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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第 42 章 ...

  •   42.

      那一天的后台乱成了一锅粥。先是我打了长发胖子,然后他们所有人都站了起来,一个个人高马大的,壮实得像堵墙,不像玩音乐的,倒像是混□□的。罗鸣一把把我扯到他身后,摸出烟递给闭嘴那群人,陪着笑说小孩儿没轻重,不懂事。程祎和我同仇敌忾,一看罗鸣息事宁人,不由火冒三丈,推开他,撸起袖子去抓胖子的长头发,说:“你这腚眼儿喷什么屎呢,痒痒了欠堵是不是?”

      闭嘴一个留络腮胡的,拍掉罗鸣递上来的烟,其他人一起朝我们合围过来。我们也不是好惹的,我和程祎不用说了,比着往前窜,徐历年紧随其后,沈珏握紧了鼓槌也站了起来。罗鸣夹在中间,左劝右喝,那一刻我觉得罗鸣微微前倾的脊背无比刺眼,伏低做小、低眉顺眼、点头哈腰、奴颜婢膝……凭什么?就凭他们“闭嘴”声名鹊起?放屁,我他妈才不吃势利眼这套!

      气氛像紧绷的琴弦,下一秒就要断裂,全靠罗鸣左右弥合。那长发胖子指着我说:“你过来,我也扇你一巴掌,这事儿就了了。”

      我不屑地翻个白眼,从鼻子眼喷出一股气,双臂环胸,一动没动。罗鸣低声叫我:“小野,道个歉!”

      “道个屁啊,人家可是要动手。”我说。

      “小野!”

      “你也甭为难他们,一人做事一人当,”我走上前,直视着长发胖子,被罗鸣死命拦住,我只好站住脚步,“你嘴巴不干净,我他妈替你爹妈给你擦嘴巴,你还有什么屁可放的啊?”

      “诶,觉着没过瘾,让你再擦擦呗。”

      程祎和我一唱一和,罗鸣气不打一处来,瞪了我们两眼。比罗鸣更气的是那个胖子,脸上阵红阵白,二话没说,就朝我扑了上来。罗鸣赶忙在前面挡着,程祎把我护在身后,徐历年接过沈珏递上来的鼓槌,也冲上来,闭嘴那边也不是吃素的,双方顿时混战到难分难舍。

      我脑袋上挨了一下,不知道被什么砸的,眼前一阵昏花,耳朵短暂地失聪了,尖锐的耳鸣声在大脑中尖叫,像划拉最细的那根琴弦发出的声音,令人牙酸。有个人在旁边扶住我,好像叫了两声我的名字,和耳鸣混在一起,难受得我死死闭上眼捂住了耳朵。等我回过神来时,眼前朦朦胧胧,很是安静,慌乱紧张恐惧袭上心头,我以为我听不见了,直到我看到涂渠手里的半截酒瓶子,参差的碎碴上还滴着血。

      我愣了——不止我一个人愣住——涂渠挺怂的,程祎损他他都不带吱声的,我和他虽然有那么点不可言说的关系,但打心眼里,我没正眼瞅过他。这次真是出人意料。

      震撼过后,发际线的位置疼痛不已,我摸过去,翻手一看,一手的血。抬眼看去,那个长发胖子比我还惨,脑门一大道深深的伤口,血流满面。是涂渠划的。

      这时候,酒吧老板推门进来了,见到这阵势,目瞪口呆,张口结舌了半天,才叫人买了碘伏和纱布回来,然后话里话外劝我们息事宁人,不然三败俱伤,酒吧方脸面不好看不说,我们也拿不到钱,日后想找我们演出的承办方,都要掂量掂量。

      事已至此,纵然闭嘴气焰嚣张,也不像我们SB这么缺钱,却得给甲方面子,但从此眼睛里杵了棒槌,这个梁子彻底和SB结下了,而且是余音绕梁,十多年了,他们仍孜孜不倦地用那些真假参半的“爆料贴”抹黑SB。但整个这冲突,说到底,我主责。如果我当时能听罗鸣的话——可那就不是18岁的我了。

      18岁的我,空有一身沸腾的热血,脾气冲天,自以为宁为玉碎不为瓦全,鄙视审时度势,三六九等。可是SB要走上正轨,要发展,要公众形象,SB不可以再是那个地下酒吧里肆无忌惮看A片的地下乐队了。

      因为签了合同,该演还是得演。我们和闭嘴捏着鼻子对流程。他们更有名,安排的是好时段,十二首歌,有两首是首发的单曲;SB只有七首歌,都是这次出的专辑上的曲目;然后是半个小时的自由环节,就是我所理解的“斗琴”。

