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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 ...

  •   道完谢以后,我又重新回到木盆前准备洗漱。
      看着面前跟桶一样大的木盆,我寻思着今天荒野求生了一天,身上脏兮兮的,节约一点的话,应该可以凑合着冲个澡。
      我悄悄走到门口四处张望了下,确定他回了堂屋,偷鸡摸狗地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木盆搬到花架后面,开始了冲凉大业。
      三下五除二地把衣服脱了扔一边,我一边快速用水清洗身体,一遍整理着思绪。
      从这个人的服饰和住处来看,这里像是宋朝,一路走来也没遇到别的人家,不知道的还以为这人住在山里与世隔绝。
      不过这地方虽然看起来偏僻,但是景色宜人,搁到现代怎么说也能评个五A级。
      想想以后要天天与这美景相伴,过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日子,我的脑袋不禁耷拉下来。
      手机才是永远的神!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谁会愿意待。
      秋天的夜晚还是很冷的,特别是在古代,没有全球变暖,秋季的昼夜温差也要更大些。
      使劲搓了搓被夜风冻得发抖的胳膊,我拍了拍自己的脸,把跑偏的思绪收回了。
      匆匆洗完了澡,正准备去拿我的破衣服,没想到一回头就看到了一道白色的人影朝我走来。
      除了今天收留我的好心人还能有谁!
      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地窜回花架后面,试图避免社死现场。
      可惜天不如人愿,我不出所料地看到了他正朝我走来的身影顿了顿,然后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消失在我的视野。
      我把伸出一半的尔康手缓缓收回,试图解释些什么的欲望消失得无影无踪。
      无语地抬头望了望天,我面无表情地嘴角抽搐了两下。
      好家伙,这么迅速的反应,不知道的还以为他遇到了歹徒,明明是我被看光了好吗?!
      吐槽完,我又默默地继续寻找被我扔了的衣服。
      两分钟后,我拎着被洗澡水打湿的衣服,沉默不语。
      终于,我还是带着一言难尽的表情,敲响了堂屋的门。
      “姑娘有何贵干?”
      我明显听到他声音里夹杂着羞赧,不禁感叹,这要是放在二十一世纪,那可真是个奇行种,这么纯情的男生可真没见过。
      我正想开口调戏他两句,突然想起现在自己的人设是不会说话也不识字的文盲野人,开口不就暴露了?
      于是我继续敲门,捏着嗓子发出嘶哑的低吼,试图吸引地方注意力。
      “姑娘可是需要什么?”
      听到他有了回应,我立马来了精神,又捏着嗓子拖长了腔应和他。
      这次却没得到回应,我好奇地趴在门上听里面的动静,只听到了窸窸窣窣的声音,也不知道里面的人在干什么。
      过了一会儿,门从里面来了条缝,一只白皙修长的手从门缝中伸了出来,手里提着一个小竹筐,竹筐里面是一套白色的衣服。
      我感动地伸出猪蹄接过竹筐,顺便偷偷揩了把油,看着他迅速收回去的手,不禁有些可惜。
      拿了竹筐到花架后面,我已经被冻得麻木了,也不急着穿了,接着昏暗的月光仔细打量了一下。
      这应该是他的旧衣服,不过很是干净,没有一点污渍,散发着淡淡的草木香。
      衣服一共三层,里衣,中衣和外衫。款式看起来很朴素,与我低调的品格格外相符,摸索着穿好了衣服,我满意得点点头。
      这白色古装就是好,穿着跟“仙人”似的,再配个唢呐,请直接上演聊斋好吗?今天看那个人穿着好看得很,怎么到我这儿就变了味了。
      算了,有得穿就不错了,我掂着过分宽大的衣摆,晃晃悠悠地朝堂屋走去。
      站在堂屋门口,我不禁有些踌躇。
      开始担忧起自己离开这里的计划是否过于遥远。
      一个能把自己衣服从脏兮兮但勉强能看,到变得脏得跟土融为一体,我觉得自己马上就要走完剧情和世界说再见了。
      没办法,这惨不忍睹的生存能力和连二连三的霉运警告太过让人叹为观止,而坐拥这两大本领的人,正是在下。
      令人不禁感叹,小丑竟是我自己!
