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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一八七四 ...

  •   酒意翻腾,醉意迟来,收拾了一半的陆天泽昏昏沉沉地歪在床上。

      林逢冲了杯果汁给他,沾了冷水的手拍拍他的脸:“醒醒,喝点水。”

      陆天泽直接把作乱的手搂着翻了个身,嘴里嘟嘟囔囔:“别闹我,我喝不下。”

      林逢稳住手里的杯子,往他身边靠了靠,以免被拉倒:“我尝过了,挺甜的。喝点甜的酒醒得快。”

      “这是什么歪理?”陆天泽翻身起来,一把接过灌了下去,喝得太快打了个嗝,后知后觉吃出一股廉价冲泡粉末的味道,“不好喝。”

      林逢拿过杯子:“刘弘爱喝,柜子里全是这个牌子的果汁粉。”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陆天泽确实觉得清醒了不少:“春姑的书你让人给她带去没?”

      “方近来拿了,人都醉了怎么还惦记这个?”

      陆天泽靠在床头:“头回遇到春姑看小说,我以为你们这种上年纪的都不爱看。”
      阳光直射,他不自觉地眯起眼,却一如既往地明亮,像蒙上柔光的宝石。

      规则或不规则切面的宝石不会因为外界环境的变化改变它是宝石的本质。
      就像此时,在一万个问题之前,他会先问起那本被遗落的小说。

      “年纪大就不看小说了啊?我以前还玩摇滚呢!”林逢坐在过道的椅子上,含笑看着陆天泽,喝过的杯子还在手里握着,廉价的橙子香精混合彼此呼吸中的酒气,像停泊的船刚好卡在岸边,像夏天的风刚好吹干湿透的头发,吹干林逢额头脸颊上粘着的,细碎又蜿蜒的头发。

      乔闵换了首歌,单手打着方向盘,又往新的地方去了。耳边又响起电音的琵琶,滚动的曼陀铃,他们戴着各种花色的扁帽,彼此嬉笑着弹奏即兴的乐章,那时他们的心还很年轻,东飞的燕子从头顶掠过,真实的世界残酷但充满希望。

      那时林逢还没有戒酒,还不会在酒后说起尊严这种令人发笑的话题。那时刘弘还不会和他开西西弗斯的玩笑,笑着笑着又会泪流满面。那时,他还坚信奋斗就可以改变世界。

      乔闵活了很长的时间,可那时他还是天真烂漫,幼稚地相信努力就会有希望。他在千佛路上磕过无数个长头,然后只能转身而去。

      “尽人事,听天命吧。”乔闵笑着自言自语。

      当然,不会有人听他的话。

      东飞的燕子还会回来吗?
      她不会回来了。

      就像那群弹奏着各种各样乐器的人,终于也结束了乐章,笑着转身而去。

      摇晃的绿皮火车里,春姑梳理着自己鲜亮的红发,桌上放着那本红色封皮的小说。

      坐在对面的红石夫人问:“我听方近说您要去2217区?不先去觐见一下张先吗?”

      春姑冷哼一声:“他又不是皇帝。”

      红石夫人倒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皇帝不皇帝的也就是个称谓,谁万岁谁不就是皇帝吗?”

      春姑手上的梳子不停:“那照你这么说,谁踩在龙背上谁就是哪吒了?”

      红石夫人拿出一块石头:“您看这是什么?”

      深蓝的石头像从海底窃取的梦境。

      春姑一眼认出:“铜矿,蓝铜矿。”

      “不,是人。”

      “哪个仁?”

      “爱人的人。”

      春姑放下梳子,指尖轻扣红皮小说硬壳的封面:“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会这么悲观?你从不是这样的人。”

      “因为我逐渐明白,抗争只会留下尸体,等待又会走向深渊。铜矿终有一天会被挖尽,历史有时候不会前进,只是不断地押韵。”红石夫人问出了一直以来困扰她的问题———
      “所以,我们该往哪走?”

      “你想怎么做?”

      “长生。”

      春姑恨不得站起来骂她:“你疯了?你的命比他高贵太多,以命换命从来都是不值当的事!更何况,万一做不成不就白死了吗?”

      “徐议做得成,我未必不能。”

      “徐议杀了赵政,可历史还是这么走下去了,权力不会因为个人的改变而改变。当那个人出现的时候,我们以为是特例,其实就是必然。”

      红石夫人看向桌上的书:“你知道吗,这本小说的女主人公临终前告诉我,她不甘心。她都要死了,她还有什么放不下的呢?人群扔向她的石头沾上了她的皮肤、她的血液、她的脑浆,她的父亲就站在那里,就这么看着,好像亲生的女儿变作了不共戴天的仇人,没有人为她收尸。”

      红石夫人清晰地记得那个女人,所有的权力、自由、婚配、奴役,所有变与不变,保守与开明,雄性与雌性,一切的争论都随着她的倒下戛然而止,那些看似宏大的言论,最后却落在了一个女人的贞洁上。

      她拼命地想要为别人争取自由,最后审判席上却只在乎她的贞洁。

      没有人会相信,她和伊莱尔真的只是朋友,是志同道合、决心改变这个国度的盟友。

      她是公主,通婚是自己的职责,所以她就应该嫁给自己的表哥,做他的第二位妻子,她十二岁的妹妹也应该嫁给丧偶的伯父,做他的续弦。

      她可以接受这样的安排,为帝国,为父亲的王位做出她的贡献,如果她从不知道外面的世界。

      难道权力是在女人的皮肉上诞生的吗?如果是,那为什么女人得不到权力?

      如果这是神的意志,那么这样的神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呢?

