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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奴隶 ...

  •   弃奴从出生就被遗弃。

      他不知道自己叫什么?不知道父母是谁?更不知道自己来自哪里?

      养父捡到了他,用涮锅的泔水把他喂活,吃喂猪的麸糠长大。

      养父是十里八村远近闻名的懒汉,光棍一个。成日东游西逛、游手好闲,捡他并不是出于什么善心,而是为了把他养大后反靠他吃喝,为了要他替他干活,为了让他替他养老送终。

      弃奴从三岁到十岁,渐渐长了个子,有了力气,后来几年,几乎是他一个孩子每天背着竹篓上山采药,养活一个无所事事的大男人。

      可即便如此,到十岁那年,那懒汉还是决定不要弃奴了,因为他勾搭上了一个寡妇,需要钱给寡妇吃香喝辣、穿金戴银,和寡妇风/流快活。

      于是,他悄悄联络了人牙子,把他卖了三十两银子。

      人牙子最初来懒汉家抓弃奴时,弃奴拼命反抗,一个才十岁的孩子,愣是把几个人牙子冲撞的人仰马翻。

      这样的反抗根本无济于事,且不免换来一顿毒打,弃奴被打的趴在地上奄奄一息,才终于低下一直昂着的头颅。

      人牙子到手之后,并没有立即把他转卖,而是养了他两年。

      随后,弃奴一路辗转,被人牙子带到了锦州。

      锦州地势开阔,联通南北,又依江海而居,陆路平坦,航运发达,是天下货物的转运集送地,富庶繁华、琳琅珠玑自不必多说。

      十二岁的弃奴来到锦州,遇到的第一个主顾是一个守了寡的商人妇。

      锦州商贾如云,豪富遍地,商人地位虽低,但金银宝石身上缀,仙鹤龙肉嘴里尝,生活奢靡富裕,连高官勋贵、豪门世家都比之不及。

      那孀妇一眼相中了弃奴,为弃奴挥金如土,眼都不眨一下。

      其实,孀妇还很年轻,看起来不过三十上下的年纪,人也婀娜漂亮,年纪轻轻寡居,挥金撒银买一个男/奴,想想也知道是为了什么。

      通常来说,人牙子到手的奴隶,只有两种去向。

      第一种是长相优越的,被卖到各种风月场所和富人们的私邸。

      至于第二种,长相不行,但结实有力,这种奴隶,被分销到各地的苦役场等地,做最脏、最累甚至要丢掉性命的活计。

      而弃奴,便是奴隶中的佼佼者,虽然才不过十二岁,但足可窥见未来英姿。

      这样的奴隶,自然是被哄抢的存在,人牙子干脆坐地起价、待价而沽,可思来想去,还是没舍得把他出手。

      直到遇到那个阔绰的女主顾,抛出的价码足够人牙子心动,他们终于决定到此为止了,准备把弃奴卖给女主顾。

      弃奴隐隐猜到自己将来的命运,觉得无奈又愤怒,他不想做一个女人藏在府中的玩物,就只能想方设法自救。

      有一日,恰碰到兽园的人也来挑奴隶,他们本是挑十五岁之上的,可弃奴为了摆脱被送去商户府邸的命运,他别无选择,只能拼尽全力展示自己。

      最终,弃奴被兽园出了商户女三倍的高价破例买下,摆脱了以色侍人的悲哀,却也进入了另一个永无天日的牢笼。

      他还记得他的第一个对手是一只成年的雌性花豹,那一场下来,他身上被豹子抓咬的没有一块好肉,不过,他也将那豹子活活毙命,成为兽园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单人杀死豹子的奴隶。

