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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

  •   一场秋雨一场寒,十一月份的秋雨不消说更是寒凉彻骨。
      临出门前,程遥被陆斯年半逼半哄,换了身严严实实的衣服,确保一点儿风都漏不进去,陆斯年才放心让她出门。
      程遥活了二十来年,连老爹都不太管她,这还是头一回,有人在这些细枝末节上管着她。她自然不适应,被激出了一身的刺,故意和陆斯年处处唱反调。
      “这件旗袍不好看吗?”
      “这是件半袖。”
      “半袖怎么了?外面披件袄子,一样穿。”
      陆斯年不欲与她多争辩,把自己选中的衣服一股脑塞进程遥怀里,敲了敲手表的表盘,“只给你五分钟,你知道商人的时间都是很宝贵的。”
      “那你还在我这儿耗着。”程遥小声嘀咕一句,抱着衣服关上了房门。
      以杨大维在上海滩的身份地位,尚且斗不过陆斯年,更何况是她程遥呢。
      她偶尔发发脾气撒撒娇,那叫情趣,可一旦给脸不要脸,让他陆老板下不了台,那就叫不识趣。
      程遥一向活得明白通透,在这些细微的边界上拿捏得尤为仔细。
      五分钟不到,程遥换好衣服出门,蔡妈以一种“我家女儿终于长大了”的欣慰眼神目送他们离去,就差没立刻到程老爹面前上柱香,告诉程老爹这个“喜讯”。
      程遥在心里默默祈祷,蔡妈可千万千万不要将这事告诉老爹,否则,老爹的棺材板就压不住了。
      .
      从法租界到和平饭店,要先出外滩。
      今夜大雨,灯牌上的光被雨晃得朦朦胧胧,暖黄一点在雨幕中晕染开。
      陆斯年亲自开车,衬衫的袖口卷上去一截,露出精壮的小臂肌肉,那只骨节分明的手正搭在方向盘上。
      他的头发在上车前被雨水打湿了,随手往后捋了几把,被他梳成了个稍显凌乱的背头,因为灯光的缘故,车前挡风的玻璃上映出他小半张脸来,真真是剑眉星目,让人一眼便再难忘却。
      “陆老板,信命吗?”程遥坐在后排,在水汽萦绕的车窗上写写画画。
      “我若是信命,世上已无陆斯年。”陆斯年轻描淡写地回她,“幺幺,命在你自己手里,你最清楚的,不是吗?”
      是啊,程遥独自一人在上海滩生活十多年,可真是再清楚不过了。
      人命比草芥卑微的年代里,所有人都在垂死挣扎,与老天拼命。
      没有人信命,因为没有人想在第二个清晨被人发现悄无声息地死在空荡荡的弄堂街巷里。
      “当年的事,我记不太清了,陆老板不介意告诉我,后面发生了什么吧?”
      “幺幺,我们在北平的荒山上看过七次月亮。你等了七天都没有等到你爹救你回家,快急哭了,可就是没有哭。红着一双眼眶,就像一只可怜的小兔子。幺幺,我那时候就想着要把你抱回家。”
      程遥假意咳嗽一声,“陆老板,说正经事,别扯这些有的没的。”
      “唔,正经事,你是指你背信弃义这回事?”
      “陆斯年……”她实在没忍住,气急败坏地叫了他全名,一只手不轻不重地捶了他座椅一下。
      “嗯,我在。”
      他眼睛像长在后面一样,一把抓住她的手握在手心里捏了一下,又很快松开。
      “第八天时,人牙子接了一笔大单子,要送十二个孩子下山,他们人手不够,只留了一个人在山上看着。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如果想逃走,绝对不能失手。我已经观察过一段时间的地形,提前谋划好了路线,可是没想到,会捎上一个累赘。”
      “我大可以自己逃走的,可是幺幺,你明明什么都没有说,可偶尔望向我的眼神里满是倔强和求生的渴望,让我放不下。于是我和你约定,要一起走,如果能顺利逃走自然最好,如果不能,那么顺利逃走的人都要回来救剩下来的那一个人。”
      “幺幺,那晚没有月亮。我们逃跑的时候还是被留守的人发现了,我提议分开跑,减小目标,运气好的话,我们之间总有一个人会逃出去的。”
      程遥又不自觉收紧了手,“陆老板,你不要告诉我,其实你当时没有选择分开跑,而是回去为我拖延了时间。”
      “幺幺,别把我想得太伟大,我没有舍己救人的爱好。”
      “只是那晚,我缺了点运气。”
      “陆老板,你……等了我多久?最后怎么回来的?”
