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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第一百一十三章 神秘的贵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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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饿了,我也饿了,按个响铃,叫些吃食来。
这货真是一棵长在水里的老树精,进水就死活不出来。好一通生拉硬拽,手腕子都被我捏得红肿,才把他从泉池里拖出来。
“疼。”轩轩捂着手跺着脚刚要叫闹。
我赶紧又是吹风又是揉,“嗯,把媳妇弄疼了是吧。”
总算糊弄过关,没让傻子大闹起来。还说人家商储杨不爷们儿,我这也是真够贱的。
可那不一样,我哄的是孩子和媳妇,他哄的是只老狐狸,怎能相提并论。
叮咚!
维客小哥来了,我连哄带骗给傻媳妇轩轩穿好了衣服。
“这个时间叫餐的客人太多,怕是要排等上好一阵子。”小哥言道。
我看看天色,正是傍晚饭时,“要等多久?”
“最少一个时辰。”
“这么久,那我媳妇还不饿傻了。”
呃,其实不饿也是傻的。
“有没有办法夹个塞,哪怕先来些小食果腹也行。”
“这——”
小哥犹豫了,说明有门儿。我赶紧又拿出一锭金子,头一把给大了,第二把真不好意思给少。
“不,不,不。”小哥推脱着,“客人,我不是这个意思。维客只能一位客人收一次赏礼钱,多了就是违规。我是想说,夹塞不大可能,但之前隔壁房的客人点要了不少酒食,算算时间也该送来了,您不正想前去拜会嘛,倒不如与他同食。”
听起来是个不错的主意,“可是,这样不大好吧,人家许是要招待别的客人。”
“应该不会,住进来这些天,也不曾见他会友待客,都是一个人独来独往。平日里只有早食在行馆吃,很晚才回来歇个脚。今天提早回来,应该是明日要走,收拾行囊吧。您和夫人若是饿得紧,不妨去垫食几口,这边我再帮您排上。”小哥很热心。
“嗯,你倒想得周全。那,总不能空手去吧,你们行馆有没有伴手的礼物,我捎一两件过去,如此拜会也体面些。”
神自打混迹人间,也真是学了不少凡人的虚礼。
“客人想得极是。”小哥赞赏并给了建议,“行馆有原来芙蓉庄的各色织锦,您可以挑上一件。”
还要挑?岂不麻烦。
神大方说道,“不用挑了,你捡个最贵的拿来,多少钱记我账上。”
我算得上那有钱不知穷滋味的纨绔子弟,原本就过百不识,再加上自家媳妇有的是钱,就更是拿钱不当回事儿,大不了欠债不还,拍拍屁股上山,讨债嘛死上来呀。
哈哈,神在人间,逍逍遥遥,这日子无人能及啊。
“呃……”小哥吱唔一声,“最贵的怕是拿不过来。”
“怎么的?”
我心中暗道,这是怕祖宗钱不够?
“最贵的是两件金丝红锻锦的婚服,很重很大,更何况也不大适合送给隔壁客人吧。”
嗯,这小哥可以,若非他提醒,真拿个婚服过去,人家还以为本神要上门提亲呢。
“那行,不要最贵的,你捡个轻巧易拿,又合适的就行。”
“送锦签吧。”收了神一锭金赏礼的小哥欢欢喜喜向我建言,“刚好隔壁客人喜好读书,我见他——”
“行,行,行,快去吧。”
小哥被打发走了,可又来一个难题。带不带傻媳妇呢?当然不能把他一个人丢在房里,眼下正饿着,他也不可能睡觉。但是,带他一同前去,不说话还行,一张嘴就能被人看出来是个傻子,隔壁房住的肯定是达官显贵,就算我不认识,十有八九也会认识我身边这位。
失策,头脑一热怎么光想着要去隔壁房讨食,这不是饥不择食嘛。
不行,还是别去了,饿一会儿总比丢人现眼强。
……
“客人,方才给隔壁房送酒食,跟主客打过招呼,他说您现在就可以过去,免得饭菜凉了。给您选的伴手礼已经送过去了,那位客人很是喜欢。”
……小哥,你办事要不要这么痛快,真后悔给了你一锭金子。
“行吧,我收拾一下这就过去,多谢你啊,小哥。”
事已至此,硬着头皮去吧。时间不多,我给轩轩扎了个简单的发髻,看起来不像女鬼就行,发钗嘛换个带坠子的。
“媳妇,一会儿咱们到隔壁房间跟一位客人一起吃饭,我给你选个最漂亮的钗子,你看,这钗子下面挂了个桃坠坠,晃来晃去,你呢走路要稳,吃饭的时候也不能太低头,动作太大会吓坏了桃坠坠,你把它吓坏了,以后它就不跟你玩儿了,知道吗?”