      想到这儿,我有些失落地敲了敲门,却没等到屋里的人回应,不禁有些奇怪。
      走进堂屋,穿过竹帘,正想找他问问我要住哪,就看到他已经睡着了。
      里屋只有点着一盏油灯,闪烁着忽明忽暗的光。跳跃的光影落在他的侧脸上,宁静而美好。
      看到这一幕,我不禁感叹,古人睡觉真早啊。明明就是夜生活刚刚开始的时候,人家已经睡着了……
      我小心翼翼地带上堂屋的门,到两侧的厢房看了看。
      没成想两间房里面都放了杂物,不能睡人。
      于是我又回到了最初的起点,呆呆地站在堂屋前,思考了两秒钟,当即决定睡堂屋里。
      我把宽大的袖子折了折,垫在胳膊下面,然后懒懒地趴在木桌上准备睡觉。
      以往这个时间应该生龙活虎的我,现在已经困得睁不开眼睛,没一会儿,就陷入了睡眠。
      听着趴在桌上的人呼吸渐渐平稳,温明诏缓缓坐起身,盯着竹帘上映着的影子,眉眼间满是严肃认真。
      这个女子被狼咬伤,却没喊过一声疼,连他是谁都不知就跟着他走。
      衣着与他们这里的人不符,中原话也不会说,莫不是蛮夷派来的奸细?可她看自己的眼神没有丝毫防备,他给的食物和水也吃的毫无防备,甚至居然敢在陌生男子的院中洗澡。
      真是,真是让人不知该说些什么好!
      想到这里,温明诏脸不禁有些发烫,院中看见的场景非他本意,但自己看了人家姑娘身子是事实,明明应该担负起责任来,却不惜装作睡着了来避开与她交流。
      温明诏摇了摇头,整理思绪,强迫自己忘掉那段本不该有的记忆。
      他有些看不明白,这个人到底是从何处来,又是为什么来到这里。
      无奈地叹了口气,温明诏走到洛牧歌身边,小心地将她抱到自己床上。
      看着她恬静的睡颜,温明诏的心有些悸动,无论洛牧歌是不是奸细,不可否认的是,洛牧歌身上有种特殊的魅力,吸引人靠近,她身上有着让人心疼的坚强。
      吹灭了油灯,温明诏摸黑走到木桌前,将三把木椅放到一起,又抱来一床被子,在椅子上将就了一夜。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容光焕发,生龙活虎。
      咦?我怎么在床上?算了,睡得好就行。
      我伸了个懒腰,起身下床整理衣服,又叠好了被子。
      做完一切后,走到堂屋四处看了看,也不见那个人。
      卧槽!他不会嫌我烦偷偷跑路了吧!
