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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Chapter04 唯有那个人 ...

  •   Chapter04.

      林启山,1960-2013,享年53岁。

      书房的墙壁上挂着林启山黑白的遗照,林风见过这张照片,是父亲和母亲当年的结婚照。林启山一身租来的不合身的西装,气质的堂堂正正掩盖住了物质上的穷酸。母亲一身秀丽温婉的旗袍,笑着挽着父亲的手。他们结婚那年家里一穷二白,连个像样的家具都没有,戒指、项链和手环,俗称三金,都是父亲之后补给母亲的。

      他严肃、死板、倔强固执到不可理喻,唯独在母亲面前,永远用温润的嗓音说好。

      就连死后,都要用这一张照片,是不是在说,我这一生,最幸福的时候就是和你结婚的那一刻?

      林风默不作声的上了一炷香,对着父亲的遗照,弯下了在他面前从来笔直硬挺的腰杆。

      “父亲怎么走的?”

      林云奇怪的看了弟弟一眼,抬手试了试额头的体温,不烫、没发烧,那么为什么在这里胡言乱语。

      “13年西京暴雨引发山洪,父亲第一时间到灾区视察,连续几天高强度工作,没好好休息,心脏猝死的。”
      “当时还是我带着你将父亲的遗体接回来的,你都忘记了?”

      13年的西京山洪林风有印象,八月超强台风“龙王”从太平洋席卷而来,西京本是内陆城市,那一年少见的刮起了台风雨。树木连根拔起,疏松的土地被雨水冲刷着,裸露出来底部的岩石,由此引发了山洪。除此之外,其他的信息和林风的记忆完全匹配不上。

      曼德拉效应?还是说他过往的29年都是一场梦?亦或者......

      “怎么了?愁眉不展,有什么烦心事可以和姐姐说一说。”

      林风从深思中脱身而出,林云正抱胸看着他,还是一如既往的模样,强大又可靠,这让林风稍微感觉到一点安心。

      “没什么,只是觉得自己的记忆好像出现了一点偏差。”

      “记忆本来就不可靠。”林云虽然是历史学博导,但是对生物学也有些许的涉猎,“就像现在,你能够准确的说出上一年的11月15号你在做什么,吃了什么东西么?”

      “完全不能,对吧。你明明清楚那一天肯定是存在过的,不会像游戏里那样一笔带过,但是那天相关的记忆,吃了什么、做了什么事,你一点印象都没有,仿佛那天平白无故的消失了。”

      “记忆不是完完整整的把过往的一切记录下来,像一台摄像机无差别的记录。记忆是有选择的,会被疼痛和喜悦刺激,会因时间而变得扭曲模糊,张冠李戴、李代桃僵,都是记忆细胞经常会犯的错。”

      “一点点的偏差无伤大雅。”林云总结道,“倒是你这个谨慎细微的性子,才应该好好改一改。”

      “细心的男人不好吗?”林风笑了笑,“女孩子不都希望男人把爱表现在细节里。”

      你又懂了,林云睨了弟弟一眼。

      话题点到为止,林风没有全盘托出,如果把他的真实遭遇讲出来,无论是谁第一反应肯定都是——林风疯了。被说成疯子还好,毕竟天才和疯子只有一线之隔,被当成疯子那就不太好了,林风可不想被困在精神病院里,整天和一群神棍为伍。

      他不再久留,和姐姐、母亲告别后,回到了自己的家。

      天气很热,七月份的三伏天,被午后的阳光炙烤着,整个人乏得很,昏昏欲睡。午睡前林风想着,没准这一觉醒来他就回到了29岁,刚才经历的一切也是一个梦,梦境中的梦境,就像是电影《盗梦空间》里描述的那样。临睡前他瞥了一眼床边的跑步机,困意涌上心头,林风打了个哈欠,合上眼睛。

      再睁眼,就已经是黄昏。

      可能是睡得太久了,脑子晕晕乎乎的,有点分不清现在到底是什么时候,自己在哪。手机铃声一阵阵的响起,林风拿起接通放在了耳边,他坐起来,那个碍眼的跑步机纹丝不动的立在他的床边。欢脱又粗糙的男声用力嘶吼着,差点没把林风的魂给震出去。

      “生日快乐啊风仔!晚上出来喝两杯?还有小智,咱们三兄弟好好聚一下!”

