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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两场辉煌的胜利(01) ...

  •   天气闷热极了,好像随时都会有一场暴风雨,夜里很黑,乌云挡住了月亮。一队人马摸黑来到城外山脚下一处密林的边缘。这时,队伍里领头的人用手挥一挥,其他人就悄悄的散开来,在相距十五步左右的距离埋伏起来。

      这伙不明来路的人马一来到自己的位置上,就从褡裢里拿出准备好的,已经用油脂浸泡过的一大包纱布、硫磺、火绒一类的东西,然后他们各自将火石谨慎的放在身边最容易拿到的地方。等他们做好这一切,就把箭枝松松的搭在弓弦上,蹲守在草地里默默的等待起来。已经到了秋末,可是草丛里仍旧全是蚊蝇,这些贪食的狂热之徒立刻聚集到送上门的宵夜旁边,挺直了自己针状的口器,大快朵颐。但是这些被它们肆意叮咬的那些人却毫不在意,他们像是失去了知觉一样,对自己身上发生的一切一点反应也没有,只是凝视着眼前一片漆黑的密林。

      这支队伍就是被墨西拿总督用重金请来的那些走江湖的游侠。就在这静谧的夜里,在这远离城市的一片荒野中,那个游侠头领约翰弯腰把自己藏在高高的草丛里,他看着眼前黑魆魆的森林,心里忽然感到一股难以抑制的兴奋感。但是他知道这样的兴奋感可不是来源于对即将发生的战斗的渴望。

      作为一个贫困并坚定的醉心于各种投机生意的人来说,约翰先生必然只能是个平淡无奇的现实主义者。虽然他参加过无数大大小小的战役(或者客观的说,大多只能算是群体的殴斗),不过要是让我们用坦诚的心态来评价这位勇士,那么我们也只好实话实说,那就是在这位英雄的的内当心中,其实从来就不曾激发过半点的好战情绪。当然,我们也可以这么说:那种颇为平常的,几乎所有人都具备的,同时也总是让每一个男子汉想一想就会感到血热的,为了某种光荣的(或者是莫名其妙的)事业而不惜牺牲一切的献身精神,这一切对他来说,却是从来不曾体验过的新鲜玩意。这是遗憾的,不过他约翰似乎对此并不以为意。在他眼里,战争这种玩意是有钱有闲的老爷追求的东西,太浪漫,太高尚,也太宏大。他既不能理解它的美好,也不能负担它可能产生的代价。

      约翰此时突然产生的兴奋感来自于一种渴望,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渴望才导致了他在精神上变的兴奋的几乎难以自抑了。他干这个行当多久了?十年?十五年?他记不清了,不过有一点他还记得,那就是他约翰并不是天生就是当兵的。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的父亲就把他送到一个领主那里充当了一名仆役,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这个叫做约翰的孩子每天天不亮就被叫起来干活,而且不管他是早起还是晚起,都得挨打。他擦地板,擦亮银器,去河边担水,然后去厨房帮厨,厨房在地下一层,其它的帮工捉弄他,告诉他这厨房里曾经熏死过一个厨娘,由于这个厨娘过于凶恶(比现在帮厨的玛丽大妈还要凶恶的多!),所以她拒绝地狱的召唤,就赖在这厨房里不肯离开,当夜里最黑得时候,这鬼魂就会醒来,去找胆敢进入她私人领地里的人。

      “找到这些人以后呢?……她会对他们怎么样呢?”约翰战战兢兢的问。

      那几个促狭鬼互相看看,大笑起来,“这老巫婆喜欢咬小孩的耳朵!”

      约翰把耳朵捂起来说“我不是小孩!”

      “小耗子,滚你的吧!”那几个恶棍把他推到一边去了。

      因为约翰每天早上要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就得独自到厨房里去。一个孩子不得不胆战心惊的独自摸黑去一间可能有凶恶鬼魂出没的地方,他们一想到自己的杰作能狠狠的欺压比他们还要弱小的人,心里就感到极其满足起来。也只有这个时候,这种痛快的恶意才能让他们暂时忘记被主人打骂,还有挨饿受冻带来的痛苦。