      我百米冲刺一般跑出房门,就看见了让我这辈子都忘不了的画面。
      院中的花一簇簇地开着,花香沁人心脾,微凉的风穿过树丛,穿过篱笆,柔柔地拂起他的衣袂,不必抬头便知今日天高云淡,秋天的阳光热烈而柔和,带着橙色的光亮撒在他身上。
      我这才发现,他远比我昨天匆匆一瞥时所见更令人惊艳。
      他的眼尾微微向上挑起,一双丹凤眼带着读书人特有的温和良善,眉如远山,鼻峰挺直,白皙的皮肤衬得他唇红齿白,分外俊秀。
      一手执书,另一只手端正地放在石桌上,即便是坐着身姿也是笔直挺拔,真正做到了“坐如钟”,看书时眼神认真而专注,分外引人心动。
      当他抬头看向我时,我无比后悔自己的冒失,打破了这一片宁静。
      四目相对,我有些不好意思地朝他笑了笑,在原地踟蹰了会儿,才缓缓向他走去。
      他似乎有些愣住了,我想,或许他是因为我的莽撞而惊诧,不过我不在意这个就是了。
      我走到他身旁站定,微微弯下腰探头去看他手中的书,发现书上的字是繁体字,并不难认。
      随即又想到即便认识这些字我也不会读,就准备厚着脸皮向他请教。
      他看到我凑过来,身子微微后仰,干脆又直接把书递给了我,又起身坐在了旁边的石凳上。
      我悻悻地接过书,坐在他让给我的座位上,拿起书朝向他,伸手指了指书上的字,再指指我自己,安静地等着他的回应。
      他温柔地笑了笑,心领神会,开始教我认字。
      这些字的发音和我上辈子学的完全不同,我只好耐下性子重新和这些字认识一下。
      好在我以前练过书法,对繁体字并不陌生,只用把读音学一遍。
      我好奇他的名字,却并不着急知晓,只等学会了再说。
      他教的很用心,我学得也很快,只是一直不肯开口跟着他读,他并不生气,也不沮丧。
      等到了中午,他让我自己看书,自己则去厨房做好了饭,然后又带着我去堂屋吃饭。
      吃过午饭,我又坐到院子里的石凳等着他教我认字。
      他似乎很喜欢教人读书,一整个下午,眉眼间也没有一丁点儿的不耐烦。
      看见我点头表示学会了,就教下一个。
      就这么过了一天,吃晚饭的时候,他才想起来还没告诉我他的名字。
      我看着他指了指自己,然后用手在杯盏里沾了点水,在桌子上写下了三个字,我把脑袋探了过去,借着烛光看清了那三个字。
      温明诏。
      我偷偷看了他一眼,不禁暗道,果真人如其名。
      他缓缓念了自己名字,我朝他点了点头,也跟着念:“温明诏。”
      声音清脆,那是我第一次开口说话,他似乎怔住了,我便得意地朝他笑笑。
      依稀听见他夸了我一句“很好”,就拿起了筷子安静地吃饭。
      昏暗的光线让我看不清他的表情,但是得到了夸奖让我能开心一整天,虽然今天快要过去了。
      于是,从那天以后,我每天都跟他学习,闲暇的时候,就和他一起打理篱笆外的菜园和院子里的花,有时,他也教我琴棋书画,只是我太懒散,只愿意听他弹琴,看他作画,偶尔兴致来了陪他下下棋。
      让我去耐心学会这些,确是不可能的,不过,我很喜欢和他一起看书,那时时间流逝得很慢,微风不燥,天气正好。
      就这样过了两个月左右。
      我学会了所有的字,从一个小哑巴晋级成了小话痨。
      虽然他从来没有赶我离开过,可我还是有危机意识。没错,经过两个月的惬意生活,我已经不想离开这里了,于是我准备和他“谈判”。
      我把正在打理院子的他叫过来,颇为自豪地告诉他,我可以帮他干活,只要他愿意把我留下,我也不会白吃白睡,可以跟他一起上山采草药卖了交房租。
      他依然是那副温柔沉稳的样子,温和地看着我,嘴角漫上笑意,柔声说,只要我愿意留下来陪他,什么都不用做。
      我一合计,赚大了啊!别说是陪他了,就是睡他都行!啊,不,咳咳。关键是完全满足了我做米虫的愿望——什么都不用做!
      要知道,上辈子我最大的梦想就是混吃等死!
      于是在他话音刚落的时候,我就小鸡啄米般地点头。
      我明显看到他愣了一下,不禁得意,怎么,没想到我这么会做生意是不是?有便宜不占,那是村东头的傻驴!
