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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侠客:猫鸟的位置(3) 抢或不抢, ...

  •   卡特里娜的店外阴雨霏霏,多日来雨势时大时小,天空的阴晦颜色也变化多端,惟独不见云层为阳光让出丝毫余地。车子开上了回家的路以后,他们在途中交换了看法,一致认为老杰克肯定会不止向他们这一拨人透露保存绯红眼睛的仓库位置,因为他希望有人会出手抢劫。
      “他自己也属于公会,那即使绯红眼睛并非镇会之宝,有人抢劫绯红眼睛对他而言有什么好处?抢劫成功与否,他都能得到些什么?”后座上的飞坦打了个哈欠,揉着眼睛口齿含混不清,可思路却是透彻得很。
      “好,这是疑问一。”坐在他身边的侠客竖起右手食指。
      “那么疑问二,”飞坦扭了扭身子擦去溢出来的眼泪,“公会拿一个它本来并不重视的东西出来隆重展示,难道真的只是庆祝它被修复而已?”
      “本来并不重视的东西”,飞坦总结得真好,这一点和我想一块儿去了。这下侠客比了个V形。
      “我倒是好奇那个做修复的‘高人’是谁。”开车的信长跟了一句。
      “好,疑问三。”侠客又竖起拇指,“演出不对外,那么对内展示一个东西,而且会长特意托关系请来指定的乐队,仅仅因为乐队‘实力很强’吗。老杰克真该改名叫老骗子。”
      飞坦摸着小下巴:“他故意破绽百出地撒谎吧,可能对另一拨人,他又是另一种暗示法,总之就是要让更多的人知道绯红眼睛很值钱、还有它被藏在哪里。喂,芬格斯你怎么不说话?”
      芬格斯转头看看信长,又回过来看看他们:“你们想那么多也只是瞎想,我们可是幻影旅团啊,我们不会受到谁的暗示就去做什么的对不对?不过跟你们说,不管你们来不来,丝西纳我是抢定了。”
      侠客噗嗤一声笑出来,芬格斯这个手脚比脑子快的家伙,他那快刀斩乱麻的思维方式这时候真是好用。“那么绯红眼睛呢?要不要顺便一起抢过来?”
      “它比丝西纳还好吗?”
      信长和飞坦都狂笑:“芬格斯,抢来了丝西纳,你要对人家做什么?”
      “当然是像菩萨一样地供起来,她心情好的时候就让她给我一个人唱歌。”
      “你打算怎么抢?”
      “当然是一扛就走啦。”
      飞坦点点头,又打了个哈欠:“如果你下不了手,就让我帮你把她敲晕好了。”
      “我这么有魅力,怎么会需要敲晕了才能带走。”
      侠客暗笑:这个好像比较难。
      “不过侠客,你说的绯红眼睛……你对它知道多少?七大美色之一,老杰克说得很让我动心。”信长笑够了,又说起了正经事。
      “正因为不了解,所以我也很动心啊,”侠客扳着驾驶座的头枕凑上前去,“信长,我们去市立图书馆吧,去查查看。”市立图书馆是圣摩瓦多最大的公共图书馆。这座古老建筑内的阅览室常年灯火通明,堆积如山的书籍不分昼夜地等待着读者。
      “不能明天吗?”飞坦揉着眼睛绝望地抗议。
      “不查清楚了回去也睡不着。”信长踩下油门。
      小车在雨中飞驰,银色的雨丝在凄凄惶惶的路灯灯光下一闪即逝却永无休止。很快侠客发现此刻他们正在阿提弥斯之丘脚下的公路上,虽说从公路到山丘之间还隔着十几公尺宽的乔木带,侠客却知道,山丘上的花田早已在温暖的春雨中成片地枯萎,与之相伴的是山顶那片完全坍塌的豪宅废墟。大概没有了灰影夫人,阿提弥斯也就失去了生命力和神性了吧。他忽然记起那张“猫眼”的海报,不知道小猫小姐走的时候有没有带上它?
