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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

  •   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梅花便落了下来。比如看她游泳到河的另一岸,比如登上一株松木梯子。危险的事固然美丽,不如看她骑马归来,面颊温暖,羞涩。低下头,回答着皇帝。一面镜子永远等候她。让她坐到镜中常坐的地方,望着窗外,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梅花便落满了南山。——《镜中》张枣

      十月份的天气渐渐凉了,秋风一吹,校园里的法桐扑簌簌地落叶。
      每天早上扫地的值日生都会扫出堆成小山的好几堆落叶,然后用大号编织袋装满枯黄的叶子,一股脑扛起来,全塞到垃圾桶里去。最后落叶会消失在焚化炉里,没人能在学校里享受到脚踏落叶的黄金大道的待遇。
      自从夏天结束后,五班的学生一个个都开始觉察到,他们班主任的脸上开始鲜有笑容,倒不是忽然变得严厉或者不苟言笑了。只是在他的脸上再也辨别不出那种富有生机与活力的脉脉温情,他开始变得像一台冰冷的机器。
      “饕餮的‘饕’字是这么写的。一个‘号’,一个‘虎’,一个‘食’。写作文打比方的时候,不会打就不要去打。”周兰亭一面在黑板上仿佛刀刻一般使劲写下一个“饕”字,一边向学生训话,“打比方想用个生僻字,结果写错了。那不是笑掉大牙么?”
      忽然一阵风吹过来,淡蓝色的窗帘仿佛鬼手一般在空中乱舞,差点包住了第一排的周峰的头,他厌烦地皱着眉头,抓起窗帘下摆,打了个疙瘩。
      周兰亭的刘海被那阵风吹乱了,他捂了一下额发。粉笔在他的手中被摁断了,“咔嘣”一声掉到了地上,骨碌碌地滚到了讲桌底下。他看着粉笔滚动的轨迹,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一样,愤懑皱了皱眉头。
      “周峰,把你旁边的窗户关上。”周兰亭头都不回地说。他用眼睛的余光瞟见了段可馨魂不守舍地在看向窗外,之后又声色俱厉地加了一句,“顺便把床帘拉上。”
      他回过头去,把断了的粉笔头冲着段可馨的桌面上扔过去,刚好打在她的铁铅笔盒上,在安静的教室里显得声音格外响。“段可馨,上课不听课,又走神?最好不要让我提醒你第三次,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段可馨愧疚地低下头,盯着那张写着102分的语文卷子。
      周兰亭的目光扫过全班,有一半多的学生低着头没有抬头看黑板,他近乎自暴自弃的冷冷地说,“既然你们都不想听我讲作文,我就不讲了。反正作文嘛,讲或者不讲,能写好的照样都写好,写不好的一样写不好。我讲了也是讲给空气听。”
      他把教案往桌子上一摔,拉了把椅子坐在讲台边上,继续说:“最后一节课了,你们也累,也不爱听。随便背点书吧。”学生们是第一次见到平时温柔和蔼的班主任发火,都手足无措地愣着,没人敢放声背书,都希图班主任回心转意,继续给他们讲作文。
      “愣着干嘛?张嘴背书!”周兰亭的声音提高了一个八度,几乎到了有点尖锐的程度了。他其实也不知道自己为何无端冲着学生发这么一大通火,显然并不是因为段可馨上课又走神,他的愤怒是由于那种别扭的情绪被与勺子一样、同样滚到桌子下面的粉笔激发了。