      温明诏确实有些愣住了,两个月的相处,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已经爱上她了。
      自己提的要求,看似简单,却实实在在是他占有欲的体现。他不想让她走,却不能就这么圈禁她,但她竟然是想要留下的,自己就把选择权交给了她。
      无论如何,只要她答应了自己,她就再也走不了了。
      可她答应的很快,让自己都有些反应不过来,害怕她是一时冲动,又害怕她反悔。
      不过,自己不会给她反悔的机会。
      我不动声色地观察着他的表情,生怕他反悔,只等着他点头。好在,他只愣了几秒,便笑着应好。
      我一激动差点没忍住抱他,好在我的脑子比较管用,在我马上碰到他的时候,收回了手,总算没太丢脸。
      温明诏似乎注意到了我的小动作,在我把手放下来的时候,主动抱住了我。
      于是,我也趁机迅速紧紧地抱住他。
      这是我们第一次拥抱,他的肩膀比我预想中更宽,让人很有安全感。因为身高差,我看不到他的表情,不过,我并不在乎就是了,我只在乎,这个我爱上的人,似乎也爱上了我。
      这就够了。
      从那以后,我就变成了粘人精,无论他做什么,我都会跟着他。
      早上我起床的时候,他会打好水等我洗漱;我不会古代复杂的发髻,他就替我梳妆;我不会做饭,他就亲自下厨,丝毫不在乎读书人的忌讳;他看书的时候,我就旁边沏好茶再递给他,他会揽着我的腰,把我抱到他腿上坐着,让我和他一起看书。
      我喜欢坐在摇椅上打盹儿,每次都会在摇椅上睡着,他会拿来厚实的毯子给我盖上,如果我睡到天色将晚了,他就把我抱回房间,给我掖好被子再去做饭。
      他上山采药时,我也要跟着他,他让我留在家里,说山中危险,我便笑嘻嘻地反问他,万一我在家被狼叼走了怎么办,看着他眼中掩饰不住的心疼,我就知道我成功了。
      于是,我也背着一个竹篓,和他一起上山采药。他总怕我累,时时停下想要背我,我只好装作生气的表情,颠倒黑白地说他是瞧不起我。
      总之,就是不让他背我。
      他不知道,我不怕累,我只怕他突然消失在我看不见的地方。
      可能这就是爱一个人特有的烦恼吧。
      采药时被树木划坏的衣服,回到家后,我会替他缝好。说来奇怪,上辈子我一个每天打扮得光鲜亮丽的美少女,这辈子却一点都不在乎自己穿的什么,吃的什么,只要是关于他的事,我比谁都上心,只要是他缺少的,就算自己也没有,也要想方设法地弄来给他。
      可他总说自己什么都不缺,只是辛苦我和他过清贫日子。
      我笑笑,也不多说什么。
      对我来说,这可不是什么清贫日子,而是我从小就羡慕的神仙眷侣的生活。
      入了冬,日子过得飞快,转眼就到了深冬。每天寒风呼啸,我便不满意独自住在堂屋了。
      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我抱着被子从堂屋窜到了西厢,为了计划能够成功,我特意在大雪里停留了一会儿。
      万幸的是,温明诏睡觉时没锁门,让我可以少挨一会儿冻。
      当我抱着被子站在他的床边时,傻傻地朝他露出个笑。
      今夜大雪,短短的一段路,已经让洛牧歌身上落了不少白雪,鬓边的雪因为屋里的温度而融化了,几缕青丝贴在脸颊上,鞋也被雪浸湿了,此时却还傻傻地抱着快比她人还要大的被子朝自己笑。
      温明诏有些生气她不顾惜自己的身体,又止不住地心疼。
      自己留门不锁是怕夜里洛牧歌有什么事要找自己,方便及时赶过去,却没想到她会来找他。
      看着洛牧歌的样子,温明诏心疼得说不出话,责备她夜里出来的话也堵在嗓子说不出口。
      只好赶忙拉过洛牧歌,给她清理身上的雪。
      我一看他的动作,就知道苦肉计果然有用,不枉我专门在雪里站了一会儿。
      于是我趁热打铁,厚脸皮地说:“我的屋里太冷了,我想和你一起睡。”
      这当然是谎话,因为怕洛牧歌冻着,温明诏把所有的碳火都放在洛牧歌屋里,每天都是试好温度才离开,而他自己屋里从不生火。
      温明诏轻轻地弹了下我的额头,声音温柔而认真:“牧歌当真想跟我一起睡觉?”
