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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间事(全) ...

  •   (一)
      涿鹿位于兰陵与姑苏辖地之交,地处交通要道,四通八达,商旅往来频繁,白日里繁华热闹,晚间街头巷尾点灯燃烛,照旧是一派喧嚷。
      七月天的晚间,还有暑气。林烨蹲在客栈门口,端着碗往嘴里扒饭,早顾不上之前爹娘耳提面命的膳食礼数,他在客栈被偷了钱袋,这几天做工还债,日日饿得很了,诗书礼仪全还给了夫子。
      林烨口中呼噜呼噜,像只小猪似的吃得正欢,就听帮厨的大哥叫他,“林小子,上桌来喝口水,噎不死你。”
      他抽抽鼻子点头,坐到桌前端起水碗就往嘴里灌,还没等水将口中饭食送下,又听外间跑货的汉子扯着嗓子大声喊问:“高散!听说那金家小公子在你这儿算账呐!”
      他被吓得呛住,正咳得面红耳赤时,一人在他身旁坐下,一边为他抚背顺气,一边用布帕给他擦拭身上被溅上的水渍,动作轻柔伶俐,教人很是舒服。
      刚沦落为小跑堂的林烨十分受用,转过头,便对上一张干净漂亮的脸。
      这人生得好,林烨第一次见便知道,然而此刻于灯下近处打量,还是眼前一亮——小少年面容白皙,长眉秀气,眼若桃花,唇线弯得极乖巧的模样,这眉目尚未完全长开,带着种雌雄难辨的漂亮——真像个小公子似的。
      这便是孟瑶了。
      “金小公子!”围坐在桌前吃饭的杂役中,有个生得干瘦的男人笑着叫,“来了个找你的。”

      在这儿做了几天工,林烨陆陆续续听了好些闲话,说孟瑶是兰陵那个仙家家主流落在外的亲儿子,亲娘死了,跑了几千里去兰陵认爹,亲爹正房不允,他便连门都没进去,灰溜溜地被赶出了兰陵,跟着商队混到涿鹿来,被这里掌柜的看上,招进来当账房使唤。
      可怜见的,林烨心想,孟瑶为干活儿方便还束着发,看这小身板也不知道到不到十四岁,自己这么大的时候,还老老实实上学堂呢,孟瑶却无家可归,沦落至此。
      怜悯之心才起来一点,又跟着口中饭食咽下。林烨想,还不如可怜可怜自己,本来家里日子还算过得去,如今家破人亡,自己跟着难民一同流窜,现在已经沦落到和这么一群人一起讨生活。
      人间向来不容易。

      孟瑶局促地站起身,侧过脸去对门外那大汉点一点头,微哑的话音听着就乖巧伶俐,“掌柜的在后厨,您要打尖儿还是住店……什么小公子……那儿不认的,您叫我孟瑶就行。”
      那汉子见了孟瑶,面上露出点好奇来,看着孟瑶殷勤招待,跑前跑后地招呼着他的同伴,似乎没想到这个发展,一时间竟没再说话。
      他不说话,桌前的杂役们却七嘴八舌地闹了起来:
      “阿四,你家祖坟上冒青烟了,我们家账房——还是金大宗主家的小公子,亲自下场伺候你呐。”
      “阿四你又来碎嘴,跟个娘们儿似的,看我们掌柜的从后厨出来不赶你。”
      “小孟瑶你回来吃饭,跟他那么客气做什么,他年前的赊账还没还,掌柜的上次还说让他死外边儿去——让他自己打盘花生米吃就行。”
      “就是,你坐下歇歇……正好上次讲到你千里迢迢跑去认爹,你再继续说说……我听说那金麟台上台阶几千级,都画着画,还开着什么白色的大花,你是爬上去了挨了闭门羹,还是连上都没敢上?那什么大花什么台阶的,都什么样啊?”
      孟瑶唇角的弧度僵了僵,讷讷道,“上去了……花没仔细看。台阶是多,爬上去可累……下来倒是容易些。”
      “金家那……你那便宜爹怎么说啊?”
      孟瑶紧紧攥着衣角,垂着头没答话。
      “行了你,问人家老子问得欢,你自己家那老头子怎么不见你孝敬……说起来,孟瑶,那金大宗主可是有名的风流种,不知道留了多少个儿子在金麟台底下跑来跑去。我们这儿人流多,说不定你隔两天还能碰上些弟弟妹妹的。”
      “攒多了一起去认爹,把那台阶上的大花拔下来卖了,也能赚一笔。”
      林烨暗暗砸嘴,市井中人就是混,满嘴胡咧咧,人家的私事都当玩笑话说,外室子这样的出身,还跟多宝贝似的。
      孟瑶尴尬地点点头,引着那叫“阿四”的汉子坐下,岔开了话,“我去后厨叫高掌柜。”

