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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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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来来,齐峣同学是吧?你也坐这儿,坐前面,跟沈昧坐一起,不会很累,有人来了就给他们填张报名表……”
“谢谢会长。”
沈昧的逃跑计划夭折,被迫继续充当免费劳动力,和刚来就入社了的齐峣坐一起,两眼无光地看着眼前黑压压的人群。
唉。
他侧过脸看了齐峣一眼,无声叹了口气,也不知道这个学弟是不是真傻,入社第一天就心甘情愿地来干苦力。
社团招新其实是个体力活,从早坐到晚,中午休息时间都不能离开,无聊且枯燥。
会长抱着双臂站在后面看着他们,心里很欣慰,拉着其他几个社员先去吃饭了。
“沈昧,齐峣,你们辛苦一下,我们去吃饭,待会儿给你们带饭回来。”
除会长之外的社员都比较有良心,还问他们有没有忌口的。
沈昧张张嘴,有很多话想说,但最后还是只说了一句“没有忌口,谢谢”。
“不吃甜的不吃香菜不吃葱,辣椒适量,饮料想喝酸奶。”
齐峣在沈昧诧异的目光中笑了,和他四目对视,“沈昧学长的口味和我的差不多,麻烦大家啦。”
几个女社员脸上的笑都快裂开了,实在憋不住,低着头嗤嗤笑,“好的好的,学弟你还真是了解副会长啊。”
在前面排着队领报名表的同学也笑得扭曲,凑一块窃窃私语,时不时地偷瞄一眼。
音乐社的太阳伞下就只剩沈昧和齐峣两个人了,前面排了老长的队。
有人分担工作沈昧就轻松了很多,领报名表的站齐峣那边,交报名表的站沈昧那边。
临近饭点,后面来的人想先去吃饭,只看了看就走了,两个人效率高,很快就解决了面前的长队。
沈昧收完最后一张表,有种终于解放了的感觉。
“终于弄完了……”
沈昧小幅度地伸了个懒腰,齐峣颇为自然地给他捏了捏手臂肌肉,“下午我一个人来吧,学长休息。”
要不是沈昧是校霸,齐峣真得怀疑他被音乐社其他人霸凌了,怎么活都让学长一个人来干啊……
“不用。”沈昧活动了一下脖子,“我们分工了,下午归他们管,我们坐后面乘凉就行。”
沈昧是会长求爷爷告奶奶才留下的,平时社团搞个什么活动他都可以不干活,入社一年了他也就参加了一次社团表演活动而已。
这次招新是他一年来为社团做的第二个贡献……
而且他只需要在这儿坐一早上而已,甚至之后的筛选面试工作都不用他做。
“原来是这样啊,是我误会了。”齐峣笑。
“你误会什么了?”沈昧在后面找了两瓶水,拧开后给了齐峣一瓶。
“我还以为学长被他们欺负了,不然怎么就让你一个人干活。”
“……没。”
沈昧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话,他好歹是个校霸,以许映婕的话来讲,他不欺负别人就谢天谢地了。
午后阳光炙热明亮,桐大绿化不错,到处都是几层楼高的香樟和梧桐,阳光透不过树叶,鸟叫和蝉鸣催人入睡。
心心来了一个多月,让沈昧逐渐养成了午睡的习惯,平常这个时候他应该刚吃完饭打算回宿舍睡觉。
在外面睡不好,但还是会困,沈昧就只能撑着下巴看着不远处从食堂进进出出的人,眼皮一合一合的。
齐峣看着他,神色温柔,想到了什么,又有些伤感。
“我一直在想,要是高中的时候和学长是同学就好了。”
最好是同桌。
上课时两人的手臂会挨得很近,近到各自的汗毛可以相互问候的程度,他可以在老师转过去写黑板字的时候低头翻翻课桌里的课外书,手臂假装无意地擦过沈昧白色校服的衣角。
沈昧的校服上肯定会有好闻的洗衣液的味道,风从窗户外面吹进来,两人身上的味道会彼此交缠,比最亲密的恋人还亲近。
甚至,有了接触的机会,齐峣或许根本等不到现在,或许到了现在他们已经是恋人了。
“为什么?”沈昧打了个哈欠,勉强睁开眼看清眼前的人,“我觉得现在也挺好的。”
学校旁边就是湖区,来自不远处湖面的风裹挟着沿路的金桂香,一并涌入呼吸系统。
齐峣捡起掉到地上的团扇,轻轻给他扇着风。
“嗯,现在也很好。”
下午人更多。
早上刚开摊没多久学校论坛上就贴了沈昧的照片,临近中午的时候又新增了齐峣的。
两个风格迥异的人坐在一起异常和谐,成为桐大新的风景线,很多新生闻讯而来,甚至有精力过于旺盛的人跨校区前来,只为一睹校草和校霸的真颜。
会长忙得焦头烂额,第一次萌生了想把沈昧请走的念头……
沈昧事不关己高高坐起,坐在社员最后面,靠在梧桐树下听音乐,偶尔看一眼前面的人群和被人群包围的会长一群人。
人这么多,还好他挑了早上。
被这么多人看着,他已经免疫了,不过还是很想说一句:[我觉得我像动物园的猴子。]
心心纠正他:[怎么可能?猴子没你好看!]
