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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 ...

  •   自打从城西的医馆出来,沫朗的脸色就没晴过。
      他打一千一万个包票,冯子健这厮决对是故意的!
      楚席唤人把马车牵出来。
      马车上的小碳炉提前烧起来了,上面的小壶正烧着热水,水快开了,发出“嘶嘶”的响声。
      楚席自打出了酒楼都是脸红的,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脸红。
      以至于孙桓儒调侃了他整整半个时辰,问他是不是沉迷于美色无法自拔了。
      他沫朗也确实好看。
      是真的。
      苏清朗在京中时,据说还未及冠便有不少姑娘芳心暗许。
      有一段日子,相府闹鼠灾,他便去京中的同僚那借住。他那同僚妻妾成群,儿女更是成群。他的女儿,足足有八九个!
      借住的日子倒还算过得去,白日里陪同僚喝酒谈国事,夜间给他家的公子们讲讲文章。
      就只有一点美中不足。
      他每日早上一起来,桌上便摆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
      果品糕点还好说,笔墨纸砚也还说得过去。
      但是,为什么会有一副他的丹青?为什么还有女儿家的发簪?玉佩?
      香囊?
      这“日日思君不见君”又是什么鬼?
      据说,相府那鼠灾处理得极快,仿佛慢一分,就会要了人命似的。
      这倒成了京中的一桩趣事。
      沫朗都及冠许多年了,身边连一个亲近的女子都没有。
      京中的茶余饭后开始有谈资了。
      有人说相爷的母亲已经从自己娘家那给他定了门婚事,是已故兄嫂的女儿。
      也有人胡编乱造,说相爷有一次夜里见着了狐仙,被迷了心窍,心中对那狐仙恋恋不忘,且早已与她私定终身。
      这倒是神仙画本看多了。
      甚至还有人说……沫朗不举……
      楚席当时听云笙说这些事的时候差点笑死。
      后来貌似有姑娘不信邪,非要去试试,便假装要摔了,故意朝沫朗怀里跌去。
      沫朗是接了,但他转手就丢了……
      又后来,有姑娘绣了个荷包夹在父亲的礼中送到了相府。
      一般男子见了肯定瞬间了然,把荷包收好又或者送回去。
      但咱相爷怎么做的呢?
      他把荷包收了。
      可那姑娘还没来得及高兴,沫朗便在和友人的酒会上把荷包送出去了……
      同时送出去的还有侍郎家女儿送的罗帕,尚书家女儿送的玉佩,右拾遗家女儿送的山水画,御史家女儿送的诗词……
      还有很多……
      那几日,京中的芳心碎了一城。
      下了好几日的雨都没冲干净……
      那几日,京中同样二十几了还没取上媳妇的单身公子们的心同样碎了一城。
      这雨有点小了……
      活该他二十几了还单着。
      由此可见,苏清朗这人长的是有多好看,并且有多不懂风情……
      楚席突然冒出一个不得了的想法,该不会,这人压根就不好女色吧……
      难不成……
      还没想完,楚席便被自己吓了一跳。
      这可不能乱想。
      如果是的话,那沫朗是上面那个……还是下面那个呢……
      想着想着,楚席脸又红了。
      一阵水声传来。
      水开了。
      楚席回头,只见沫朗从马车的边角处拿出一个小茶盒,正是出京时他打开的那个。
      沫朗揭开茶壶,用小勺拨了些到茶壶中。又提起碳炉上的小壶往茶壶里倒了水,随后盖上了壶盖。
      沫朗不爱束发,一头青丝总是很随意地用发带扎一半,披一半。
      所以一头及腰的青丝便散得到处都是,落在手上更是衬得那张皮白得不像话。
      脸又红了。