      一开始约翰是很害怕的,那时他不过才七岁。当他第一次知道原来他每天早间要去干活的厨房里并非只有他一个人的时候,他心里的那份突然而来的惊恐几乎让自己昏厥在地。但是更可悲的是,即便前路是如此的可怕,也并没有人愿意来安慰他,当然,他也没人可去告饶倾诉。他所能做的唯一的事情只是忍住眼泪强迫自己紧贴着过道的墙面继续向前。黎明前,到处依旧是一片漆黑的夜色。他哆哆嗦嗦的顺着墙壁摸索着走在通向地下厨房的走廊上,感觉自己全身的血都要凝固了。他眼睛睁的大大的,但是眼前却像被人遮上了一块黑布,在他视线里,一丝光亮也看不到。主人不会给他这样的小厮准备蜡烛的,他只能摸黑到厨房里,用火石打着烛台。这时任何一个微小的动静都能吓的他魂飞魄散,地板的咯吱声,老鼠跑动的声音,还有房子外面早起的鸟儿一声凄厉的鸣叫,都会吓得他止不住的浑身颤抖,他坚信这些震耳欲聋的声响一定会吵醒那满心怨气的厨娘。日子一天一天过去,这可怕的厨娘总归没能出现,但是约翰并没有忘记她的存在,渐渐的,他开始期望那个并不存在的鬼魂真的有一天能出现在他的面前,他要向她祈求,祈求她能帮助他离开这里,回家,或者其它任何地方都行。他想,既然这个厨娘连地狱的命令都敢违抗,那么她一定是极其神通广大的,所以只要自己诚心诚意的,就一定能感动这个好心的大娘。

      约翰在领主家里干了五年,虽然他每天能吃到的食物很少,但是他还是变得一天比一天强壮起来,女主人觉得不应该浪费这样好的劳动力,于是决定把他派到大田里,如果他干得好,还准备分给他一小块田地,这样他就会安心做一个本分的农奴了,这样的安排显然对所有人都很好。但是约翰却不领情,在一个普普通通的一天晚上,他逃跑了。女主人很生气,同时也惋惜他不幸的命运,“这个傻小子会被野外的野兽吃掉的。”她对他的丈夫说“要不就是饿死,天这么冷,也许在野地里冻死也说不定。”

      我们幸运的约翰到底是没有被狼或者熊吃掉,而且也没有如了女主人的愿,饿死或者冻死在荒野里。他活了下来,虽然很不容易,但是他毕竟变成了一个自由人,当然是非法的。他显然很不客气的违逆了主人家对他最后的一次期望,这也许是他对养活了他五年的主人家唯一的一次报复。

      约翰就这样开始了自己的流浪生涯,他参加各种各样路过在他眼前的队伍,为了一口吃食,他参加过无数次莫名其妙的战争。说来奇怪,昨天他还在为某个领主声嘶力竭的宣誓效忠,第二天他也许就已经站在这个领主的敌营里发誓要砍下他老雇主的脑袋作为新主人的贺礼了。显然我们的约翰从来就没机会养成过什么忠诚信仰之类的思想。他就这样在各种各样的的混战中度过了他的少年时代。海外的掘金潮终于卷起了他这颗小沙粒,他跟着一大群亡命之徒登上蛇船向遥远的南方渡海而去。在旅程中,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在向哪位伟大的首领效忠。不过他也不在乎,现在他已经十七岁了,他早就学会了聪明人只应向金钱表示诚意的道理,另外他还明白了一个更重要的真理,那就是无论发生了什么,都得保证首先得活下去,否则就连最亲爱的金钱也会抛弃你。他们漂洋过海终于来到了温暖的南方,但是南方这曾经的金矿之地现在无疑已经变成了令人失望的荒漠。丹麦金早就成为了历史,那种四处收割金银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现在各个海岸港口到处都是全副铠甲的卫士,就连定居在此地的,那些他们曾经的同根族裔也把他们这伙强盗恨的入骨,他们无疑已经成了过街老鼠般的存在。

      城市开始兴起,曾经耀武扬威的乡下领主逐渐变成了强撑场面的破落户,没人再付得起大把的钱财维持战争游戏,雇佣军的好日子到头了。文明开始驱逐蒙昧,商业取代农业成为社会进步的核心,在城市管辖的地方,老百姓甚至不需要种田也能养活自己,城里的商人们有大把的钱,但是他们却吝啬得让人发指,恨不得让所有人都相信他们其实与街上的乞丐差不了多少,哪怕让他们付出一个铜子也得让他们相信一定会有一个金币的回报。城市雇佣的卫兵穿着体面,武器精良,甚至最低等的士兵也被装备上了佩剑,但他们的荷包里却永远是空荡荡的。约翰对这一点看很清楚,显然在城里当兵是没有任何前途的。