      气氛哄到这儿,我们两边儿都像是看见红色的牛,粗重地呼吸着,一副不弄死对方誓不罢休的架势。平心而论,那天的演出相当成功,因为闭嘴和SB都在台上发泄着狂热愤怒。那个长发胖子脑袋上缠着纱布就上去了,他是吉他手,中途掰坏了一把吉他。

      现场足有五六百人,轮流出外头抽烟聊天,七八成是为了闭嘴来的。虽然刚和他们发生完冲突,可是不能否认,他们的歌儿的确高我们一等,狂有狂的资本。徐历年在后台一边听一边抽烟,抽了大半盒,后台烟雾缭绕恍若仙境,罗鸣忍无可忍了,他才开口说:“妈的,到底是谁给他们写的歌儿,咱们怎么就碰不上呢。”

      程祎不服气地说:“怎么了,咱们的window shopper也榜上有名好吗?”

      沈珏瞥他一眼:“一个是榜单第一,一个是榜单第十。”

      罗鸣说:“沈珏说的对,听众最多关注前两名,没人注意第十名的。”

      这种功利的对话,我很不适应,但又没立场让他们住口,只好喝啤酒。额角仍在隐隐作痛,罗鸣不让我喝酒,说对伤口不好,程祎笑话罗鸣把我当成了小姑娘。看在程祎刚才和我并肩对付闭嘴的份儿上,我没追究,只是说:“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一会儿斗琴的时候,跟他们手底下见真章呗,如果是他们在外面买的,那就不足为惧,要是真是他们自己写的……”我挨个儿看了他们一眼,“技不如人也得认。”

      我希望他们是买的,毕竟技不如人的滋味儿我在清楚不过了,难受得很。

      不可避免的,我又想起了我弟,还有殉于冷水中的两首歌。那两首歌儿,不逊于闭嘴的歌单。

      闭嘴的十二首唱完,气氛也到达了顶点,汹涌的热浪快把房顶掀翻,乐迷们狂喊“安可”,因为情绪太过激烈,SB这时候上很有压力,闭嘴应酒吧方面的要求,返场了一次,说了一会儿还有精彩呈现,暂时安抚住了乐迷。

      闭嘴下场后回到了后台,SB上台,就剩我一个人面对他们的虎视眈眈。于是我溜到台下,混在顾客里面,给SB的乐迷充人头,趁着罗鸣不注意,又灌了三罐啤酒。

      说真的,珠玉在前,SB显得平平无奇。

      显然不止我一个人这样想,台下的听众相比闭嘴在台上时少了大半,之前摩肩接踵,现在稀稀松松。SB单独拎出来,绝对不是不好,甚至可以说是新一批崭露头角的摇滚乐队中小有名气的,只可惜咱们对上了闭嘴,一整个儿降维打击。

      我和SB同命相连,感同身受,心里琢磨着,只能寄希望在闭嘴没什么真本事,让我们在斗琴的时候找回点场子。

      七首歌儿结束,我跟在罗鸣他们之后回了后台。不至于沮丧,但是兴奋不起来就对了,这是以往绝对不会出现的,这可是摇滚现场,就是聋子也会燥起来。可这次,我们都淡定了,换成了心里躁得慌。罗鸣、徐历年和涂渠交流着什么,斗琴斗琴,一会儿主要就是看键盘和吉他,没人在乎贝斯,所以程祎无所事事地走向我,塞给我一罐啤酒,痛饮了一大口之后,把啤酒罐微微捏得变形。

      我知道大家心情都很忐忑,奈何和闭嘴在同一个后台休息,虽然泾渭分明,井水不犯河水,但不能让他们听到我们的不安,就算最后一败涂地,我们也得硬着头皮装下去。

      不一会儿,酒吧的负责人叫我们SB先上场,流程是SB在场上随便来一段,然后闭嘴在后台“砸场子”。欲扬先抑嘛,懂,和闭嘴比,SB就是“抑”。

      徐历年上台,今天来的人多,池子里的人比例再少,数量也不少。我看到徐历年挠了挠脖子,然后在键盘上慢吞吞弹了几小节土耳其进行曲。

      这边音符刚落地,后台那个络腮胡速度很快地,也弹了一遍。嘈杂的人群安静了些,咂摸过味儿来,纷纷从四面八方再次聚集到池子下面。徐历年转了个调,接着弹下去;长发胖子用吉他,学着徐历年的转调,流畅地弹了一遍。

      人群开始吹口哨,鼓掌起哄。两边的人一个接着一个上了台,把不大的台子塞得满满当当。后台只剩下了我一个人,我倚着上场门,一边喝酒一边看。这样的对决挺有意思,但目前为止,还没听出闭嘴有什么与众不同。