      学生们只得无奈地翻开书,开始背诵高考必备篇目。在嘈杂的背书声中,周兰亭坐在讲桌前开始想自己近来的状态。上午的时候,他又在走廊里遇见了六班的数学老师蒙越平,那人还是那么一副得意洋洋的老样子,含沙射影地讽刺自己和副校长有什么权钱交易,才能搞到带毕业班的特别照顾,还问他是不是下半年还要出去进修。
      他面无表情的冷冷回道:“蒙老师管的事情,稍微有点宽泛了吧?不知道蒙老师知不知道有那么一类人,说好听点是爱八卦,难听点叫‘包打听’。我倒是觉得,蒙老师一个大男人现在,越来越往‘包打听’那方面滑了呢。”蒙越平被他罕见硬气的态度怼得语塞,愤恨地不知该怎么回怼,只能眼睁睁看着周兰亭趾高气扬地从他身边走过去。
      录像带的事情过后,他和陆思追的关系果然跌到了冰点,两人的作息时机本就是错位的,一天下来几乎也打不着什么照面。
      为了避嫌,陆思追甚至连晚饭也很少回去自己做着吃了,周兰亭放学之后,一开门十有八九迎接他的是冷冷清清的屋子和整齐到一瞥就知道今天没用它做过饭的灶台。大概到深夜,周兰亭要么上床了快睡着了,要么是在卫生间洗漱,忽的就听见门“吱呀”响了一声,而推门进来的陆思追,一般身上带着浓到呛人的烟酒的气味,他的外套上还散发着若有若无的香水味。
      这时周兰亭大概率会装作没看见,赶快回到自己的卧室里。见到陆思追衣衫不整、自暴自弃的颓废样子,他的心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揪成一团,为了喜欢的人遭罪而心疼,是很正常的。
      周兰亭却极力地克制住自己,他把心中多余的情感报复式地投入到工作中,近乎疯狂地熬夜批改卷子,在每一个人的作业上都留下长长的总结批语。在外人看来,他变得比刚开学夏天的时候负责任多了,教学用心多了,而且更像是“严师出高徒”那个领域的严师了。
      但他自己很明白,热爱教学工作和关心学生,那不过是虚伪的借口,像洪水积蓄一样堵在水坝口的情感,在某一天会火山迸发般地喷涌出来,火山灰会以近乎毁灭性的威力将一切掩埋。
      放学的周兰亭在楼梯口遇到了林南凤。她住的那个几平米大小的地下室,说起来其实不算地下室,只是个在楼梯井下面的贮藏室。屋子面积不大,大概十来平米,也没有窗户,完全不见光。平时她只能在楼道里面挂根绳子,然后把洗好的衣服夹在那根绳上。
      周兰亭上楼梯时,她刚好从挂着的两件衣服缝隙之间看到了他,然后叫住了他,“是周兰亭吗?今天来我这里吃饭怎么样?我做了煎饼。”
      “不用了,你一个人做饭也不容易,我自己回去做饭就行。”周兰亭婉拒道。
      “别客气嘛。”林南凤笑着说,“用你们的厨房做了一顿饭,阿追的人情我倒是还回去了,欠你的还没有还呢。总得给我个机会嘛。”
      “好吧,那就麻烦你了。”周兰亭又从楼梯上下来,跟着林南凤拐进了楼梯井的下面。实际上,他心里觉得这并不是件好事,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让外人看见了不免议论。虽然周兰亭知道他对林南凤没有别的什么想法,但流言蜚语可不听人的解释。
      林南凤走在他前面先进了屋,把灯打开了,一股很香的葱油饼的味道飘了出来。
      屋内的空间狭窄而逼仄,靠东墙根的地方放了一张铁架子单人床,床底下整整齐齐地摆着脸盆和洗漱用品。床边上有张摆了两条凳子的木桌子,看起来完全像是从学校里更新换代掉的那种笨重的旧木桌。上面还留有顽皮的学生上课时闲的没事刻下的各种字迹和图画。
      西墙边上有个水龙头,下面接了个用水泥抹起来的简易水槽,墙上钉了颗生锈的钉子,上面挂着个小圆镜子。挂衣钩是简易的黏贴式,挂着件款式简单的淡粉色女风衣,旁边是一只米白色布面皮箱。
