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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酒入愁肠 ...

  •   一支铅笔画了一道完美的圆弧,扎在张先脚边的土地。

      张先举目望去,刘弘正倚着窗剥核桃仁吃,笔筒搁在窗台边,仿佛扔出的只是嬉笑之间用作投壶的消遣。

      刘弘曾经很喜欢投壶,不拘用什么材料,或是羽箭,或是竹签,有时甚至是随手扯的树枝和吃剩的果壳。
      从前,他总是坐在罗刹国最高的树上,和一群女人剥着花生,一边吃,一边扔给溟海上的鸥。

      后来,就没有罗刹国了。

      “你总有一天会明白,我做的这一切,才是最好的选择,无论是对人类,还是对我们。”张先看了他很久,然后转身离开。
      就像很多年前,刘弘瘫倒在罗刹国的残垣之上,张先也是说了这样的话。
      他那时,还没有丛生的白发,还不是如今鹤发童颜的神仙样子。

      只是这一次,刘弘正和李庭芝聊着天,没有听见,也再没有回头看一眼,他顶着那个滑稽的草环,就像王子戴着他的王冠。

      李庭芝看向窗外,那里什么也没有:“那笔掉哪去了?你不会真砸着人了吧?”

      刘弘探出身,地上空空荡荡,就像从没有人经过。

      陈老太太从楼上下来,招呼他们吃饭,上来一掂酒壶,就骂道:“刘弘你又偷吃了!”

      刘弘赶紧指着旁边一桌的核桃皮:“我这回真没有!我吃了一大包核桃,人都半饱了,怎么可能偷吃!”

      众人正笑闹着,陆天泽却看见林逢单叫了春姑出去吩咐了些什么,春姑就匆忙走了,她随身带着的书和手提包一并落在屋内的沙发上。

      那是一本红色封皮的精装书,有笨重的硬壳子。吃过饭趁着大家聊天的工夫,陆天泽装作无意地拿起来放上桌:“这包是不是春姑的啊?一会儿你们谁给她带过去?”

      他看到了书的名字——《娜西玛》,听起来像一个女人的名字,也像一本爱情小说的名字。

      春姑也喜欢看爱情小说吗?

      桌上乔闵问起:“小吴呢?怎么不见他来?”

      完吾说:“吴天冬吹着风头疼,回去休息了。他这几年修身养性,脾气好了不少。要是搁以前,他和我们姑娘一前一后,一哼一哈的,两三句话就要动起手来。”

      戴榆之前空口吃酒,身上本就烧得慌,如今更是面红耳赤:“你少来!”

      林逢凑过去问陆天泽:“你看我跳舞了么?跳得怎么样?”

      陆天泽满眼都是他,那还说得清大祭跳了什么,只记得强强弱弱的鼓声,没有一个重音敲在林逢脚步的落点,裙摆跟着起起落落,像流动的云。

      刘弘抢白道:“没有小吴跳得好!”

      李庭芝皱眉:“你不是……”

      戴榆骂道:“刘弘你胳膊肘是往外长的吧!有本事挑三拣四,那你自己变个物种啊!”

      众人哄笑起来。陆天泽趁机在林逢旁边耳语:“别听他瞎说,你跳得最好看,我刚都想不出什么词来形容了!”

      林逢也伏在他耳边:“他们都不识货,我下回单跳给你一个人看,吴天冬会的我也会。”

      接二连三地提起吴天冬,让陆天泽起了好奇:“吴天冬会的是什么啊?”

      “太平舞,也是祭祀用的。他们姐弟都是跳太平舞的高手,手如柳,身如鹤,不过他后面蹿个子,没有十四岁第一次到蓬莱献舞的时候跳得好了。”

      陆天泽先前也跟着喝了几轮,红着脸笑道:“这话我听着好酸啊,你比他个子还高,也能跳?”一不留神大了点声,反应过来时已经传出去了。

      刘弘醉得稀里糊涂,还不忘大着舌头调侃:“你俩偷偷摸摸说什么体己话呢?”

      戴榆摇摇晃晃地起来,又敬了一圈:“羡慕吗?自己谈去!来,喝喝喝!”她满面红晕,像生了斑驳的桃花藓,遇着热就发红发痒,一双眼也眯着睁不开。

      醉,是什么一种感受呢?

