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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如怒 ...

  •   几个小童端着酒走了过来,舒朗见这架势心想两傻子是要喝到拷问灵魂吗。

      他朝小童们摆摆手,道:“给他们端醒酒汤。”

      小童们端着酒应声退下。

      餐厅内,岳父和女婿还在忆往昔。

      萧钰没有用灵力驱赶酒劲,操心的老父亲想套殷茫野的话,而与之同醉:“女婿啊,你不知道,我们家小舒有多可怜。当年他的魂被缚在石头上,是残缺不全的灵魂,他入不了幽冥地府轮回转世。他躺在荒野里,悄无声息,那小小的魂魄,比你家香案里袅出来的烟还轻薄。他...他就是等着被天地正气吞噬干净的残魂,你知道灵魂被天地吞噬代表什么吗?他们会化为风雨,彻底消失。如果我们家小舒化为风的话,那也会是四月里的和风。四月里的和风,你懂我意思吗?”

      殷茫野,醉眼迷离,卖力聚焦盯着萧钰,两人各尽杯中酒,又相互添满。

      殷茫野接下他的话道:“四月里的风,耗尽一生温柔暖开了料峭春寒里的峥嵘...”说罢他蹙眉沉思,思绪混乱如江河磅礴东逝,波浪如怒间他终于抓到了朵白浪,眸光从迷离渡到清亮:“岳父大人,我们家小舒太可怜了。他不能当四月里的和风,不能耗尽我们小舒去温暖万物,凭什么让我们家小舒去温暖别人?他该是八月的秋风,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把这世间一切的残破腐朽、一切的污秽肮脏全部揉烂卷走,还天地一派舒朗!如风、如怒!他该当如怒的风,他该当风、如、怒!”

      随着沉醉中的殷茫野吼出这番话,萧钰眸色一凌,夜空中劈来一道电光随即闷雷隐动。

      风如怒,风云舒,一百年前风氏遗脉,那对互换身份的双生子。原本应该随风氏族人化为烟云的风如怒顶着风云舒的身份,进入平谷,被当成小女娃养了十年。而小云舒呢?怎么会成了残魂,苟延残喘于天地间。

      萧钰醉意被灵力驱赶,眼中的浑浊消失,清朗如明星。

      “你醉了!”他冷道,他的小舒,他当自己孩子养大的小舒,只能是四月的和风,他舍不得他的小舒成为殷茫野口中的如怒秋风,割碎了尘世,也终将割碎自己。

      殷茫野趴在桌上撑着头,含糊又清醒:“醉言才是真话,岳父大人灌醉我不就是想听句真话吗?我们家小舒...我们殷家的小舒眼里有团火,岳父大人见过那团火吗?你关不住他,云梦仙境关不住他!”

      “你怎么知道云梦仙境关不住他?”萧钰继续冷道。

      殷茫野低沉而笑,似梦呓似醉语:“他去了九州,到了东京城。天底下最奢靡的东京城,多少人追求权利的名利场!小舒却选择进入监察司,干监听!你知道以他的本事、他的皮相,可以过人上人的生活、可以翻手为云覆手雨的去超控他人。可是,他却为了所谓的通敌证据去接手街道司干着蝼蚁般低贱的清洁工作。他心里的底线定的太高,他没有物欲与权欲却要入红尘历练,他能历练什么?他只会像他接管街道司一样地去清扫,把遍布于尘世中的垃圾、污秽,统统清扫干净。他的名字也是他自己取的,对不对,舒朗,还天下以舒朗。岳父大人,我知道你怕他受累,怕他吃苦。你放心,有我,有苦我帮他吃,有累我帮他扛。让他跟我走吧!”