      待孟瑶的身影消失在帘后,阿四突然撑起身子,压低了声音问,“你们真不知道啊?”
      “知道啥?”
      “也是听那边跑货的弟兄们说的,不知道真假。”阿四咂咂嘴,“那金宗主的私生子上金麟台认亲那天,正好是金宗主正房儿子的生日……”
      众人一脸迷茫,林烨从饭碗中抬起头来,小声问:“……就这么撞上了?”
      “没撞上正主儿,看门的就把他拦下了,金老爷子不敢认,看门的就把那小子踢下去了……对,就是真踢,那么多台阶,从最上头滚到最底下,都说当时那小子满头满脸都是血,哼都没哼一声就走了。”
      林烨“嘶”了一声,饭桌上众人面面相觑。
      默了几息,瘦猴才出声,“那金家当家的叫啥?”
      “金……金光善?对!金光善!”
      “这什么东西?!”
      “有这么当爹的吗?”
      “不认就不认,哪有这么作践人的。”
      阿四见大家一齐讨论自己带来的八卦,心里很是受用,又看了看孟瑶离开的方向,“到底是不是你们这儿这个?怕不是他哥哥——他这小身板要是被踢了,看着可爬不起来。”
      “他来的时候身上不太好,腿脚不方便,头上也有淤,这个月初才把头巾摘了。”穿着深色布衫的男子撩开布帘,从后院转了出来。这人身形清瘦,白面无须,笑时满脸殷勤周到,不笑时自含几分讥诮——正是掌柜高散。
      高散提着空酒壶转出来,把烧鸡往身前一放,“今天辛苦了,等孟瑶打酒回来,一人吃一口……把鸡腿留下……当时孟瑶跟着兰陵那边的商队过来的,里头人都说他二月上金麟台认亲没成被赶下来了,应该就是了。”
      众人一边抢烧鸡一边骂骂咧咧,不外乎是那金氏当家的不是个人,管生不管养等等。
      “世家人不都最讲礼数嘛。孟瑶长得那样……”林烨嚼着鸡胸肉,口中含糊道,“生得又小,他们也真下得去脚。”
      阿四又撑起身子,把脸凑到桌中央,“你们真不知道啊?”
      林烨算是明白小哥们为何不待见这阿四了。
      ——怕不是个长舌妇投错了胎哦。

      瘦猴撸起了袖子,“你有话不能一口气讲完吗?碎嘴还卖关子,哪儿来的臭毛病!”
      “是是是,”阿四缩缩脑袋,“听说啊,我听说,那小子……叫孟瑶是吧,他娘可不是什么良家女子……也不是大户人家府里当丫鬟的,是在窑子里唱曲儿的——就在南边,云梦那地界,听说还很有名,那边的公子哥儿都知道。”
      “你放屁,窑子里哪儿能生孩子?姑娘都是喝了药的。”
      “要不说那金大人风流生猛呢,喝了药也拦不住他给姑娘肚子里留种啊。”
      “那也没见过在……”某个脸嫩的小伙计含糊着说了一句,“那地方养孩子的。”
      “你没见过的多了!”阿四颇有些欺软怕硬,见小伙计不说话,更得意了,“听说他老娘一直就没出去,把儿子养在窑子里等那金大人来接,一边等还一边接客,你就说,这么养孩子,怪不得那金大人不敢认……”
      “等等等等,谁接客?”
      这话一问出来,桌上静了一静,阿四先回过神来,大掌在桌上一拍,颇有些说书先生拍惊堂木的气势,尖声道:“说不得呀!我刚刚就看那小子长得……说不定真是个小兔……”
      高散猛地把啃了一半的鸡腿塞进阿四嘴里,后面的话就化作一片含糊的呜呜声,高散冷笑了一声,阴沉道:“攒了一肚子的编排来这儿换酒喝是吧,说得跟你真见过一样,噎不死你。”
      “我都是……听人说……”阿四咳了一咳,又缩起肩膀,“听说,听说,大家听了就忘,乐呵一下算了。”
      “其实要是真这样,那也怪不得谁了。”瘦猴吮着指尖的油水,叽咕道,“那姓金的,自家有儿子传宗接代,找上门来的那个,都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种,谁碰上都不敢认啊……而且在妓院里养的,说不定……”
      他猛地收住话音,像见鬼了一样盯住了一处,林烨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呼吸也是一紧。
      夜风吹得布幔翻飞而起,使得原本模糊的暗影褪去,白面翠眉的小孟瑶抱着酒坛子立在布幔下,不知在暗处听了多久。

      少年低垂着眉眼,月光从他身后照过来,投下长长的影子,霎时间,林烨看不清他面上是怎样的一种神情。
      但马上,少年就走进了客栈,面上笑意微微,将酒坛放在桌上,对高散轻声说,“掌柜的,您说的那家今天卖光了,我去了城北那边打的,所以回来晚了。”
      高散却没接他的话茬,而是直接问道,“你以前在妓院里过活?”
      孟瑶仍是在笑,半分窘迫也无,仿佛高散问的话如“你今天的帐算完了没”那样平常, “是。我娘没钱租宅院,我记事起就在那儿做工,不然他们不给我地方睡。”
      他说得极平静,带了点自嘲,林烨心下松了口气,知道孟瑶这是没听到什么要紧的。
      “在那地方做工可苦,”高散淡淡道,打开了酒坛,示意林烨倒酒,“吃的喝的都是好东西——好东西都给客人了,剩下的人都不当人看……你从小没吃过几次饱饭吧。”
      孟瑶没答话,竟是难得地抿住了嘴唇,惯有的笑脸上只余了一片茫然。
      “你都瘦成骨头架子了,看来是在那边缺吃少穿的。”高散把最后一个鸡腿塞到孟瑶嘴里,“出来就挺好……在我这儿多吃点,多吃多长个子,别跟个女娃子似的,看你连个酒坛子都抱不稳当。”
      少年像是被鸡腿塞得懵了,连嚼都不嚼,生生往下咽,立时被噎得喘不上气来。林烨递了水碗过去,他接过就往嘴里灌,又马上一口喷了出来。
      林烨叫着“对不住对不住这是酒啊”冲上去给孟瑶拍背,少年蹲在地上咳得撕心裂肺,桌边杂役们指着他取笑“这是没喝过彭家酒吧”“跟林小子第一次喝一个样”“好好一口鸡腿肉就这么掉了”……
      少年将脑袋埋在臂弯间,一边咳,一边上气不接下气地辩着“我这是被噎了不是被呛的”,再抬起头时,眼角处漫上一片极艳的绯红,合着白皙尖俏的脸,活像是被恶霸调戏后哭红了眼睛的小姑娘。
      林烨心想,孟瑶撒谎,他一定是第一次喝酒。