      很快闭嘴开始了反击,演奏了几首著名的摇滚乐曲;我们SB也不甘示弱,中途程祎还抢了涂渠的吉他来了段solo;两边的鼓手也比试了一番,总体来说不相上下。

      我渐渐放下了心,把空酒罐丢在脚下,嘭地踩扁。这一声响如同一个信号,场上的火药味浓烈了,比试升级,闭嘴用复杂的技巧,改编了一段尤比·布莱克的经典爵士曲《Randi’s Rag》,使原本轻松欢快的曲调,变得激烈而富有攻击性。

      爵士不是SB的强项,SB全凭喜好玩音乐,摇滚之路狭窄但纯粹,对爵士敬而远之;罗鸣稍懂一些,以拟声唱法回应了一小段,但很显然涉猎不深,有可能是签了经纪之后,公司要求得拓展音乐面,他才开始接触的。徐历年试着跟上罗鸣的唱调,但这种毫无准备的即兴,只够手忙脚乱的“错拍默契”。

      台下一阵吁声,闭嘴的人面露得色,胖子解开了裤腰带,冲着罗鸣挺腰,大拇指朝下,比出口型“垃圾”。台下哄笑满堂,气氛热烈!SB的脸色都很难看,但又不能说闭嘴犯规耍赖——这个场上,没有规矩,只有自由的演奏,实力为王。

      我也不懂爵士,至少不如摇滚了解,但是我看过《午夜旋律》,以及很多其他爵士乐相关的影片,比如《格伦米勒传》和《班尼古曼传》。

      这些片子是和程祎一起看的,我俩大夏天光着膀子挤在沙发上,边挖冰淇淋边看的,他家的沙发上现在还残留着他搞上去的几点冰淇淋渍。可程祎对爵士乐不感冒,看过就算,我则找了些经典爵士乐,狠听了几日,最后得出结论:果然更喜欢摇滚。

      但现在面临劣势,不是好恶的时候,权衡之下,我拎着把吉他冲上去,挤开徐历年,霸占了键盘,顺手把吉他丢给他,省得他空手站着尴尬。就在这期间,我脑海里已经决定好了要弹什么——海上钢琴师。

      闭嘴显摆他们的爵士素养,但来这看演出的都是摇滚乐迷,最多崇拜下他们好厉害,继续把他们捧得高高的,但不一定有共鸣——在现场听到没听过的音乐,第一反应绝对不是激动到嗨起来,而是欣赏聆听,最多鼓鼓掌叫几声好。

      要说通俗的爵士乐,《海上钢琴师》的插曲绝对是最好的选择。摇滚乐迷们或许不知道尤比布莱克,但他们一定听说过1900——至少,知道1900的,绝对比知道尤比布莱克的多得多。

      抱着这样孤注一掷的劲头,我弹起了《海上钢琴师》中经典的“斗琴”曲《The Crave》。果然,没几个音符,台下就是一阵沸腾,喧嚣得仿佛是万众簇拥。涂渠反应过来,吉他跟进,程祎举着贝斯绕场跑了一圈,然后拽着徐历年一起,脱裤子冲着闭嘴挑衅,以鸡还鸡;罗鸣高兴起来,在旁边招呼台下一起鼓掌。

      我弹完之后,退位让贤,没给闭嘴接茬的机会,徐历年接着弹了《Magic Waltz》,在有限的琴键上尽情释放无尽的热爱、浪漫、疯狂与孤独,气氛更上一层楼,几乎到了极致!我们抢夺到了主场,闭嘴自是不甘心。徐历年结束最后一个音符之后,闭嘴提出现场即兴作曲。

      我们精神一凛,该来的终于来了。台下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催促声掩盖了此刻的气口,不论是SB还是闭嘴,一直浸没在水中,都需要浮出头喘一下。不约而同地,我们纷纷朝主办方要了酒,一口气喝完,呯呯砰砰地摔在脚边,骨碌碌滚得到处都是,如同古代出军前誓师大会上的临别酒。酒精加上紧张,五脏六腑像在洗衣机里搅个天翻地覆,浑身透出冷汗。

      额角的伤口被汗水腌渍,又是一阵刺痛;那个长发胖子比我好不到哪儿去,他朝我比了个中指,然后手掌反转,放平,变成了一个指向——指向我。

      他要和我单独决斗。

      罗鸣立刻朝后台打出“STOP”的手势,解释说我不是乐队成员。这话没毛病,他也是想保护我,但心里仍一阵不舒服,不论事实如何,我私心是把自己当做SB的一份子了。我堵着一口气,扒拉开罗鸣,说:“比就比,谁输了,谁在场子里裸奔五圈!”

      场下一阵欢呼!

      “小野!”