      彼时,他还不知道身在兽园的生存法则,只知道凭着一腔对生命的渴望孤勇的在这个兽吃人、人吃人的地方活下去。

      当他因为没有自己报投的小团体、因为太过勇猛出彩的表现,一次次被同是奴隶的恶霸欺辱蹂/躏,他的隐忍化为焚烧一切的怒焰。

      他终于悟出,兽园这个地方,没有什么和平与相安无事,有的只有征服和杀戮。

      他依旧没有选择加入他们任何一群人的团体,而是狠绝的把欺辱他的人统统处理掉,不管那是单独一个人还是一来一群。

      渐渐的,他的名气在兽园算是传来了,孤僻、独行、不敢惹、不要命……

      他在兽园彻底立住了脚,再没人敢轻易的来招惹他。

      再后来,随着年纪增长,他愈发英武有力,兽园管事甚至像他抛出了橄榄枝,想提拔他做领事,让他不要再做奴隶。

      弃奴想了一夜,拒绝了。

      在旁人眼里,他无疑是一个怪胎,行为方式根本不是常人所能理解的,这样好的机会白给都不要,多少人日盼夜盼还盼不来呢。

      可弃奴自己知道,他不属于兽园,更不会在兽园待上一辈子,他早晚会离开这里。

      十七岁这一年,他终于逃离了身处五年之久的这所囚笼。

      他被姜家所救,又和小姐置气离开姜家,到最后又被姜家找回,那日傍晚独自去见老爷,老爷对他对他说了很多很多的话,或许就是那个时候,他心里已经隐隐有了决定。

      这一生不知道父母为谁,何处是家,从今往后,姜家就是他的家,姜老爷就是他的再生父母。

      ……

      “阿弃,你头上有个怪东西!”

      小姐的话响在耳边。

      “你以前都没有发现过吗?”

      弃奴摇摇头,或许他的养父根本没仔细看过他,后来做了奴隶,他经常独行避人,别人更不可能发现他头上有什么端倪。

      “小姐,是什么?”弃奴问道。

      小姐道:“一个四不像的图案。”

      说着说着,她又急忙否定了自己,“不对,好像不是图案,多看两眼又觉得更像是一个字。”

      “好奇怪呀,应该是有人特意纹画上去的,阿弃,你觉不觉得这会和你的身世有关?”小姐边说边猜测。

      弃奴淡淡开口,“兴许吧。”

      小姐道,“或许你并不是被你的父母遗弃的,兴许是出了什么事,他们不得已才会把你放在那处。”

      “世上哪会有那么狠心的父母,抛弃自己的亲生孩子?”

      小姐轻轻嘀咕道。

      她自己是无法理解那样的人和那样的事情,因为她从出生,就被爹爹当珍宝一样捧在手心里,从小到大不知道吃苦是什么滋味。

      除了爹爹,便是她的生母柳春娘不算个清白正直的好人,可她知道,她对她这个女儿是没有什么可编排的。

      事事以她为先,处处小心谨慎讨好。所以,她实在无法理解一对男女会因为什么样的理由而抛弃自己的亲生子女。

      “阿弃,你觉得呢?”小姐说出自己的猜测,顺口又问弃奴。

      “不知道。”弃奴依旧回答的面无表情。

      姜令阮看着弃奴道:“你好像并不是很思念你的父母。”

      “看来,也没有想过要找到他们。”

      弃奴沉默片刻,道:“小姐,他们于奴不过是有一个称谓的陌生人而已。”

      “那好吧。”小姐把弃奴的头发拨好,幽幽道:“人生在世,的确不一定非要有父母才算圆满,将来你有妻儿陪着你绕着你,也是挺好的。”

      “这几日我派来照顾你的瑞儿,你觉得怎么样?”

      弃奴微微一顿,说话声有些干硬,“挺好。”

      “那为何不和她说话?”

      小姐问道,随即她发出一声轻嗤,有些嘲笑道:“没想到你还挺呆的。”

      弃奴:“……”

      他微微转过头看向小姐,发丝柔软,肌肤雪腻,每一处都生的恰到好处,让人有些移不开眼。

      只是,那眼中一派清澈的泉流,不掺半点情丝爱/念。

      弃奴看着看着,忽然觉得心中微微涩苦,不想再开口说话。

      姜令阮只当是今日她问得太多了,他的确没了说话的力气,于是决定真的要回去了,让他好好休息一晌。

      她站起身向弃奴告别,折回了自己的绣阁上。

      ……

      过了两日,弃奴的烧终于退了。

      姜令阮再派瑞儿去照顾弃奴时,不忘吩咐她。

      “前两日我拿去的碧玉生肌膏,你每天给他涂两次。”

