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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10年盛夏 ...

  •   “哎,”我说,“你就不会挑个好一点的地方约会吗?”
      “别的地方你又不想去。”
      朱朝阳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我打了一下他的手,力度不轻不重。
      我们坐在小卖部门前的塑料椅子上喝饮料,看着少年宫门口几年如一日的人来人往。
      朱朝阳真是一点都不忌讳啊,我想。他都忘了,只有我还记得。
      我看到去上奥数课的初中生,自然而然地想起了以前的一些事情。那时候我们都是小孩子,我居然会觉得朱朝阳长大了,真有意思。他一点都没变,变的是我。
      “你还记得那次儿童节汇演吗?”
      “嗯,记得啊。”
      “我从那时候就喜欢你了。”
      我看着朱朝阳,笑得很用力。我一个字都不会信,他也是,但都得作出信以为真的样子。不可能的,我对自己说,那时候喜欢是最大的污蔑,何况对象是我。
      “我也是。”
      我发现我心口不一的能力越来越强大了。没办法,我得让朱朝阳听得满意。他的确很满意,想握我的手,但被我以“害臊”为理由拒绝了。
      我们认识了整整六年,我却越来越不了解朱朝阳。看着他不知是真心还是做戏的笑容,我觉得他的忘性比我还大。在一起之后,这个世界上记得那些“小病小痛”的人只剩我一个了,我也应该尽快把它们忘了。
      可我越想忘,就越忘不掉。我时常想起六峰山上朱朝阳狼一样的眼睛,想起满地的碎玻璃,想起小吃店里他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容,还有很久很久以前,我用最恶毒的话语攻击他时,他也曾用恨不得把我撕碎的眼神看过我。
      我不知道朱朝阳是否还会想起那些事。他完全没理由喜欢我,我也一样。一切都像是个天大的笑话。
      谁会喜欢自己的仇家啊?难不成他从来没恨过我吗?就算已经原谅了,曾经的伤痕也不可能消失。
      怎么可能呢?
      “这么巧啊。”
      面前的人拉回了我飘远的思绪,我腾地一下站了起来。是张梓轩。
      我想跑,但朱朝阳气定神闲地坐在原地,我只能也做出气定神闲的样子。
      “轩哥!”朱朝阳热情地叫道,“你在这干嘛?”
      我看不到张梓轩瓶底般厚的镜片后的眼神。他本来面无表情,在朱朝阳说话后像是身上有什么按钮被按了一下,也笑起来。
      “杜杜要下课了,她在少年宫学画画。”
      这么长时间过去,张梓轩竟然还跟杜雅婷在一起,我挺佩服他的。哦,我给忘了。他们之间没有隔阂,情比金坚是正常的事。
      不过,我也会跟朱朝阳长长久久的。这辈子不会再有别人了,这是我唯一敢打的保票。
      “是吗?对了,忘了恭喜你啊,理科状元。”
      “别别别,受不起。”
      在我眼中,这是两个机器人在谈话。他们两个真有定力,我的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了他们还在谈笑风生。按正常的逻辑,他们本应是仇人,再不济也该互相厌恶。要是换作我,不说一拳把朱朝阳的眼睛砸肿,最起码也得形同陌路。
      看来,宁一中把他们教得很好。
      但是我,叶驰敏,是宁一中最烂的学生。我有生以来最恨的东西就是必须被隐瞒的事实。我讨厌它,也必须遵从它的生存法则,不然它会要了我的命。
      我想再次站起来的时候才发现我根本就没坐下去,索性直接一把拉住朱朝阳的手。“朱朝阳!我们走吧,我饿了。”
      没关系,恶人就让我来做,只要能离开这里,我再恶心一点也没关系。我扭头看站在原地的张梓轩,他甚至在挥手道别。
      我想放开朱朝阳的手,却被他反手握住了。他是聪明人,有些不该问的事情他不会问。
      “你干嘛?”