      端着醒酒汤的舒朗愣怔原地,犹疑不前,他从未剖析过自己,他从未像殷茫野那样研究过自己。他想听殷茫野还会说些什么,如他所说舒朗这个名字的确是当他修出凡躯时给自己取的名字。

      平心静气地等待殷茫野的豪言,可惜他只听到杯碟落地碎裂。

      “进来吧,他睡死过去说不出话,醒酒汤都冷透了,也没能喂进他嘴里!”萧钰对着门口喊道。

      舒朗端着醒酒汤走近两人,看到几壶空酒瓶七歪八倒地围着殷茫野。

      他抽抽嘴角,那几壶酒下肚,凡躯哪里受得了,道:“都是他喝的?”

      萧钰嗯了声,算是回应:“越喝越清醒,不用点招数还真灌不醉他。”

      舒朗将醒酒汤放在桌上,又问道:“师兄还向他施法咒了?”

      萧钰嫌弃地睨了眼酣睡中的殷茫野:“用了点灵力,不然喝死我也拼不过他。哪遇到这号人,脸皮厚、酒量大,还话唠!”

      舒朗驱动灵力扛起熊躯对萧钰道:“我先送他去休息,明天我们还要赶路回湖州了。师兄晚安!”

      萧钰盯着舒朗和殷茫野,两人在一起的形象就如泰山之于鸿毛。“他长的也太魁梧了,我以为你会领个俊逸少年回家,怎么扛头熊回来。”

      舒朗无奈的回头看着操岳父心的师兄道:“我跟他除了同僚就不再会有第二种关系,你还是多操心操心龙树上的那两颗蛋吧,多少年了还没孵出来。”

      “嘿!你去凡间逛了圈就觉着自己本事大了,不但嘴硬还嫌弃我!送他回房后来书房找我,我跟你交代些事!”萧钰起身,看着费力扛人的舒朗感叹孩儿大不中留,都不问问他这位师兄喝醉了没?难受不?要不要先喝醒酒汤?

      把熊扛回房间的舒朗,累得坐床喘气,还真是头熊,他用了灵力都觉费力。他取过帕子浸了温水给殷茫野擦脸,脱了他外袍,给他盖了床被子。全程深度睡眠的殷茫野只觉湖风阵阵,缭绕耳畔,本能的搂过这缕风,揉进嘴里。

      舒朗被他搂着腰臀趴在他怀里昂头承着这个吻,漾开的酒香混着两人的气息在唇齿间游荡,他吻的深,他抱得紧,像是要把这股风揉进躯体,或是要把躯体溶进这股风里。

      一吻作罢。

      舒朗掰开他的头,看着双眼深闭,唇瓣微动的殷茫野,冷道:“挺娴熟的啊,你之前有过多少个相好的?”

      殷茫野闻着他的体香,凑到他耳畔道:“等闲轻风拂阑珊,禁门深掩尽许卿!”

      “听不懂!”舒朗冷道。

      殷茫野埋头在他脖窝里蹭了蹭,像是个无赖:“过客如风逝,余生只有你。”说罢,他在他脖颈间深吸了口气,含糊说道:“你的味道怎么这么好闻,你到底是吃什么长大的?”

      舒朗被他吸的微颤,他思索了番,道:“我是被师兄寄生在泽底龙树上,由湖泽和龙气滋养了五十年才凝聚出完整的魂魄,进而结出了凡躯,我也不知道是吃什么长大的。我算是长在龙树上的一颗蛋。”舒朗推开他,坐起身,理了理衣襟,看着侧头睡去的殷茫野,唇角微漾,笑意难掩。

      “你这种纨绔还能余生只一人?我信你的鬼话!”舒朗知道他可以相信,这些话是在萧钰灵力作用下的大实话。

      “嗯!”殷茫野抱着被子兀自嗯哼:“老子花起心来能让你害怕,专起情来也能让你惊讶!”

      “所以你到底花心过几个人啊?”舒朗抱胸冷道。

      深睡中的殷茫野嘀咕道:“朗怀,朗爷,舒朗、小舒,皆我所爱,地位等同,排名不分先后!”