      “还有,他闲着无事,你就教他些简单的字叫他认读。”

      瑞儿一一应下了。

      姜令阮好几日没往花园小屋里去看弃奴,此时她和自己的两个贴身使女江畔、初月坐在绣阁的廊道上,江畔和初月一人手捧着一本书,正看的津津有味。

      这些书,正是姜令阮前些日去买小册子时,顺便买回来的,却被这两个丫头当成宝贝似的捧着读不够。

      初月是个极感应的人,读到动情处,不禁泪洒涟涟,大呼动人。

      姜令阮对那套才子佳人的故事没有半分兴趣,内心只觉得虚假无比,她只关心那本小册子,可是却始终找不到合适的时机翻上一翻。

      毕竟那是见不了人上不得台面的东西,江畔、初月可以捧着那本才子佳人书看得痛哭流涕,她总不能拿着那本小册子公然在人面前展示。

      她想看,自然要避开屋里的使女,可使女们一时端茶送水、嘘寒问暖,时进时出的,她实在支不开她们。

      怎么办呢?姜令阮一时有些愁眉不展。

      直到瑞儿回来,惊喜的告诉她,弃奴识字极快,这一日,就学会了三十五个字,姜令阮听着,忽然灵机一动。

      第二天,姜令阮以要考察弃奴为由,到了弃奴的小屋里,铺开一张纸在弃奴眼前,亲自教他认了上面的字后,姜令阮把纸张丢给弃奴,让他对着练习。

      她自己则去了隔间里,隔间里置了一张小榻,姜令阮半卧在小榻上,从怀中掏出了那本薄薄的小册子。

      姜令阮的手在小册子上顿了几顿,显得有些踌躇犹豫,毕竟,她一个清清白白的姑娘。看这种东西实在觉得不登大雅之堂,可她又急切的想要知道,那天在竹林里,白清川和柳春娘究竟再做什么勾当。

      姜令阮犹豫了好一时,才才暗下决心,眼一定,心一横,将那本小册子给打了开来。

      姜令阮看过去第一眼,哇的一声就吐了。

      小册子“啪嗒”一声掉落在地上。

      姜令阮有些喘不过气来。

      “小姐,你怎么了?”未想到,弃奴竟从床上爬了起来,撩开垂帘,待看到趴在小榻边面色十分难看的她时,急急往前走了两步。

      “怎么了?”他又问一遍。

      眼睛看到落在地上的小册子,自然而然弯身拾起。

      “不要碰!”等等姜令阮反应过来组织时,已经晚了。

      那本小册子落在了弃奴手中,弃奴将小册子翻转过来,投眼望去。

      与姜令阮别无二致,只匆匆瞥了一眼,便僵在了原地。

      好半晌,他好似才找回自己的声音,目光落在姜令阮面上,模样从僵直到震惊。

      “小姐看的这是什么东西?”

      姜令阮定了定神,朝他伸出手,“阿弃,还给我。”

      弃奴把小册子背到身后,眉心微蹙,“小姐不该看这些。”

      姜令阮脸色稍霁,麻利的滑下小榻,绕到弃奴身后,一把将小册子夺回到手里。

      她的目光再次朝小册子投入,手指有些止不住的轻颤,指着图册中一个男子问道,“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随后她的目光移到他身上,特意停顿了两息,拧着眉心问,“你也长这样?”

      弃奴瞥了眼图册上的男子,十分平常,并无什么特异之处,他喉珠微微滚了一下,试图安抚小姐的情绪。

      “男子自然和女子不同,小姐不必过于惊悚。”

      小姐得到了确切的答案,表情有些怪异,似是厌恶,她指尖极快的将那小册子又翻了几页,忽然合上,将小册子扔给了弃奴。

      “我看过了,也明白了,你把它烧了!马上烧了!”

