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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 3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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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他居然支吾起来,说不出个所以然。我一看,这是抓住了他的把柄,心中一乐,面上就藏不住促狭得意,拖着长音打趣他:“怎么,和你的心上人约会去?”
他越沉默,我越当做默认。我四下看看,除了我俩,没有旁人,想到他的心上人很有眼光,对他不理不睬,看样子还真是我弟一厢情愿,人家压根儿没想和他花前月下,我迫不及待踩他痛脚,继续说:“可惜你的心上人没把你放心上呀。”
虽如此刺他,我心中闪过一丝微妙的不满,这种不满面对曲晓晓时也有。我是讨厌我弟,但同时也认定在“按部就班的人生框架中”无法战胜他,女生不喜欢他,多少沾点有眼无珠。这种情绪很矛盾很卑耻:我可以厌恶我弟,别人不行。
也许忌妒是人最大的烦恼,因为对象太美,难免情不自禁地深陷,一边厌恶一边喜爱。
他不回应我的挖苦,缓缓吐出一口气,天寒地冻,朦胧的白雾飘散在昏黄的路灯下。借着一点点的光亮,他的脸更加深邃难测,肩膀和头顶散落着星星点点的雪花,冷清得有些过分了,偏偏看向我的那双眼睛里,能让人读出一首属于自己的诗。不由暗暗为他的心上人感到可惜:这可比他平时还要俊美些,任谁看了都会为其倾倒,可惜他的心上人没我这个哥哥有眼福。
我悻悻地收回目光,只觉无趣。既然他不说话,我也懒得再逼问他,耸耸肩,转身和他分道扬镳。身后立刻响起脚步声,我一回头,他像大梦初醒似的,亦步亦趋地跟着我,我皱皱眉头,说:“跟着我干嘛?”
你来我往地说了些什么,我有点忘了,总之他一直跟着我,抠着抠着地问我去哪儿。我自己都不知道要去哪里,只想独自一人在这个冬季的深夜漫无目的的流浪,逃离监牢般的学校的束缚,谁承想被他这个狗皮膏药贴住了,我烦不胜烦,撵了他好几次。中途他看了一眼表,然后整个人轻松下来,闲庭信步地绕着我问:“哥,回不回市里?”
他腿长,我怎么也走不出他绕的圈,只好停住脚步,又要发火,忽然计上心来,转身面朝他,摊开手:“钱包。”
他毫不迟疑,乖乖地把全部家当都给了我,甚至有点开心。我理直气壮归理直气壮,他这样问都不问一声是真有病,是不是谁要什么,只要他有,他都会双手奉上?活该冤大头。我一边腹诽,一边将钱包顺手塞进口袋里,嘴上给他下套:“你跟着我有什么用,我又变不出你的心上人,要不你再等等,没准儿她就回心转意了。电视上不都这么演的吗,女孩子得拖一拖才能显出自己的重要。”
他好像无语到发笑,不过是一瞬间。我心胸大度,不和这个遭受情伤的家伙一般计较,继续说:“还是说,你的喜欢到此为止了?”
我弟又笑起来,这次时间长到足够我去在意,我皱眉问他:“你笑什么!有什么可笑的!”
他说:“哥,你喜欢过谁吗?”
“没有,那又怎么样?”
“那你哪来这么多理论啊,还头头是道的。”
他忍俊不禁,笑意盈盈,煞是好看,在我眼里却是莫大的讽刺。一股热火直冲头顶,我恼羞成怒,面上发红,但一想起给他挖的坑,随即冷静下来,冷笑说:“你啥都懂,谁有你这个大天才懂啊。”
他笑容一僵,然后慢慢变回了那个我熟悉的委屈小狗样,抿着嘴不吭声。我硬下心肠继续说:“你非要跟着我是不是?”
他小心翼翼地说:“我......我不知道去哪儿。”
“放屁,我看你身手挺利索的,早就不是第一次逃学了吧?打算去哪儿鬼混啊?学校的课已经满足不了你了是不是,学什么不好学我逃学!”我越说越气,要不是身高有差距,我绝对上手照他聪明绝顶的脑袋上使劲儿来两下。
“真的是第一次,我是天才嘛,”他居然大言不惭,“第一次翻墙就翻得有模有样。”
我哽住,眯起眼睛慢慢把他从头看到脚。这小子我从小看到大,撅屁股拉几个粪蛋我都一清二楚,打小脸皮儿薄得很,今天是吃错药了,这么不要脸的话也说得出口?半晌,我磨着牙根儿,一字一句地说:“你滚不滚?”