      这个房间里的地面完全是水泥地,天花板上的灯泡还是一只老式白炽灯,光线不怎么亮,可是整体上看起来很整洁,没有让人产生压抑不适的感觉。房间角落里摆着一只煎锅和电饭煲,煎锅插着电源,葱油饼的香气就是从煎锅里飘出来的。
      林南凤走到床边上,从床下拿出一张叠好的淡黄色桌布,抻了抻,铺在桌面上,然后抬头一笑带着歉意微笑着对周兰亭说:“这屋子挺小的,怪不像样的。我几次想请你和阿追来吃饭,都不好意思开口。”
      “没事。你不是已经把那盆好看的玻璃海棠送给我们了,还欠什么人情。”周兰亭站在门口,没敢往屋里走,一面说一面打量着屋里的摆设。他之前从来没意识到,自己的生活过得是多么轻松而容易,他想象不到人是如何能在这么狭窄的房间内井然有序地生活的,而过着这样节俭到简朴的日子的女人又是怎样对待几乎所有女人都很在乎的外貌的。
      “那盆花只是表表我的心意,总觉得还差那么点意思。你先坐下吧。我盛饭去。”林南凤从床下的碗柜里掏出两只白净的瓷盘,顺便拿出两双洗得干干净净的竹筷子,摆到桌面上。她蹲到屋子角落里盛饭,电饭煲里做的是杂粮米饭蒸各种时蔬豌豆,切了细细的香菇丁和肉沫。
      饭好香。周兰亭忽然想起了不知道是哪个思想家说的一句话,“人文关怀是邻家飘来的阵阵焦锅味。”他觉得这句话其实算不上很对,真正的人文关怀应该是自己家做的饭的味道,为什么总要惦记着别人家的饭。
      闻到林南凤煮的饭味,他心里一整片冰海被劈开了,有一把能破冰的巨锤,一下子凿穿了那片毫无生机的冰层。有那么一瞬间,他好后悔,他后悔自己年少轻狂的时候和家里人赌气,大学毕业了不回家当公务员,非要和父母赌气去别的地方闯荡。现在闹到和家里的关系很僵了,哪怕他难受了,心里憋屈了,也找不到一个人可以倾诉。
      他也再闻不到家里妈妈煮的那种白米饭的香气了。他自己会煮米饭,煮出来味道也可以,但总觉得和妈妈煮的并不一样。妈妈煮出来的米饭的味道,是让人一闻到就想流泪的味道。他后悔做了异乡人,后悔和陆思追置气,后悔自己没有先表白,后悔自己还年轻的人生中留下的无数遗憾。
      当那碗饭放到周兰亭的面前时,他看着碗里青绿色的豌豆,不知为什么忽然就释然了。那种让人觉得自己还活着的生机勃勃的绿色,那种朝气蓬勃的、永远期待着明天的颜色,他忽然又充满了活下去的动力。
      “谢谢。我小时候就很喜欢吃豌豆。”周兰亭拿起筷子,夹起了一颗豌豆,笑着对林南凤说。
      林南凤也坐了下来,葱油饼也煎好了,割成两半放在盘子里,好像是两片残缺的月亮。她眨巴着眼睛,微笑着回道,“好巧,我也喜欢吃。不过我弟弟不喜欢吃豌豆,我以前在家的时候,很少做豌豆吃。现在一个人出门在外面了,可以做自己喜欢吃的东西了。”
      “你也是离家出来打工的。不管是哪行哪业,在外打拼的人挺都不容易啊。”周兰亭有点感伤地说。杂粮米饭蒸豌豆很香,味道清淡,没有加多余的调味品,就像是林南凤的美一样,淡淡的、不耀眼更不引人注目,却有一种独特的、清新脱俗的气质。
      “我老家离这儿挺远的,在大山里。我弟弟过几年要结婚了,家里没钱给他娶媳妇,我就出来赚钱给他攒彩礼。我赚的大部分钱都寄回家了,只能租这样的房子住。等攒够钱了,或许我就不用往家寄钱了。”林南凤一边说一边撩了下垂下来的几缕头发,她撩头发的样子让周兰亭想起了陆思追。
      “你赚的钱都寄回去了,给了弟弟,你不觉得委屈吗?”周兰亭脱口而出问了一句,说出口之后他马上意识到这句话不该说,有些尴尬地把视线移到别的地方。
      林南凤摇摇头,她眼睛里闪着动人的光,“不委屈啊。要是没有钱娶媳妇,我弟弟就没法过好日子了。我希望他能过上比我更好的日子。”