      可半小时后他们发现,想要今晚通过查阅的方式确认绯红眼睛价值几何是不可能的。阅览室占据了图书馆大楼的一到四楼,每一层都密密麻麻地排满了书架,每个书架都顶天立地,要看清楚上面的书名必须爬上特制的三角木梯。靠近入口处有几张长桌供读者使用,越往里的书架上,书就越冷门,也就越有灰尘堆积的可能。这是纸张的汪洋,书里的文字就是海水中数不胜数的气泡,你无法指责管理者疏于打扫,只能说是读者们无心也无力去顾及那么多的……知识。
      要精准地在这书山文海中找到答案,这个挑战真是令人泄气。看看墙上的石英钟,现在是九点半,第一层阅览室的长桌边上坐满了埋头苦读的年轻人。他们在略显昏暗的灯光下简单地分了一下工,四人各自负责查一类书:历史学,生物学,人类学……飞坦耸耸肩:我先找个地方睡一会,于是又跑回车里去了。
      事实证明飞坦的做法很明智,因为那晚唯一的收获来自于百科全书。接下去的几天,他们每天都泡在阅览室里,可窟卢塔族并不存在于其他任何书里——他们凭感觉、碰运气从书架上抽出来的书。日子一天天过去,关于绯红眼睛的线索除了百科全书中那些干巴巴的定义,并未找到任何能使其变得丰满生动的记载,就连演义都没有。
      大家都有点失落感,侠客只好安慰地说,原来信长有看书做笔记的好习惯,这也是我的一大发现。可是天晓得,其实信长从第二天就开了小差,开始研究江户时期的建筑物,芬格斯则是飞坦从正在放映电影学院毕业作品的小厅里拖出来的。认真在查资料的只有他和飞坦,芬格斯其实不做笔记。
      不过他和飞坦却是再无所获的那两个。直到五月二十九日他们才去了公会总部,并且只在外围观察了一番而已。没能确认绯红眼睛的价值,他们也就不确定它会不会是明天的二号目标。所以说到了明天,芬格斯把丝西纳扛起来以后,关于绯红眼睛的问题就靠即兴发挥了。
      对侠客和飞坦而言那是无甚收获的六天,另外两个家伙过得怎么样,不知道。天天都在下雨,潮气在阅览室打开的窗户外面鼓噪,忽然又挤作一团扑进来,到处都是一阵隐约的霉味。
      门一响,把侠客从回忆中拉回钢琴前面。原来是信长自己拿钥匙开了门。
      “哟,你们两个在看什么?”他的胡子明显修剪整齐了。“这盖着的有什么好看的。”
      侠客忍不住抿嘴笑起来:“别说话,过来坐。”
      飞坦就往他那边挤了挤,拍拍琴墩:“不一定要真的看到才好的。”
      因此当芬格斯端着披萨盒子进屋时,看到的是飞坦坐在中间,另外两个各坐了半个屁股在琴墩上的背影,他们整齐划一地把手肘搁在键盘盖上,支着下巴盯着高高耸立的天鹅绒刺绣。客厅里已经完全暗了下来,他听到芬格斯叹一口气,“啪”地按下电灯开关。
      围在小餐桌边吃早饭时,他们又聊起了前两天的情形。一切似乎有人刻意为之,巧合预示着好运,对这一点侠客极其偏执。
      首先是五月二十九日当天,他们在公寓里刚对“即兴发挥”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紧跟着派克的电话就打过来了,指名要侠客回答什么是绯红眼睛。过去几天里,侠客已经在心头把百科全书里那段说明翻来覆去地揉搓了无数个来回,因此回答起来如行云流水。挂断电话后看到那三个都对他竖起大拇指:学霸!可是他却没感到什么得意,只觉得自己正在钻研的东西竟也是另一片大陆上的小伙伴在探求的目标,这说不定是某种启示。
      到了公演当天,他们都打扮得像个摇滚乐迷,尽管芬格斯多次强调说“猫鸟”的流派是哥特。信长像个海盗一样裹了条黑色的头巾,侠客戴一顶棒球帽,又把卫衣的兜帽拉起来。飞坦则穿了一件芬格斯的t恤,衣服太长就把下摆打个结,只剩下胸前丝西纳那对勾魂摄魄的美目还看得见。这衣服飞坦穿着好看,侠客相信信长也是这么想的,主要还是看脸。临出门前飞坦心血来潮地给富兰克林那里发了个传真,纸上画的眼睛,在侠客看来似乎也预示着他们今晚势在必得。
      小车开进了茫茫雨幕中,这暮春暖融融的雨水除了能软化人的心志,更能冲洗掉一切痕迹呢。待到他们轻车熟路地来到香料古公会总部外,天色早已黑透了。总部是一艘年龄超过一个世纪的古旧邮轮,它退役后被安置于隐藏在浅水底的礁石上,一道长长的陡峭舷梯将它和陆地连接起来。不算延伸进海里的小码头,总部和陆地之间的直线距离大概有十五米,甲板到水面目测也就五、六米高,如果不介意跳进水里的话,按照这种客观条件,他们拿到绯红眼睛之后可以轻松地脱身。
      “可是你们要考虑丝西纳的感受!”芬格斯抗议。
      对了,忘了芬格斯跑路的时候还会扛个大活人。他们互相看一眼,哈哈大笑。
      总部外围的岸上已经停了不少车子,成群结队的人聚集在舷梯下简陋的雨棚外等待入场。原来老杰克跟看门人打过不少招呼了,原来认识看门人的公会成员介绍来了那么多乐迷。侠客只想知道,乐迷中间有多少和他们怀有相同目标的竞争者。不过有多少都没关系,论抢东西旅团从来没输过的。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4章 侠客:猫鸟的位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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