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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第一百一十四章 情深入苦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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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秦越面前,我应该是输了。因为我急了,燥了,怒了,但他却嵬然不动,像个偷东西的小乞丐任人打骂,却仍是不肯松开嘴里咬着的半块烧饼。他在用各种手段博取我的怜悯,甚至有那么一瞬间,我真心觉得他挺可怜。辗转这么多年,数世轮回,最后还是遇见那个自己根本触碰不到的宿命之人。
如果他喜欢的人不是我,如果我是另一个人,站在旁观者的角度重新看待秦越,他都会像阎崇和童似一样可怜吧。
想到此处,我忽然觉得自己好像不应该对他那样狠心,我不爱他,但也没必要伤他。万一真把他逼成另一个阎掌殿或者童夫人,受苦受难的可不只我和郁轩两人,礼神殿还有千千万万个学子,十方世界还有一半非兽之人,断不能让秦越成为下一个被白帝利用的人。
所以,我对他态度稍有缓和,至少,在万般厌恶里尽量释放出一丝善意。
“你是来锦城重建喜虫司的吧。”
吃饭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公事来谈,哪成想这个秦娘娘倒是不买账,随便嗯上一声敷衍了事,没有继续攀聊的意思。
哈,敬酒不吃吃罚酒,你爱搭不理,我还不稀罕跟你说话呢。
“媳妇,吃这个。”
我紧着给轩轩夹菜,媳妇也真给郎君长脸,不吵不闹,就坐在一旁静静地吃着,时不时抬头看看远处的江上烟火。他把秦越完全当成了陌生人,恢复的记忆不多,加上秦越在他记忆中出现的次数又少,所以郎君出门前告诉他在外人面前不要说话,他就真是牢记在心,念念不忘。这乖乖的样子都有些不像傻媳妇了。
“青渊。”秦越在叫我。
雌鸟嘴里定吐不出好话,可饭没吃完也得听着。
“我很高兴能在今天这样的日子,又在这里同你见面。前几天,柏榆和我商量要这间房,他没说是你要来,所以我没答应让给他。因为驳了他面子,他又转头找我来借钱,还让我安排人准备些女人的衣服首饰,那时我才想到应该是你要来锦城。”
“借的钱过几天就还你。”我不得不喝下一口汤压压胸中火气,真是心机娘娘,前前后后把自己摘了个干净,倒显得柏榆小肚鸡肠一般。
秦越依旧不理会我对他的态度,好像无论我说什么做什么,他此时此刻都是万般开心,百般喜悦。
“不用你还,你是神,想要谁的命都可以信手拈来,这点儿钱财算什么。”
这话,听起来更是气人,把我说成个杀人不眨眼的凶煞一般,可细细品来,怎么还有点儿威风呢。
秦越继续说,“我知道自己这辈子是没机会了,可能你刚下山时若最先遇到我,结果会不一样吧。”
“结果永远都不会变,你不只是这辈子没机会,下辈子,下下辈子,永远都没有机会。”我必须打消他对我抱有幻想的念头,所以,我要牵着轩轩的手说,“我有媳妇了,而且人间也没有纳妾的规矩。”
“他不能生。”秦掌殿可能搭错了弦,竟然抛出这么一句。
我便也驳他一言,“他不能生,你能生啊?”
……哈哈哈哈,一句话引得我俩同时大笑,气氛也随之缓和不少。
笑声过后,我很认真地说道,“秦越,不管有没有郁轩,我都不会喜欢你。我知道这样说挺伤人的,但这些话必须跟你讲清楚,以免产生误会。昔川君曾经问过我,说郁轩是个比你还矫情的人,为什么我讨厌你却并不烦他。我当时也没想明白,对一个人的喜欢究竟来自何处,可能依你们凡人的眼光来看,长得好,家世好,聪明能干,有钱有势,这就是喜欢一个人的评判标准。我也曾经笑言,郁轩若有一天变成个傻子或者老到不能看的时候,我就不要他了。可现在看来,别说傻了老了,就算他变成一只猪,一只鸡,一条虫,我也会陪着他变成一样。因为,我终于知道,我和他的感情早在十九万年前就已经根深蒂固,牢不可破。那个时候,我是一只青凤鸟,他是一棵老灵树,鸟每天缠着树,树每天抱着鸟,鸟为树受过伤,树也为了鸟拒绝其他任何鸟儿停落。鸟死后,树等了鸟十九万年。鸟如今飞回来,终究还是落在了那棵树上。这就是冥君常言的因果与循环。生为凡人,只能看到一生一世,生而为神,能看到永生永世,但我一直相信除却这一切,还有一个永世之外在等着我们。我也相信无论永生永世,还是永世之外,我和郁轩都不会分开,无论是他等我,还是我等他,无论相隔多远,无论这等待有多漫长,相爱的两颗心始终会有再相见的一天。”
言之殷殷,情之切切,这番话连我自己都感动得快要哭了。若还是不能助秦越打开心结,放下执念,我也实在想不出更好的法子了。
良久,秦越问言,“这是你们在仙农里看到的鸿蒙记忆是吗?”
