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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侠客:猫鸟的位置(1) 身在旅团的 ...

  •   深春的圣摩瓦多,雨天多于晴天。今天傍晚时分终于收了暖绵绵的细雨,更意外的是灰色云层后面竟然有玫瑰红的霞光透出来,而且有穿过薄纱的窗帘的力量。侠客就是在这时候睡到了自然醒,对着房间里暗淡的浅浅紫红色的霞光发了一会儿愣。躺在客厅的沙发上,他听见卧室里的信长发出均匀的鼾声。隔天轮流睡沙发,这是他和信长的君子之约,可比对面那两个显得有爱些。自从库洛洛去了优路比安,飞坦就霸占了他的大床,可怜的芬格斯来了之后只能长期睡在行军床上。
      侠客摸摸出油的刘海,昨晚可是通宵达旦了呢,又是“携带他人的命运”的第一次真人秀,他之前还有点担心呢。不过,试验出乎意料地成功。侠客不自觉地微笑起来,尤其是想起对面的门背后还有个传世珍品。很想马上过去看一眼,可是要欣赏那么美丽的东西之前一定要把自己洗漱干净才算不得辜负。
      他轻手轻脚地起身,光着脚走进浴室。地砖很凉,镜子里映出的面容有些疲惫、不修边幅,而且透出喜悦的光。明天凌晨库洛洛和窝金就要到了吧,他们看到“它”会是什么反应?
      顶着湿漉漉的头发敲响了对门之后,来开门的是飞坦。“哦,我还以为是芬格斯回来了——我叫他去给我们买早饭,其实不用我叫他也会自己去。”这家伙瘦骨嶙峋的小手扶着门框,声音一如既往地细细的。
      “哈哈,我……”
      “来吧,我也正在等谁陪我一起看看它呢。”
      黎明前,“它”被放在了库洛洛的钢琴上,用一块满绣的黑色丝绒罩起。不用说,那块布也是从走私码头淘来的中古品,硬挺到捏出一个形状后可以自己立在桌面上,而上面密密麻麻的黑金丝线穿着珍珠和宝石,形成一个个无甚意义的漩涡纹样层层叠叠地勾结在一起。侠客当初搬过来的时候,它已经覆盖在钢琴上了。库洛洛买下它,仅仅是因为“很漂亮”。
      “你觉得库洛洛看到它的时候会是什么表情?那家伙最喜欢漂亮的东西了。”飞坦轻轻撤去绒布。
      侠客觉得客厅里的光线似乎更红了一些,那悬浮在玻璃沙漏里的标本吸收了最后的暮光,糅杂进它本身固有的绯红颜色和来自某种液体反射出的颜色之后,把一种更矫柔的红色的光还给了房间。这就是传说中的绯红眼睛,虽然只有一颗……他们听到的关于它的来历不过是一个故事,可是他们得到它的过程堪称侠客的里程碑。侠客感到绯红眼睛的瞳孔似乎放大了,他看到自己的面孔映在沙漏上变了形,忍不住发出一声叹息。
      倒映在玻璃表面飞坦的小脸也挂着微笑,可嘴唇里吐出的话语让室内温度下降了一点:“如果给我,我可以剥得更完美。”
      “毫不怀疑。”侠客点头。客厅墙上后来贴上去的吸音壁纸让他们的声音都听上去闷闷的,不过飞坦更像那个站在地狱的门槛里发声的人。如果说富兰克林学习解剖学的目的是为了找到身体的穴位、玛吉是为了缝合破裂的组织,那么飞坦就是为了破坏。
      眼球标本的红色无法用语言形容,它比石榴石有火气,角膜下的瞳孔呈现出丝丝赤铜,瞳孔中央则像一点鲜红的鬼火,直径随着迅速流转的暮色不断地改变。它看起来和荧光棒幽暗的绿光中不一样,和苍白的室内灯光下更不一样,不过各种光线中的它,各具其美。只是可惜,眼球背面的视网膜中央动静脉被拦腰斩断,平直的切口让它成了一件有残缺的艺术品。眼球现在处于沙漏的上半部分,那里面的液体是清澈透明的;沙漏细颈之下的部分,液体则呈现出一种奇妙的蓝紫色,一道清晰锐利的水平线横亘在它和透明液体之间。沙漏的颈部用黄铜丝缠绕起来,两边各一条轴,通过精密的齿轮连接到一个由四根黄铜立柱支撑的框架,纤细的立柱表面铸满了葡萄藤。
      飞坦拨动沙漏,有眼球的那一半就翻转到了下面,神奇的是哪两种截然不同的液体也迅速跟着交换了位置,不到五秒钟的时间里,仍在飘摇的眼球就被蓝紫色液体所包围,只剩下一小堆气泡堆积在它旁边,很快消散了。
      “你昨天说,这种……叫什么来着?”飞坦的食指轻轻刮着沙漏的下半部分,那里面的液体让绯红眼睛变成了上等葡萄酒般的绛紫色。
      “嗯,那个俗名叫‘孔雀脂’,是一种矿石的提炼物,因为含铜所以是这种颜色。”侠客回答。这真是巧妙的心思呢,孔雀脂的比重大于水——也就是比福尔马林大得多,而且它们绝不相溶。