      猝不及防的表白让舒朗双颊微红,低语道:“真够傻的。”

      舒朗来到书房,看到萧钰盯着个盒子发呆。

      “师兄!”舒朗走进书房轻唤道。

      萧钰抬头看他,记忆中的小魂魄和眼前这位温润如玉的男子重叠,虽然这副身躯跟萧钰以为的样子大相径庭,但如殷茫野所说,都是舒朗自己的选择。

      萧钰漾开抹笑意道:“小舒。”他把盒子推给舒朗道:“这便是我当时捡到你魂魄依附的那块石头,当时我就觉着奇怪,是怎样的石头能聚拢起你的魂魄不至于令其化散消失。我把它放在湖心净化,直到前段时间它才显出本来面目。”

      舒朗闻言,伸出的手有些抖,他打开盒盖看到里面放着颗透明圆润晶石,晶石里还呈现出副缩小版的山水地势。虽小如景观,但树木环翠,碧波浩渺,竟然栩栩如生。

      “这是哪里?”舒朗惊道。

      萧钰摇摇头:“我对比过妖界、神域和九州的地貌,没找到与之相符的地方。或许是某处隐秘的仙府,或许已经不存于世。你既然决定进入红尘历练,就戴着它。机缘之事,如风如影,飘忽不定,说不定你真能找到自己家人。”

      舒朗拿起晶石套进脖颈,将那柄如鸽蛋大小的石头塞进衣领。盒子里还有块小小的铭牌,也是附着在晶石上的,上面只刻了个【舒】字。这个字代表姓氏还是名字,舒朗不知道。

      他将盒子还给萧钰道:“师兄还需交代我什么事吗?”

      萧钰犹疑片刻还是开口道:“小舒,你身上的晶石师兄虽不知其渊源,但可以肯定的是它有神性,至少可以聚魂、护魂。有些事情可能并非是你想象的样子,与其想着你被遗弃,不如说你的家人在保护你。”

      舒朗感受着那颗晶石带给他的能量呼应,垂下眼帘,道:“知道了,我会往好的方面想的。”

      “我也是怕你因这个心结把自己崩得太紧,适当放松。去九州也别老想着是去历练的,当去红尘享受人生的。知道吗?”萧钰说道。

      【桑榆非晚、柠月如风。朗爷,把自己崩的太紧会忘了天光短暂、韶华易逝,让我来帮你松松,让我带你进入俗世里...享受】

      舒朗想到殷茫野在自己耳畔的低语,不由的虚握了下双手。

      萧钰抬手一指,对面墙壁变成一张地图,地形如九州,然而划分的区域和名称却与萧帝国疆域不同。他指着南方的十万大山说道:“三天前我去了趟妖界,妖界与南诏相邻的结界出现了裂口,裂口已经被我加持修补。裂口出现的原因,是南诏疆域多年的能量异动。南诏现在隶属萧帝国,属于人间。人间事人间了,你此行湖州,顺便去南诏看看。”

      舒朗点头称是。

      老父亲师兄想到他出了云梦泽就会变成毫无灵力的凡人,便又开始操心道:“小舒,你在人间办事,要想办法调动各方力量为自己成事才行。不要再干什么接管街道司的事情了。”

      舒朗头低的更厉害,为什么他接管街道司当送菜郎、垃圾郎以及夜香郎的事情会传到云梦泽?!都是那头话唠熊干的好事。

      萧钰像是洞察到他内心,又道:“你在人间,凡所遇见皆为历练。历练也包括很多方面...那个殷茫野,没事教他点经书。让他知道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的道理。作为你对历练对象的回报,知道吗?”