      一上头我就不管不顾,年轻人嘛,不服管教,不服挑衅。我先弹了一首自己写的,比较满意的曲子;长发胖子轻蔑一笑,换成电吉他,强大的电流声一出,我就知道我输了。

      我不甘示弱,也换了吉他,沈珏按节奏给我加了鼓点,程祎的贝斯弹根音,徐历年正要给我加段旋律,这时长发胖子用更大的琴音压制住我们的,曲调明亮,偏弗朗明戈,他们的鼓手用的是箱鼓,在这种曲调上有明显的优势。

      场下人声鼎沸,嚎叫声像躁动的音符,穿插进我们的比赛。对手的曲调太强大,我几次弹成了胖子那边的音。

      程祎凑过来在我耳边大喊:“别被他带着走!”

      我心脏都跳漏了几拍,逞强是逞强,嘴硬是嘴硬,我可不想搬石头砸自己的脚!我想羞辱的是闭嘴,不是我自己。

      越级越乱,越乱越慌,越慌越急,在一个嘹亮的错音之后,我一下子停了手。

      旋律戛然而止。场上只听闭嘴的即兴在趾高气扬,摇头摆尾。如同掰手腕到了最后的时刻,我们的手腕被他们压制的几乎没有翻身的可能了——

      “小野!”
      “草你妈的褚小野!你清醒一点!!”

      我直愣愣地杵在原地,盯着脚边的一只酒瓶,耳朵里塞满了对手嘚嘚瑟瑟的旋律,大脑一片混沌,茫茫然想不起一条音阶,就连最简单的音符,似乎都陌生了。

      我缓缓抬头,看着程祎咬牙切齿,罗鸣摇头叹息,徐历年恨铁不成钢,沈珏渐渐放轻的鼓声,还有直勾勾盯着我的涂渠。

      突然脑子里仿佛射近一根针,把混沌的脑子凿开一丝纤细的隧道,随着而来填充隧道的,是那两首旋律。

      ——我弟电脑里的旋律。

      清醒过来的瞬间,闭嘴已经到了尾声,他们涌到了最前面,皇帝一般接受乐迷的朝拜,把我们挡得严严实实。似乎已经尘埃落定了,罗鸣等人都很失望,程祎甚至摔了他最宝贝的贝斯。

      成王败寇,胜者加冕。长发的胖子幸灾乐祸地大拇指朝下,冲我——我们——大喊:“suck!suck!suck!”

      台下的乐迷跟随着他的节奏,也大拇指朝下,兴奋地大喊:“suck!suck!suck!”

      “SB suck!”

      不知谁开了个头,之后纷纷乌合成了“SB suck!SB suck!SB suck!”

      我看到程祎的拳头紧了又紧,最后气呼呼地,贝斯也不捡,冲下了台。

      罗鸣走到我身边,轻声说:“走了小野。”

      我抬头看了他一眼,他一怔。

      我闭了闭眼,来到键盘前,徐历年正要拔电源,被我一脚踹开。

      “你他妈——”

      他话音未落,键盘上流淌出河流般流畅的音符,带着怒意的,激烈地冲刷着崎岖坎坷的河岸,无数的不和谐音如同在小小河水中跃出活力的飞鸟或巨大的鲸鱼,两岸绽放着鲜艳斑斓的花朵,奇异、魔幻、童话,又让耳朵目不暇接,绮丽而诡谲。

      我的眼前浮现出了完整清晰的乐谱,手指前所未有的灵活流畅,脑海中回荡着昨天下午乍听的惊艳,只需要完整地复刻出来——甚至不需完美——我太自信我弟的天才,没有人赢得过他!

      现场前所未有的安静,每个人都像初次看到烟花的孩子,为那绚烂壮丽而震惊不已。就在高/潮处一个急促的转调,程祎如梦初醒,跌跌撞撞地捡起摔烂的贝斯,突兀地加入旋律!

      这是首充满了不和谐音的曲子,最不怕的就是突兀,沈珏的鼓点融入了进来,仿佛给飞鸟或鲸鱼的跳跃安排了秩序,规范了画卷的尺寸,涂渠的吉他丰富了节奏,仿佛在河流上空绘出了低低的蓝天和矮矮的白云,将整首曲子拔出了画卷,成为一个鲜活奇诡的世界!

      一曲毕,在闭嘴瞠目结舌的僵硬站姿中,程祎一把抱起我,举高、举高——宣布“HE’S THE KING!”然后将我丢进了台下的人潮中!

      我被无数人的手抬着,传阅着,我看到了无数癫狂到变形的脸,有人把我翻了个身,我望向天花板,面前再无一人。

      这个夜晚,南风酒吧,I’M THE KING.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2章 第 4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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