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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汤逸和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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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是周六。
弥卜不适时地来砸起了宿舍的房门。
听着那咚个不停的敲门声,庄楚在床上只想杀人。
“啊呀,汤逸也在啊。”
弥卜叼着根牙刷含含糊糊地跟开门的人打了招呼,显然是被无视,然后就径直地跨到了庄楚床上来,丝毫不带犹豫的,险些把庄楚给活生生地压死。
“太阳都晒屁股了——”
“你丫给我滚远点——”
庄楚抽了枕头来揍他,也不再介意那零星几点的牙膏沫了。
倒是不留神也因此暴露了枕头底下压着的手帐本,被弥卜手快脚快地狠命一抽,隐藏多年的小秘密就这么在当事人面前公之于众了。
里面夹着的几页没沾牢的照片顺着方向还好死不活地飘到了汤逸脚边,视线下意识向下一瞥,顿时一瞬间房间内的气氛凝固到冰点。
“哇——”
弥卜捧着喊道。
“怎么都是汤逸——”
庄楚的脸上简直青一阵白一阵,连忙把东西抢过,冲另一边冷着脸的汤逸疯狂挥手。
“误会误会,都是误会——”
这简直是变态跟踪狂被捉包的现场。
顺便脚下不停,直接一脚把弥卜给踹离了床面。
“不过我倒是从来都不知道汤逸你以前原来还唱过摇滚啊,”弥卜不死心地含着牙刷嘟囔着,笑嘻嘻地冲他抬着眉毛,“绿头发还挺酷的。”
“赶紧闭嘴吧你——”
庄楚几下从床上跳下来总算是把多嘴多舌的弥卜给撵了出去,背靠在门上吁了一口气的同时抬头又对上了汤逸那看怪人一样眼神。
“我——”
“没兴趣。”
像是猜出他想要说什么似的,汤逸只是继续背过身去收拾自己的东西。
他今天换了件深色的背心,露着练得恰好的三角肌,不至于强健到令人畏惧,但也再没有多年前的那份孱弱。
虽说性格糟糕透顶,话也不多。
但是。
庄楚咽了咽口水。
“为什么不唱歌了呢?”
能够听到对方手里的动作停了几秒,然后就是继续之下更加嘈杂的声响。
“不关你的事吧。”
“你说过朋克是你的梦想,为梦想大闹一场也无所谓吧——”
“还真有人在信那种话啊——”
书包被摔砸在木质的桌面,发出巨大的碰撞声。里面飞溅出来的钢笔盖子险些弹伤了庄楚的眼睛。
汤逸只是转身,还是在用那双眼睛。
那双三年前,明明还满载着昂扬的眼睛。
如今昏暗无比。
他看着他,一字一句。
“那种话,不就是为了糊弄你们这些人拼命砸钱才说出来的吗?”
庄楚后背抵着门。
铝合金制的铁门。
三伏天里,像是寒意顺着肌肤一寸寸地侵蚀进身体,骨髓,乃至于胸腔深处的地方。
他略微仰头看着他。
“汤逸。”
“连自己都骗的人,是最可怜的人。”
庄楚还记得。
第一次见汤逸的时候的样子。
那时候师傅带了他去美国,说是一次远足。那时候的他才十五岁,也算是懵懵懂懂的年纪,半个大人。
就是在那个时候,遇见的蝉。
鸣响,不绝。
台上的那个男孩说,蝉一次,在地底沉伏六年,鸣响三旬,一生就将终结。
所以,一旦开始发声,那就直至死亡。
他们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金属,很不成熟,也不算朋克,稍显稚嫩。
但庄楚喜欢这份不成熟。生涩才显得真实,切切实实属于十五岁孩子该有的真实。
师傅压着他肩膀笑道,小楚也喜欢朋克吗。
看起来超酷的。
那就继续努力,站到跟他一样的地方吧。
然后就去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把那个名字牢记进了心里,把那个少年记在了心里。
直至那个夏天,那个该有蝉鸣的夏天。
“解散?”