      她知道自己一定会死,她愿意作为一个反叛者去死,愿意作为一个悖神者去死,可是临了,伊莱尔被判通奸,而她作为公主只是受到了魔鬼的蛊惑,是魔鬼占据了伊莱尔的躯体引诱了高贵的公主,她可以活下来了。

      她是多么幸运,那个表哥未婚夫宽恕了她,仍然愿意娶她这个不再贞洁的女人,她依旧可以做一个富裕的囚犯。

      伊莱尔就站在囚笼里,深绿色的眼睛里像戒指上镶嵌的橄榄石。那是她珠宝盒里最廉价的宝石,是伊莱尔送给她的,她从没有戴过。

      她很后悔,她应该戴上的。

      她闭上了眼睛,选择了自己的命运———
      “我通奸了!我通奸了!我通奸了!”

      旁听席的何满子也闭上了眼睛。

      在审判开始前,引路人的令牌让她得以往来于两人的监舍,她先去见了伊莱尔。

      伊莱尔,那个有着美丽的绿色眼睛的男人满身伤痕,早看不出曾在外交场上的风度翩翩。可当何满子的身影出现在他的面前,他只说,他希望公主能活下去。

      他说了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他说理想,说自由,说希望,说火种,说还未到来的未来,种种种种。可当何满子继续追问,这个准备迎接极刑的男人沉默了。

      “你从来没有和她说过吗?”

      伊莱尔摇头:“我了解她,在变革成功之前,任何男人的表白对她来说都只是一种侮辱。我爱她,所以我不会告诉她。”

      生命的最后,他终于说出了自己的心声,说出了那些理想之下掩盖的真心。他从没有告诉过任何人,他总是想,如果这是一条必死的道路,他们能死在一起,也就在一起了。

      太多的阻碍横亘在两人的命运之中。他知道,他们不可能,只要活着,就没有可能。

      何满子传达了伊莱尔的原话,按照他的意愿,隐瞒了他的私心。

      公主依旧光鲜靓丽,只是绸缎般的长发黯淡无光。她听完了何满子的话,就好像看见了那个带着点天真和热血的外交官。

      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大学的舞会,伊莱尔请她跳了一支舞。他们都没有穿帝国的服饰,一时间还以为只是普通的校友。他们说了很多话,她还记得伊莱尔那天身上的香水味。

      两个人贴得那样近,有那么一瞬间,她多希望她是一个自由的人。

      她是那样坚强,她以为自己选择走上这条道路的时候就已经是钢铁之人,可是这一刻她流下了眼泪。

      她是一个无能的公主,她没能拯救自己的国度,她更是一个无能的女人,她没能表白自己的爱人。

      在严酷的现实里,她无能为力。她短暂地抗争,又永恒地失败。

      “其实,如果当初没有回来,我和他应该有机会在一起吧?”眼泪刚刚流下就被她抹去,“是我害了他。”

      何满子没有再劝,这一刻,公主的选择已在不言之中———

      “我通奸了!我通奸了!我通奸了!”

      她的仇恨,她的亲情,她的爱情,她的理想,最后她什么也选不了。妹妹还是嫁给了比父亲还要年长的伯父,她还是要做表哥的第二个老婆。

      她什么都做不了,只有一死。

      何满子给了她一杯水:“再见。”

      她一饮而尽。

      她和伊莱尔被一起押往广场,这一刻,她不再是公主,只是一个罪人,一个通奸的罪人。

      他们跪在两个不同的地方,一个在南,一个在北,围观的人群又一次隔开了他们。

      伊莱尔的头颅在一派欢呼中被公主的未婚夫砍去,公主的身体在麻木中倒下,溟海的水驱赶了她的痛苦,她看着自己的血浸润着这片土地,缓缓闭上了眼睛。

      他们曝尸荒野,他们终于可以安息。

      叛逆者死去,权力仍扎根在女人的皮肉里。这是神的真理,人们深信不疑。

      何满子捡起一块石头,上面粘着公主的血。

      “我没有告诉她,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女人离开昆仑,走到了一片荒原,她遇到了一个有着绿色眼睛的男人,他们相爱了。她留在那里,做新的神。很多年后她又回来,想看看曾经的子民,她又遇到了那个男人,这一次他们会有一样长的生命,他们可以终于生死相依,可最后他们都死了。”摇晃的列车里只有红石夫人娓娓道来的声音。

      “其实,神明早已来到他们之间。和很多年前一样,神无私地爱着她的子民,可那些人早不是神的子民了。他们不需要神的怜悯,他们有自己造的神。”

      在宏大的故事里,个人的悲欢好像成了一种可耻的行径,正如很多读过那本小说的人会觉得公主享受了帝国的供养,就应该履行通婚的义务,因为在她之前都是这么做的,凭什么她是那个例外?

      从来如此,就是对的吗?

      公主短暂的一生中只有在审判席上选择了自己,选择了内心深处渴望的爱与尊重,尽管这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一个要用生命去追求片刻自由的国度,它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耻辱。所以神离开她的土地,这一次,她不会回来。

      引路人带走了他们,他们也忘记了这片黄沙漫漫的土地。

      后来,红石夫人成了何满子的称谓,她还是会想起那个女人。如果一开始她选择了私奔,或许现在她们会在某一个广场上相遇,她会戴着橄榄石的戒指,挽着爱人的手臂,走过一条又一条街道。

      娜西玛,听起来就是女人的名字,却不是公主的名字。可公主留下了这个名字,因为它听起来是美好的样子。

      像什么呢?像合上小说时读者的一声叹息。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2章 一八七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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