      (二)
      客栈后院极大,晾衣架子却放在很隐蔽的拐角,众人嫌那里窒塞难行,又有孟瑶主动请缨,于是大家都把洗好的衣服交给行动灵活的他去晒。
      因此除了孟瑶,近日晾衣处少有人去。
      楚涣从小耳房后窗翻出,身法轻灵,半点风都没带起来,几个起落便拐到了晾衣处,将最角落的白色袍子一扯,见衣襟上云纹渐显,又在上面施了个障眼法术,将之变作一件普通白袍。
      他臂力强大,一挥一落之间,晾衣架晃动不休,楚泽连忙握住衣杆,止住吱呀之声,松手时,却见木杆上指印清晰。
      他垂下眼睛,无声地叹了口气,颇有些沮丧,将白袍叠好收入怀中,正要原路返回时,又听不远处喧嚷声渐近。
      “厨子哥,你再多给我个馒头吧。”
      “滚一边儿去,耽误我和你猴哥喝酒。”
      “又偷了我的?”
      “……掌柜的我没有!这是客人剩的,半壶呢,我们喝了也省得倒……”
      时至晚间了,这是店里伙计们在后院休憩,从原路绕回,应该是碰不上的。
      楚涣正要起身,却又听见刚刚那讨馒头的少年话音——是那个与孟瑶交好的小伙计,叫林烨的。
      “孟瑶呢?他最近怎么天天睡这样早?”

      “在屋子里吃独食呢吧,他刚从厨房里跟我讨了几块馅饼当宵夜吃。”
      有人咳了一声,“……他最近总多吃东西?”
      “是啊掌柜的,那小子原来三餐吃得跟姑娘似的,现在照旧,就是总来厨房讨点零食吃,每次拿不多,但天天拿,说他吃得少饿得快……一天都快吃六顿了。”
      “多吃是好事。”那人轻笑了一声,“却也没见他长个子,看着倒是精神许多了。”
      “掌柜,你偏心到家了,”那少年的声音又响起来,有些撒娇的意味,“我向厨房要个馒头你都不让,孟瑶天天吃六顿你还惯着他。”
      掌柜没答话,厨子却先笑骂起来,“林烨你小子壮得像头牛,吃馒头都要两个起,还要配酱菜,孟瑶吃六顿也就顶你两顿,让你吃?你工钱都不够抵的。”
      “那……”少年打了个磕巴,“我容易饿呀……”
      “孟瑶以前应该不能顿顿吃太多东西,把胃口束得太小,现在少吃多餐,显得多,其实同你也差不多。”掌柜话锋一转,“一样是能吃,你看人家吃得多斯文。”
      楚涣又听见厨子笑了。
      “当兔儿爷养大的,能不斯文嘛,就是要娇得像个姑娘似的,才好卖啊。”
      又一人说:“我以前还想汉子怎么玩,见了孟瑶再一想……可真是……啧!”
      “都少说两句。”
      楚涣十指交扣,用力到指节泛白,冷汗湿了手心,被冷风一吹,一片冰凉的滑腻。
      那少年又问:“做娈童……吃得很少吗?”
      “嗯。”又是那掌柜的声音,“只能吃流食,日日喝些汤水,少有活到二十的。”
      “那玩意儿长大了还有什么意思?要我说,孟瑶就是因为年岁大了才……”
      “我让你少说两句没听见是不是?!”
      楚涣猛地回神,直觉脚下虚浮,再也站不住,顾不得会不会被发现,提气转身,折回来处。

      小小耳房里,一盏油灯被挑得极亮,少年盘膝坐在榻上,身畔灵气环绕,于他呼吸之间从口鼻汇入丹田。楚涣从窗外翻入,落地时难免带了声响,少年立即收了手势,睫羽掀开,黑白分明的眼瞳有异色闪过。
      楚涣一见,连忙一掌拂过来,按在他丹田处,“凝神聚气,缓着些。”
      孟瑶急急喘了几吸,将内息调匀了,才再次睁开眼,虚声道:“多谢。”
      “修炼初时,最忌讳急躁冒进,稍受惊扰,就要伤身。”楚涣将手从少年小腹移开,拍了拍他的肩膀,“你根骨着实虚了些,努力虽好,却也要小心……人间不比仙家,若出了岔子,身边又没有修仙之人,必定伤身。以后要小心。”
      “谢公子指点。”孟瑶轻声说,看了看楚涣怀里的袍子,微微笑了,“本想明日去取,不想公子自己拿了,也好——这屋子灰尘大,明日我帮公子把身上的洗了,这件就给公子换上。”
      “阿瑶,我早说了,不必叫公子。”楚涣松开手,将袍子放在膝头。“你我之间,不必这样客气。”
      孟瑶从善如流,“楚兄。”
      他将桌上食盒打开,将其推到楚涣面前,“晚饭简陋,望楚兄别嫌弃。”
      楚涣的目光落在热腾腾的馅饼上,指尖摩挲着食盒边角,神色莫名。
      “楚兄?”
      他猛地站起身。

      孟瑶一惊,没等他站起身,又被楚涣按住肩膀,青年眼中满是坚决,似乎是早打好了腹稿,将话一口气吐出来,“我在阿瑶这里叨扰多时,连洗衣这等事又要麻烦你,我不便在人前现身,还劳烦阿瑶为我百般遮掩,仔细想来,实在是过意不去。今日我便离开,此后有缘再见。”
      他话说得太急,看不得孟瑶面上神情,就从床下翻出乾坤袋,将袍子塞入,竟是一副立时就走的样子。
      孟瑶扑过来按住他的手,“何至于此?楚兄不仅教我仙术,日前还为我纾解热病之苦,何来叨扰之说?你可是身上不便,不能让我知道?还是刚刚去拿衣服时听到了什么话?”
      他见楚涣眉心一抽,知道是猜对了。
      “那些下九流的话,都是我们这些轻贱之人随口嘴碎,说过了就算,你何必挂在心上?”孟瑶急急道,“若是说我贪吃多拿,这里掌柜人极好,不曾为这事说过我,你何必挂怀?若是说别的……那也不过是些玩笑话,大家同在市井中讨生活,自顾尚不暇,谁也不曾看轻了我,你也不要多想。”
      楚涣摇头,眉间愁色更重,咬一咬牙,正要说什么,突然听见外间传来一阵脚步声。
      霎时间灵流紊乱,楚涣屏息凝神,灵识四散而去,脸色霎时惨白。
      不远处的诸多仙器上灵息灼热,似烈焰骄阳。
      孟瑶见他神色不对,急忙起身凑到门上,见外间人影憧憧,再一回头,对上楚涣的眼睛。