庄楚推开了管家端上来的那一杯茶。
“怎么可能突然就解散。”
“各方面原因吧,毕竟中国现在做这种不是主流的音乐的话,还是很难发展起来,”师傅轻轻抿了一口清茶,“多少大人都承受不了,更何况是这种小孩子。”
“但是——”
汤逸一直没有回来。
自从早上两个人像是大吵一架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回来。
庄楚把头闷进了被窝里。
“我到底在干什么啊——”
他恨不得给自己一刀。
房门被嘭的一下子推开,庄楚被吓得从床上一个鲤鱼打挺的姿势弹跳起来,见来人是弥卜,于是又整个人同泄了气的皮球一样重新瘫回了床上。
“我说你怎么回事啊,跟来了大姨妈似的。”
弥卜径直坐到了床边,下手没轻没重地拍打着庄楚盖在身上的被子,把他拍得几近吐血。
“你离我远点吧,要不是你,汤逸也不会发这么大脾气——”
弥卜笑得跟开了水的壶一样吱吱乱叫。
“汤逸又发脾气了?谁让你死乞白赖地非要换过来跟他住,他那人脾气最臭了,凶巴巴的,哪有我和蔼可亲——”
“要不是你把我的东西扯出来他哪儿会看到,他不看到哪儿会想到那些不开心的事,你赶紧走吧走吧,别烦我了——”
偏偏弥卜就跟个狗皮膏药似的,屁股死死地黏在了庄楚的床沿边。
“怎么了,怎么就成不开心的事了,真的,我还真不知道他以前组过乐队,都火到日本去了?怎么中国就一点都没声儿呢——”
“那几年朋克又不是主流——”
若有所思地托了托下巴,弥卜挠了挠后脑勺稍稍长长了的头发,最后还是打了个哈欠。
“得了得了,咱吃早点去吧,校门口的包子个顶个的量大。”
庄楚被他缠得没办法,只得匆匆下床换了短袖短裤,踩着拖鞋慢吞吞地走了。
在吃方面弥卜果然还是没胡说八道,包子的确好吃,皮薄馅大的。庄楚一口一口地舀着小米粥,对面的弥卜跟个饥民一样咕噜咕噜地往下灌。
弥卜是庄楚进学校后交的第一个朋友。
掰起指头算算,庄楚上次回国还是只有七八岁的时候。所以这次回来,连风俗人情都有些分不清,置身异地,甚至有些莫名的疏离和难堪。
也就是这个时候弥卜跟个傻大个一样笑呵呵地领着他满校园的逛。从东门逛到西门,从北门又逛到南门,从炸豆腐吃到烤冷面,又从煎饼果子吃到烤白薯。
但是弥卜不知道汤逸的事,庄楚也从来没跟他说过。
他不知道汤逸对于以前的很多事到底是一个怎样的感情,他也不知道如果有一天他跟汤逸说起以前的那些种种,他又会有怎样的表情。
他不想要汤逸不开心,所以他不说。
他对谁也不说。
“对了,下礼拜的院运会,你参不参加?”
庄楚莫名其妙地抬起了头。
“怎么是你来问,不应该要段长来收吗?”
“我是体育负责人啊,好歹也是个吹萨克斯管的。”
庄楚哦了一声,低头拌着白粥。
“汤逸去吗?”
“他从来都不参加的,明明长这么大高个。”
“那我也不去。”
“干嘛干嘛,这可是集体荣誉,别老是带个人感情啊——”
“我体力这么差,什么也干不了。”
弥卜想了想,托着下巴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可我们系男生本来就少,这样人数不够,我就只能去找汤逸参加了,他那个臭脸,一不小心还会把整个系的人都给逼急——”
“好了好了,我去就是了,”庄楚举手投降,“你别烦他——”
吃过午饭回去的时候,汤逸还是没回来。
来宿舍借东西的沉毅说看见他在活动室了,庄楚一头雾水。
“什么活动室?”
沉毅急着回去换衣服见女朋友,回答得也漫不经心。
“宿舍底下那个呗,被他拿来养狗了,那些毛畜生都随主子,见谁都不搭理,一个个凶得要命。”
私立学校大部分进来的都是家庭背景那颇硬的学生,更何况是他们这号称是钱堆出来的艺术学院。
所以养宠物在这里倒不是什么稀奇事。
庄楚送走了急着回去的沉毅,坐在位置上皱了皱鼻子,盯着旁边空着的书桌。
汤逸的房间不算干净,但还不至于像很多男生那样邋遢,只是恰到好处的散乱和条理。东西不多,多数是那些年轻男孩们会喜欢的,游戏机,漫画,各类的手柄和鸭舌帽,还有随处乱扔的球衣。
没有朋克。
没有音乐。
这里房间里,一点十六岁的踪迹也没有。
庄楚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起身,捏了捏椅背,踏门出去了。
汤逸果真在活动室。
男孩迎风靠着,藤椅上的白色因年岁沾了灰尘,拢在他衣角的阴影变得淡青,像极了夏天的味道。
几只狗伏在他的脚边。不是什么名贵的种类,就是街边的土狗,黑的黄的,有的还斑驳了皮毛,露出难看的粉色皮肤。
但全都在这一时刻,午后的小时,酣睡得如此平坦,轻轻起伏着肚子,随微风摇曳带动的帘边,将这空间里的一切都变得平静而漫长。
庄楚伏在门边,几乎是屏住了呼吸,但还是被临门的一只黑白相见的小母狗给察觉到了。耳朵瞬间直立,骤然间吠叫了起来,带动了全屋子里的狗一起,顿时吵得人脑仁发疼。
汤逸也被惊醒,轻轻地睁了眼,似乎是有些烦躁地一瞥,按住了小狗的头。
“怎么又是你。”
“不好意思,我,我是来道歉的——”
“既然道完了,那就回去吧。”
汤逸翻了个身,逗弄着身边的小狗,
“下个月的艺术节,”庄楚试探性地问道,“你会出席吗?”