“你还真是什么都知道。”
“这些,我能明白。”他接着说,“之前带人已经拼出了桐凰神木的部分记忆,桐凰是上尊的鸿蒙之身,而在那一世,他爱的是一只白鹿。就像,他爱你一样。”
秦越说着,望向郁轩,眼神里充满了羡慕。
看得出来,他没有因我只言片语就立刻放下执念。情,深入苦海,遥遥无期却执迷不悟。来人间许久,所见所闻,最难处皆是那放下二字。或许,秦越的放下之路还要走上一段时间吧。
岔开话题,我们聊了些有关桐凰灵树的事,加上我在仙农里看到的小鹿子,现在已经可以确定,白隐的复仇不只是针对冥君,鹿族被人族屠灭,所以,这只白鹿想要全天下非兽之人的性命。在他心里,人族的贪婪是这个世界的罪恶之源。因为人的侵略,才使得非海灵兽失去家园故土,最后又被迫轮回做人。
这话题虽然沉重,与当下江山美景格格不入,但好在能避开情爱,也能让我多呆上一会儿,秦越便滔滔不绝同我讲起桐凰的记忆。一直聊到将近子时,身后的烟火像那人间轮回一样起了散去,散了又起,一轮接着一轮,媳妇看得困倦,也听得乏累,便倚在我身上昏昏欲睡,时候不早,也该回去歇了。
我扶着轩轩,起身告辞。
“若不方便,这里有空余房间。”
秦越想留我住在故倚院,虽然看起来没什么恶意,但防人之心不可无。
“方便,我抱他回去,就在隔壁,几步路就到了。”我婉言拒绝。
“嗯,明天我就回礼神殿了,你们可以搬过来住,他一定很喜欢这里。”
“行,明早可能会晚起,就不送你了,自己路上小心。”
同秦越告别后,我打横抱起郁轩回了欢梦小院。
虽然,睡着的媳妇死沉死沉,可郎君这点儿力气还是有的,上一世为人,在力气和速度上,可是鲜少有人能胜过为夫。你和你老师上尊,也就仗着自己是两棵树,枝枝杈杈多了些,智慧也就多了些,至于其它……
其它还没想出来时,我把困怏怏的媳妇放到床上,也不知是自己绊了一跤,还是被他抱着脖子拖累所致,一个没站稳,他倒在床上,我扑在他身上,俩人儿头碰头撞了个天昏地暗。
傻媳妇被忽然撞醒,这下可不干了,哼哼叽叽哭闹起来。
“疼——”说着抹起了眼泪。
这梨花带雨娇滴滴的样子真是让神难以把持。
“好了,好了,不哭,不哭,都是欢郎不好,欢郎把媳妇撞疼了是不是,欢郎给吹吹,揉揉,就不疼了。”
不管是孩子还是女人,闹起来的时候第一时间哄不住,再想清静,那就是很久以后的事了。所以,哄人要趁早,这是神总结出来经验。
撑起一只胳膊,腾出一只手来揉揉按按,再吹上两口热气,傻媳妇总算扯起唇角笑了出来。
这一笑,让我恍然觉得郁轩好像已经恢复了正常,他傻了以后可从来没这样笑过。
“欢郎,亲亲。”
郁轩将双手搭在我肩上,眯起眼睛勾魂儿一般翘起了双唇。
我的个亲娘啊,姑奶奶这是要祖宗命啊。
“亲,亲。”我抖着嘴贴向他被我撞疼的脑门儿,也只能亲到这儿了,再换个地方就该出事儿了。
然而,郎的闪避还是快不过媳妇的猛攻。郁轩向上挺动着,将唇瓣送入我口中。
唔……郎被媳妇堵了个严严实实。
嗯……郎又被媳妇反扑压了个动弹不得。
可能是今天晚上的烟花放得太过火热,郁轩开始撕扯我的衣服。这干柴烈火撞到一起,岂不直接烧到洞房?不行,我得克制。我是个有担当的男人,图一时之快,害了媳妇一生,这样的缺德事儿我可干不出来。
几番挣扎,总算从那快要窒息的热吻中抽身出来。
“媳妇,你要矜持!”
被崩得乱了分寸,一时也想不出新鲜词儿来,故伎重施,骗骗傻子还是可以。
可以,个屁!傻媳妇好像不再受骗,矜持是哪座殿里的神啊,算老几啊,说话好使吗?
当然不!
看这架势,媳妇也是憋得难受,我这上半身衣服被他三两下就扒得半脱半挂。
“欢郎,想要。”
靠,这么直接吗?媳妇,你一向挺矜持的呀,啥时候变得比狐狸还骚气。
不行了,不行了,这回真受不了了。
我不得不强行推开压在身上的郁轩,一溜身冲进净房,把自己反锁在里面。先闻闻臭气,冷静冷静。
这一通折腾,像是喝了一盆辣椒水,从里到外都快烧透了。
今天晚上也没喝酒呀,难不成我和秦越闲聊时,傻媳妇自己偷偷喝了几杯?没有啊,吃饭前,我还特意让维客把桌上的酒撤下去,就是怕喝酒误事。怎么感觉媳妇不像自家媳妇了呢?哪里不对?哪里都不对。
想想旁的,终于散了那股子燥热。
呀,今天的心动法诀还没念诵,即便是在仙农里,我也不曾落下一天。
算算日子,正好是一百天,念过今日,心动法门就大功告成了。
幸好没过时辰,我赶紧闭起双眼认真诵法。一百天都熬过九十九天了,若差这最后一天断掉,还得从头再来,那可是比哄媳妇还要折磨神的苦难。
叽里呱啦,好一阵诵念,最后一个字儿迸完,我松出一口气来,赶在子时前念完,祖宗的心动之法修练完成啦!
兴奋之余,我冲出净房,应该找媳妇试试,咱也听听自己的心动之声到底是个啥声。
砰砰!砰砰!砰砰砰!
心动之声没听着呢,江上倒是传来又一阵炸天之声。
但见那烟花爆起之处,一只青凤鸟夺了半面江山,振翅腾飞,尾羽过处,第二冲烟火绽起“青渊”两字。
这,是有人在向我表白?
那,肯定不是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