      很多年后,他仍能想起那一幕。
      昏暗斗室,身形单薄的少年伏在门上,回身相望,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瞳里满是焦灼,他与温家修士们只隔着薄薄的一扇门,不敢大声疾呼,淡色的薄唇张合几次,只发出了一个微弱的气音:
      “藏。”
      后来再想起这一幕,他会恨。
      恨那时自己空担泽芜虚名,却修为不精;恨那时自己记不起障目之术,需由孱弱少年庇护;恨那时自己竟卑劣至此,连拔剑都不敢,龟息闭气隐于窗下箱笼中,由着自己的救命恩人任人鱼肉。
      他听见一个轻佻的声音说:“听说这儿养了只小兔子?”
      “皮相倒真是好。”
      他听见温家人稀稀落落的脚步声,听见剑气破空之响,听见少年的闷哼和讨饶……合目时,听力敏锐得可怕,外间种种声音都落在一片令人窒息的黑暗里,牵引出无数汹涌的情绪——再被生生逼成缄默的恨意,尝到满口血腥。
      他生于仙门世家,顺风顺水活到加冠年纪,担一壁美名,温润中自有世家公子的清高,以为自己这双手,可持长剑,济苍生。
      直至如今,家族基业被一场大火焚烧殆尽,他携书卷仓皇逃窜,才知世道艰难,求存不易,从前那点虚名与依仗,不过是一戳即碎的幻影。
      只恨此身轻弱,无可奈何。

      “公子?他们已经走了。”孟瑶摇了摇他的肩膀,额上淤青晃着他的眼睛,“你这是闷坏了吗?”
      他几乎是浑身颤抖着,将手按在了少年单薄的肩头,用力到孟瑶几乎忍不住吃痛的闷哼。
      “我真名叫蓝涣——姓蓝,名涣,表字曦臣,是姑苏蓝氏的弟子,此前……”
      此前,不敢坦诚相待,不能以真名告知,靠你自污出身相帮,凭你孱弱身躯相护。
      毕生之耻,对你不住。
      ——这话来不及出口。
      因为少年马上扬起一个笑来,眉眼皆弯,神色安然。
      “泽芜君,我是听说过的。”

      (三)
      孟瑶遇见蓝曦臣,着实是个意外。
      玄正十五年的腊月二十三,已经到了年关,街上热闹得紧。孟瑶跟高散告了假,绕过喧嚷人群,出了城门——那天是孟诗的一周年忌日。
      孟瑶蹲在城郊角落,手中纸钱随着寒风唰啦啦地响动。
      火苗越燃越高,他能买到的纸钱不多,于是每一张都格外珍惜,他一张一张地烧给母亲,心中想着许多话,那话中又有许多的艰辛与委屈——母亲过世后的第一年,他从云萍行至兰陵,再从金家大门滚到金麟台底,他无依无靠地混在三教九流之中,挣扎求存,受了多少冷眼与嘲笑……加上他蹲得低,滚滚浓烟直扑上脸,待纸钱烧得所剩无几,孟瑶已是满面泪痕,眼眸通红,水光莹莹。
      然后他擦了擦脸,抬起头,眼见一片白影在不远处若隐若现,吓得他腿一软,叫了声“娘”就直直跪了下去。
      那时天色已晚,四周只余他这一处暖光,鬼魅一般的白衣人步履蹒跚地上前几步,明亮火光仍照得他面色颓唐,如覆寒霜,形容憔悴,身形消瘦,嘴唇白得可怕——像是一只风餐露宿的饿死鬼。
      那饿死鬼靠近泪光莹莹的小少年,开口时放柔了调子,却掩不住干涩嘶哑:
      “能借小公子这里……烤个火吗?”
      话音刚落,最后一张纸钱燃尽,猛烈寒风中火光摇曳,风卷起满地灰烬,扑了孟瑶半身。
      孟瑶连忙就地一滚,灭去身上点点火星,再踉跄着爬起身时,却见火已熄了,那饿死鬼默默盯着满地灰烬,无声地垮下了肩膀。
      此时云开月照,那饿死鬼虽看起来狼狈,但仍能从月光下的那张脸上看出几分俊逸,不似山野匪徒,孟瑶壮着胆子伸手去摸那饿死鬼的衣袖,入手寒气逼人,不知道在这冬夜里走了多久,还有……触感柔软丝滑,是他在南方都少见的精致衣料。
      “这天可冷得很,这位……公子,可是没处可去?”
      蓝曦臣就着月光,怔怔地看着面前抽噎不止的小泪包,少年声软,但鼻音极重,清冷月光照得他眼中泪光润泽,因一身灰头土脸的狼狈样,显得乖巧而纯良。
      “你……你跟我回去吧,我屋子不大,但勉强能歇脚。”小泪包又抽一抽鼻子,“不然你怕是要冻死。”

