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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暴躁的白雪 暴躁的白雪 ...

  •   林昭华下楼坐了一会儿之后,常忆之也出来了。常忆之头发滴着水,还是穿着那身衣服,林昭华满脸疑惑:“你怎么还穿着这身衣服?”

      常忆之愣了一下,面前的林昭华已经换上了小熊睡衣,正坐在沙发上。他给自己使了个法术,头发瞬间干爽:“这身其实是新衣服。嗯,准确来说,我的衣服都是一样的,换没换看不出来。主要是我父母太懒了,买衣服的时候直接批发好几件一模一样的。我从万卷斋毕业那天——也就是今天,他们已经什么都准备好了,让我换上衣服,包与手机往我手上一塞,就让我下来了。”

      常忆之摊手,为有这样的父母感到无奈。

      林昭华目瞪口呆,虽然她父母有时候也挺随便的,但买衣服这项上从来不会随便,都是怎么好看怎么来。

      林昭华盯着常忆之身上的白T恤思考了一会儿,提议道:“我想出一个好办法让你的衣服每一件都与众不同。”

      “什么办法?”常忆之在她旁边坐下,看了眼她还在滴水的头发,“我先帮你弄干头发吧。”

      “好呀!”林昭华欣喜地将头移向常忆之那边一点,接着说道,“我们明天可以去买点颜料,在衣服上画不同的图案,这样你就有许多件不同的衣服了!”

      林昭华被自己颇有创意的点子惊艳到,激动地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她穿的是夏天的睡衣,大腿露出来,手与大腿碰撞,发出清脆的“啪”的一声。林昭华那点激动瞬间被这一声吞没,红霞爬上耳后,所幸有头发挡着,真是太尴尬了。

      常忆之捏着林昭华发尾,也给她施了一个法术,头发变干,常忆之松手:“好了,头发干了。这个点子挺好的,我在万卷斋的时候学过人界的各种画法,应该能派上用场。”

      见他夸赞她的想法,林昭华的那点尴尬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被认可的喜悦:“东临街就有一家美术用品特别齐全的店,明天我们回去顺路就能买到。”

      “对了,刚刚你没出来的时候我把衣服放外面蓄水池了,现在应该洗好了,我去看一下。”林昭华起身去了院子里,将自己的衣服再过一遍水,就喊常忆之出来洗衣服。

      林昭华将搭在院内晾衣服的竹竿上。常忆之抱着衣服来到蓄水池边,这里的装置与浴室里的一样,拿出铜钱就能出水了。

      林昭华晾好衣服,两人坐在院内的亭子里等待蓄水池自动洗完衣服。

      亭子似乎也布了阵法,温度比院子里的舒适。西林街树多,素心居又在临近河边,即使没有阵法,也不会太热。

      如果说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那么夏天就是虫类欢呼的季节。草丛里、树冠上或在不知名的角落里,总会藏着各色虫类,在微风轻拂的夏夜里,演奏着属于夏天的独特的乐曲。

      林昭华撑着脑袋,本来还觉得这些臭虫子吵的,但习惯了之后,反到被它们有节奏的叫声给催眠了。才五分钟的时间,林昭华就撑着脑袋睡着了。

      脑袋沉重,纤细的手臂支撑不了。林昭华脑袋一点一点的,最终脱离了手掌的支撑,滑了出去。

      常忆之本来在思考屋子的构造,但林昭华脑袋垂落,扰乱了周围有序流动的空气,他敏锐地看向林昭华。并且在千钧一发之际,凭借着身体的本能,迅速伸手接住了林昭华的脸。

      常忆之回想起方才惊险的瞬间,只觉得心有余悸,他再慢一点,林昭华的下巴就磕石桌上了。

      林昭华在感受自己脑袋极速下坠的时候已经醒了,她现在整个脸都埋在了常忆之的手心。周遭的虫鸣离她远去,她的耳朵里满是自己的心跳声,脸上的触觉似乎比平常敏感许多倍,除了常忆之手上粗糙的茧子,她甚至能感受到这双手的纹理。

      林昭华脸上的温度急剧上升,估计已经达到了高烧的程度。

      常忆之才刚舒一口气,就感到手上那抹温热柔软“发热”了,他放下的心又提了起来。他担心地捧起林昭华的脸,一手扶住她的脸,一手探她额头的温度:“昭华,你的脸突然好烫,是不是发烧了?”

      林昭华身体后仰,把自己脑袋从常忆之手里拯救出来,干笑道:“哈哈,没事!我的身体对温度有敏感,刚、刚刚有风吹过,我的体温就上调了一点。所以你才会觉得我脸烫。”

      “你回去休息吧,你体弱,今天庙会走了那么多路,又碰上了鬼怪,肯定很累。”常忆之一脸担忧,“我晾完衣服就回去睡,你不用等我一起,屋里的装置我懂控制,我会自己关灯的。你先回去吧!”