      牺牲自己成全男性的女性,这似乎是文学里一个永恒的话题。周兰亭在大学的时候似乎学过不少这样的文学作品,但他总觉得这种东西既让人难受又叫人无奈,为什么女人就没有争取自己生活的权力呢?为什么女人非要为了男人而活,而献身呢?同样都是人,他觉得这不太合理。人都应该为了自己而活。
      “那,等钱攒够了,你还回去吗?”周兰亭咬了一口葱油饼。酥脆的、金黄的饼皮掉在白瓷盘上一片,显得有点好看。
      “不知道。如果能的话,也许不回去了吧。我喜欢这里,这里的人比家里的有意思。”林南凤迟疑了一会,然后答道。她吃饭的样子又乖巧又安静,几乎不会发出任何声响,小心翼翼的样子,像是那种习惯了在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里端着一只碗默默地吃完饭,然后再在大人看不见的情况下继续回到田间地头干活的乖巧懂事到让人觉得可怜的孩子。
      这些事情周兰亭都没经历过,他不明白为什么林南凤会说那句“如果能的话”。他理解不了不能决定自己人生的人是怎样生活的,他的人生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自由,虽然他仍然感觉自己在枷锁中。真正的命运的枷锁是他想象不到的,无法跨越的、横亘着的阶级和出身。有许多他想象不到、甚至闻所未闻的残酷事情发生在林南凤那样的人的身上,他却对此一无所知。
      “不要回去了吧。这里挺好的,你可以留在这里,将来找个你喜欢的人结婚,然后在这里定居。”周兰亭把葱油饼吃完了,盘子上只剩下一块饼皮碎屑,他顺手把那片碎渣也夹进嘴里,然后说,“谢谢。葱油饼很好吃。我记得小时候我妈妈做的葱油饼就是这样子,很酥,又非常香。我妈妈做饼也不爱加盐,只有葱的香味。”
      “我不太会做饭。只会做一些很简单的菜,你觉得好吃就行。有空的话,还来吃啊。”林南凤腼腆地笑了笑,她的眼睛笑起来格外好看,下眼皮的卧蚕给她又大又清澈的眸子增添了一分柔和与含蓄。
      “一定,一定。我先走了,你晚上还要上晚班,先忙吧。不打扰了。”周兰亭准备起身出门,他还有几堂课的教案要写,所以着急回到屋里。
      林南凤也站了起来,说:“没事。我不急,我送你。”
      两人刚走出门,周兰亭打算上楼,就看见一个穿着黑色西装、身量不高的男人,站在他的屋门口,迟疑着要不要敲门。男人像是费了老大劲才鼓起勇气的样子,犹豫地抬起手来敲了两下门。屋里没人应声。
      “我是住在102的。请问,你找谁?”周兰亭走了两步,礼貌地站在楼梯半中央对那个呆立在门口的男人说。
      男人扭头看了他一眼,眼神半信半疑。这是个青年人,身材瘦削,皮肤黧黑,长相挺英俊的,穿得也非常得体,年龄大概不会超过30岁,但不知为什么,脸上带着一种疲倦而老成的中年男人的神色。“呃……请问,陆思追,住在这里么?”
      “他住在这里。不过他应该还没下班,现在不在家。你找他有急事吗?”周兰亭走到门口,男人倒是挺知趣地,给他让了一块地。周兰亭扭钥匙把门打开了,但还没有进屋。
      “嗯……怎么说,有点急,又不太急。不过我还是想今天就见着他。”男人支支吾吾地说,一副不知如何是好、无可奈何的样子。他说话带着点南方的口音,普通话不是很标准,周兰亭听起来觉得稍微有些费力。
      “那你先进屋等着吧。我去打个电话,叫一下他。”周兰亭把那人请进了屋,又道,“鞋子穿着就行,不用换拖鞋。”
      男人站在窄走廊上不知如何是好,周兰亭见状又说,“客厅在右手边。你先过去坐着吧。我给他打个电话,看他能不能回来。请问你贵姓?”