      射日之征前,温家火烧云深不知处,泽芜君携藏书阁珍本流亡,一路向西北逃窜,风餐露宿,尝遍人间疾苦,幸在涿鹿一地,得少年时的敛芳尊相救。
      后来三尊结义的种子,也就是在此时萌芽。
      只是后来泽芜君对这段故事三敛其口,哪怕在大哥赤锋尊面前,也只以“毕生之耻”匆匆带过,敛芳尊便在一旁笑得乖巧,心下却道若非后来相处甚欢,我见过泽芜君那饿死鬼般的狼狈相,就算不被灭口,怕也是不愿再见的。
      城郊焚纸钱,狼狈两相见。
      毕生之耻,不必再提。
      ——这便是他和蓝曦臣的初遇。

      那时蓝曦臣化名楚涣,自称是一位仙门散修,于夜猎时遇上了仇家,狼狈逃窜至此。
      孟瑶心里半信半疑,面上却一点不露,将他藏在自己房里,多方遮掩,妥帖照顾,不动声色地问上一两句仙家事——终究仙门与人间殊途,他身处市井,除了金家因涉身世俗太多,他知道得多些,对其他世家只了解些特征和纹饰,再想深究,就只有些真真假假的传言。
      如今遇见仙门中人,对方口风又不紧,自然要好好探听些消息,为以后打算。
      他这一年从南向北走了一遭,又见过了金麟台上的富丽堂皇,自然不甘心一辈子于市井中厮混,更何况,本就身负仙门血脉,又有母亲命他认祖归宗的遗愿。
      ——他的归处,终究是那兰陵的百尺高台。
      只是那日自金麟台滚落,现下想需再谋一条青云路,着实不容易。
      于是几日后,当他夺过楚涣手中被揉搓得可怜的衣物,熟练地清洗时,见袍上云纹展露,他眼角一垂,思衬着日前听到的姑苏蓝氏被焚的传言,心下了然。
      楚涣问他衣袍可有不妥,他随口搪塞过去,脸上仍是一派纯良无知的模样,此后相待,更添几分周到。
      孟瑶身在市井,少见君子,却也猜想得到——越是尊贵的人物,日后还情,便越是慷慨。他招待这位蓝家子弟好些,不过顺手为之,算不得多大的牺牲,也为以后结个善缘。
      至于后来,涿鹿客栈里,两人朝夕相对,那人对他所问知无不言,闻说他有意修仙便传他基础心法,因他半藏半露的身世温言宽慰,于他病痛时运灵力驱寒供暖……实在是,始料未及。

      就像他更料不到,那人能对他坦诚告知真实姓名。
      “蓝涣”二字砸在耳际,一时间竟难以反应。
      他知道这人该是蓝家人,却料不到,竟不只是年轻弟子,而是那蓝家少年成名的双壁之一。
      “泽芜君,”他喃喃道,抬眼看那人时,满心迷惘,“我是听说过的。”
      却没想到,便是眼前这位……
      “遭温氏追杀,此前不敢告知真名,却得阿瑶真心相待,曦臣心里甚是惭愧。”蓝曦臣苦笑了一声,“‘楚’乃家慈本姓,并非随意假作。”
      他说话时双目澄明,歉意溢于言表。
      当真是世家公子,光风霁月,孟瑶心想,君子坦荡荡,小人……
      他无声地握紧了拳头。

      “我……我认得蓝家家纹。”孟瑶轻声说,“泽……公子不必歉疚,那日给你洗衣,我便猜到了。”
      那家纹也只出现过一次,蓝曦臣借口换了其他衣物穿,后来日日放在他手中的都是寡淡白袍,只是孟瑶亲手补过那件袍子,对其边边角角的破损和缝补处都熟记于心,一入手便知还是原本那件,心下明了这毫无纹饰的白袍上,怕是已被施了障目的法术。
      如此作为,其中顾忌,孟瑶心下明了。
      ——于是在蓝曦臣开口前,他是不能说的。
      蓝曦臣一愣,随即温声道:“那便更多谢阿瑶为曦臣遮掩了,此前隐瞒,实在对不住。”
      他当真是一点都没想过,孟瑶也可能是有所图谋,假意施恩,甚至今日这小小客栈遭遇温家搜查,也可能都是做戏。
      若是易地而处,孟瑶心想,他在蓝曦臣的位子上,不仅不会坦诚相待,更要多疑多算,不敢多留才是——世事险恶,哪有那么多纯然的好心?
      蓝曦臣沉吟半晌,又道:“如今这里,我是留不得了。”
      果然。

      孟瑶料得到这般发展,却心有不甘,他收留他蓝曦臣,有私心作祟不假,却也不曾有半分加害之意。如今不过是头脑一热,承认此前便认出对方身份,他就如此避之不及……
      “阿瑶,我是真的要走了。”蓝曦臣见他面色不对,以为他是不舍,便再次拍上他的肩膀,细细解释了一句,“温家势大,却也少有如此明目张胆地在岐山之外作威作福,仙门中怕是有变,宗族重任在身,我必须要走了。”
      “我猜想,仙门开战在即,你既心有鸿鹄之志,不妨借此机会。凭你心性禀赋,若尽力施展,定能在仙门立足。”蓝曦臣手指沾了水,在小桌上细细画出世家领地来,“云梦偏安,兰陵态度暧昧,姑苏……还需我回去整顿……”
      “但清河一地,必主战一方,不日便值广纳贤才之际,而且那里本就灵气浓郁,适宜修炼,门户之见甚少,你若有心,或可尝试。”
      蓝曦臣还想再说些勉励之语,却见孟瑶面露憧憬之色,双眸发亮,似揉进细碎星光,便知不必多劝了。
      临行之前,蓝曦臣还是担心这位救命恩人,左思右想,才下定决心,再留一个报恩的机会。
      “我教你一个法术,是我们家的独门秘籍,切勿外穿。”蓝曦臣将心法和施术方式告诉孟瑶,让他折了一只纸鹤,“若你有什么要紧事要我帮忙,就写在这纸鹤里,再把法术打在这上面,无论天涯海角,它都能找到我。”
      孟瑶看着手中纸鹤,说:“倒像信鸽。”
      蓝曦臣笑道:“效果相似,不过更隐蔽,也不必担心传不到我手上。只是这法术只能对应我一人,要传给其他人,不仅需要那人的元神心诀,还需反复试验,故而难以广泛使用。”
      “我这样微末的小人物,能遇到什么事呢?”孟瑶道,“有个路子给泽芜君传信,已然足够了,今后无论遇到何事,有你这张底牌,定能逢凶化吉。”
      “那,就此别过了。”
      孟瑶将馅饼以油纸包好,塞入他的乾坤袋中,抬起眼来,笑得极真诚。
      “后会有期。”