      林昭华应了一声,飞速地回了自己房间。今天是她出糗次数最多的一天,虽然常忆之脑子呆愣,无法感受到,她不必如此,但是她自己知道啊,她无法说服自己不去在意。

      常忆之见林昭华回了房间,捞出浸泡的衣服又过了一遍水,晾好,就回屋了。他拿出大门槽里控制整个屋子铜钱,屋里陷入一片黑暗。他凭借着自己的直觉,什么东西也没碰到,摸黑回了自己房间。

      一夜无梦,林昭华睡得浑身舒畅。洗漱完下楼,常忆之的房门早已打开,她在楼下转了一圈,没看到人,来到院子,发现常忆在扎马步。

      少年的腰背挺得笔直,仿佛坐在一把看不见的椅子上面。常被认成女孩的高瘦、秀气的背影,此时透着男生身材特有的劲瘦。

      察觉到林昭华的视线,常忆之停下了晨练:“昭华,早啊!”

      “早上好,过来吃早饭,吃饱了咱们就回东临街。”林昭华招呼道。

      两人简单地吃了点昨天剩下的点心,收拾好东西就出门了。

      青石板路上没什么人,游客不会那么早来西林街这边游玩,路上除了他们两个就没有别的人了。这条街的妖魔鬼怪都宅得很,除了开店的还算勤快一点,平时要见他们可不容易。

      在他们中,老杨可以说是个例外。两人到达老杨家的时候,老杨正坐在他赶集专用的车上看书,这架势,一看就知道在等他们俩。

      两人走到车前,那通体雪白的马等的不耐烦,冲他们暴躁地喷气。

      “你们俩来了,吃早餐了吗?没吃也要上车了,不然白雪会踹你们的哦!”老杨催促两人,“昭昭,昨天的小电动我借给了一个车被人拿走了的孩子,今天就由我送你们过去吧。”

      老杨前边的位置不够两人坐,他们绕到车后,常忆之一撑车板,就轻松的上去了。

      林昭华撑着车板,抬了抬脚,发现自己脚太短了,而老杨还在前面催促道:“昭昭好了吗?再不快点白雪就发脾气不走了。”

      “哎呀,别催,别催!你这车太高了,我爬不上来。”林昭华脚是刚好能够到车板,但使不上劲。

      “常小兄弟,帮她一把,白雪要是不干了,我们今天就得走着去东临街了。”

      老杨刚开口,常忆之就把手伸向林昭华:“昭华,我来帮你吧。”

      “好啊,谢谢。”林昭华伸手。手悬在空中放了几秒,也没感受到常忆之拉她。林昭华朝他晃了晃手,催他赶紧拉她上去。结果下一秒,自己的身体却腾空而起,腋窝处是常忆之温热的双手。

      林昭华脑子瞬间宕机,走出一段路才渐渐回神。虽然路上没有人看到,唯一在场的老杨安抚白雪,但是她是真真切切地被常忆之以一种抱小孩的姿势抱上车了呀!!!

      更何况,旁边这人一点也没觉得自己的做法不妥,她该怎么说,真是令人头大!

      林昭华烦躁地抓了几把自己的头发,焦躁程度与白雪有得一比。

      正逢一个下坡路,老杨嚷嚷道:“你们俩坐好啊!白雪还没消气,它要在这报复……啊啊啊!”

      一路上走过十一个下坡路、十六个弯道,白雪的脾气依旧不好,老杨没少好声好气的哄它,但是它偏不,愣是把一段平常的路走的跟亡命天涯似的。

      幸亏常忆之手臂横在她面前,不然她早就不知道在哪个弯道被甩出去了。

      横跨了几条街,终于到了四方镇的主干道上,只要顺着主干道走,就能走到小镇的东边了。

      主干道依旧是青石板铺就,但宽敞了许多,老杨的马车走在上面也不会那么憋屈,遇到人和车还得让。

      即使再宽敞的路,也装不下汹涌如潮水的行人和车。白雪与之前,相比更加暴躁了,若不是知道人类脆弱,估计它一脚就踹过去了。

      老杨像个宝妈似的,一个劲地哄白雪,生怕它干出些什么,他就得进特殊安保部喝上几天茶了。

      “昭昭,小常兄弟!快给我拿点干草,我快哄不住白雪了。”老杨苍老的声音里带着些哭腔。

      于是,在行人车辆极多的主干道上,多了一副奇怪的画面——疑似孙女的两人在给爷爷递干草喂马。

      呵呵,这一大早的净出洋相了。林昭华心已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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