      程遥望着窗外的大雨,脑海里跑马灯一样转,曾经遗忘的记忆零零碎碎地浮现出来。
      她终于慢慢记起北平荒山上,她与陆斯年一起看过的七次月升月落。
      “不久,只等了三个月,三个月后我就回到了陆家。”
      陆斯年语气淡淡,至于回到陆家的经过只字未提。
      这其中的艰险,是不能用一两句话道明的。
      他或许已经在漫长的等待中消磨尽了对程遥的期望,再见面时,夹杂着浓烈的爱恨,只想把她牢牢抓在手里。
      诚然,程遥对儿时的事是愧疚的,可她又难免惶恐不安。
      陆斯年的这份情意,程遥自觉受不起。
      车窗外的水珠串成一线,划过一个“陆”字,程遥胡乱用手抹去了那个字,再开口时,依旧带着三分笑意,“我怕是回去后,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我老爹打了一顿,打坏了脑子,这才把这事忘得一干二净。得亏了陆老板吉人自有天相,要不然我可就成了陆家的罪人了。”
      陆斯年听着她插科打诨,不怎么在意地笑笑,说出的话满是决绝:“幺幺,我不能死,我要找到你。”
      程遥无声叹气,像陆老板这样精明又偏执的商人一旦看上了什么东西,是不是完全没有回转的余地了。
      又过了一刻钟,瞧见了和平饭店的灯牌。
      陆斯年在门口停好车,打了伞出来接程遥,一把大伞全数遮在了程遥的头顶,陆斯年半边肩膀湿得透彻。
      程遥扶正伞柄,拉着陆斯年小跑几步,跨进了廊下,一手掏出一块方巾,踮起脚尖替他擦去西装外套上的水渍。
      她今天没有穿累人的高跟鞋,足足比陆斯年矮了一个头,此刻这个姿势,从远处看倒好像是投怀送抱。
      “陆老板!真是好巧啊!这位是……”
      程遥背对着来人,虽看不见脸,但她可以肯定,此人必定是她那便宜干爹杨大维。
      怕是她今天裹得严严实实,杨大维根本没认出来她是谁,程遥也不着急,替陆斯年仔细擦尽了水痕,这才慢悠悠地转过身,对着目瞪口呆的杨大维扬起一个笑脸,“干爹,连你干女儿都不认识了?”
      杨大维下意识不是看向程遥,而是看向身旁的女人。
      女人穿着时下流行的洋裙,画着精致的淡妆,脸上始终是温婉的笑意,见到陆斯年与程遥很是客气礼貌地点了点头,“这是程小姐吧,我姓蓝,蓝纤纤。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她伸出右手,微微俯身,卷圈的长发溜到一侧的肩头,仪态端方。
      这样得体的礼节很容易让程遥联想起陆斯年来,陆斯年不混蛋的时候,也像她这样注重这些礼仪。
      程遥同她握完手,回以一句场面话,“蓝小姐客气了。”
      四人尴尬一瞬,杨大维道:“相聚便是缘分,陆老板要是不介意的话,我们一起喝一杯如何?”
      杨大维刚说出口就后悔了,但凡他身边站着的不是蓝纤纤,他都不至于如此无所适从,连句整话都不过脑子。
      蓝纤纤何许人也?
      北平蓝家出身的大小姐,正儿八经的名门望族,出国留过洋,回来以后在政府机关挂名当职。
      最最最要命的是,蓝纤纤是陆家亲点的儿媳妇,陆斯年明面上的未婚妻。
      这是什么狗屁的缘分?
      杨大维焦灼不安地立在原地,片刻后,他听到陆斯年的回答。
      “好啊,那便麻烦杨局长了。”
      “不……不麻烦。”
      .
      照旧是和平饭店十二楼,杨大维推了自己原定的包间,换了一个更大的房间,点了一桌子好酒好菜,盼着大家吃饱了就各自回家。
      程遥眼观鼻鼻观心,只当自己不存在,安安静静吃饭。
      她自然看得出蓝纤纤与陆斯年的关系非比寻常,可她没资格过问,真论起来,她程遥一来没权没势,二来没名没分,待在陆斯年身边,说白了就是依傍权势,贪图富贵。
      “我来之前,老爷子同我说,要是见到你,就替他问你一句,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北平。我原以为咱俩是碰不着面了,没想到就这么巧,在这儿遇到了。”
      蓝纤纤晃了晃高脚杯中的红酒,脸颊两侧现出一点红晕。
      陆斯年用另一幅空着的筷子给程遥夹了小半碗对面的菜,每样菜都夹了一点,放在她面前,一边道:“我想回去,自然就回去了,不牢他老人家操心。”
      “你骨头硬,等你回去自己跟老爷子说。”蓝纤纤喝了半杯红酒,放下高脚杯,“失陪了。”
      她酒意上头,走路有些不稳,脑袋晕乎乎地上完厕所出来,洗了手,闭眼醒酒,静了两分钟后在镜子里看到了程遥。
      “程小姐,他应该没告诉你吧,我是他未婚妻。”蓝纤纤嗤笑一声,靠近程遥,“可惜了,我不喜欢他,他也不喜欢我。”
      “就是架不住两家老人互相喜欢,要我说,这哪里是结婚相亲,这不就是卖儿卖女嘛。”
      程遥伸手扶住她,“蓝小姐,你醉了。”
      “对,我是醉了……说了什么不着调的话,你就当没听到。”蓝纤纤撇开她的手,自己撑着墙壁慢慢往回走。
      程遥对着镜子补妆,口红涂到一半,身后一只手就环住了她的腰,将她用力带进了怀里,程遥手一抖,口红沾到了嘴唇外边。
      她又好气又好笑地拿了纸巾沾水,一点点给擦掉了,拍了拍陆斯年环在自己腰上的手,“陆老板这是怎么了?被未婚妻撞见你和我在一块儿,心里不痛快了?”
      “幺幺,我怕你生气,又怕你不生气。”
      “我可不敢生陆老板的气,陆老板和蓝小姐天作之合,郎才女貌,我程遥算得了什么?”
      陆斯年从后面抱着她,同她在镜子里对视,下巴蹭着她的发顶,声音又低又柔,“幺幺,你是我陆斯年认定的人。”
      程遥不说话了,半扭过身子,直视着他的眼眸,“陆老板,你认错了人,可是要伤心的。”
      陆斯年故意将蓝纤纤引到她面前,她不是不知道陆斯年的用意,可程遥是个俗人。
      贪生怕死,安于享乐。
      至于陆家,她没兴趣去招惹。
      陆斯年该是个很好的情人,倘若他没有付出十分真心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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