“那你是要去哪儿?”
“关你屁事,去哪儿也不带你,我嫌你烦!”
“哥,你甩不掉我。”
“......”我沉默片刻,仰起脸认真地问他,“你跟定了是不是?”
他点点头,眼里的笑意像泪光一样朦胧闪烁。我别过眼,侧身背着他,指着不远处的小超市说:“好,那你去超市买两罐啤酒来。”
他意外于要求的简单,天真又积极地说:“好啊,”紧接着伸出手来,“哥,给我十块钱。”
我冲着他奸诈地笑一下:“钱,要什么钱?”
他极慢地眨了眨眼睛,反应过来,小小地叹了口气,苦笑一下,说:“好吧。”,说完朝着超市走去。
我太了解他会做什么了,于是环起双臂,老神在在地封堵他的出路:“不许赊账。”
他倏然转过身:“你让我偷?”
“我可没说。”我没多大诚意地笑笑,“你也可以色/诱啊,那个超市的大妈见到你就两眼放光,请你两罐啤酒还不是绰绰有余。否则,就滚回学校,当你的乖宝宝去。”
我就是要为难他,让他知难而退。在我浅薄的观念里,他要是能跟我一起干坏事,我倒是会高看他一眼。但我知道,他再离经叛道也有底线,是以在做“坏孩子”这件事上,我可以凭借有限的经验完美地击败他。
说完,我撞开他,进超市买烟。我不怀疑他的聪明才智,他一定看得出我是在帮他打掩护,分散店主的注意力,给他偷窃的机会。但我不确定他的道德和勇气谁占上风,但都无所谓。我讨厌他做任何事都游刃有余的样子,我喜欢看他撕扯纠结,内心煎熬。
我们还穿着校服,不过我吊儿郎当,学校又是出了名的垫底,大妈店主早就见怪不怪,打量我几眼,就回身去架子上拿烟。我趁机看向架子前磨磨蹭蹭的我弟,并不催他,反倒饶有兴致地欣赏他的拖泥带水、踌躇不安。
可惜这种美景稍纵即逝,店主已然拿下烟放在收银台上。我收回目光,脑子里仍品鉴着我弟的表现,嘴角不受控制地微微翘起来。我感觉自己就像大反派,以折磨主角为乐——也确实很快乐,虽然算不上胜券在握,但只要能给我弟添上麻烦,这个元旦就没算白过。
付完账,我头也不回地离开超市,身后响起我弟跟上来的脚步声。好戏看完就要散场,绝不能让他再黏上来,便走得快了些。他的脚步骤然密集,这时我听到店主在大喊“偷东西!”。
我一惊,他居然真偷了?!没等我消化完这个震撼的信息,我弟从我身边一阵风似的刮过,同时顺手抓住我的手,不得已间,我被他带得一起跑了起来。
超市除了大妈店主没有第二个人,她也不会为了点东西真抛下店面不管。我们拐了个弯儿就可以停下了,可我弟是第一次干这事儿,硬生生拉着我跑了四五条街。我肺都跑炸了,冷冽的空气刀子一样从鼻腔大刀阔斧地杀进肺里,又像猛地灌入一口烈酒。中途甩了他几次手,他却因为紧张,手掌像个铁钳子似的死活不放,大有和我同归于尽的架势。
直到他也跑不动了,我们毫无形象地瘫坐在路边的花坛上,气喘吁吁,白雾接连成团,迷迷蒙蒙地看不清他的脸。我断断续续地骂他:“人家抓你,你拽着我干什么。”
他大声地咳嗽,从兜儿里掏出两罐啤酒,打开一罐递给我。喉头干渴,此时闹不得别扭,就接了过来。他打开另一罐,跟我干个杯,我俩一口气咕噜噜灌下大半罐。
等缓过气,他说:“哥,咱们回市里啊?”
我盯着手里的啤酒罐,脑神经接续上方才的震惊,只觉得冰冷的啤酒罐像个烫手山芋——他不是乖宝宝吗,怎么又逃学又偷东西——边想着,边哆嗦着给自己点了根烟。吞云吐雾间,我决定还是带着他,有我看着,他总不会闹出太大的乱子,不然谁知道他的天才脑瓜还能冒出什么奇思妙想,毕竟天才和疯子仅一线之隔,真疯了我可担待不起。
于是我问他:“你想回市里?”