      “孔雀脂、孔雀脂、孔雀脂……它在孔雀脂里的这个颜色啊……”飞坦把指尖按在玻璃上小声自言自语,指甲边缘因为轻微的用力而有些发白,“侠客,我有一句话一直想对库洛洛说,只是又不好意思说。”
      “那就把它当成你的小秘密。”反正你也不会跟我说。
      飞坦阴森森地笑起来。“看到绯红眼睛,不知怎么的我就有点失控呢,这个小秘密是根本不应该出现的。”他瘦小的身体在一套橘粉色的细格子睡衣里晃荡,炭黑色的发丝散发出清爽的薄荷味,这都让他看上去细嫩可口,闻起来清新怡人,听起来却滴落毒液。
      “你如果想杀我灭口,不如抛个硬币冷静一下,”侠客眨眨绿眼睛,“你睡饱了以后气色真好。”
      “我会找个机会告诉他……嗯,吃了法兰开的药,脸上的痘痘全好了。”很多年来飞坦饱受过敏体质的困扰,至今不得不在饮食和生活环境的问题上百般避忌。
      “你那个不算痘痘吧,完全是过敏造成的。”
      “侠客,看到这个红眼睛……嗯……从这么近的距离欣赏它,真是,我觉得又要过敏了似的……”虽然声音仍旧低低的,可飞坦的呼吸明显混乱了。
      它似乎感受到了观赏者的悸动,在孔雀脂里一浮一沉,并且把折射出绛紫色的瞳孔慢慢地转向他们。一道微光一闪而过,侠客猛然感到这种感觉似曾相识,有种“最近在哪里见过它,是做梦吗”的既视感。他觉得这“七大美色”之一太过妖异,于是又拿起黑色丝绒把沙漏盖上,并且沿着沙漏的几条立柱仔细地抚过,让直立起的织物勾勒出一个方方正正的形状。旁边,飞坦轻轻呼出一口气,拉着侠客并排坐到琴墩上。
      “侠客,这几天我们查了那么多资料,你有没有看到其余的六大美色是指什么。”飞坦转过身扬起小脸问,一手撑在琴墩上。
      “这个还真没有,不过我们不是已经凑齐四种了嘛……”他嘻嘻一笑回答。
      那四大美色,其实是目前住在圣摩瓦多这层公寓里四个人的商业互吹:信长的小刀刀,侠客的笔记本,飞坦的太阳伞和芬格斯的黑胶唱片。一年多不见,芬格斯居然迷恋上了一支叫“猫鸟”的地下乐队并且一头栽了下去,而他跌下去的是个无底洞。猫鸟乐队从来没做过一场公演,它只发行过寥寥三张复古的黑胶唱片,最早一个专辑在三年前开始发售,可据说这个乐队早在十多年前已经成立。抵达的当天,芬格斯用微微颤抖的双手把唱片从行李箱的夹层里捧出来,却发现侠客只有激光唱机。失望的他当场哇哇乱叫,转天就跑出去淘了一部回来。
      刚刚看到唱片套的时候,侠客认为猫鸟不过一支摇滚乐队吧,看这手绘的黑白肖像和黑白灰三色的字体,这一类乐队的惯用套路而已。不过肖像非常写实,将主唱画得体态张弛有度、眼波流转,仿佛就是一位离奇美艳的女性正面对面地专注于你。侠客发现三个专辑的封面都是出自同一人的手笔,只是美艳主唱换了不同的服色和姿势,它们一致的地方在于,那名女性用说不清是什么态度的表情暧昧地看着你,眼睛里仿佛会沁出水来。以及,她有着神话中美杜莎的一头蛇发。
      “可是难道你不觉得,芬格斯,黑胶唱片并不是摇滚乐的最佳载体吗?我觉得我接受不了音质比较模糊的现代音乐。”当芬格斯把唱针搁到了唱片上,主唱小姐轻启朱唇的那一刻,侠客的固执想法就被扭转了。她的低音区深厚,像可以吞噬生命的沼泽,中音区婉转如盛夏掠过海面的风,高音区的假音锐利、歌剧腔华丽、用真声嘶吼时会让听者血液沸腾。而她的技巧能在这些音域之间不着痕迹地游走,像巧克力一样又沙又滑的声音流淌进你的耳朵,在身体里埋入一粒种子,你不会知道下它长成树木后结出的果实的滋味。
      不知不觉听完了整张唱片,小伙伴纷纷向迷弟芬格斯表示:我们懂你了。不过为了防止芬格斯太过沉迷,侠客又加了一句:“封面只用画像,说不定她是个丑女哦~”
      另两个会意,马上说:“唱得这么好,长得又这么美,这样的女人是不存在的吧。”
      最后侠客下结论:“我还是独爱我的小甜甜。”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2章 侠客:猫鸟的位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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