“学校有硬性要求艺术的每个人都要去,我当然也得去。”
“我是说,以个人节目的形式——”
“到底从哪儿来的啊你——”
汤逸终于转头面向了他,半个身子依旧在躺椅之上,微微曲了膝盖,懒洋洋的样子。
他扬着下巴,眼睛却依旧没有温度。
“莫名其妙跑来,翻着一些陈芝麻烂谷子的旧事,是想怎样,卖弄情怀吗?”
他直接得甚至有些不近人情了。庄楚站在原地,那几只狗依旧跟备战一般站在脚边,虎视眈眈。
“我只是——”
不想让你留下遗憾而已。
或者是,不想让自己留下遗憾吧。
“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我在两千米里得第一的话,你会出席吗?”
“你跑不跑两千米跟我有什么关系。”
“如果我在校园赛里得第一名,你会出席吗?”
“都说了,那些跟我有什么关系——”
“如果——”
庄楚的声音骤然尖利了起来。
“我代替你把朋克发扬光大,你会出席吗——”
好像。
确实是没有几个人再见过汤逸在舞台上的样子了。
年轻的男孩,被发胶拉扯,向上飞扬着的短发。
鲜活的生命,就像歌词里唱的那样。
实在是很喜欢那副样子,初生的朋克该有的样子。他们在舞台上弹跳,弯腰,一次一次,一遍又一遍。
明明这么地自由。
汗珠淋漓。
“到底为什么放弃呢——”
开门声把庄楚从床上惊得坐了起来,正对着握着门把手换鞋的汤逸那张脸。两两相看颇为尴尬,庄楚扯了扯被子,重新躺了回去。
“我已经给老师填表了,校园赛的。”
庄楚偷偷瞄着对方的表情。
“到时候你会去吗,我是说当观众——”
“明天就要跑两千了。”
汤逸抖了抖被子。
“你还不睡?”
遂萎,乖乖睡了。
只是阖眼后依旧在听着旁边的动静。汤逸翻书,汤逸洗澡,连带着汤逸在床上翻身的动作。
庄楚觉得自己像是在做梦一样。
就这么真的跑到他身边来了。
历来运动会都得起个大早,这边也不例外。
庄楚是被汤逸叫醒的,睁眼的时候对方已经穿戴整齐站在门边了。只剩下庄楚一脸睡意朦胧的样子开始胡乱穿套着衣服,汤逸实在看不下去才替他把搭在椅背上的衣服扔了过去。
直直地砸中了庄楚的面门。
“快点,迟到有连罚。”
于是才紧赶慢赶的,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到了足球场。
艳阳高照,帐篷已经搭了起来,红绿相间,映在跑道上,庄楚将胳膊举高,懒洋洋地眯着眼,段长他们已经在篷子里面等着了,弥卜一脸幸灾乐祸的样子,灌着矿泉水看戏。
“迟到了——”
“明明十点才跑——”
“那也不能直接睡到九点啊我的大少爷——”
段长跑上来顺着庄楚的背,顺带替他别上了号码布,拍了拍后背催促着。
“赶紧去检录吧——”
庄楚不情不愿地往前蹭着,于烈日之下回头望了一眼高处的观众席。人山人海,又哪里看得见汤逸一个人的影子。
弥卜却一巴掌拍上了他的背。
转头,俨然也是一套运动短裤和背心,号码布洋洋洒洒地搭在胳膊肘。
“咋的。”
他笑嘻嘻。
“我陪你跑。”
“那边那个十三号——号码布要别在胸前——”
哨子响了。
那一瞬间,庄楚的脑子里真没想别的什么。
他不擅长跑步,娇生惯养的声乐系,哪里做得来这些腿脚功夫。
但是就莫名其妙的,双腿有力得像是装了马达。
他领先了别人许多。
脚背绷得直直的,尽量没用脚跟点地。
这样节约时间,他听人说过。
一步一跨,他在烈日下向前。
耳朵里满是轰鸣声,还有风声。
他没敢回头。
他不敢看,只能绕着跑道一圈一圈。
弥卜在他身前不远处,喘着气,汗水淋漓,头发粘黏额头和脸颊。他回头看他,搓着鼻子,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
“你还挺能跑的嘛——”
庄楚没精力跟他说话。
已经六圈了,他的头脑发昏,像是下一秒就要天旋地转。
虽然还是领先,但是身体状况的确不容小觑。弥卜渐渐慢了下来,盯着他的脸。
“你脸色怎么这么难看——”
“你怎么这么啰嗦——”
“没必要这么拼啦,咱们也不是非得这个第一不可——”
烦死了。
庄楚继续向前跑着。
脚下发软。
他在看着啊。
汤逸。
汤逸。
汤逸在看着啊。
最后一圈了。
周边的风景都开始模糊,眼睛里闪烁着白点。
就在那里了。
终点就在那里了。
庄楚和弥卜依旧领先。
他看得见那红色的飘带。
那白色的跑道线。
蔚蓝的天空。
嗡嗡的虫鸣。
虫?
蝉?
汤逸?
“喂——”
再听不见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