“你去哪儿我去哪儿。”
我迷离地看向街道上寥寥的来往车辆,过了好一会儿,有些怅然地说:“我也不知道要去哪儿。”
我感觉到他的视线落在我脸上,我没排斥,也没迎合。雪下大了,睫毛上挂满了冰,更不提头发上、身上。我明明是有朋友的,可是今天,他们都过着各自的生活。而我需要置身人群来抵抗孤独。就这么一刹那的脆弱,我对我弟破天荒的不设防,后果就是脱口而出:“去夜店?”
说完我就后悔了,只想给自己个大嘴巴子。我弟今天够胡闹了,他才十四岁,照成年差得远呢,要堕落也太早了点儿——虽然我也未成年,但他和我不一样,他是好孩子,走的是康庄大道,不偏不倚。我?我妈早就放弃我了,我也没打算活很久,当然是纵情声色才不枉一世。
但其实,我不喜欢夜店,我更喜欢去酒吧,去live。夜店的鱼龙混杂就像深夜一望无际的海底,我能感受到别人,能摸到、能触碰,但看不见、看不清,与其说是人群,不如说是欲/望与情感为实体主宰的世界,我遇到过癫狂、迷乱、极乐、酩酊。在这里可以堂而皇之地避开追光,在这里我们都是一群配角——所以我不喜欢,我给我弟做了十四年的配角了,我早就受够了。
但我还是会去,次数不多不少,都是和涂渠。不是非得做\爱,而是他是唯一一个游离在SB边缘的人,这一点和我一样,只有我们两个在的时候,我们从不谈乐队,他就像个邪恶的引路人,第一次蹦迪的时候,他鼓励我尝试女人,被我拒绝后,又跟我干了几瓶“摇头水”。后来发生的事脑海中一片空白,只有忽闪的红绿灯光,男人女人舞动的肢体,到处都是酒精,眼前像一片在夜晚活过来的原始森林,扭曲的四肢如同扭动的枝干;或许有性,但没有事后的满足感,大概就是没有,我问涂渠,他说我醉了硬不起来,他对醉鬼也硬不起来,没劲透顶。之后几次,我们就只喝酒了。失控的滋味儿空落落的,没个着落,不过想逃避现实的时候,效果拔群。
而今天,没有朋友,我就想逃去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就觉得,这叫重新开始。
可我的身边是我弟。
我摇摇头,三两口把烟抽完,丢在雪地上。雪积了厚厚的一层,零星的火点没能融化一片雪花,反而顷刻间就被鹅毛大雪遮盖了干净。
我张了张嘴,刚想说“算了”,却听耳边我弟轻快的声音说:“好啊。”
我立刻横着眉毛瞪过去:“好什么好。”
他轻笑一声,瞳孔折射出光芒,水波流转:“哦,我知道了,你怕我学坏啊。”
“放屁!就你,你学得坏是你的本事!”被他这么一杠,我越想越气,恨我为什么左思右想前瞻后顾,我讨厌我弟不是吗,我怎么那么贱,还呕心沥血的为他着想。
我跳下花坛,跑路边拦下出租车,把我弟和我自己塞进去,去了市里那家常去的夜店。
交错的路灯光影透过车窗,打在脸上,忽明忽暗。我闭目养神,中途我弟抓住我的手捂着,我挣脱不掉,怒目瞪他。
他说:“哥,你手好凉。”
我面无表情:“我要吐了。”
他噗嗤一笑,眉眼弯弯的像个月牙,波光潋滟:“哥,新年快乐。”
很后来很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的眼睛叫桃花眼,和简樊的很像,看谁都含情脉脉。
我没再理他,也没把手收回来。反正也收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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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让我弟在夜店呆很久,他那张脸太引人注目,不是昏暗能遮掩住的。我给他点了一杯果汁,告诉他不许离开位置,喝完我们就回去。他像个好奇宝宝似的,看天看地,音乐震耳欲聋,他凑在我耳边喊:“哥,这里群魔乱舞的,哪里有意思了。”
我拽着他耳朵喊:“所以我说算了,是你非要来的!”
他跃跃欲试:“那我们去酒吧?”
“去什么去,回学校去!”
他看了一眼表,没吭声。这时有人拍我肩膀,我一回头,居然是涂渠。
我弟也回过头来,我忽然想到,涂渠是gay,于是赶忙把我弟挡住。涂渠挑起眉毛,凑我耳边说:“移情别恋了?”
我告诉他这他妈是我弟弟。他意外地瞅瞅我,又偏过头瞅了眼我弟,一切尽在不言中。然后他要请我弟喝点儿,我当然不能让,回头见我弟眉头紧皱,面沉如水,我心里好受了一些,扯过我弟,打算走了。
涂渠说:“你弟走就走了,你不留下?”