沈昧:[真是谢谢你啊。]
心心:[不客气!]
周围吵吵嚷嚷的,沈昧耳机里的声音有点小,想调高音量又怕声音太大伤到耳朵,犹豫半刻想干脆不听了。
“学长在听什么?”
齐峣将自己去自动售卖机给沈昧买的可乐递给他。
沈昧握着一瓶冰可乐,扯住耳机线的手换了个方向,把另一边塞进齐峣耳朵里,“钢琴曲而已。”
耳机里是一首当下特别流行的曲子,原曲是一位当红歌手写的。
齐峣知道沈昧的一切,包括他喜欢的食物喜欢的歌手等等。
“我好像听过这首曲子,不过我对音乐的感知力不怎么样,只觉得很好听,其他的就听不出来了……”
齐峣看起来很惭愧,沈昧于是开始跟他介绍这首曲子以及背后的意义。
齐峣听得认真,眼神专注地看着沈昧。
“……大概就是这样,我挺喜欢这个歌手的。”
沈昧说完了,眼神似乎有些希冀地看向齐峣,似乎希望他能给出评价。
齐峣表面笑嘻嘻,实则心里在打鼓。
他刚刚只顾着看沈昧了,有的没的想了一大堆,沈昧的声音在他耳朵里打转,说了些什么他却完全没注意。
不过齐峣是谁啊,靠着一张处变不惊的脸能骗过绝大多数人。
他略带思索地点了点头,说道:“本来对这个歌手印象不深,但今天听到学长介绍后我觉得我都快成他的粉丝了,他的确很厉害。”
“嗯,我也觉得,他特别特别厉害。”
齐峣在沈昧眼里看到了有荣与焉的意味,不禁吃味了,“学长就这么喜欢他吗?”
“我应该算他的粉丝吧。”
沈昧听着扣人心弦的曲子,难得文采斐然:“因为他经历过绝望,也写得出绝唱。”
听到那句“粉丝”,确定沈昧对那位歌手只有粉丝对偶像的崇拜后齐峣不免松了一大口气,脸上紧绷着的弧度都缓了下来。
“那的确很难得了,多数人在经历绝望后就会一蹶不振,能将苦痛转化为艺术的人都是天才。”
“对啊,所以我很喜欢他。”
就像植物的趋光性一样,所有历经惨痛却依旧活得灿烂的人,沈昧都很喜欢。
“还有别的歌吗?我想更了解他一些。”齐峣精准掐中沈昧的兴趣点。
“有,我放给你听。”
“好啊,谢谢学长~”
沈昧从来不给别人卖安利,一是觉得没必要二是懒得说话,哪怕是孙笠泽他都不会要求他必须了解自己的兴趣爱好。
这是沈昧第一次,想把一个人拽入自己的世界。
他还没发现这个人对他的不同之处,却按照本能和意志这么做了。
两人肩碰着肩,切歌的时候还会一起看看手机讨论两句,脑袋偶尔会靠在一起。
虽然过程很短暂,但高超的摄像师们的快门总会捕捉到自己最想记录的瞬间。
不出半天,这组图就在论坛上疯传开来,身为正主的两人都不知道,一是因为他们都不逛论坛,二是因为……
沈昧周围那些“始作俑者”不敢让他知道,怕他知道后杀去论坛把她们的精神家园屠了;
齐峣军训结束后就搬出去住了,除了上课时间外很少和同学有什么来往,就没了碰巧听到这些八卦的途径。
就算听到了,他除了锣鼓喧天地庆祝外还能做什么?他巴不得那些同人文里写的都是真的。
当天晚上齐峣被他哥夺命连环call回了家,听到他哥宣布了一个不可思议的消息。
他哥,齐岭,脱单了。
“呜呜呜我就知道她是喜欢我的,我就知道!她以前还死不承认,拒绝了我十几次啊……”
一个一米八九的大男人哭起来像个破开水壶一样,齐峣都忍不住动容,他哥追了那个女孩十年,终于得到了一个结果。
但齐岭哭起来没完没了,齐峣都快困了,随口敷衍:“嗯嗯嗯,是她不对,她口是心非。”
齐岭不乐意了,“不准你这么说你嫂子!”
“……”
“爸妈怎么还不回来?我还等着当面给他们宣布这个好消息呢。”
“……”
不是齐峣恶毒,他是真觉得齐岭脑袋缺根筋,恋爱关系确立的第一天晚上齐岭没有去和女朋友约会,也没和女朋友打电话聊天,而是选择待在家和他这条单身狗分享喜悦。
怪不得追了人家十年才成功……
齐岭激动了半小时终于想起了那个被他冷落的女朋友,连忙给她打电话,在电话未接通前仰天感叹:
“那位大师真准,说我今年脱单就今年脱单,改天一定要去还个愿……”
大师?准?
齐峣看着他浑身的粉红泡泡,心思活络了些……
不是他封建迷信,他内心依旧是社会主义接班人,但科学发展到极致是神学,他觉得或许去试试也未尝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