      只是不知道这偷香的人又想到了什么。
      沫朗用从孙桓儒那顺来的折扇挑开帘子,看了看,对车外随行的侍从道:“事先不是说走天枢道吗?跑这作甚?”
      侍从拱手答道:“原本是要走天枢道,可此时冯家大姑娘正在那处放粮施粥,路过不了马车。”
      沫朗点点头,放下了帘子。
      楚席却道:“既然冯大姑娘在那处行善,本太子便去看看吧,找条路,岔过去。”
      “是。”
      天枢道上的人不可谓是不多,这满满一条街上都是进城避难的人。
      淮南的地震早已没有刚开始那么厉害了,此时也只不过是偶尔微微颤一下,早已无事了。
      此时进城避难,只不过是家中没了存粮,进来讨口饭吃。
      人群中有一个年轻女子,“貌美”二字刚刚好。
      女子戴了满头的珠翠,衣衫华丽,正在施粥。
      百姓没进城前,个个都在说知府的不好,但见着冯府大姑娘亲自施粥,温声细语地赔罪,百姓们领了粥后又开始夸赞冯姑娘的菩萨心肠。
      “冯姑娘果真是菩萨心肠,这么冷的天还亲自出来施粥。”
      “就是啊。”
      冯雀华莞尔一笑,道:“都是兄长教导的好,兄长自幼便教导我,为官者,以民为本,我虽不能为官,却也不能恣意妄为,要处处为民着想。”
      顿时有人道:“那为何之前不让我们进来?”
      旁边一人拍了拍他的肩膀,道:“那定是有苦衷的,冯姑娘都如此待民了,既然冯姑娘是知府大人一手教大的,知府大人便更是爱民如子了,知府大人如此做,那定是有苦衷了。”
      “言之有理。”
      楚席在马车上听了觉得好笑,这话也就只有这群人会信了,若是他没用尚方宝剑吓吓冯子健那厮,茹城的城门怕是要锁到年关去了。
      说来也是,这群百姓,千千万万个人,苦得狠了,谁给他们一束光,无论这个人是谁,是世仇也好,是恩人也罢,只要给了他们一束活下来的光,那这个人便是他们的神明。
      什么都可以不管了。
      他们只要活下来就好。
      他们不关心朝堂上谁坐那个位置,反正上面的人换来换去也无所谓,谁都行,反正大凌又没亡国,怕什么?他们担心的是自己手上这个破了不知道多久的饭碗还能拿多长时间。
      无论给他们这束光的人光鲜皮囊下是怎样的一副嘴脸,恶鬼也好,罗刹也罢。
      就好比一个人每日把你虐待得体无完肤,却在关键时刻救回了你一条命。
      让你想恨恨不起来。
      楚席下了马车,那边的冯雀华貌似早就知道似的,放下碗便跑了过来。
      “民女见过太子殿下,殿下乍然来访,民女不胜惶恐。”
      “嗯。”
      冯雀华款款起身,头上的珠翠随之颤动。
      “民女自知兄长犯了错,自是不敢求殿下原谅,只愿殿下再给兄长一个机会,兄长定能回归正途。”
      冯雀华眼里甚至泛了水光,鼻尖微红,我见犹怜。
      “届时民女愿日日吃斋礼佛,为殿下祈福,佑大凌昌盛。”
      说完又是一礼。
      楚席听得有些动容了,这么好个姑娘,怎么会有这么不像话的哥哥?
      真的是可惜了。
      楚席刚扶起冯雀华,可谁料想自己一个没扶稳,对面姑娘脚下一个打滑,便栽在了楚席怀里。
      羞得姑娘一个脸红。
      “殿……殿下……民女……”
      楚席面对这突然的桃花,有些不知所措了。
      “这……我……”
      旁边的沫朗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他不傻,这石砖砌的地面还能打滑?逗他呢?当他看不出来这姑娘在想什么吗?
      沫朗将冯雀华从楚席怀里拉了出来。
      冯雀华抬头一看,愣了一下。
      这世间怎会有如此好看的人!
      顿时想到这可能就是兄长说的相爷。
      连忙行礼。
      沫朗只是道:“姑娘,他们还在等着你去施粥,我与殿下还有事,先走了。”
      说罢,便拉着楚席上了马车。