      “你第一次主动握我的手,我当然要珍惜这第一次啦。走吧,”朱朝阳眨了眨眼睛,“回我家去,我下厨。”

      到了只有我们两个的地方,朱朝阳就是另一个人了。老旧的门在我身后关上,他就把我摁到墙上很重很重地亲我。
      他总是这个样子,一定要确定我逃不掉之后才会做他想做的事,而且永远不会在乎我的头有没有被撞疼。我很想告诉他,疼痛是不会令人遗忘的,它只会让人的记忆更加清晰。
      “以后那些事你不要管了。”
      朱朝阳的拇指摩挲我的下唇,又一个吻坠下来。他真喜欢亲人,就好像他已经憋了十几年似的。或许“那时候我就喜欢你了”是真话吧,但就算是真的我也不会信的,他说的每一句话我都不会信。
      我知道朱朝阳说的是什么事。我不懂他的人,但我懂他的话。
      “头发,”在朱朝阳终于放开我的时候,我转过头避开他的目光,“头发压到了。”
      “别想那些事了,只要我们在一起,什么事都没有了。”朱朝阳低下头来啄了啄我的唇角。他在笑,我只能跟着他笑。
      “是啊,”我轻声说,“什么事都没有了。”
      以后也不会再有了。我提起脸上的肌肉,用力作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我是高兴的,可我笑不出来。我很喜欢朱朝阳,但我表达不出来。
      “敏敏。”
      他抱住我,我在把头放到他肩上时才感到了笑容的一点点真心。他长高了,肩也宽了,抱着我的时候我的全世界都是他的气息。我不看他,他却包围着我,只有在此刻我才会卸下心防。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我想。
      “敏敏,敏敏。”朱朝阳一遍又一遍地叫我。他把头埋进我的肩窝,温热的气息喷在我脖子上,有点痒。
      “哎。”我的声音更轻了。就这样到永远也挺好,我已经很努力地尝试遗忘了。只要他抱着我,我就会忘得更快。
      “我真的很喜欢,很喜欢,很喜欢你。”
      我好想告诉朱朝阳他不用总是强调这件事。他越强调,越代表他需要我相信,我就越清醒。
      “我也是。”
      “我们一直在一起,好吗?”
      “会的,”我说,“一定会的。”
      不会有别的答案了。

      “那个房间是做什么的?”
      我伸出手指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答案,但我还是想问。朱朝阳应该不会忌讳这个,就算他忌讳,我也不会再有罪恶感了。
      朱朝阳扯了扯嘴角,笑容就消失了。“那是我妈妈的房间。”
      “哦,对不起……”我竭力装出抱歉的样子。
      “没事,”朱朝阳的嘴角又扯上去了,“现在那里面都放别的东西了。哦,还有我以前的相册,你要看吗?”
      “好啊。”
      我对朱朝阳的过去不感兴趣,对他的未来也不感兴趣,我只需要和他在一起就够了。哦,不对……不对,除了2005年夏天之外。
      一晃五年了,时间过得真快。
      朱朝阳打开那扇门,里面果然堆着大件小件的旧物。窗帘拉得紧紧的,我没有闻到灰尘的味道。
      这是个密室,我想,是个杀人的好地方。就算此刻我身边是我喜欢的人,我也无法停止这样的念头。
      朱朝阳打开一个木柜子的门,从里面拿出几个相册。柜子上着属于上世纪的漆,映出我模糊的影子。我看到柜子里有一样东西,我有点好奇,但我没问。
      “我以前老是拍照,你看这几大本……”
      我坐在没放床垫的床上看着朱朝阳笑。他手里拿着相册,站在我面前盯着我。我忽然想起很久以前他说,人在看喜欢的人时,眼睛里会有光的。
      朱朝阳的眼睛里有光,但暗得可以与黑夜媲美。
      一些不存在的化学反应维持着我们的对视。朱朝阳忽地放掉了相册,猛地把我摁倒在床上亲我。
      我下意识地挣扎了,也下意识地放弃了。就算真的发生了什么,我也没什么可说的,反正不会再有别人了。
      这不是自暴自弃,这是识时务。
      朱朝阳慢慢支起身体,似乎意识到了自己的鲁莽,他小声说,“对不起。”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他的道歉。
      “没事的,”我第一次主动亲了他的脸,“迟早的事。”
      我想,我真的不再是一个正常的女孩子了。我并不是不爱自己,只是我爱自己的原因和方式跟别人都不一样。
      “不行……不行的,敏敏,不可以的,”朱朝阳有点语无伦次,“我……我要去切菜了。”
      他落荒而逃的样子很像真的。我本来想说他真贤惠,想想还是算了。现在我只想笑。真搞笑。
      小时候的朱朝阳很可爱,那时候他的家庭还是圆满的,他还没有那副看起来像是总是挨打的样子。我并不想看他的幸福,我只想看看2005年的夏天。
      我找到了,虽然只有一张。那是六峰山上死亡录像的前奏,久违的高个子和童花头映入我眼帘,我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把那张照片抽了出来,背面果然写了东西。
      “朱朝阳、严良和岳普永远是最好的朋友。”
      呵呵,最好的朋友……永远。他们都死了,可不是永远么。
      我继续往后翻,后面再没有什么值得看的了。没想到朱朝阳把我那张神似贞子的照片洗了出来,背面也写了字。
      “敏敏,你要”
      “你要”什么呢?我猜他当时想写的是“你要有自信”,不过到了现在再来看,“你要”后面可以接很多东西。
      看完了。我出了一口长长的气,听见菜刀剁在案板上的声音。不知道朱朝阳会不会炒胡萝卜,不知道他会不会炒焦。
      那又有什么重要的呢?