      是李煜。

      林风初中时期的同班同学、高中时期的校友、这多年以来“忠贞不渝”的死党。初中时候的李煜身高就有一米七五,体育生,光长个子不长脑子,俗称傻大个。追女孩子的手法蠢到令人发指,居然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掀开自己的衣服,展示同龄人都没有六块腹肌给女生看。男生们激动又羡慕的拍手大叫,女生抬手就给他一巴掌,捂着脸跑走了,最搞笑的还是李煜这货还一脸纳闷的待在原地,不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网络上不都说女孩子喜欢有腹肌的男生吗?从此李煜一战成名,女生们见到他都要绕着走,生怕再被当众“性骚扰”。

      原本这两个人没有什么交集,一个是没什么脑子的体育生,一个是玩世不恭的学神,各自的长处不同,话不投机半句多。当时林风正处叛逆期,放学之后不回家,就喜欢到游戏厅打《拳皇》或者《三国无双》。游戏厅在隐蔽的街角,老板是一位瘸了腿的大叔,坐在门口收钱,十元二十个币,物美价廉,他还能帮忙看风。要是有大人走过来了,老板咳嗽几声,里面的初中生和小学生就从另一扇门飞快的跑走,配合无比默契。林风和李煜都是这家店的常客,难免会撞上几次,林风喜欢玩八神庵,李煜则是草雉京,两个人就像是游戏厅里的孩子王,每次秀操作的时候周围都会有一群小屁孩巴巴的看着,时不时发出惊叹。后来李煜主动提出要和林风比试比试,三局两胜,输的那个人要请所有孩子吃雪糕。他本来信心满满,觉得自己操作无敌,简直就是拳皇在世,怎么可能输。

      结果被狠狠打脸,二比零,李煜被林风按在地板上摩擦,没有丝毫还手之力。

      那天下午游戏厅旁边小卖部的老板乐开了花,脸上堆满了褶子。冰箱被横扫一空,同样空荡荡的还有李煜的钱包。他手里还有三根没送出去的雪糕,一根送给了门口的大叔,一根递给林风,还剩一根握在手心里。

      他们从此成为了朋友,很简单,也很莫名其妙。

      夜色逐渐弥漫开来,晚风习习,吹散了些许的热气。华灯初上,霓虹四起,西京这座由钢铁浇筑而成的城市脱去了白天坚硬冷漠的外壳,在迷人的晚上,浪漫的月光下,展现出来温柔浪漫的内里。

      古老的城楼点亮了篝火,岚河水光粼粼,倒映着无比璀璨的星空。林风在街边闲庭信步,他并不孤单,除了迎面而来的晚风,还有影子忠实的跟随在身后。

      穿过寂静的公园,越过拥挤的街道,最后停在了一个人声鼎沸的胡同口,这是西京最古老的小吃街。风一吹,最深处那家烧烤的香气能飘到巷子口,勾的路人不由自主的往里面走。摊位摆满了路边,才七点半,就已经近乎座无虚席。光着膀子戴着金项链的男人们和纹身化着浓妆的女人们是这里常见的风景,林风并不讨厌这样的世俗和热闹,相反,他觉得这里真实又有趣,比起米其林三星餐厅里那些西装革履循规蹈矩的高端人士和名媛小姐要有趣许多。

      “风仔!这里!”

      李煜老远就在人群里一眼看到了林风,站起来挥舞着手,他人高马大,一米九的身高,鹤立鸡群十分显眼,是非常好用的路标和指示牌。邱智站在他的边,原本就不怎么突出的身高对比之下更加凄惨,娇小瘦弱的像是一个女孩子。他扶了扶眼镜,右手无名指上的戒指一闪一闪,是三个人里唯一的已婚人士。

      两个损友倒是和记忆里没有任何变化,李煜整天嘻嘻哈哈吃喝玩乐没个正形,27岁的人了幼稚的还跟15岁一样,永远追不到喜欢的女生;邱智一如既往的博学寡言,沉默的仿佛这张嘴只是用来吃饭的,当然如果聊到他感兴趣的话题的话,比如说生物的起源或者日本动漫的兴衰史,邱智能滔滔不绝的说上一天一夜都不会觉得累。

