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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阿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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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米以前是有钱人家的孩子,阿财很肯定这一点,不光光是因为一开始阿米总吃不惯阿财讨来的馊了的粮食,甚至是在阿财看来已经很好了的粗粮,最初几天阿米也是吃一半吐一半。阿财有一次带阿米去乞讨,水井边有妇人在淘米,阿米甚至不知道他以前吃得白米饭就是由这个东西煮熟的。阿财打趣他不食人间烟火,阿米的名字也是这么来的。
阿财很有耐心,他一样一样地把自己所知道的东西都毫无保留地教给阿米。他告诉阿米该什么时候出去要饭,到了街上该在哪里乞讨,哪些人看起来是会给钱的,而哪些人是不好惹的……
阿米总是睁着黑白分明的眼睛,认真地听着阿财告诉他的一切,然后笨手笨脚地照阿财的话去做。每次看着阿米认真的身影,阿财总觉得很激动,一种吾家儿郎初长成的自豪感让他不由自主地裂开嘴巴。
阿财还清楚地记得阿米第一次从一个善心的奶奶中讨到一个白馒头后,飞快地跑到他面前,郑重地递给他的场景,那是阿财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许是阿米的模样长得惹人疼,自从阿财带着阿米之后,发现自己乞讨得越来越顺利了。每次阿财带着阿米走进那些民居的时候,不用开口,那些妇人总会非常热情地塞给他们东西,顺带着一脸爱怜地摸摸阿米的脸或者头发。慈祥地样子总会让阿财目瞪口呆,这还是以前自己还没靠近就送他白眼的妇人吗?
所以说容貌在乞讨事业中是非常重要的,阿财若有所思。而阿米每天把自己打扮地干干净净的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在乞讨了七年后,阿财终于得出了这个结论。其实阿财长相也算是不错的,虽然身量还没拔长,但剑眉星目的样子已有所显现出来,如果换套衣裳,也是一个俗世翩翩佳公子。
但阿财从小跟阿福伯长大,从久远的历史看来,似乎把自己弄脏弄乱是作为乞丐的职业道德之一,想来阿福伯也不懂得创新。而阿财自小便如此,身边的人也都一个样,阿财从未觉得自己的样子有何不妥。
可阿米不这样,只要三天没打理自己,就仿佛身体上长了什么似的,浑身难受。这也从一个侧面再次论证了阿米以前绝对是有钱人家孩子这一事实。虽然,在后来的日子里,阿米仿佛也和其他乞丐同流合污了,毕竟到了冬天,你再怎么爱干净,也没这个条件。在生命与清洁间,总得选一个不是。但无论怎么说,阿财和阿米是整个咸水镇最干净的两个乞丐这是勿庸置疑的。
阿财总以为这样的生活会一直下去,甚至觉得就这样跟阿米乞讨一辈子也是一个不错的主意。可是天不遂人愿,现实就是用来打破梦想的。
今年自开春以来,一直都没有下过雨。快入秋了,还是没有下雨的迹象。不仅是咸水镇,周边的城镇都一样,干旱范围蔓延了四分之一的鎏国。普通人家的日子已经很难过了,更何况是乞丐。阿财和阿米已经三天没有进过食了。更不幸的是阿米居然病倒了。
阿财摸摸阿米的头发,心疼地叹口气,阿米本来就不大的脸蛋凹陷得只剩下一张皮了。阿米眼睫毛颤动了起来,缓缓地睁开眼睛,对阿财勉力扯出一个笑容,用比猫哼大不了多少的声音,对阿财说:“阿财哥,我没事。”看着阿米乖巧的笑容,阿财鼻子一酸,眼睛顿时湿湿的,连忙转过头,粗声粗气地阿米说:“没事,别说话,我出去给你找东西吃。”
太阳像是要透支生命一样,发了疯地释放热量。出了破庙,阿财眯着眼抬头看天上的太阳,强烈的阳光立马让他低下了头。阿财迷惘地看着空无一人的街道,沉静的街道透出一股死气来,阿财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有点钱的,都早就在几个月前迁往南方避灾去了。现在还在咸水镇的,基本上跟阿财也没差,都躺在家中饿肚子。
想想躺在破庙中的阿米,阿财心忧地叹口气,阿米再不进食是不行了,舔舔干燥的嘴唇,阿财决定再去一趟野外,至少那里抓到可以吃的东西的机会比较大。
这一趟出去,还算是有收获的,阿财兴冲冲地提着用身上的破布围着的几个蜘蛛,向破庙小跑回来。进了门,却发现阿米不见了踪影,不仅阿米,很多人都不见了。阿财急了,问旁边的阿牛:“阿米呢?阿米呢?”