“嗯,知道。”轩轩使劲儿点头回应,听欢郎训话时他总会特别认真。
“点头也要轻。还有,你只管吃饭,不要说话,若旁人问你什么,郎君替你回答,记住了吗?”
“嗯。”我轩真是个聪明的傻子,一教就会,第二声嗯就已经有模有样,像个大家闺秀了。
“走吧,挽着郎君,表现得好,回来再给你洗澡澡。”
“要,闹洞洞。”
“行,闹洞洞。”
我表面迎合,暗地里骂起,屁,你懂个啥,还闹洞洞,闹起来你就知道洞洞不是原来的洞洞了。
领着比自己高出半头的傻大个媳妇,小欢郎出欢梦向故倚,便来到隔壁院门外。铃声尽处,前来开门的是正在布菜的维客,呵,主客架子还不小,祖宗来了都不出门迎接。算了,既是蹭饭,不作计较。
踏进故倚院,放眼至少比我那院子大出三个,难怪是用来接待国王王后的贵地。从入院起,即是白玉铺地,梨园里用白玉造个山景已然奢侈,王宫贵族都拿来做坠子首饰的稀罕物,被冷沦放直接用来铺地。
我心中暗道,媳妇,你前世得多有钱,怕不是天天躺在钱堆里睡觉吧。
整体布局和那欢梦院大同小异,不同处在于这院里栽种的是从玉林峡那边移植过来的玉林树,此树姿态清妙,开花晶莹剔透,油润光亮,花朵像是用上好的羊脂白玉雕造而成。
上个月刚刚从玉林峡归来,彼时初夏还未到花盛之时,如今月过,故倚院里的玉林树正开得繁茂,再配上这白玉小径,通幽处是与那树身一样颜色的房子,房顶以花蕊的椒房色琉璃瓦铺就而成,梁柱内嵌雀羽蓝色深浅相间的织锦。
踱步院中,仿佛回到了青渊的仙农里,玉楦树,青凤鸟,那来自菩提心深处的记忆又随着眼前梦幻般的景致浮上心头。前世,玉楦为青渊所开便是满树玉白之花,难怪这一世的郁轩依旧喜素恋白。
“媳妇,你喜欢这里吗?”我拍拍轩轩的手,想他一定心怡。
“嗯。”我轩虽是心潮涌动,但谨记出门前郎君的教诲,不敢大步行走,更要保持低声言谈。
“那等明天这里的客人搬走,咱俩就搬过来。”
“嗯。”
“真乖。”趁着维客在前面走,没人瞧见,我偷偷亲在他脸上。
原本泡了大半天池子,媳妇已是满面绯红,此番被我闹得更润三分。嗨,苦哈哈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呀,连亲亲都要趁着有人,独处时却只能避着防着。郎,真是个难郎啊。
故倚院的房子也比我那处大了许多,上下两层,共有三间卧房。楼上两间,楼下一间,上下各一间茶室,一间书房,楼下有一间主餐厅,二层楼顶还有一处露台,可做餐厅使用。这么大的地方一看就是为王室家族准备,六七口人住进来都绰绰有余,眼下却只住了一位客人。
维客引领我们直接上了三层,这是要在露台用餐。吃个饭架式摆得挺足,定是大门大户中人。
我和轩轩步上顶层,住在这里的客人还没到。说是在房间更衣,随后便到。
这里应该是行馆的最高处了,伫立于此,望向临江,眼前再无遮挡,前方一片大好河山。此时,天光已然将尽,夕阳正准备敛起最后一丝余晖,将天地让给初升的月亮。重建后的锦城又嵌上了七彩斑斓的新锦,伴着渐起的万家灯火将夜城点亮。这哪里还是一座城,分明就是一幅漫山华彩的天章云锦,铺开在临江之畔,秀水之滨。