      人间老父都是怕白菜被猪拱,对猪严防死守。仙门的老父是怕白菜长的太久,梆子太硬猪咬不动,开导白菜软一点。

      历练对象还是心动对象,懵懂的舒朗还分不清楚。

      舒朗听懂他的话意,想到刚才的吻和殷茫野的话,忽觉双耳微烫,只能点头应予略显慌乱的退出了书房。

      萧钰见到他那副窘相,哑然失笑,走近临水的露台俯瞰水域。

      时至午夜,团聚在泽湖上的雾气消散,星辉月影下的云梦泽静谧如梦。他摸摸腰间的青玉笛,想到被舒朗回家的事打断,今夜他还没给软玉蛋吹曲。抬手间,结界升起,萧钰潜入湖底。

      阳关外,星月下的边陲,同样静谧悠远。裹着头巾,一副行商打扮的林书翰骑在马上,端着望远镜查看小镇情况,这个不足五百户的小镇便是萧帝国西出最后一站,对外陆路交通咽喉之地。

      “让大家原地修整,待天明后,我们先带十人进城。”林书翰对一旁的胡奴归说道。

      五十人分散在沙丘休整。

      盗骊跪卧在地,林书翰靠着马腹坐在沙地上,右大腿的裤管有处破口,他掀开裤子露出里面剜肉的伤口,他给伤口洒了点药粉,药粉很粗鄙就是从个赤脚医生那里买来的,才半吊钱,林二公子从来没用过如此低廉的药。

      如果不是担心伤口恶化他连药也不想用,比起泽浣那满身的伤,他抠剜掉的那团肉算的了什么。

      “你这伤怎么弄的?像被爪子刨的!明日进镇子,去医馆让大夫好好给你看看。都几天了,还没结疤?”胡奴归给他拿了饼和水,再坐在他身边低头看伤口,翻皮红肿还有些流脓,瞬间急了道:“我明明给了你药的,你怎么不用。我说你怎么这么不惜命?都开始流脓了,明天必须去医馆!”

      “我就是要留着它,让我痛我才好受!”林书翰合上裤管,这两天他口角皲裂,两颊通红,胡奴归觉得他在发烧要他去医馆他就是固执的不去。

      却不想胡奴归怒目而视,他厉声低喝道:“你在想什么了,你领着我们来到大漠是办正事的,你还是男人吗?真正能让你痛的伤口不在身上,在心里!你在这儿搞出副悲情模样给谁看了,你要是死在这里,一身骨肉就只能喂大雕!”

      胡奴归扯过他的大腿,掀开裤管,从包里摸出军需伤药不由分说的给他抹了上去。

      “啊!”膏药贴着腐肉,钻心的痛。

      胡奴归仔细看了他腿上的伤口形态,又伸手摸了下林书翰的额头,道:“不行,得想办法把伤口上的腐肉弄掉。等不了明天去医馆了!”说完,他指着几个守卫的吼道:“你们几个往这儿架堆篝火,把医用包拿来!”

      “你行不行啊?!”林书翰感到头晕脑胀,甚至有些迷糊。

      胡奴归指着他低声骂道:“我就是再不行,上的战场比你多,我受的伤比你多,我保命的本事比你大。你要是因伤口感染死在边陲小镇,谁他妈都说不清楚,我也不用回东京城了,从此浪迹天涯!你的命不单单只关系到你!”

      篝火架起,胡奴归掏出把匕首,把铁刃伸进火里烤至赤红。

      “你们几个把他给我摁住!”

      胡奴归拿出根尺来长的棍子塞进林书翰嘴里,道:“给我咬死了,这根棍子是我的幸运物,凡是咬过这根棍子的人,命都能保下!”

      被四个大汉压制的林书翰没法跟他反抗胡奴归,只能咬着那截木棍。

      胡奴归将赤红的刃面抵在伤口上,一阵炙热刺痛伴着股焦灼臭味,差点让林书翰晕厥。

      虽然只是短暂几息的时间,但那种痛已经让他全身颤栗,肌肉紧绷,虚汗直冒。

      林书翰的脑海再度浮现出泽浣埋在毛毯间因痛而扭曲的脸,那白皙皮肤上的血痕,他痛至耳鸣痛至痛感全无,也消不掉那些画面,他咬着木棍,发出如兽嘶吼,这声声压抑的嘶吼是无能为力的愤恨。

      泽浣受难的画面随着大腿伤口烙印刻进了林书翰的心。

      男人的痛,不在身上,在心里。

      身上疤痕是秀,心里的痛才是真的痛,才是真正的鞭策!