      不过他这种只知道争勇斗狠的野蛮人还是赶上了好时候。恶魔,这个古老的种族在这个大陆上其实从来就不曾绝迹过,他们每隔几年就突然出现,到处兴风作浪一回,好像他们在蓄意要将他们累年在暗中得以聚集出来的能量在人类世界里宣泄一番一样。他们每次的兴起都是那么的狂暴和可怕,带走了无数的人命。每次都会让意志最坚定的人也开始怀疑人间又一次临近了世界末日。天神和僧院的保护范围太有限了,只有罗马和阿尔卑斯山脉附近才有永恒的阳光普照,在其它阳光照不到的暗黑之地。于是约翰他们这种拥有特殊技能的亡命之徒组织的新兴行当——恶魔猎人,开始应运而生。

      在为半岛上几个小城市消灭了几个小股恶魔群落后,约翰和他的几个伙伴开始名声鹊起。以发展事业的名义,当然主要还是为了解决所获酬劳的合理分配问题,他离开的他最初的合作者。开始自己招募训练家乡来的,同他一样的流浪者作为自己的帮手。他用自己贪婪的欲望给自己打气,希翼于让自己的事业会越做越大。现在他来到墨西拿,因为他确信这里的人惹了大麻烦,同时他有信心在这种形势下,从这些软弱而多金的阔佬身上大赚一笔,就像他曾经做过的那一笔笔颇为划算的买卖一样。

      战斗还没开始,他就已经开始盘算该怎么花费那些个已经落袋的那两千三百个金币了。不仅如此,他相信自己还有办法从他的雇主那里搜刮出来更多的好处,就是这美妙的几乎让人战栗的白日梦让他走了神,同时让他难以忍受的兴奋起来。

      一阵热浪在丛林边吹过,他回过神来,心中暗道“来的个好!”。

      也就在这时,本是一片漆黑的丛林深处突然间一片火光腾空而起。这火势是如此的凶猛,几乎在瞬间就照亮了整个黑暗的天空,大火借着风势向约翰所在方向迅速弥漫而来。约翰向他周围的手下逐个望过去,看见他们对眼前发生的巨大变故一点也不为所动,依然是手里紧握着弓箭,沉着的蹲守在原地。这他感到非常满意,这是生与死锻炼出来的战士,非常靠得住。

      丛林里传出来骚乱的声音,接着一大群各种兽群发了疯似的从着了火的丛林里逃奔出来,甚至有几头受到了惊吓的鹿只几乎撞到埋伏在草丛里的战士,而接着一群野狼混杂着其它各种野兽几乎就从他们身边跑过,但是这一切都没能惊扰到这些埋伏在自己岗位上的任何一个人,他们在耐心的等待着真正猎物的出现。

      很快他们的耐心就有了回报,一群形容古怪的人样怪兽出现了,他们也在慌慌张张的躲避大火,就在他们刚脱离丛林边界的时候,约翰站了起来,他搭起一箭,向离他最近的恶魔胸前射去,那恶魔应声而倒,接着四处飞箭如蝗,所有的埋伏在地上的十几个人都站了起来,一箭接一箭的向眼前的目标射去,这突然的袭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几十个恶魔瞬间被消灭,但是其它恶魔也发现了眼前的危险,他们立刻蹲伏在草丛中,贴着地面像野兽一样四脚并用,迅速的向袭击他们的敌人方向攀爬过去,他们就像在岩石上爬动的四脚蛇一样迅速而灵活,很快就接近了他们眼前的目标。箭手们从容的将弓背在身上,然后沉着的点燃身前的浸油纱布,于是一堆堆烈火冲天而起。等他们做好这一切,他们就整齐划一的一起向后退步。他们的策略明确而有效,显然在等着恶魔在通过火堆时再一次暴露自己,他们要在对方无处藏身的那一刻发起第二波攻击。