      弃奴不明白小姐为什么要看这种东西,也不明白小姐究竟明白了什么,只是看着小姐一脸恶心欲走的模样,他忽然心中升腾起难言的烦躁之感。

      一把扯住已转身的小姐的衣袖,弃奴却不知该说什么,只是道:“你……”

      小姐一把拂开弃奴,有些避如蛇蝎的感觉,“干什么呀。”

      说着又往外走去。

      弃奴再一次挡住了小姐的去路,“小姐,图册中的……”

      “那里面的不过正常的……男女之道,小姐不必如此排斥。”

      姜令阮哪有心思再听他说话,皱眉道:“你走来呀!”

      弃奴敛了剑眉,最终让开了去路,放姜令阮走掉了。

      他手里捏着那本小册子,在原地立了许久,才缓缓挪动步子,回到自己的床榻边,微不可查的叹了一口气。

      ……

      姜令阮闭目了好几番,却怎么也睡不着觉,一闭眼,眼前就出现图册里的画面,姜令阮只觉胃里翻江倒海的难受。

      尤其是再联想到白清川和柳春娘的脸,做着那些恶心见不得人的事情,姜令阮只想一口啐过去,破口大骂一句。

      她不敢想象若是爹爹知道了这件事会怎么样?爹爹身子也不好,她和芸哥都有些似爹爹的体弱。

      若爹爹知道了这件事,会不会气得大病一场,卧床不起?

      她不能让爹爹因为这对恶心的男女而糟践了自己的身体,所以,这事她只能默默压在心里,不与人提起,总有一天,总有一天她会找到一个好的时机,想到一个好的计策,把这对不知廉耻的男女赶出姜家去。

      就这般熬了大半夜,姜令阮终于熬不住席卷而来的困意,昏昏沉睡过去。

      第二天一早醒来,她推开后窗准备透一口气,却看到弃奴站在她的窗下,他倒恢复的挺快的嘛,这才多久,他就能出来走动了。

      弃奴朝她默默招手,似乎有话要对她说。

      “你要说什么?”

      过了好久,姜令阮才有些不情愿的下楼。

      弃奴轻声道:“那本册子,奴已经烧掉了。”

      “嗯。”姜令阮敷衍的哼了一声,烧掉就烧掉了,有必要再对她汇报一遍?

      那种东西,她发誓这辈子都不会再看,现在想起来都觉得禁不住的难受。

      弃奴默默地看着她,欲言又止,忍了好一时,终于道:“小姐真的明白吗?小姐明白了什么?”

      自打看过那册子后,姜令阮都不大耐烦和弃奴说话,此刻听他打起哑迷来,不禁更是烦恼,蹙眉道:“你到底要说什么?”

      弃奴看着眼前这个年满十五,却还是孩子心性,不通情爱的小姐。

      默了几时,终于道:“没什么,奴只是想告诉小姐,若有一天遇到了一个极喜爱的男子,就会发觉男人并不会那般惹人生厌。”

      姜令阮不大有耐心琢磨他究竟想要表达什么意思,胡乱敷衍了两句便转身上了绣楼。

      ……

      现如今,姜家上下都忙着一件事。那便是一月后,姜令阮的十五岁生辰。

      大晋女子及笄一般都在十四五岁,姜令阮去年便行过笄了,但这并不妨碍今年姜老爷仍旧想为爱女好好操办一场生辰宴。

      姜家是商户之家,女儿过生辰,邀请的自然也多是富商之流,只一家是个例外,那便是乐家。

      如今,姜家和乐家的关系有些微妙。

      两家虽一早定下鸳盟,无奈乐家人走高出,又突然要与大晋第一豪门望族微生氏联姻。

      如今,乐尚书已携嫡长子乐绥之远赴京城,姜家与乐家的婚事,就这么吊着,只等乐家父子从京城回来,这门亲事的的最终结局,怕就该一锤定音了。

      可如今,倒有了一个问题,两家关系有些隔阂的时候,姜家的生辰宴,该不该邀请乐府的人参加呢?