      (四)
      林烨欠客栈的银钱还清了,还多赚了半个月的月钱,却又碰上了甩不掉的麻烦。
      他出门买菜,路见不平,绊了集市上逞凶的流氓一脚,救了个卖鱼老汉的姑娘,也被揍得半身青紫。流氓倒揍过就算了,可怕那姑娘对他一见倾心,连着一旬,日日送来一篓短尾小鱼,说要给英雄补身。
      林烨抱着头就躲,每次还是孟瑶接过,给掌柜高散看了,高散指了指后院闲置的水缸,“放里头养着。”
      于是姑娘日日来,林烨日日躲,孟瑶日日接过鱼,鱼在水缸里越养越多。
      终于过了一旬,林烨伤好了大半,姑娘知难而退,水缸里的小鱼们也有些要挤破头的趋势,高散大手一挥,指挥厨子,“做个全鱼宴,给林小英雄补身子。”
      厨子烧了一锅鱼汤,红烧了一大盘,油炸了一大盘,大家都吃得很开心。
      只有林烨全程红着脸,别别扭扭地蘸着红烧鱼的酱汁吃了四个馒头,最后才因实在噎得难受,咽了一口鱼汤……之后打起了嗝。
      杂役和厨子追着不停打嗝的林烨取笑,不多时便转进了后院闹腾去了,其他人跟着凑热闹,只留下摸着肚子看账本的高散和仍在小口喝汤神游天外的孟瑶两相对坐。

      “多吃点。”高散把盘子往孟瑶面前推了一寸,盘身旋转,将最后一条炸小鱼送到孟瑶面前。
      孟瑶道了声谢,将鱼慢慢吃了,鱼太小,连刺都是软的,炸过之后直接嚼烂便能下咽,孟瑶把最后一口汤喝完,只觉吃完了这辈子的第一顿饱饭。
      孟瑶打了一个嗝,倒没像林烨那般面皮薄,反而腆着脸对着翻白眼的高散笑了。
      少年吃得太饱,整个人都撑得懒怠,唇红齿白的一张脸,竟笑出了几分腼腆的傻气。
      “掌柜的,你对我真好。”
      高散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东西收拾好了吧?我新招的账房等着进门呢。”
      孟瑶“嗯”了一声,揉了揉鼻子,又打了个嗝——看起来更傻了。
      高散又问:“你带林烨那小子一起走?”
      孟瑶:“嗯……他说在河间那边有亲戚可投奔,我们结伴走,路上也有个照应。”
      高散又一翻白眼,“那小子可蠢,怕是要你多照应他。清河路远,你倒是带了好一个拖油瓶。”
      孟瑶道:“阿林憨厚有趣,路上靠他解闷。”
      这话说得……真是老实,高散想,这小子吃饱了比平常诚实得多。

      高散起身去柜台,再回来时,手中提着个粗布制的荷包,“啪”地扔到孟瑶面前。
      “上个月的月钱。”
      孟瑶“咦”了一声,慢吞吞地打开钱袋,将银钱倒出来一个一个地数……
      高散心想,这小子平常发月钱都是看都不看就收下,转身回去继续算账,就像根本不在乎银钱多少一样……怕是回了房间就这样一个子儿一个子儿地数着算。
      以前还真看不出这是个小财迷。
      “掌柜的,”孟瑶将银钱分作两份,左手指着多些的一份说,“那新账房傻透了,多算了这许多。”
      “……你这个月虽只做了小半月的工,但核对了旧年的账,多算你一月的工钱。”
      “哦。”孟瑶点点头,又数了一会儿,左手将左边的一小半银钱归到右手边,再次指这左边的一堆,“那还多给了这些——那新账房年长我许多,没想到这般蠢笨,您还是再去招一个新的来,不然客栈怕是过两天就要关门。”
      他还能有你蠢吗?林烨都没你现在蠢!

      孟瑶又打了个嗝,似乎困了似的,脑袋抵在桌上搁了会儿,又撑起身,将银钱拢作一堆,塞到荷包里,再将荷包塞到怀里。
      做完这一套,孟瑶抬起脸来,对冷眼旁观的高散露出个傻笑。
      高散冷声道:“我还以为你想把多的钱还我。”
      孟瑶抽了抽鼻子,弯起微微泛红的眼睛,笑得乖巧又漂亮,“知道掌柜待我好。”
      少年故意放软了声腔,调子微微发甜,却并不惹人厌烦。
      高散回敬他一个冷笑,然而孟瑶还是笑得那样漂亮——不知是不是因为吃的太饱,少年唇红齿白,面上红润发光,眉眼都弯成弦月,乖得像是一只没断奶的猫崽子。
      干干净净的少年郎,这样笑着,好似他从未遭受过世道人心的任何磋磨,就平安长大了一样。
      “我要走啦。”少年轻声道,“掌柜的,你有没有话想和我说?”