      我这样想着,把手伸向了柜子里我真正想看的东西。
      它的封皮上写着《朱朝阳的日记》。

      “2004年12月8日星期三
      我每次写日记,总是坚持几天就断了。许老师说不要把日记当作文,日记是给自己看的,不要在意篇幅,要当成每天的习惯,一日三省吾身,会让我们一生受益。短期内还能提高作文水平。如果我作文分数再提高一截,那就无敌了。这一次我一定要天天坚持,养成习惯,不管多晚都要写一点。好吧,今天就写这些。
      朱朝阳,晚安!”
      ……
      “2005年2月8日星期二
      今天过年,不想写,不过为了习惯,还是写上一句。”
      ……
      “2005年5月16日星期一
      我发现叶驰敏这个人真够闲的,我已经不知道该用什么话来写了。她这么吃饱了撑的,难怪永远拿不到第一名。怪我有什么用?是她自己太蠢。
      唉,果然是蠢人才招人喜欢啊,物以类聚嘛。我又能说什么呢?真希望她明天从哪里掉下去摔死。”
      ……
      “2005年7月3日星期日
      我很怕,我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做,却又不能告诉任何人。
      今天我带严良和普普去六峰山拍照片,在山上我们打开录像给普普的爸爸妈妈唱歌,才过一会儿,一对爷爷奶奶掉山下去了,他们的女婿在呼救。
      晚上回来后,我们看了那段视频后才知道,那两人不是掉下去的,是被他们那个女婿推下去的。
      我赶紧打110报警,是一个阿姨接的,我刚开口说半句,普普直接把电话按断了。她说不能报警,视频里把她和严良也拍进去了,报警的话,警察会调查视频里的人,知道他们是从孤儿院逃出来的,肯定要把他们送回去。后来110阿姨电话打回来,普普骗她按错了,她把我们骂了一顿。
      可是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怎么可能不报警?……”
      ……
      “2005年7月8日星期五
      别人的暑假都是游山玩水,而我的暑假是在书店度过的,不过我最好的朋友严良带着他的朋友来找我,我应该能和普普成为好朋友吧,这个暑假应该会很开心吧;……”
      日记停了。后面几页全没了,都是被撕掉的。
      怎么没了?
      怎么没了?!
      我竭力保持着冷静,想数一数日记本被撕掉了多少页,我的大脑却已经失去了好好数数的能力。日记本不厚,但是是硬皮的,缺页缺得多了是看得出来的。
      后面的五分之二全被撕了,连一点写字的印迹都没留下。我闭上眼,把关于那个夏天的所有细节努力拼成一幅拼图。
      张老师家,朱朝阳拘谨地坐在沙发上,连书包都没有放下……
      新华书店,张老师对着我露出一贯的假笑,那个小女孩死死盯着我,拿着书狂奔出去……老爸把那本书买了,我抬头看向二楼……我看到朱朝阳了,他应该也知道我在,但是他没有看我……
      少年宫,我瞒着老爸偷偷报了奥数班,张老师没来的那天朱朝阳上完上半节课就走了,我跟着他也走了……我没有跟住他,也没回去上课……我那时候想,跟我无关,没必要太在意……
      “朱朝阳很细心,他写了一本日记,把所有事情都记下来了。多亏了那本日记,不然很多细节还查不清呢……唉,他怪可怜的,敏敏你以后不要对他那么差了。”
      对啊!一本把所有事情都记下来的日记为什么要把后面的五分之二撕掉呢?我不知道证物可不可以返还,但我知道证物不可以被毁掉。这只能是朱朝阳自己做的,如果这就是至关重要的证物,那他为什么要撕了它呢?除非……除非……
      除非,日记有两本。
      如果内容相同,朱朝阳没必要撕了它们。我不可能知道老爸看的版本写了什么,而我手中的这一本我也不可能知道。一个人不可能写两本不同的日记,就算内容相同文风不同,朱朝阳是受害者,他应该尽量提供证据把两本日记都交出去才对。
      我回避着早就想出来的真相,像个律师一样在脑内开的法庭为朱朝阳辩护。一阵又一阵的头脑风暴过去,我发现我再也没有什么可辩驳的了。
      真相不用被遮遮掩掩,除非它对讲述者不利。
      朱朝阳撒了谎。
      真相到底是什么已经不重要了,我的直觉已经被我亲自证实。朱朝阳对他妹妹做了什么只有他自己知道,而我自讨苦吃地把尘封的过去撕开了一个小口。这不是出于好奇,这是我为了走进朱朝阳的世界注定要付出的代价。
      这算什么呀?我想,真的值得吗?
