:“公子,还是老样子?”
      司余厌点了点头。
      片刻之后,小二熟门熟路地端上了一碟胭脂鹅脯、一碟海棠酥、一碟银丝卷。木樨清露不要太甜,有些回甘刚刚好。
      胭脂鹅脯是腌制的,有些烟熏味。海棠酥红白分明,入口松软。银丝卷犹如银缎。木樨清露泛着桂花清甜。
      司余厌嚼着甜点,紧绷的脊背渐渐放松下来。

      就这样悠哉悠哉地喝完最后一口清露,司余厌又从腰间解下来一只巴掌大的白玉壶,壶上刻着个“司”。
      姜恒捡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有了这么个玩意儿,忘了是打哪儿来的,反正因为这个“司”,姜恒才给他用了这个字当作姓氏。

      后来司余厌学会了喝酒,就用它做了随身酒壶。

      打了一壶烧刀子,司余厌呵了口气,暖暖手,天气越来越冷了。

      司余厌掀开棉帘子走了出去,想随便在街上逛逛。

      司余厌买了串糖葫芦,走到一旁看街上卖艺的布衣一口酒含在嘴里,对着火把一喷,刹那间火龙翻飞,烈焰当空。
      司余厌淡淡地瞧着,混在围观的人群里叫了声好。

      怎料,那艺人再一次喷酒时,手中的火把偏了数寸,火舌燎到了自己的胳膊,瞬间皮开肉绽,惨叫连连。
      人群惊呼一阵,连忙后退,有些人以衣袖掩着口鼻悄声和旁人说着话,发出一片嘘声,却没有人来帮帮这个手臂烧伤的男人。

      倏忽,人群里窜进来一个白色的影子,他手里拎着块破布,几下就把火扑灭了。众人还没反应过来,那人又手脚奇快地调动灵流降温,三两下给男人处理好伤口,打好了绷带。
      男人在一片混乱中半天没缓过神来,等他反应过来,胳膊上已经缠好了绷带,也没刚才那么疼了。

      人群被那人奇快的动作晃了,这才看清,给男人包扎的是个极其标致的年少公子。
      他又对男人说了些应该注意的东西,末了,还给他塞了些银子,说:“眼下受伤了,这些钱你拿着,先应个急,等好利索了再上工。”
      男人热泪盈眶,嘴里不住地道谢:“多谢公子、多谢公子……”

      司余厌在看到那人调出的灵流时,挑了下眉,他能感觉到此人修为不差,且善疗愈,应当是个药修。
      人群悉悉窣窣的声音淡了下去,随即陆续离开,不再看这个热闹。
      司余厌也准备走,可那药修直起身之后,他的视线有意无意地扫过那人的脖颈,而后一愣,瞪圆了眼睛。

      那人戴着个骨坠。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撞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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