      这胜利来的过于轻易,要是纳尔迪总督也来现场观战的话,他一定会觉得自己钱花的冤枉。约翰得意洋洋的看着眼前的一切,一阵又一阵的箭雨之后,幸存的恶魔只剩下不足十个。约翰他们埋伏的地方是丛林边缘靠山的一个隘口,这条出入丛林的通道已经被他牢牢堵住,就算恶魔这时候不再冲锋,很快在他们身后的侧翼也会遭遇赶来奉命包围他们的部队,那是在丛林深处负责放火驱逐他们的小分队。约翰觉得现在就可以收工了,他的精神涣散了,又一次走了神,他开始盘算起来回到城里该怎样向总督继续讨赏。就在这时,一个恶魔躲在暗处喊起来,“兀那汉子,且慢放箭。”约翰哪里理会他。而他手下人听到前面的动响,手里的箭枝放的更密了。

      “那位好汉,听我一句,可救你身家性命!”躲在草丛里的那个恶魔惊惶的喊着。

      约翰向声音传来的地方拉满弓弦,一箭射去,算是他的回应。

      “听我说!你知道魔头墨菲斯托吗?!”那个恶魔继续喊着。

      “没听说过!”约翰用戏谑的腔调回答他,“是你的哪门子亲戚吗?!”约翰一面用戏弄的腔调逗着对方,一面却按照对方话音传来的方位调整着位置,把手里的箭枝一支接一支的向那恶魔可能隐藏的位置不停的射过去。他猜测这家伙很可能就是这股恶魔中领头的,他想在对方分心的时候便宜的要了他的命。

      “巴尔才是!他只是巴尔的兄弟,你知道巴尔吗?我们的大族长!”那恶魔不肯放弃谈判的机会,语无伦次的急着喊“相信我,汉子,我被卡宴骗了,她让我留守在这里不许离开,现在我明白了,她就是让我等着你们来,好让我借着你们的手送死!可是你们也被骗了!我死了,就轮到你们这些人类了!”

      “好吧!你这该死的恶魔,那我们谈谈,怎样才能让咱们这两个可怜鬼不至于都送了性命。”约翰把箭停下来,并示意自己身边的人也不要继续放箭。

      “好汉!你放了我,让我告诉你到底发生了什么,这样你就不会……”这恶魔一面说,一面从藏身的地方站了起来,约翰一箭射去,正中对方胸膛,那箭支嘣的一声,就像钉在了一块厚木板上,那恶魔话未说完,仰面而倒,就此气绝。

      剩下的恶魔像被惊吓到的鹌鹑一样四处逃跑,他们一面跑一面喊,“不要杀我,我不是恶魔,是活人!”

      “现在你不是了。”约翰将最后一个恶魔放倒,平静的说,“无论你生前是人是魔,现在的你也就只能是一具腐尸了。”

      约翰命令手下仔细打扫战场,看看有没有还没断气的,一定不能留下任何残余。他向刚才和自己喊话的那个恶魔倒地的位置走过去,等他走近了,他看到地上躺着一个半秃的恶魔,眼睛和嘴巴都张的大大的,保持着死前一刻那惊惶而悲惨的模样。

      一个走过他身边的手下停下来,指着这地上的恶魔说,“这恶魔不是这里的土著。”

      约翰转过头看看他,“恶魔也跟我们一样分部族吗?”约翰因为对方幼稚的话而嘻嘻笑起来。

      “我不知道。”那人抓抓头皮,“我以前去过东方,那里的恶魔就是这种长相,看他的穿着打扮也有点像,不过我已经好久没再去过那么远的地方啦!”

      “刚才这家伙说起一个叫什么墨菲的名字,还有……”

      约翰看见他身边的人哆嗦了一下“墨菲斯托!他说的一定是墨菲斯托!”那人不安的说道。

      “那是谁?”约翰对他伙伴突然出现惊恐的样子感到奇怪,像他们这种亡命之徒,是从来没有害怕过什么东西的。

      “那是凯尔斯山上两个大魔头中的弟弟,他曾经一个人毁掉了一座城。”

      “几十个人组成的那种城市?”约翰哈哈笑起来,他觉得有必要好好嘲笑一番他手下这个突然疑神疑鬼的胆小鬼。

      “不,是卡法。”那人哆哆嗦嗦的说道。

      约翰的笑容凝固了,虽然他是个无知的武夫,但是每个骑士都在幻想的黄金之地——卡法,他还是听说过的。他在心里咒骂着“妈的,这是怎么一回事?!”