      夕阳一寸一寸照进屋里,落在孟瑶脸上,染就半面明软昏黄。
      “我有个姐姐,小时候家里穷,被卖到妓院里去了。”高散看着孟瑶的眼睛,话里沉重,语气却渐渐飘忽起来,“我一直想把她赎出来,但年纪小,赚不够钱,一直等到她怀了客人的孩子,也没攒够钱……她药没了孩子,血止不住,身子也凉了。”
      “那老鸨人还不错,”高散笑了一声,“她差人找我去收尸,那时候我才拿到最后一笔款子,刚巧攒够了给她赎身的钱。”
      “后来我就想啊……早点就好了,在她没挂牌子之前,没怀孩子之前,哪怕是没喝药之前也好——没爹的孩子,生了就生了,养了也就养了,哪能比命还重要。”
      孟瑶轻声问:“养大了,也就我这般年岁?”
      高散乜了他一眼,“你怎么知道……算起来,养到如今,也该十四岁了。”
      “我猜的。”孟瑶说,笑得像是一只狡猾的小狐狸,“您待我好,终归是要有个缘由的。”
      ——人间事,总绕不过一个套路。
      “不过掌柜的。”孟瑶摸摸鼻子,闷声道:“我过几日就满十七了……虚岁。”
      高散翻了个白眼,“是吗?你不说我还以为你十二三呢!”

      高散不会告诉孟瑶,这缘由还有另一半没讲。
      他姐姐被卖进了妓院,他也是。
      十四岁那年,他被作践得濒死之时,姐姐拿出偷偷攒下的积蓄,求鸨母放他一条生路,他这条贱命留了下来,挣扎着想求一个家人团圆——却只来得及在四年后抱回一具尸首。
      后来他挣扎着继续活,挣下了一份家业,家却早已不成家。
      再后来,他对那个坐在人群角落,撑着一脸笑意,任人调侃的小少年招招手,冷着脸说他这里缺个账房。
      究其原因,不过是画面似曾相识,心头微动,善念一闪而过。
      世间从没有无缘无故的善,所谓同情,所谓怜悯,大都不过是在一个陌生人身上,看见了什么属于自己的东西——也许是利益,也许是相似的际遇,也许是昔年故人。
      但那终究还是善,不会因为任何动机上的不纯,而显得廉价半分。
      高散拍了拍孟瑶的肩膀,再握了一握,少年双肩单薄瘦削,硌得他手疼。
      “明早你和林烨,吃了早饭再走。”他顿了顿,怕少年听不懂似的,加重了语气,“多吃点儿。”

      (五)
      孟瑶过十六岁的生辰时,在在去清河的路上,彼时他和林烨搭了辆牛车,慢悠悠地晃悠在路上。孟瑶同赶车的老伯聊了一路,林烨前半程还嚼着草根陪着聊,后半程不知何时歪到了孟瑶肩头,和着官道上的颠簸打着瞌睡。
      孟瑶由着他靠,听得老伯一句“今天二月二十,到了镇上有庙会”,才想起了生辰这一遭。
      他的生辰,想起了便是想起了,就像流离路上偶遇的热闹,除了落寞,再难品出些别的什么心情。
      幼时母亲还会为他讨一碗长寿面,准备些从货郎那里买来的小东西给他庆生,云泠慕语两个小子从厨房里顺几个果子拿给他——那时候的生辰,还算得上是个让人高兴的日子。
      后来随着年岁渐长,母亲在思诗轩过得愈发艰难,独处时,渐渐连笑意都不再上脸。十岁后,再逢生辰,孟诗只记得求着厨房煮一小碗面,看着孟瑶安静地吃完,虽也温馨,但终不复当年。
      如今想来,怕是母亲连也觉得,他每长大一岁,父亲来接他们母子的希望,便更渺茫一分。
      十四岁后,母亲身死,从此连碗面都不会再有。
      十五岁,金麟台……

      林烨迷蒙间只觉得头下一抖,身体失衡,从孟瑶肩头滑下倒在他腿上,整个人都跟着一激灵,醒来时一脸懵逼。坐直了身体,才发现他已然睡成了个歪脖子,而孟瑶默默地看着他,面上迷惘,反常地没有笑,也没有询问他睡得好不好。
      牛车仍在路上颠簸,林烨摸了摸脖子,如梦初醒,侧过身揉了揉孟瑶的肩膀,“我睡了多久?你这儿麻了吧?”手上用力捏了捏,孟瑶僵着半边身子看他一眼,微不可查地点了点头。
      这是真麻了,林烨在心里唾了自己一口,手上更加殷勤,“轻了重了?不说话我就再用点儿力。”
      “林烨……”
      “啊?”林烨只觉孟瑶双肩塌下,似是被捏得狠了,“我手重了?”
      孟瑶笑道:“没,挺好的……过会儿到镇上,我们去吃碗面吧。”
      “你昨天不是说钱不够花要省着用……”林烨嘀咕了一句,又想起了这是个被他靠麻了半边身子的人,连忙摆出一副“大爷您随意”的表情,“你今天想吃面啊?成啊,到了我请你吃……吃加鸡蛋的!”
      孟瑶笑了一声,“不吃加肉的了?”
      这是在笑他前些天不知节省,非要吃牛肉面,被面摊狠狠敲了一笔,孟瑶为此收了他的钱袋,勒令他路上不许乱花钱。
      “不吃不吃,”林烨连忙讨饶,“给你加肉,加鸡蛋!我吃素面。”
      不久后,面摊里,那块肉最后还是被孟瑶夹到了他碗里,彼时林烨急急拒绝,被孟瑶一句“吃不下这么腻的”堵回去。
      同涿鹿比,那镇子太小,那一日的庙会也算不得多热闹,但林烨看着孟瑶抱着一碗加了蛋的阳春面慢悠悠地吃,时不时看看人群中穿梭吆喝的货郎,唇角含笑,却看不出半点开心,脸上是他看不懂缘由的怅惘神情。
      两个人,一张桌,两碗面,就这么从傍晚,一直吃到了天黑。