      “不愿意我干嘛来找你?”我微微挑眉,毫不客气地反问道。
      他仍旧是认真地看着我,我便也认真地望着他。
      最后,我听到他微微叹了口气,对我说:“也罢,我便是再不济,也能陪你走完这一生。牧歌,你该明白,我爱你。”
      我笑意盈盈地看着他,反问道:“难道你不知我也爱你吗?”
      温明诏本以为洛牧歌说的是玩笑话,可他看着少女晶亮的眼眸满是深情而真挚,眼底清清楚楚地映着自己,心里涌上说不出的满足。
      “我知道,牧歌,我知道的。”温明诏轻轻地抱住洛牧歌,简单的九个字却比向神明祷告的信徒还要认真。
      他爱的人冰雪聪明,怎么会不知道自己的想法,可即便她知道自己龌龊的想法,也还是留下了。
      这就够了。
      温明诏帮我打理好被雪浸湿的衣衫,用我抱来的厚实被子裹住我,把打横抱起回了堂屋。
      我以为他还是不愿意和我一起睡,才把我送回来,便蔫蔫地耷拉着脑袋。
      可他把我放下后却没有离开,而是轻轻地亲了亲我的脑袋,在我耳边轻声呢喃了一句话。
      我的脸便不可抑制地红了起来,我梗着脖子抬头看他,却发现他的耳朵通红,不禁笑了出来。
      我像是调戏良家妇男一样,在他耳边轻轻吹了口气,故作勾引地喊他相公。
      他温柔地抚摸着我的脸,看着他满是深情的脸,我知道,我这辈子早就栽在他手上了。
      屋外的雪何时停的,已经记不清了,能清楚记得的,只有温明诏一遍遍的,不厌其烦的柔声劝哄,每一句都带着心疼。
      第二天我睡到了中午才醒,一醒来,就看到了温明诏的脸上带着掩不住的自责。
      我有些无奈地看着他,却没能说出安慰他的话。
      我的嗓子哑的不成样子,说话像是鸭子叫,我满脸通红地看着他,又不忍责怪他。
      只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懒洋洋地说饿了。
      看着他掀起竹帘快步去了厨房,我不禁感叹有个长得跟神仙一样又温柔贴心的对象真是好。
      当我美滋滋地享受着vip级的喂饭待遇时,突然听到他认真的声音。
      “牧歌,我们成亲吧。”
      我流畅万分地点点头,调笑道:“明诏这么好看,嫁给我可是委屈?”
      温明诏听到我的话,十分上道地接道:“能嫁给娘子是我的福气。”
      我乐不可支地晃着脑袋,示意他可以接着给我喂饭了。
      作为一个怕麻烦的懒人代表,我决定成亲的布置一切从简,温明诏却摇了摇头。
      这是他第一次不愿听我的话,自己去城南的集市上买了许多红绸和蜡烛,还有许多我不知道是用来干嘛的东西,雇了辆马车从镇上拉回来。
      我看着院中堆满了东西,也不忍心让他一个人忙活。
      于是,在他又一次准备出去采购时,我扒拉着他的胳膊,撒娇道:“我想跟你一起去集市。”
      其实,从我到这里后,他就没少问我要不要去镇上逛逛。因为肥宅属性作祟,我从来都不愿意去,今天我突然让他带我出去,他不禁有些惊喜。
      我们住的地方离清河镇很近,却不在清河镇中,因为温明诏不喜欢热闹嘈杂的环境。
      城南的集市卖的东西物件最全,也离我们家最近。不过小半个时辰便能到,雇的马车更是快捷,只一炷香的时间我们就到城南。
      刚一到城南的集市,我就被这里的热闹吸引了。
      城南有许多错综复杂的街道,每条街道上都摆满了小摊,叫卖声不绝于耳,街上漂浮这阵阵食物的香气。
      我驻足在包子铺前,眼巴巴地看着刚出炉的白嫩嫩的大包子。
      温明诏笑着摸摸我的头,柔声道:“想要什么跟相公说,再无能,相公还是养得起你的。”
      然后,他跟小贩买了两个热腾腾的包子递到我手上。
      于是,我一边咬着包子,一边拉着他在街道穿梭,看见什么好吃的,就凑上去买点尝尝。
      等采购完东西,我也把集市逛的差不多了。今日总结:好玩是真的,累也是真的,死肥宅再也不要出门了!