满江烟水照夜岚,彼岸人家接锦檐。
砰然一声,江上散开第一支陈情的烟花,是那梅梢枝头喜鹊俏立,讨一个喜上梅梢的好彩头,想那驻足凝望被表白的女子闺名里定然有个梅字。
收眼于楼下泉池,站在高处,所观更妙。盈盈澈澈,碧水青韵,那院中花开满园的玉林树倒映在水中,青白相衬,美不可言。
媳妇指着地上的泉池跳闹起来,完了,不该让他看见水池,这货见水不要命,就想往里跳。
这种时候必须马上管教,“嘘——矜持。”
“青,青——”轩轩指着泉池,不停地叫着青字。
我站到他的位置眺望过去,嚯!原来从他那里看去这泉池竟然是一只青凤鸟的形状。
这不,正是青渊小王子倚在玉楦灵树怀里撒泼打滚的画面吗?
由此可见,冷沦放果然去过仙农里,只是里面的记忆没能带出来,但他一生都在记录自己的梦境,枕边常置一本册子,醒后第一件事便要先把梦里所见描画下来。故此,整个锦城与我有关的一切都是从梦里得来。当然,也不乏有白帝刻意留到他记忆里的画面,用来强化激发他完成自己的任务。
媳妇啊媳妇,真是难以想象这么多年你都为我受了多少苦,世人眼中坐拥金山的天下首富,又有几人知道埋在他心底的苦楚呢。
我更握紧了轩轩的手,从今往后,再不能有任何力量任何人将我们分开。
“青渊。”
我以为是轩轩终于能叫出破碎记忆里的名字,细听处却发现声音来自身后,是旁人唤叫。
转身,我终于见到了那位神秘的主客。真想举起手来煽自己一个嘴巴,连那八杆子打不着的染弈染震都能想到,咋就没想到会是这位。
“一起吃吧。”
主客落座,我真想说不,可自己和媳妇的肚子都在叫。跟谁有仇,也不会跟饭有仇,吃就吃,有什么大不了的,我来这里吃饭,又不会被饭吃了。
越是此等艰难且尴尬的时刻,越要表现镇定,不慌不乱。
我扶着媳妇安然落座,维客拿了块巾帕过来,要给轩轩围上。
“干什么?”我警觉且带有敌意地问道。
“用得上。”那主客自然且冷静地说道。
此等情境下撞见已是难堪,他居然还用更难堪的举动提醒我身边坐着个傻子。
“秦越!你是不是早就知道我们来了?什么食寮排不上餐食,我看都是你安排那维客小哥说的。”
不错,一个人霸占整个行馆最好房间的这位主客,就是秦掌殿。也只有他们秦家人出门才会如此招摇,了不得,当上掌殿更是身份显赫,整个人间都快容不下他了。
我一见他就没个好脸色,从仙农里出来,更加确信秦越一定就是那只没少缠着我的雌鸟,最后还撞大运跟青渊行了个衔草礼。
哈,这时候我倒觉得冥君真是青渊的大恩人,杀的好杀的妙,晚死一刻都躲不过这门鸟亲。
没想到,隔了十几万年,冤家的路还是这么窄。礼神殿不够他呆,居然跑媳妇家来得瑟。恨!我吞下一口恶气,饭还没吃就已经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