      “你说卡法?你在发疯吗?!就算这个墨菲斯托真的像你说的那么厉害……当然这是不可能的,没人能仅凭自己一个人的本事就毁掉一座那么大的城市,天神也不行。好吧!我们假设他真的有这本事,那他也不过是在卡法而已,离这里有几千里路。”

      “这没错!”那人说道“要是墨菲斯托真的在我们这里的话,那我们早就被他啃了。”

      “滚开,你这个胆小鬼!”约翰生气了。

      那人用惊恐的眼神看了看地上的这具恶魔尸首,然后默默的离开了,对他遭受的辱骂一点反应也没有。

      “墨菲斯托?那是个什么鬼?”约翰看着地上的恶魔死尸,心中嘀咕起来,“你这汉子,你到底想告诉我关于墨菲斯托什么事情呢?是他派你来到这里的吗?他为什么要派你这种货色来白白送死呢?他也准备到这个大陆来吗?他在你们那边不是待的好好的嘛!真可惜,其实我们蛮好可以坐下来好好聊聊的。”

      因为这个恶魔已经发过了重誓,要求自己永远闭紧了嘴巴,所以约翰心中的一切疑问也不再会得到答案了。他乱想了一会,觉得自己非常可笑,他本来就不是个喜欢自寻烦恼的人,他的生命鲜活,精力旺盛,世间的各种精彩他还应接不暇呢,哪有功夫为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费心。很快他就把这件事给忘的一干二净了。

      约翰确认手下已经认真的打扫完了战场,于是他们的队伍立即开拔,在夜半时分就回到了墨西拿城。城头灯火通明,大批的市民在城墙上等待着他们的英雄凯旋而归。而他约翰此刻也颇像个正儿八经的英雄那样挺胸叠肚,一副洋洋得意的样子。不仅全城的市民在欢呼他们的胜利,就连市议会的全部成员也在纳尔迪总督的带领下,屈尊等在城门处迎接他们的凯旋。这盛大的荣耀让约翰十分的享受,对他来说,荣誉恰似点缀在利益这块蛋糕上的樱桃,虽然不一定要有,但是一旦被放上去了,仍会让人感到异常的赏心悦目。

      约翰被议员们簇拥着穿过城内的大道向市政广场走去,议员们已经为他安排好了在广场上举行盛大的庆典。约翰后面的骑马的随从用绳子捆着死掉的恶魔,在他们身后一路拖行,在他们走过的地方留下了一路的污秽。这些战利品意味着约翰的战功,宣示着他的赫赫武功。约翰不顾他的战士抱怨这些战利品散发着恶臭,执意让手下把他们一个不剩的全都拖到城里来,他知道多一个尸首就多一个邀赏的本钱。

      市民们拥挤在狭窄的街道两侧,向走过他们身边的勇士欢呼。可当恶魔尸体拖过他们面前的时候,他们却又害怕起来,人们好奇又惊恐的盯着这些曾经威胁过他们生命的形容恐怖的异物。有人在议论纷纷,学着游吟诗人的腔调夸张的描述着这些恶魔的恐怖。“知道吗?”有人向他旁边的人小声说道“有些恶魔其实都是人!和我们一样的!不过他们被恶魔咬过,却没能死掉,自己也就变成了恶魔……”其他人被这样的奇闻怪论惊骇的目瞪口呆。他们在想,“要是自己不小心也被这些怪物咬过的话,那岂不是我们也会变成恶魔?!”,这些善良的市民在这样的言论煽动下害怕起来。确实,虽然为了找刺激,这些人的话说的确实危言耸听了些,不过另一些忧心自己命运的人得出的推论还是很有道理的。

      最后,这支由凯旋的英雄和肮脏战利品组成的队伍终于来到了市政广场,在广场上早已临时搭起了一个舞台。约翰命令手下将恶魔的尸首围着舞台一个个全都吊起来,一点也不在乎那样只会引发更加浓烈的恶臭。于是这些高高在上的尸首就好像是绑在火刑柱上的殉难者一样了。

      纳尔迪总督恭敬的邀请约翰一起走上舞台。当他们一同走到舞台中央,纳尔迪总督就挺起胸,洋洋得意的说道,“我亲爱的墨西拿公民们,感谢主神衣卒尔,感谢来到我们城邦的英雄们,因为他们的神勇,威胁我们的恶魔已经遭到了灭顶的灾祸!现在我宣布!我们的墨西拿再次回到了光明的时代!”

