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2、陈半边(上) ...
-
夜上柳梢头,天气也略微凉快了些,加之有徐徐微风,人的烦闷燥热感顿时消除了一半,如果能在江边乘凉听书,那可算是上海人最好的享受之一。
所谓的书不是北方的评书,而是源自苏州的评弹,表演者有时单独,有时成双,最流行的就是男女搭配,执琵琶,三弦边弹边唱,吴侬软语声声入耳,就算是客居的外乡人,久而久之也会迷上了!
这一家书场就设在江边的船舫之上,名为得月楼,经常来唱的陈半边总带着他的徒弟阮媛媛一同出场。
今天唱完了一段杨乃武的《密室相会》,陈韵敏就坐在后面的船舱外休息,现在是媛媛在唱《西厢记》他闭目养神的听着,觉得徒弟的嗓音越发的圆润了,没了前两年的尖锐,刺耳,过几年到他唱不动的时候,媛媛就可以再寻个搭档一起来唱。
韵敏已经五十一岁,做评弹艺人二十年,在上海的评弹界占有一席之地,早年他曾唱越剧,因此有扎实的功底,改唱评弹之后很快就闯出了名声。
因为他的右边脸颊曾被火烧伤,眼角以上留下了难看的深红色疤痕,因此也有人叫他“陈半边”,从剩下完好的半张脸来看,他年轻时绝对是位玉面郎君,即便是五十一岁的年纪,仍然显得很年轻,头上也少见白发,总是用发蜡梳得整整齐齐,但凡出场肯定是干净的长衫,配黑色的外国制皮鞋,皮鞋也从来擦的锃亮。
陈韵敏端着茶碗,喝了口茶,刚要起身,就看到从岸上又上来几个客人,看样子又不是普通人等,因为太远了看不清,他也没有在意。
但他回到船舱,准备上台之时,刚刚落座的一个客人引起了他的注意。
坐在中间的男人,一身黑色西装,目不转睛的看着媛媛弹唱,男子大约五十左右,梳着中分法式,虽然已有白发,但精神矍铄,眉宇之间透出一股英气,肩膀很宽,腰杆挺直,丝毫没有一点衰老的迹象,反倒像个中年人。
韵敏吓得倒退了好几步,差点跌倒,还好他扶住了走廊才勉强站住脚。
为何时隔多年,他又会在这里碰见这个男人,老天爷难道不能放过自己吗?
棘手却是一会儿就到自己上场了,他要是突然谎称身体不适,也没有能替他上去的人,媛媛再唱下去,嗓子会受不了,破嗓被人喝倒彩会坏了艺人的名声……
他脸朝内反复思忖,但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对方未必能认出自己,更何况他的脸还烧成了这般模样,早就没了昔日好看的姿容!
即便认出了又能怎样,他一个五十岁的老家伙,不可能再引起那个男人的兴趣,他又在害怕什么?勇儿~是他擅自把勇儿抛弃了,一定会被追问孩子在哪里,他当如何应对?
这下他慌了,连忙跑到后面和书场的老板说自己不舒服,让媛媛再多唱一场,就这样夹着尾巴逃跑了!
韵敏坐着黄包车回到家里,仍然惊魂未定,他一直呆坐在二楼的床上,望着窗外的下玄月发呆,思绪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个秋天:
韵敏出生在杭州,从小被越剧班的师傅收养,一直唱小生(当年的越剧几乎都是女子上台,和京剧刚好相反),被当成女孩子来教养成大,但他自己一直明白,他并非纯粹的女子,也不愿意和定亲对象完婚,于是就在十六岁那年逃离了杭州,辗转来到了北平。
已经剃了头的他,终于成了完全的男人,加入了一个戏班成为琴师,在一次堂会中,他偶然结识了郭布罗家的小姐湘毓,两人陷入了热恋中,并私定终身。
湘毓抛下家庭和自己私奔了,两人在天津定居下来,他还是以拉琴维生,虽然日子过得辛苦,却是一段难得的快乐时光!
第二年,他们有了一个孩子,取名筱儿,就在孩子满三个月的时候,他跟着戏班去北平唱戏,一走就是一个多月,回来的时候湘毓和孩子都消失了,邻居告诉他,湘毓他们是被娘家人带走的,他连忙赶往北平向郭布罗家要人。
到了钱粮胡同的时候,他看到郭布罗家门口挂着白灯笼就觉得大事不好,郭布罗昊出来见他的时候,满脸怒气。
“你还有脸来,我妹妹都是被你害死的!”昊指着他的鼻子骂,又让下人把他按在地下痛打。
“让我见见……湘毓和孩子,求求您了!”他趴在地上任由他们打,想见妻儿的念头丝毫没有动摇。
昊咬着牙骂道:“我妹妹刚过世,孩子……也没了,你这个害人精,昊不是你,她怎么会!”他也为妹妹惋惜,父亲一怒之下要把妹妹嫁给正白旗的一个老头当偏房,妹妹宁死不从上吊自杀,而孩子则被自己力保下来,让妻子好好抚养。但无论如何,这个无耻之徒都不能再和他们家有任何瓜葛了!