我弟反手拉住我,催促说:“哥。”
涂渠说:“过完年,十八了吧?恭喜啊,成年了。”
我愣了愣,不知道为什么,我总会在意想不到的地方,与他感同身受。他今天来这里,原因和我一样。
我跟涂渠说:“再说吧。”
然后带着我弟出了夜店。大雪纷飞的街道上,我们等着出租车,我又点了根烟,这次抽得很慢,有一大半是自然燃尽的。快抽完的时候,我们终于拦到一辆车。
我弟坐了进去。我搭着车门,跟司机说了学校地址,我弟惊讶地说:“哥?”
我从钱包里抽出一百块钱扔到座位上,然后给我弟关上车门,挥挥手,出租车开走了。
我站在冰天雪地里,一根接着一根,又抽了足有半包,才回到夜店。涂渠还在原来的位置,见了我,递给我一瓶啤酒。半醉半醒的时候,我看到他拿出两瓶止咳水,在我眼前晃晃:“来?”
我接过来,问:“配好的?”
“嗯。”
我扬起脖子,一饮而尽。
之后,仿佛置身在一个大泡泡里,我浮在半空,入眼的都是灯红酒绿。曾经我们都在各自的时间里流浪,此刻时间失去效力,我拥有无尽的目前,这个念头就像黑夜中的闪电那样清晰。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只知道这样的我可以穷尽生命。
后来我躺在卡座里,枕着涂渠的腿,他的手伸进我的衣服,算不上舒服还是不舒服,但他的手很热。他弯下腰,咬着我耳尖,问:“你成年了,做吗?”
我一下子笑得停不住,浑身颤抖,半睁半闭地说:“你他妈居然还有道德这个破玩意儿。”
他也哈哈大笑,手法更加色/情。在他解我裤子的时候,我昏沉的脑袋忽然记起现在是大庭广众,于是一把抓住他的手,目光清亮了一些。
他盯着我又问了一遍:“做吗?”
我坐起来,不回答,迷茫地在桌子上找酒喝。我已经知道了真正的做/爱应该是怎么样的,可心里有一道障碍怎么也跨不过去。涂渠也知道我这个毛病,所以他总让我跟女人试试,他觉得我不是真正的同性恋。
可是,我根本没喜欢过谁,这个谁是男是女,是个未解之谜。如果单纯以快感来评定,那我的右手也可以帮上忙,总不能说我爱上了右手吧。
我笼统地跟涂渠说过,他说我不可理喻,他说打/炮图的是爽,和喜不喜欢没关系。这点我同意,我不喜欢涂渠,准确来说我没爱上他,我们也能给彼此快感,可一旦涉及到更深一层的联系,就很别扭,无论男女。
他说我还是小,还会做梦,真好。
没等到我的回答,他也没太在意,起开两瓶酒,递给我一瓶,我俩碰了。他的手搂住我的腰,撩开衣服往上摸。我躺回去,口干舌燥,身体亢奋,大脑天旋地转,有一种甜美的眩晕感。我喝的太多了,在酒精的作用下,止咳水还在散发着余韵,但已经没有了最开始的气力,四肢软趴趴的,提不起劲儿来。
接下来就真没什么印象了。整个人像在云彩上飘了一夜,大脑恢复意识的时候,仿佛一脚从天上掉下来,心脏猛地提到嗓子眼儿,又忽悠一下狠狠砸进胸膛。整个人头昏脑涨,头痛欲裂。
然后我听到了轻柔的吉他声。我用尽全身力气,终于睁开了眼睛,却被阳光刺得又闭了回去。过了一会儿,才又睁开。
是酒店的房间,我弟坐在窗边的椅子上,随手拨弄着不知道从哪儿来的吉他,见我醒了,不像从前那样立刻扑上来,笑嘻嘻地说这说那,反而像憋着股火,目光沉沉地看着我。
我以为自己还在做梦,闭上眼睛打算再睡一会儿,耳边响起了倒水的声音,然后是我弟窸窸窣窣走近的脚步声,然后说:“醒了就起来吧,把水喝了。”
我装死,实在是大脑处在罢工状态,忘了怎么说话了。我听到杯子重新放在桌面上的声音,然后我弟坐回椅子,弹起吉他。
就是这一次,他唱了《Quiet Inisde》。
我又睡了过去。这次很正常,没有梦,没有飘,没有头疼,只有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