      冯雀华楞楞地看着马车驶去,终于回头,扶了扶头上沉重的钗环,回头又扬起了笑脸……
      楚席道:“你刚才干嘛把我拉走?”
      沫朗倒了一杯茶,道:“如果殿下想平白无故就多了个侧妃的话,我可以把你送回去继续抱着人家姑娘。”
      楚席这才反应过来,难怪冯家姑娘一身绫罗绸缎珠光宝气的。试问谁去施粥还穿得怎么繁琐?这是料定了他会去啊,冯家兄妹俩真的是一个比一个……
      ……
      突然,楚席注意到一个问题,道:“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沫朗道:“见得多了,自然就容易看出来了。”
      “……”
      马车外随行的快三十了还没娶到媳妇的侍卫感觉自己有被冒犯到……
      这是经历了多少次才做到一眼就能看出来姑娘投怀送抱的目的的?
      恕他无法理解……
      这心可真是到哪都在碎……
      楚席好奇,又道:“那可还有其他的情况?”
      沫朗道:“比如……送罗帕、发簪、丹青、玉佩、花灯、绳结等等,凡是有姑娘送了,那意思便不言而喻了。”
      楚席点点头,这些基本上都是姑娘家定情的时候喜欢用的东西。
      “那……如果送东西的是男子呢?那又如何?”
      沫朗正在喝茶,险些呛到,道:“男子送什么?送这些是肯定是送给女子的。君子之交淡如水,一般都是折扇之类,送友人最佳,山水画也可。”
      楚席不死心,又道:“那若是男子送的是定情信物呢?”
      “咳咳咳咳……咳……”
      沫朗缓了一下,道:“这你从哪听来的?分桃之好?断袖之癖?这我可不知道。”
      楚席道:“那……如若有两个男子真心喜欢上了,怎么办?”
      沫朗这回放下了茶杯,道:“若是真心喜欢上了,那便在一起吧,惶惶一生,能遇见对的人已是不易,能相守者更是少数。”
      “你不觉得他们是有病吗?”
      “开国皇帝也没定什么律法说两男子不能相爱啊。”
      楚席道:“那你是怎么想的呢?”
      沫朗道:“有人规定了男子就必须喝女子相爱吗?男子可以和男子在一起,女子也是,人这一辈子就只有短短数十载,有几个十年可以消磨?与心爱之人共度余生自是最好的,不论他是男还是女。”
      楚席万万没想到,这人身边一个亲近的女子没有,坊间甚至都开始传他此生都不打算娶妻生子了。谁知沫朗竟对“情”一事有如此独道的见解。
      楚席玩心一起,道:“那不知沫相您……是喜欢女子,还是喜欢男子呢?”
      沫朗一呛,咳了半天,瞪了楚席一眼,没再说话。
      只有楚席一个人笑得喘不过气。

      小剧场~

      ①论如何防女色

      沫相:我吗?嗯……姑娘倒过来你接可以,但是下一秒一定要丢掉。姑娘送你的各种小玩意儿你收可以,因为攒起来以后和朋友喝酒对诗输了可以拿去博个彩头什么的……很好用的。

      朝花(作者/记着):请问您是怎么总结出来的呢?

      沫相:经历的多了自然就懂了,这遇见女色就好比遇险一样,如狼似虎,三十六计,躲为上计,不躲也行,反正东西送得多了攒攒总有用的时候。

      朝花/云笙/孙桓儒:好的,避险我会了,请告诉我如何遇险谢谢!

      沫相:遇险吗?啊,我也不知道,反正我一站在那姑娘就自己来了。

      朝花/云笙/孙桓儒:……你滚……

      ②对对象的要求

      楚席:像我母后一样温柔,得会做好吃的,什么都行,不要太凶,不要是因为图我财图我色才和我在一起的,比我矮一些,得在我骂人骂不过的时候还能帮我骂,但就是不骂我,还有……

      沫相:我吗?不知道……随机吧,比我矮些,能陪我喝茶就好。

      朝花/云笙/孙桓儒:男的(女的)!活的!有头发!谢谢!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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