      台下的市民们兴奋的欢呼起来,毕竟这样的盛况可不多见。市民们喜欢各种各样的欢庆活动,即便是蹩脚的戏剧团的无聊演出也能让他们兴奋的讨论好长的日子。这是他们困苦无聊生活中重要的调剂。对他们来说,这样的娱乐在生活中实在是不可或缺的。就拿这次盛典来说吧,在他们眼里,举行如此盛大的盛会,是否是因为战胜了恶魔,或是因为击败了其它什么敌对城市,其实这些他们并不关心,毕竟他们不是那些为城市福祉宣过誓的大人物。他们现在聚集到这里,不过是把这些达官贵人,英雄好汉,还有这些恶臭的死尸看成又一个马戏团来演出罢了。

      等纳尔迪总督在台上表演够了,他热情的向台下的民众介绍起来早就等的不耐烦的这次庆典的主角——英雄约翰。

      “为我们的英雄欢呼吧!”纳尔迪总督最后喊到。于是台下响起一片杂乱喧闹的欢呼声、故意的尖叫声,同时不乏吵闹和互相因为挤靠引发的咒骂。总之,热烈是够热烈,但是乱七八糟一点也够不体面,甚至众人的捧场表现还处处都显出这些观众的粗陋不堪来。但是台上台下没人在乎,每个人都被这热烈的气氛感染的兴奋到无法自抑。

      约翰接着纳尔迪总督,立刻开始在台上口沫横飞的说个不停,他在等待的时候早就憋足了一肚皮的话要说了。他那真诚的,发自肺腑的,间杂着大量脏话的自吹自擂捕获了台下市民的芳心。这一刻所有人,包括他自己都发自内心的认识到,他就是衣卒尔亲自派遣下凡而来,专程来拯救这些可怜凡人的救世英雄了。

      “一个恶魔就能毁掉整个一个大村子!”约翰在台上狠狠的叫喊着“更不要说一个恶魔魔头就能毁掉比你们城市整整大三倍的一个地方!卡法,一个有几十万人的大地方,就被一个恶魔完全毁灭了!看见了吧!要是没人保护,就算罗马那样的城市,他们也能轻而易举的连根拔起!”

      他的恐吓让台下的人喘不过气来,妇女们双手紧捂在胸前,眼睛瞪的大大的,大气也不敢喘。男人们也好不到哪去,他们面面相觑,暗自庆幸还有英雄能庇护他们的周全。

      “不要怕,老乡们!”约翰得意的说,“恶魔就像野外的枯草,而我就是他妈烈火!我走到哪里,哪里的恶魔就只好逃的干干净净,但是我永远比他们迅捷,我总能在他们准备跑路之前截获他们,把他们一个接一个的捏断气,就像你们在家里捏着鸡只的脖子一样!就是这样简单!他们就这样被我一个接一个的消灭!”他双手绞在一起,就像在扭着哪个可怜恶魔的脖子。约翰在舞台上跨着大步走来走去,他每说一句脏话,台下的民众就跟着欢呼一场。只有他的部下在不满的大声咒骂,他们咒骂他们的头头毫无廉耻,天生的下流胚,完全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牛皮大王!但是这咒骂增添了原本就异常热烈的现场气氛,没人介意或者注意他们话语里的抱怨,事实上,整个广场都像陷入了疯魔般的狂热之中,渐渐就连约翰声嘶力竭的呼喊声也听不清了。

      将尽黎明,这庆典终于费力的跨过了他的高潮,市民们渐渐疲惫起来,欢呼声变得有气无力,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张大嘴巴,肆无忌惮的冲着舞台上大声打哈欠,还有人因为自己的疲倦而烦躁起来,开始向台上吐口水,喝起倒彩来……约翰也累了,他用他所剩无几的最后一点兴奋再一次叙述了一番自己曾经的英雄事迹,然后开始觉的眼前的一切都一下子变得了无兴味。于是他既不行礼,也不说告别词,毫无征兆的在突然间就大大咧咧的跳下了舞台,将自己的演出就此草草结束。现在他觉得自己头晕眼花,很想找个地方好好睡上一觉。

      “真见鬼!我累死了!”约翰粗暴的推开人群,嘟囔着,“这些粗俗的白痴,天知道我干嘛要跑这么老远为这些下流胚卖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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