      姜风素心里其实已不愿再同乐家往来,可这门亲事曾经也是他花了功夫千挑万选替女儿定下的。

      虽然未必十全十美,可已经是最好的了,与乐家退了亲,想再找出一个乐绥之样的郎君,怕是打着灯笼也难。

      姜风素现在心中虽然已经有了别的想法,可乐绥之目前仍作为最优选择的情况下,姜风素也不愿与乐家彻底撕破了脸面。

      正有些为难自己,却是乐府提前送了贺礼来。

      礼是以乐绥之的名义送来的,是一支极好看的珠钗,其实,姜令阮不用看也知道,以乐绥之的修养品味,送出来的东西定然不俗。

      看着珠钗的时候,姜令阮不禁在想,乐绥之此刻恐怕已经踏进京城,与那位同位豪门世家的微生氏的女儿见面了吧。

      姜令阮想起那天在琢玉园与乐绥之的会面,乐绥之玩笑似的安慰她,“此去也会带上几位族弟的画像,兴许微生氏的女儿还真瞧我不上,偏偏看中了族中某位弟弟了呢?”

      而玩笑之所以为玩笑,就是因为这样的事情根本就没有概率会发生。

      乐绥之随意往那处一立,便是辉辉其光,只消一眼,谁还有心思再分半点目光在他的族弟身上呢。

      姜令阮知道,此番娶微生氏女儿的人定是乐绥之无疑。她一时有些说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希不希望那位微生氏的女儿能够心怀宽广一些,愿意与她平起平坐做个平妻呢?

      又或者她是不太清楚自己,自己到底愿不愿意为了乐绥之忍受委屈,与人做个平妻呢?

      其实,姜令阮自是不太愿意的,她只是别无选择而已,不嫁乐绥之,她又能选择谁呢?或许,她千挑万选的再择一个出来,到头来,那人也不过是看中姜家的家财而已。

      等爹爹老去无人约束,时间一长原形毕露,她的结局又能好到哪里去?所以千思万虑,还是不如乐绥之。

      相比之下,乐绥之至少是个清贵君子,品性正直,又不好女色,他去京城,他娶微生氏的女儿,也不过是为了家族,听从家族的安排而已。

      若不是家族的任务,他根本不会去招惹女子,姜令阮和他订婚这些年,他早到了可以成婚的年纪,可姜令阮年岁还小,,他也不着急,便就这么等着她。

      且这些年,从未见过他与旁的女子有什么牵扯。

      越想,姜令阮越觉得心头有些烦闷,索性抛开这些念头,反正车到山前必有路,哀愁也是一天,痛快也是一天,何不让自己过得开心些呢?

      要看姜令阮的生辰越来越紧,此时的时令也早已转入寒冬,这日落了今冬的第一场大雪,纷纷扬扬落了半日,天地间一片苍茫的白色,银装世界,格外美丽。

      可这样的美景于姜令阮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更没有闲情去欣赏观看。

      姜令阮身子弱,一生病,每年的夏秋换季、初雪时节病来的尤其多,几乎每年都要闹上一次,每次都会把爹爹吓个半死。

      今年也毫不例外,姜令阮在纷纷扬扬的雪花还未停歇之时,便先得了重感冒,咳嗽不止。

      夜间盖三床被,床边生着火炉,脚下搁着汤婆子仍觉得冷,更要命的是,不停的烧着炭火,虽然已经是上好的炭,几乎没有什么碳灰和烟尘,可小姐的感官极度敏锐,偏偏能嗅到旁人都嗅不到的烟灰。

      这些烟灰令她不住的打喷嚏,还伴着咳嗽,简直苦不堪言。

      可若是撤掉炭火,小姐她又根本受不住这地冻天寒的冷冽,感冒加重,也是不得了。

      小姐的感冒陆陆续续好几天,汤药一碗一碗往口中罐,还是丝毫不见好,这日姜风素一脸愁容,来到女儿房中。

      自女儿渐渐长大,姜风素无事故便不会踏足女儿闺房,可女儿如今病着,他实在耐不住心焦。

      看着咳了好一阵,有些上气不接下气,病恹恹歪在床罩上的女儿,姜风素终于忍不住了,苦口婆心劝女儿,“阮阮,你就听为父一句吧,莫再让为父替你忧心了,你试一试,弃奴身上比那火炉还要温暖舒服。”

      姜令阮这一次没有太过强硬的拒绝自己的父亲,确实,爹爹自己身子也不好,这些年还无时无刻不为她忧心操劳,她怎么忍心再忤逆父亲呢?