      其实孟瑶什么都没看。
      他只是想家了。
      “家”这个字眼,哪怕仅仅是想到,也觉得讽刺。
      幼年时在思诗轩,他被阿娘锁在房里,合着听不懂的□□之声读书写字,偶尔有被养做小倌儿的男孩子偷偷挤进房来同他玩,记得那时刚进思诗轩不久的素琴也钻进屋子,拿着点心哄他别说话,她想在这里歇一会儿。
      后来他长大了,被鸨母拎着后领拽到楼下来,日日在楼里做些端茶递水和洒扫的活计,流言蜚语渐多,明嘲暗讽总有,侮辱打骂难躲。幸而他惯来咬得住牙,能做小伏低,眉眼也乖顺,那些欺他的人看他可怜,自怜身世,也时常护他一护。
      母亲过世后,思思姨出了些积蓄为母亲置办了一口薄棺,葬在城郊一处,留了母亲一个容身处,不像那些被做耗死的孤苦小妓,如素琴,连尸身都保不全。
      思诗轩不该是家,家该是最安稳舒心之处,而他昔年最安宁的时候,也总心怀畏惧,不知何时会飞来横祸。
      可关于“家”,他只能想起这个地方。
      多苦之地一点恩,像是风浪中的一条飘摇小船,哪怕太平难长久,也到底求得了暂时的安稳。

      “孟瑶,”林烨慢慢嚼着肉片,话音含糊,“你认得路吧?咱们这样走,会不会偏了?”
      “我去年去兰陵时,走的这一条——其实去兰陵是偏了,但如今我们去河间,走这里最近。”孟瑶说,“你去找亲戚,怎么连路也不认得?”
      “我以前都在家,最远也就是去隔壁镇子看病,没出过远门啊。”林烨说,“那河间的二伯,我也是听爹娘说过,还没和我讲明白,就撒手去了……”
      “这是你第一次出远门?”
      林烨点点头。
      “巧了,我也是。”
      去年初,他收拾了包袱要去兰陵,思诗轩里的姑娘们有的嘲他妄想,有的说他哭傻了,该去醒醒脑子,那些人眼中的他不过是个低贱的娼门子,合该同她们一样自甘堕落。
      而他知道,这一处风流销金窝,是母亲毕生所存所厌之地,是哪怕在下九流中,也最令人不齿的行当——这个母亲临终时求他离开的地方,哪怕没有自小对仙门的向往,他也留不得。
      留不得,便要走。生母遗愿和对未曾谋面的生父的向往,少年孤勇促就天真,让他一步一步,走到了金麟台下。
      那时候他是真的傻。
      后来他在金麟台上从晌午等到日落,等来当胸一脚,那门童冷笑着说,你算是个什么东西,也想攀金麟台的高枝。
      后来他在兰陵商队里跟了一月,做个被人酒后消遣的笑料,他们说,你亲爹不是个东西,但你怎么也傻到去找他。
      后来他在涿鹿客栈做账房,满面含笑,像是听不懂那些人背后的絮语,看不清那些人眼里若有似无的鄙夷与同情。
      他们说,这样的出身,怪不得金宗主不认。
      可他这样的出身,就活该烂死在这下九流的泥潭底,一辈子战战兢兢,苟且偷生吗?

      他想起离开思诗轩的那一日,那个寒冬腊月的清晨,人声死寂,临出门时,云泠匆匆披着衣服出来,塞给他一点从恩客那里顺出来的银钱。
      这是思诗轩留给他的最后一点回忆,他终究离了那一处,却在后来,常常被逼着想起,被逼着承认——思诗轩是他的来处,就像是某种原罪,流淌在血液里,逃不开,洗不掉。
      思姨曾劝过他,留在思诗轩至少安生,这世道艰难,离了知根知底的云萍,怕是没到兰陵就死无全尸。
      其实哪里都一样的,思诗轩、兰陵商队、涿鹿客栈——这天下贱若泥沼的底层,都是一样的。
      这世道人间如此,他所生所长所成,皆在下九流,这里人人各自苦,又各自踩着旁人的悲苦取乐。人言人心多丑恶,可丑恶之外仍有一点微弱的好——人间残酷至此,众人必须抱团取暖,不然无法活。
      恩仇交杂,好坏难说,欺了他的人也求着他,仰仗着他——这混沌人情中,终究予他一点恩,供他一处可苟且活着。

      孟瑶将碗筷一推,被林烨握着手腕拉起来,此时庙会散了,街上人影稀疏,春寒料峭,能回家的都回家了,无家可归的,还要去找个地方睡。
      林烨高他半个头,顺手揽过他的肩膀,两人相互靠着慢慢走,不知事的少年问他,“孟瑶,你真的要去清河那边的仙门修炼吗?以后见了你,你就能飞了吗?”
      “去啊,虽然未必能飞……但仙门,总比现在要好吧。”
      “那我要是找不到我二伯……”林烨咂了咂嘴,“反正我也没处去,你带我一起去?我也想飞。”
      孟瑶默默侧过脸,面上难得的没什么笑意,懒洋洋地乜了他一眼,开口时竟有些吊二郎当的少年气,“哦,想跟我混啊……”
      两人凑得近,一转脸便呼吸可闻,有灯光从孟瑶另一身侧照过来,映着他含笑的双眼与浓密的睫毛,他神色懒怠,唇角只轻勾一点,温吞道:
      “……那钱要我来管。”
      林烨脸上一愣,继而笑弯了眼睛,忙不迭地点头。
      街上灯火熹微,料峭春寒里,孟瑶感觉到身侧少年横在他肩上的手臂紧了紧。

      人间多苦,苦中有乐,世事磋磨中,终究留给他一点好,可供他苟且求活。
      ——可惜他并不想苟活。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人间事(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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