      三个人性格迥异,怎么走到一起成为这么多年朋友的,其实林风当时也想不明白。后来大学某一次,他们三人从网吧出来,经过篮球场,林风不经意的看了一眼,突然之间顿悟了。无论是李煜还是邱智,都是被同龄的多数群体疏远排挤的,李煜脑子不太好,邱智给人的感觉就是阴沉的死宅,他们都是不容于人群的异类。林风也是,他太过于聪明、太过于孤傲,像是一头行走在羊群中的独狼。为了不吓到这群天真乖顺的小羊崽,不得不隐去自己尖锐的獠牙。

      抱团取暖的大多数享受着庸碌的欢乐,孤独行走的异类在苦难中惺惺相惜。

      酒过三巡,人已微醺,林风打开了话匣子,将自己被逼着要去相亲的事情说了出来,颇有一种青春已逝、英雄迟暮、虎落平阳的无奈感。李煜疯狂的嘲笑他,甚至搬出了早就已经过时了的老梗。

      “我林风!就是从这里跳下去,死外面,也不会沦落到去相亲!”

      “真香。”

      林风想把啤酒一股脑灌进他空空如也的脑子里。

      两个单身狗在这里互相伤害,唯一有过来人经验的邱智看不下去了,放下了手中的烧烤,擦了擦嘴,说:“其实相亲也挺好的,我和我老婆就是在相亲角认识的,现在正准备要孩子。”

      “你怎么不提之前你被相亲对象各种拒绝的惨痛经历呢?”林风开始拆台,一点都不顾及昔日兄弟之间的情分,“也不知道谁半夜哭唧唧的给我打电话说再也不相亲了,被女人伤透了心。”

      “我还以为你要弯了,做足了心理准备,结果没过几天你又打电话过来哭诉,受虐狂一样,简直乐此不疲。”

      邱智努力保持着自己的尊严,义正言辞的说:“那说明之前遇到的都不合适,见到夏夏的第一眼,我就知道,我之前所经受过的一切折磨和侮辱,都是为了这个时刻,都是为了和夏夏的相遇。”

      李煜最先受不了,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林风想吐槽几句,看邱智一脸正色的模样,张了张嘴,又把那些话咽了下去。

      瞧这家伙幸福笃定的样子啊,真的是让人羡慕又嫉恨,恨不得一拳打在他的脸上。

      在这个广袤的世界,和喜欢的人携手共度一生这件事,一开始以为很简单,后来才慢慢体会到,这看似微不足道随处可见的一件事,实际发生的概率比中彩票还要低。少年时立下的目标总会一步步的实现,遥不可及的梦想也会有触碰到的那一天,但唯有那个人,遥远的仿佛天边的幻影,怎么用力的追赶,都握不住她的手。

      二十七岁的生日过后,林风正式成为了并不怎么光荣的中国大龄剩男的一员,被迫着去参加各种相亲。王姨,就是母亲的已退休的同事,加上了林风的微信,荷花头像,喜欢发祝您开心每一天的表情包,发了好几段六十秒的语音指点林风要如何穿着打扮,整理形象,好让那些女孩子在第一眼就对他产生好感。

      王姨人真不错,是把他当亲外甥一样对待了,可惜林风不需要,他又不是那种不知道如何收拾自己的男人。只不过很多时候,林风懒得打理自己,像一株野草,在阳光下野蛮生长。

      那辆八十多万的奔驰CLS自从买回来之后就一直在车库里面落灰,作为高档代步车,遇到林风这样买回来不开的主人,几乎失去了存在的意义。现在相亲,完美的发挥了它最大的优点——贵。当初在4S店提车的时候,销售的经理递给林风一盒烟,颇有些意味深长的说:“小伙子,这么年轻就开上这么好的车,以后就很难遇上真爱了。”

      “怎么会?”林风装作没听懂经理的调侃,耸了耸肩说,“灰姑娘不就是靠水晶南瓜车才到宫殿去参加王子的舞会的么?”

      “我开这车出去,遇到第一眼就喜欢到挪不开目光的姑娘,哪怕她身边有男人,也敢停下来要她的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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