韵敏听到这个消息,立刻就昏死了过去。
辗转打听了很久他才找到妻子在城外的坟墓,他不知道自己在坟前哭了多久,只记得从晚上坐到了第二天天亮,哭到眼睛已经肿得睁不开,他才渐渐的回过神……
他蹒跚的走了很久,在一棵老槐树下停了下来,妻儿都死了,他也没有了活着的意义,他解开腰带,把它搭到树杈上,准备在这里上吊。
他最后看了一眼雾蒙蒙的山林,就将脖子套了进去,然后使劲踹开了脚下垫着的石头。
他绝望的闭上了眼睛,窒息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直到他听见耳边传来几个人的喊声,一个有力的臂膀将自己抱住,脖子上勒的腰带似乎被割断了,可是他的脑子里一片模糊,又没有力气睁眼。
当自己恢复知觉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他躺在篝火旁,几个男人围坐在边上喝酒吃肉,篝火中间夹着一只烤熟了的野猪,好香,勾得他肚子不争气的“咕咕”叫。
“醒了?”一个笑盈盈的男子映入眼帘,对方很魁梧,容貌端正,眼神犀利,笑起来很好看,嘴角微微上翘,穿着粗布的长衫,扎着宽腰带,腰带里别着把匕首一样的东西,辫子盘在脖子上,怎么看都不像个好人。
陈韵敏爬起来,低着头问:“为什么救我?”难道就不能让他安静的去死吗?
“没办法,我见不得人在我面前寻死~拿着!”男子硬塞给他一块烤熟的猪肉。
“大哥,留着他,还是明天下山就让他走了?”一个清瘦的独眼龙问男子。
“让他走了不知道又在哪里上吊了……。”独眼龙旁边的胖子边吃边说,又喝了一大口酒。
韵敏呆呆的盯着手里的猪肉,没有张嘴去咬,可是肚子叫得更厉害了,他的身体时刻在提醒自己需要吃东西。
“什么都没活着重要,你要是不想要这条命,就把它给我,跟着我们走吧?”这个男人像是几人的头儿,说话的语调都不同凡响。
“你们是干嘛的?”他不禁发问。
“土匪。”男子很简单的答道,像是在拉家常一般。
陈韵敏“哦”了一声,便张开嘴咬了一口肉,跟着土匪走,就是九死一生吧?反正是要死的,不如就和他们搭伙得了,可他手无缚鸡之力能干啥呢?
“大哥,他这身子板儿行吗,您看他的手又细又白,根本不是干粗活的人!”独眼龙提醒大哥,他们几个人已经活得够艰难,再加上个不能帮忙的,只会吃饭,不会干活,那不是要命了吗?
“识字吗?”为首的男子问。
韵敏点点头:“嗯,我以前是戏班子的,跟着师傅学过识字。”
“那可好,给咱们唱一段儿吧?”胖子来了兴致,连忙怂恿他开嗓。
为首的男子摆手让他闭嘴:“去,去~我话没问完呢,会做饭,洗衣吗?”
韵敏又点头。
“你以后给我们洗衣,做饭,需要抄写的时候也是你,叫我陆大哥就行了,往后咱们都是一伙的,有啥说啥。”陆金波坦荡一笑,将韵敏的手使劲抓了过来。
陈韵敏一惊,整个人差点跌到对方怀里。
“歃血为盟!”陆金波说完就在他的手指上一咬,把他疼得差点跳起来。
胖子“嘿嘿”乐了:“老大连刀都不用,直接上嘴了。”
自己的血滴到了酒碗里,陆金波也咬破手指,把酒碗和自己的交换了。
“喝了!”对方是在下命令。
韵敏仰起脖子,一口气把酒喝了。
陆金波也一饮而尽,完后就使劲拍了拍他的肩膀,大声说道:“兄弟叫什么?”
“陈韵敏。”他擦干嘴角,辛辣的酒在胃里翻腾,让他忍不住咳嗽了起来。
“你得学会喝酒,别像娘们儿似的!”陆金波又给他满上。
听到像娘们儿一样,陈韵敏有些不甘,拿过酒碗“咕咚咕咚”的顺着嗓子灌了下去。
“行啊!”独眼龙在一旁起哄。
正在喂马喝水的瘦高个一直没说话,突然来了一句:“一下儿喝这么多会晕!”
陈韵敏还没来得及擦嘴,就觉得眼前发花,头朝下的栽倒了……
从那天之后,他就跟这四个土匪成了一伙,他们打劫的时候自己就在山上找个地方猫着,等他们回来,他就开始烧火做饭。
有时候陆金波也会带几个人去镇子上玩儿三,五天,那通常是赚了一大票。赚了钱除了好吃好喝,对于男人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女人了,陆金波会给每个人找女人,包括他,但是每次他都拒绝,只是坐在门外静静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