      胡奴归端着匕首,用刀尖挑去被灼掉的、已经黑紫萎缩的腐肉。每挑一次,就能痛得林书翰痉挛抽搐。处理完腐肉之后重新上药,用纱布包扎好。

      胡奴归想他也算贵门公子,以为他不敷药是怕留疤。边处理边开导他道:“对男人而言,伤疤就是勋章!”

      林书翰苦笑了下,他这道伤疤不是勋章是忏悔、是他对自己无能的警示。这道疤痕时刻提醒他自己要强大,要保护他的卿卿远离神域!

      林书翰吃下药,虚脱无力盖着薄毯靠着盗骊很快睡去。

      林二公子的身体素质很棒,一觉睡到天亮,他已没再发烧,头痛虚弱也荡然无存。清醒之后的二公子也后悔自己的幼稚举动,胡奴归说的没错,自己要是不清不楚的死在边陲的话也太不划算。

      他走到正在洗漱的胡奴归身边道:“昨晚多谢了!”

      胡奴归瞟了眼他破烂的裤管,道:“每天至少两次换药!还是去城里找家放心的医馆看看,让大夫给你开点外伤药。我们带来的都是军需品,怕那些眼尖得沙民从用药上面看出你不是商人是军人,给我们下黑手!”

      林书翰闻言,再次感到自己是个笨蛋,早几天处理伤口就不用担心这些:“胡大哥说的是,我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生诸如此类的事情了!”

      胡奴归拍拍他肩膀道:“从男孩到男人总是会经历个过程的,走吧,我们准备进城!”

      两人带了十人的队伍,牵着骆驼进入小镇。先到了医馆,让当地大夫给开了外伤药,换了药之后,他们便找了家旅店住下。

      两人坐在旅店大堂吃早饭,听着客人们的谈话。

      “今天好热闹,老板,大碗羊肉合汁外加两个胡饼!”一个声音传进喧闹的小店。

      林书翰和胡奴归看到来人是个沙民打扮的男人,眼窝深陷,鼻梁高耸,裹着发黑的麻衫。

      “能拼个桌吗?”来人环视一周,来到林书翰和胡奴归的桌前。

      胡奴归点点头,将两人的菜盘往边上挪了挪,给他腾了半张桌面。

      来人坐下,老板娘给他端了一大汤碗的羊肉合汁和两个胡饼。那人取过双筷子,也没吃肉而是先呷了口热汤,颇为享受的模样。

      看着林书翰和胡奴归点的菜式,有些不屑的笑道:“二位一看就是第一次来咱们阳关的。”

      林书翰夹菜吃饭,笑道:“何出此言?”

      来人指指自己的汤碗道:“咱们阳关人过早就是吃羊肉,喝羊汤。拿我面前这碗羊肉合汁来讲:切片的羊肉粉嫩却透着嚼劲,猪肉丸子浸透了汤汁滋味丰富、蛋皮裹陷炸成的袈裟外酥里嫩,木耳爽口、粉条软糯,洒上小葱花来个灵魂点拨,这一碗下肚...啧啧,再累的活干着都起劲!”

      “老哥看不出是位食中老饕!“林书翰说罢又对着老板娘喊道:“老板,把我们的饭菜撤了,上跟这位大哥一样的饭食!”

      “撤了干什么,打包啊,沙海以内可吃不到这样像样子的饭食!”来人说道。

      老板娘将饭菜打包,又端了两晚合汁和胡饼。

      三人聊了些闲话之后,来人突然压低嗓音说道:“你们选的时机不对,这个时候没商队会进入沙海!”

      林书翰呷了口汤,泰然自若的说道:“做生意,抢的就是先机,时机怎么就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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