      终于到了家,我依然瘫在马车上不想动弹,温明诏就把我从马车上抱到了院里的摇椅上,又拿了毯子给我盖上,才去忙活院里的布置。
      看着他高大的身影为了我们成亲而忙碌,我心里涌上了说不出的满足。
      在摇椅上瘫了一会儿,我就精神抖擞地加入到了成亲布置中。
      到了成亲那天,下了两天的雪停了。
      院中到处挂着大红的喜绸,贴着大红的剪纸,和纯白的雪映衬在一起,分外好看。
      屋内被打扰得一尘不染,床头的木质灯架和梳妆台上放着好几支红色烫金蜡烛,一切都美好得像是一场梦。
      我坐在梳妆台前,怔怔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害怕这些都只是我镜花水月的一场梦。
      门被推开,温明诏缓缓朝我走过来,有些担忧地看着我。
      “牧歌。”
      听到他的声音,我回过神来,朝他笑笑:“你要是再不过来,我差点以为这是我做的梦。”
      “不许说胡话,这不是梦,我会永远陪着你。”温明诏温柔地捧着我的脸,在我唇上落下一吻。
      我伸手环着他的腰,一颗心渐渐落了回去。
      安静地等着他为我换上嫁衣,梳好发髻,我坐在镜子前打量自己。
      镜中的人黑眸明亮如星辰,眉如远黛,脸蛋小巧精致,嘴上点着红色的胭脂,皮肤白皙,大红的嫁衣衬得镜子中的人更加明艳动人。
      我不禁感叹,自己长得真好看,和温明诏简直天生一对。
      自恋完,我就看到温明诏换好了婚服走过来,瞬间变成了打脸现场。
      温明诏身姿高挑,带着鎏金的发冠,更显身长玉立,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一样。
      我傻傻地看着温明诏,不禁觉得这人真是穿什么都好看。
      情不自禁地凑过去在他腰上揩了把油,我笑得猥琐得跟流氓一样,嘴里喊着“美人,让爷香一个”,然后就惨遭制止。
      温明诏轻轻抓住我作乱的手,眼中满是笑意,在我额头上亲了一下,压低了声音道:“等成完亲,让牧歌亲个够。”
      于是我立刻端正姿态,摆出严肃的表情,回握住温明诏的手,和他一起走到院子里。
      我们在院子里拜了堂,以天地为证,以日月为高堂。
      三拜毕,温明诏从怀中拿出一个发簪,认真道:“鄙人家中父母早丧,无甚财物,今特向姑娘献上此簪,以此为誓,凡温明诏所有,即洛牧歌所有,姑娘可愿意?”
      我收敛着眼眶里的泪,轻声道:“那请相公为我戴上吧,此一生,但求你一人。”
      温明诏笑着为我戴上了发簪,怕我冻着,又牵着我的手进了屋子。
      屋里的木桌上,摆放着几个精美的盘子,盘中是温明诏起早做好的糕点和一盘喜糖。
      我捏了一块喜糖放进嘴里,清甜的味道在口中弥漫,很好吃。
      温明诏递给我一杯青梅酒,我接过和他一起喝了下去。
      我知道,从今往后,我们两个人的命运便缠绕在一起再也解不开了。
      不过,我甘之如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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