      “我姓洪。我是他哥哥以前的朋友。”男人坐在沙发上,手足无措的样子,双膝紧张地并拢,手放在膝头,看上去像个被老师训话的高中生。
      “洪先生。好的,我知道了。请你稍等。”周兰亭拐进了卧室里,划开手机通讯录,找出陆思追的名字,他看着那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名字,倒吸了一口凉气。自从把陆思追的联系方式存到手机里,他还没给陆思追打过电话。这是第一回。
      手机的铃声在卧室里来回地响,几乎到了令人焦心的地步。周兰亭迫切地希望听到陆思追的声音,不管是满不在乎也好,是无可奈何也罢,甚至是冷淡至极都是好的,他只是想要听见他的声音,哪怕是一声寻常无奇的“喂”。
      虽然理智告诉他,一通电话并不意味着什么。但周兰亭却相信,只要他接听这通电话,就说明他和自己之间还有着什么可能。他害怕听见电话那头传来冰冷而礼貌的人工智能的女声——“您拨打的用户暂时无法接听,请稍后再拨。”这对他来说是最残酷无情的回应。
      似乎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电话终于打通了。首先传来的是嘈杂的背景音,闹哄哄的音响和唱得走调的歌,还有高兴到尖叫和欢呼的女声,各种杯盏碰撞的声音,这是KTV的标准背景音。
      “喂?周兰亭吗,你有事么?”陆思追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疲倦,微微有点沙哑,大概是喝过酒了,一个娇嗲的女声在很近的地方嘟嘟囔囔地说,“再来一首嘛,阿追,人家喜欢听这个,不要切歌。”
      “乖,我一会回来。”陆思追转头对另一边的女人说,然后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他似乎走到了走廊上。背景里的杂音少了很多,但还是传来远处放肆的笑声。
      “有个人要找你,姓洪,说是你哥哥从前的朋友。”周兰亭平静地说道。他的声音虽然像平常一样,但不知为何,手心里出的汗都把手机壳弄得黏糊糊的了。那个放肆到几乎疯狂的笑声像是一个锥子,刺进了周兰亭的心脏,此时他才意识到,陆思追和他大概不属于同一个世界,那个世界里永远灯红酒绿,永远在放肆欲望。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周兰亭并不知道陆思追此时正在想什么。
      当陆思追再次开口的时候,他好像并不开心,反而很纠结而怅惘,“姓洪吗……?好,我知道了。我这就回去。你叫他等一会儿。”
      “好的。”周兰亭觉得自己还有话想说,他脱口而出一句——“等等,先别挂。”
      陆思追在另一头温柔地说,“还有什么事情么?”
      “以后少喝点酒。对身体不好。”周兰亭只能说出这么一句话。他的嘴完全不受大脑的控制,大脑里面想的所有词汇都无法通过嘴说出来。他再一次加深了心中无能的懊悔。
      “我现在喝的还没有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多呢。”陆思追笑着道,“我马上回去。别担心。”
      周兰亭转头走到客厅里。姓洪的男人还坐在那里,虽然穿得西装革履,衣着体面,但却带有一种朴实无华、老实巴交的感觉。黧黑而健康的肤色似乎在暗示他曾经度过一长段艰辛的体力劳动生活,可是他的神色里还透着点没被生活吞噬的纯真天然的少年气。
      “陆思追说他一会就回来,洪先生请稍等一下。”周兰亭对男人说。话音刚落,他的眼里立刻闪现出期待和激动的光,他按捺不住自己的兴奋,几乎要下意识地站起来了。
      “谢谢你,你怎么称呼?”男人抬头问道。
      “我姓周,叫我小周就行。”周兰亭端了一杯茶水放在茶几上,“请喝茶吧。”
      男人点点头,道:“谢谢。我暂时不喝。”他刚才把外套脱了下来,放在沙发上,似乎是觉察到放在这里不妥,他又问了一句,“外套……可以挂在挂衣架上吗?”