      在这个永恒的刹那,我的所有希望像一块被饿狼撕扯的肉一样被吞噬殆尽。我狠狠地闭上眼睛又睁开,眼前还是同样的景象。我以为我会流冷汗、发抖、死死咬牙,可是我都没有。我很冷静。
      很好,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的,我再也离不开他了。
      日记的最后一页夹着一根长头发,我一直没有动。不知道这是谁的头发,不过这对我来说并不重要。我把它拿起来,它在并不亮堂的房间里几乎隐形。
      我没有思考,但我的大脑运转了很久。最后我把这根头发放在了床板上显眼的地方。朱朝阳是天才,他会看见的。我把辫子拉到面前来,拔下了一根自己的头发,重新夹进日记本里,然后把一切属于柜子里的东西都放了回去。
      我盯着木漆上自己模糊的影子,很久很久。菜刀落在案板上的声音还在响,我闻到黄酒里泡着的生肉的味道。
      “叶驰敏,你去死吧。”
      我对着那个影子喃喃。一行又一行不知所谓的泪水滚下我的脸颊,那是朱朝阳亲过的地方。我不要他留下的痕迹,我只要五年前那个什么都不知道的自己。那时我从没想过会和朱朝阳走到今天这一步。
      我抹去眼泪,抹得干干净净,就像刚杀完人的恶魔洗去身上的血迹。我做足了心理准备,所以我一点也不惊讶和难过。
      从此刻起,我就是个死人了。我不再是叶驰敏,我是跟朱朝阳在一条绳上的蚂蚱。他会是我的生命,我的一切,我的全世界。
      我走出房门,脚步像个僵尸。我的人生会很圆满,我会有稳定的工作、和睦的家庭、相爱的伴侣,以后说不定会有可爱的孩子,这会是一段一眼望得到底的成功人生,我会很高兴的。
      “朱朝阳。”我站在厨房门前叫他。
      “怎么了,敏敏?”
      系着围裙的背影转过来。朱朝阳在切胡萝卜,每一片都那么均匀好看。
      我向前两步,以从未有过的力气紧紧抱住他。
      “朱朝阳,我们永远在一起,到死也别分开。”
      到死也别分开,可以是几十年以后,也可以是现在。
      朱朝阳也以从未有过的力气紧紧抱住我,像要把我嵌进他的怀里。
      “会的,一定会的。”
      不知道他说的是我们会永远在一起,还是我很快就要死了呢?
      朱朝阳很轻很轻地笑了一声。他或许不希望我听见,我就什么都听不见。
      我永远都不会问他为什么不放下手里的菜刀。当然,他也永远都不会问我为什么不放下手里的手机。
      手机屏幕上,我已经拨好了老爸的电话。我的手指停留在“通话”和“取消”之上,只差了一厘米。
      这一厘米,向右,也许是一个男人最完满的人生;向左,也许他的所有虚伪被揭穿,赤裸裸地展现在周围人面前,我用生命换一场迟来的正义。
      这一厘米,通向两个截然不同的未来。
      这一厘米,是世上最长的一厘米。

  • 作者有话要说:  快来人按住我的手!!!我鲨疯了!!!
    咳咳咳最后一段引用自原著《坏小孩》朱朝阳的日记原文和最后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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