      戴榆不知道,所以喜欢别人醉的样子。

      吴天冬少年时也爱喝酒,戴榆就可着他灌。每每到蓬莱献舞完毕,她就在祭台下等着,和那个鹤一样骄傲的人对饮谈笑。
      细数到蓬莱献舞的祭司,敢跳太平舞的男人就他一个。他总是昂着头,睥睨的样子与其说像鹤,倒更像孔雀。

      那时候,酒同样辛辣、爽气,却是恣意潇洒的味道。

      完吾永远是第一个跟着举杯,无声地附和着戴榆每一次情之所至的酒兴。
      话到嘴边,多说又有什么意思呢?还是再喝一杯吧。

      完吾来得太晚,很多事他只能听说,没机会经历,可他很愿意听戴榆说那些过去的事,那些他没有经历过的事。尽管他只占据了戴榆生命的微末,可只要延长相伴的时间,总有一天也会成为长厢厮守。
      这样说,他来得也不算太晚。
      她的眼泪为谁而流,完吾并不介意。其实,他也并不介意李庭芝或是别人话里话外嘲讽他曾是佞幸,但是戴榆介意,介意别人轻视他,介意他受人非议。

      介意,就是在意。
      他喜欢戴榆在意他的样子。

      戴榆说他是凤凰,可他只想做鹦鹉,学她说的每一句话。

      林逢曾说:“各人有各人的眼泪,流给谁,无所谓。”
      这话是当年对着刚刚继任泰山府君的罗星说的,他大约是想让罗星释然过去。

      罗星放没放下不知道,却开悟了在场的另一个。完吾自此觉得自己和林逢是一样的。
      原来情字面前,不管身份高低,都是如此——得一夕安寝足矣,谁还顾得上明天呢?

      罗星大概是朽木。完吾看他听完摆出那副情圣嘴脸就在心里默默嘲笑,转念一想又觉得理所应当,罗星和自己不是一路人,当然听不懂。
      像他们这样的天之骄子,总是会先考虑以后,只有一无所有的人,才会死抓着眼前的蝇头小利不放。天才的眼光,总是要比庸人的长远。
      天才们总是把简单变得复杂,总是轻易地得到又很快地失去。

      宴席散去,陆天泽没有回家,他和家里说自己住在学校,实则搬进了刘弘的大别墅。陆诩一反常态地没有询问,只多给了一大笔生活费。

      刘弘早摘了稻草环,倚着门看忙里忙外搬东西的林逢——一头花里胡哨的发辫还没拆,被汗湿得七零八落,碎发和羽毛胡乱粘在脸上,冷冰冰的面孔平添了几分多情。
      陆天泽只顾着埋头苦干,恨不得立时把所有东西一次性收拾了,他明明喝过了醒酒汤,可身上脸上还是滚烫的、通红的。

      “啧,诡计多端的老男人。”趁着陆天泽上楼的空当,刘弘忍不住嘲讽,“你这裙摆都快把地扫干净了。”

      车里面当司机的乔闵也实在忍不住了,他旁观了半天的默剧,憋笑差点憋出内伤:“小陆显然没见过漂亮男人跳艳舞,属实是被拿捏了。”

      林逢随他们说,自己一手拎着行李,一手提着裙摆上楼去了。

      刘弘吹了个口哨:“对了,伤心墙又加高了几层?”

      乔闵道:“你问小姑娘去,她念了三天的经气还没消,估计加高了不少。”

      “墙高一寸,命长一尺,要是墙倒了,她那口气也续不住了。要我看,还是高点好,留着命才能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啊!”

      “少说风凉话,小姑娘的力量越来越吓人了,听小云说上回她一摘蒙眼巾,冥界一大半的雾都被她抽干了,亮得人眼瞎,连冥王都被惊动了。”

      “她的根基是伤心墙的怨气,怨气越重力量越强,下回说不准能让冥界感受一下日光了。”刘弘摇头晃脑地说着,辫子上拴的发绳也跟着一跳一跳的,像只点头啄米的鸡。

      乔闵看他的发绳子眼熟,随口问:“你去了小云那儿?还捎带手拿根绳子回来。”

      “话怎么这么难听啊!什么叫拿呀,这是他送我的!某人不是要继位了嘛,事儿多,大情种担心只好来问我。他还送了我几个纸傀,画得可好,要不要匀你俩?”