“阿米啊。”阿牛有气无力地说:“刚被癞子他们抱走了,来不及了,他们估计吃都吃完了。我要是能爬起来,早跟他一起走了,癞子说还会给我带点回来呢?”
阿财的手止不住地颤抖起来:“什么叫吃完了?”阿牛看了阿财一眼,讷讷地说:“唉,我知道你和阿米关系好,但那个阿米已经快死了,吃了他,好歹还能救咱哥几个的命不是。”
阿财眼前顿时一黑,一屁股坐到了地上,脑中一片空白。突然,他仿佛回过神来,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连滚带爬地向外面冲去。
到了闹市口,一片鲜红的血迹晃得阿财两眼生疼,腿骨手骨甚至头骨凌乱地散了一地,那么多,阿财不知道哪个是阿米。他摸摸心口,心脏仿佛脱离了控制,一心想要蹦出胸腔。他一步一步地走过去,慢慢地蹲在一块丝帕面前。
阿财小心翼翼地拾起它,两只眼睛瞪得圆圆的,却终于控制不住地哭了出来。这是阿米的丝帕。阿米还没来之前,有天阿财在街上讨得东西又被大乞丐抢了,还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在阿财哭得很伤心的时候,一个很漂亮的大姐姐过来扶起他,用丝帕给他擦脸,最后还把丝帕送给了他。虽然阿财知道那个姐姐送丝帕给他是嫌丝帕脏了,不要了。但阿财还是很感激这个大姐姐,毕竟这姐姐是在阿财短暂的七年生涯中,除了阿福伯之外,唯一对他展示善意的人。还有,姐姐的丝帕很好看,白色的底纹,只在角落锈了一株秀气的兰花。闻一闻,还有沁人的香味。
阿财很宝贵这块丝帕,这是他一个人的财富。有一次阿财带阿米去走家串户,走到一户人家门口,阿米停了下脚步,用艳羡的目光瞟了一眼坐在家门口吃长寿面的小孩子。虽然阿米立马转过头,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但阿财却记在了心上,阿米的生日也快要到了。
阿财没说什么,却挖空心思地想为阿米做些什么,来博阿米一笑。想来想去,主意便打到了身上的丝帕上了。虽然有点不舍得,但想想是为了阿米,阿财还是拿着丝帕去找一个平时比较要好的经常给他们东西吃的一个姐姐。拜托姐姐把阿财从破庙中秀才叔那里求来的财和米绣在帕子上。
阿财还记得阿米收到丝帕时,抿着嘴笑得一脸开心的样子。可是,现在……阿财摸摸丝帕上的血迹,血迹滴在米字上,已经成了暗红色,仿佛在诉说着一切。小心翼翼地把丝帕叠好,塞进衣服里。阿财阴着脸,走进一户人家,拿了把菜刀,慢慢地转身回破庙。
走进破庙。阿牛和癞子正蹲在一块,从一个碗中捞着什么,看到阴影,两人不约而同地抬起头来。
“阿财,呵呵,你,你回来了?”癞子不自在地笑笑。
“阿米去哪里了?”阿财一字一顿地问:“是你把他抱走的?”
“是……但是……”不等癞子解释,阿财从背后拿出菜刀,狠狠地往癞子脖子中砍去,鲜血喷了阿财一脸,阿财看着癞子跟身体连了一半的头,舔舔嘴边的血,阴阴地笑了。转过身,看阿牛。
“不是我,不是我……”阿牛惊慌地摆着手,屁股不住地往后挪,一点都没有刚才快要饿死的样子。阿财笑了笑,手一扬,阿牛的人头骨碌碌地朝角落滚去。
阿财眼睛通红地看着眼前两具尸体,脑中一片空白,只有渴血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