      “请便。”周兰亭回道。男人于是站了起来,把外套挂到了客厅墙上的挂衣钩上,然后又坐了回去。这人很瘦,脱了外套看着骨架比周兰亭小很多,个子也不甚高,看起来甚至有些瘦弱。但周兰亭只瞧一眼就知道这人身上有一种坚韧到野蛮的生命力量,这种力量暗示着他可以经历许多磨难和挫折而岿然不动。
      尽管他在尽力掩盖,周兰亭还是细心地发现他的五指上留有长期体力劳动留下的勋章——老茧。那双手与他英俊的长相相比,显得过于沧桑了,似乎时间在他的手上被拨快了十年。不知为什么,周兰亭脑子里忽然冒出一种想法,这个男人应该是很讨女人喜欢的那种类型,大概走到哪里都会有女人围绕在他身边。
      “周先生,陆思追跟你是……?”男人很小心翼翼地提问,似乎生怕冒犯了周兰亭。
      “室友。我们是合租的室友。”周兰亭坐在沙发的另一头,拿着本教案在翻看,他手里的圆珠笔没油了,他甩了两下笔头,在纸上乱划了两下,笔油又出来了,然后继续漫不经心地说,“我在这个高中里教学。你是做什么的?”
      男人一愣,他似乎不太擅长谈话,这一小会的迟疑把对话的气氛搞得有些尴尬。“我吗?以前是干工地的,现在自己开个小厂子,做点小买卖。”
      “陆思追的哥哥,也做过工地上的事吗?”周兰亭又追问道。其实他心里有自己的小算盘,他拿不准这个男人来找陆思追到底是做什么的,他还是多少有些私心的,如果是来追钱债的,或者讨情债的,他还来得及通知陆思追赶快跑路,所以多问两嘴,套套这男人的话。
      “是。他以前跟我一起在工地上。就是在那儿我们认识的。”男人说话的语气听起来轻快了许多,大概是周兰亭的眼光一直落在教案上,像闲聊一样随便和他唠,他的紧张也放松了。
      “为什么我从来没听陆思追提起过他哥,我们一起住也有一段时间了。也没见过他哥的人。”周兰亭继续说,他的警惕心还是很高的,他自己没意识到他的警惕其实一部分原因来自于妒忌,另一半原因来自于因爱产生的无端顾虑和担忧。
      男人忽然又沉默了,他垂下了头,似乎陷入了很悲伤的往事中,手在膝头攥成两个拳头,“他……去世了。很多年以前的事情了。”
      周兰亭也猛地愣住了,他下意识地脱口而出一句,“对不起。刚才多有冒犯了。”他把教案放到了桌子上,目光投向窗外。黑沉沉的夜色从四周压来,夕阳的余晖渐渐消失在天边,秋风四起,吹得客厅与院子之间那扇木门的有些吱呀作响,好像是在痛苦地哀叫。周兰亭站起来把门栓栓上了,然后又坐了回来。
      屋里笼罩着一片死一般的寂静。在谈论到生死问题的时候,人总是会很严肃。不管是有关自己还是他人的生死,对于每个个体来说,生死都是最重要的事情。
      “没事的。”男人缓了好一会才缓缓地说,“周先生不用为了这个和我道歉。这件事情,最伤心的是陆思追,不是我。和我道歉没必要。”男人深吸了一口气,他的手颤抖着捏起茶杯的把,一口把杯子里的铁观音闷了。
      “还要茶么?”周兰亭体贴地问,他打算岔开这个悲伤的话题,尽量不触碰到对方的痛处。
      “不。不要了。谢谢。”男人重新坐回沙发上,摆摆手,说。
      沉默了几秒后,他忏悔似的郑重其事地说:“陆思追他哥是为了我才……我总觉得对不起陆思追。坦白说,今天来,自己心里也拿不准陆思追会不会想见我。”
      “他愿意见你的。刚才电话里他跟我说,马上就回来。”周兰亭柔声安慰道。他在面对别人的痛苦时,总是格外细心,他能共情几乎所有人的所有种类的悲伤,尽管他自己没有经历过那么沉重的痛苦。
      “我今天来,是来谢谢陆思追的。既然他哥我已经见不着了,只能把这份心意传达给陆思追了。我只想着他别拒绝我。如果他拒绝的话,周先生,你能帮我劝劝他么?”男人试探地问道。他虽然看上去像是面无表情、无动于衷,但瞳孔中的悲伤却是真情实感的。
      “我尽量。但他决定的事情,我恐怕劝不动。”周兰亭也坐回了沙发上,怅惘地答道,“他是个非常固执的人。”
      是啊,正因为陆思追这份固执的傻气,才会让周兰亭对他无药可救地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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