      乔闵敬谢不敏:“得得得,您留着自己使唤吧。我一个人用不上。”随即又问,“对了,大祭一半的时候,我看春姑衣服都没换就往站台去了,什么事这么急?”

      “你撞见她了?”

      乔闵说:“你不是忙着和李庭芝说话嘛,我也没个搭子聊,想去老林那儿当个电灯泡,结果他和春姑两个鬼鬼祟祟地不知道嘀咕什么去了。”

      刘弘满不在乎地回了句:“说不定见老情人去了呢!”
      这话没头没尾,乔闵愣了一下,忘了接,刘弘便心虚起来。他的嘴永远快脑子一步,从不愿在口头上吃亏,当然偶尔回旋镖也会扎在自己身上。

      刘弘“嘁”了一声,自己找补道:“哪来这么多老情人啊!说不定春姑是去堵蓬莱的人了。”
      这属实是欲盖弥彰,乔闵这才注意到他的反常,心下暗自留意,面上却说着:“要是蓬莱那档子事,等会晚上咱们去了就知道了。”

      刘弘松了口气,转而问:“昆仑那份秦晴的卷宗是谁写的?”

      “没有署名吗?”乔闵意识到自己说了句废话,有署名还问什么,“你不知道?我就更不可能知道了。怎么突然想到去翻她的卷宗?”

      “谁闲着没事干翻那老黄历啊!林逢跟我提起秦晴当年那份卷宗可能有问题,我就去找了找。不查不知道,一查还真是有鬼。”

      “怎么说?”

      “写得很好。条理清晰,有始有终,洋洋洒洒一大本。”

      乔闵一下就领会了刘弘的意思,写得好本身就是问题。
      即使到了近年,冥界对引路人所写的卷宗材料也只要求记清楚地点和结果即可,对于过程、人物、文辞等方面一概不做要求。引路人为图省事是极尽精简之能事,红石夫人为首的引路人更是寥寥数语,仿佛多写一个字就落了俗套、低了格调。

      这倒也不是引路人中各个躲懒。冥界以竹书记事,积年累月的卷宗稍厚一些都存不下这许多,力求精简某种意义上也是无奈之举。

      一份十几年前的卷宗写得事无巨细,究竟想传达什么?

      林逢没有向刘弘透露完整的前因后果,但谁不是多年的人精?秦晴之死有合情合理的解释,一切随着她的离世尘埃落定。但尘埃之中,有一个重要的人似乎被刻意隐去了。

      引路人秦晴提前赶到,违反冥界规则,救下了原本应该溺亡的孩子。

      “我想到一个问题,秦晴当年救的那个孩子去哪了?”

      乔闵不假思索:“她既然救了肯定会安顿好,不然不就白救了吗?”

      刘弘皱眉:“是啊,我一开始也这么想。可是……按照溟海的规则,秦晴改变命运之后肉身即刻溃散,灵魂也就剩半天不到,她是怎么安顿那个孩子的?”

      乔闵突然问:“你说陆天泽知不知道?”

      “你的意思是?”

      乔闵继续说道:“如果他知道,他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刘弘这时才意识到乔闵真正的顾虑,连连摇头:“不可能,秦晴死的时候陆天泽才四五岁,他一直养在陆家,和普通小孩没多大区别,不至于吧。”

      “他进咱们昆仑的时候,我就一直存了个疑心,陆家世代供职蓬莱,只要他想,就算他是个废物也能混进引路人中,何苦进昆仑呢?他也曾是蓬莱的天之骄子,蓬莱和昆仑间的龃龉,他不可能一点儿察觉也没有。怎么会放弃自己的家族,到咱们这来呢?陆家对他不够好吗?
      “而且他突然天赋尽失、泯然众人这事也有蹊跷之处……”

      “你就是爱多想。”刘弘听他的分析逐渐往阴谋论的方向发展,懒得听他啰嗦,“我可奉劝你一句,思虑过重最伤神,戴榆当年就是这么没的,到现在身体都弱不禁风。你别不信,眼下那个李庭芝就是活生生的例子,你看他那样儿,喝一口水都要呛半口。”

      乔闵纠正道:“满嘴跑火车说的就是你,李庭芝的病是这么回事儿吗?你方才还和人把酒言欢,背地里就这么编排人家?”

      “啊?不是吗?”

      “啊?你竟不知道!”

      两人面面相觑,倏地一道大笑起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1章 酒入愁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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