      姜令阮认真想想,虽然传出去不是很好听,可终究只是个奴隶而已,奴隶在平常人的眼中根本就不算人,所以收个奴隶暖身这种事,没人会那样无聊揪着不放的。

      姜风素见女儿稍有松动,眉梢一扬,眼中微亮,冲弃奴使眼色,“阿弃,快去。”

      弃奴冲姜风素点点头,默然朝小姐走过去,屈了一条腿坐到床上,把小姐半圈在怀中,再用厚棉被裹住小姐的身子。

      父亲说得不错,弃奴身上当真如一个火炉一般,源源不断散发着热量。

      姜令阮被热意煨的渐渐有些犯困,换了个舒服的坐姿,靠在弃奴怀中沉沉睡了半晌,一觉醒来,窗外已有些昏沉了。

      她竟睡了这么久?

      姜令阮揉揉眼睛坐起,只觉没有了讨人厌的碳灰气,身上暖融融的,鼻子也舒畅不少。

      她以前竟不觉得,弃奴当真有这样大的用处。

      姜令阮身心舒畅,在弃奴怀中伸了个懒腰,这时,江畔端了药来,要喂她喝下。

      “我来喂小姐吧。”弃奴对江畔道。

      “好。”

      江畔答应一声,将手中的药碗递给了弃奴。

      弃奴舀了一汤勺药汁递到姜令阮唇边,小姐通常会嫌弃汤药味道古怪,吃药得时候不太专心,不肯好好的。

      “小姐,张嘴。”弃奴坚持举着那半勺汤药,贴在小姐唇边。

      他劝导小姐道:“小姐好好把药吃了,病才能好的快。”

      “过些日子就是小姐的生辰了,小姐不想和前来庆贺的小姐们一起玩游戏了吗?”

      “不是前几日还说,要和小姐们踢毽子玩。”

      姜令阮凑近勺子把药喝了,才想起前几日是说过要和人玩踢毽子的。

      “只是可惜,我身子不好,踢不过别人的。”姜令阮有些惋惜自伤。

      弃奴眉头微蹙,道:“小姐不要妄自菲薄,这个成语还是小姐教奴的,自己怎么反而忘了。”

      小姐闻言,轻轻笑了两声,满口答应着,“嗯,人的确不该妄自菲薄,一个人就算再渺小,可生在这世间总归就是有用处的。”

      说到这里,她忽来了兴致,扳着葱白的手指计算着时日,“我生辰过后,再有十几日就过年了。”

      “阿弃,你看过三十晚上金水河两岸的烟花吗?还有如意楼上各式各样高悬的彩灯,街边叫卖的小食。”

      “今年除夕,我们出去玩好不好?”

      她忽然提议。

      过年那几日,锦州城里是还有宵禁的,城里一派灯火通明,百姓上街彻夜狂欢。

      那样热闹的场面,弃奴是见过的,但他料想,小姐怕是没有见过,小姐体弱,不宜走得太远,也不宜去人流喧阗的地方,想来从前,老爷对这些管束颇严。

      弃奴见小姐有些向往的模样,眼中甚至有些潋滟的流光。

      “好。”他听自己不假思索的答应道。

      “那爹爹不让去怎么办?”小姐有些烦恼。

      “奴去和老爷说,”弃奴缓慢的音调更像是一种承诺。

      “奴对老爷说奴一定会护好小姐,不让小姐有分毫危险。”

      ““老爷这次一定会答应,不会再阻拦小姐的。”

      姜令阮有些开心的点头。

      两人一言一语的说着,一碗药不觉见了底。

      弃奴搁下空碗,将一颗荔枝糖塞进了小姐嘴里。

      咬开软软包裹在外的荔枝肉,霎那间,里头的蜂浆流溢而出,铺开一路香甜。

      小姐舌尖吮吸着那丝丝甜意,只觉口中的药腥味渐渐甜津津的蜜糖覆盖,不见了一丝苦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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