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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尴尬例假 ...

  •   沈莺自然是不会拒绝主人家的好意的,与美食相遇,柳暗花明又一村,在意想不到的地方,意想不到的时刻,有了再难逢的口齿记忆,烙印在大脑里,往后回想起来就是念念不忘。

      程同学介绍的“揽饭”,看不到一粒米,但她吃得开心,粮食自然的清新气味,可以安抚任何一个叫嚣的饥饿的胃肠,没有一丝肉味儿,但软绵面香,平生第一次,沈莺觉得肉也可有可无,似乎是简单地用油、盐、葱、蒜炒出香味,又加水焖煮,滋味简单,唇齿留香。

      商洛的这道招客食物,在他们劫后余生的早晨,彻底改变了沈莺对于肉类的单纯执着。她一边吃一边想,这么好的南瓜,不知道下山的时候能带几个?

      女人想着,嘴上不自觉问了出来,程书桓本来还尽量不去看他们吃饭,听到她有意思的话,面上的笑更加真实开朗:“这有什么,山沟沟里北瓜多的是,长得跟杂草一般,姐姐喜欢,走的时候带一车都行。”

      沈莺的面颊鼓鼓囊囊,她喝一口水顺下食物,看向程同学,笑得眼睛也眯起来,两道弯弯的月牙儿,浓密的睫毛衬得她就像程程房间里的布娃娃,美好的让人心里发暖。她说:“那就太好啦,谢谢你呀,程书桓同学。”

      年轻的男孩面上飞红,健康的肤色看不出他的羞赧,但神态是骗不了人的。徐东言心里不是滋味,他停下筷子,开口发问:“怎么你说是北瓜,这不是南瓜么?”

      男人的声音温和,口气却咄咄逼人,好像非得让他说出个四五六来,这回程书桓脸上的涨红明显可见:“哥你别见怪,红瓦沟里的人都把‘南瓜’叫成‘北瓜’,说的是一样东西。”

      沈莺来了好奇心:“噢,是这样吗?”她那碗吃得要见底了,看着瘦小的身材,居然这么能装。

      男孩子听她愿意回应,赶紧点头:“嗯嗯!可不是我们诓人。具体什么原因,我也不知道,就是这么叫而已。”他看见沈莺的水杯空了,站起来去够放在柜上的大搪瓷缸子,给她倒水。

      她吃饱喝足,打量的兴味更浓,发现程书桓家里的家具样式古旧,更是让她感觉亲切,她指着放在架子上半人高的柜子,问他:“这是衣柜吗?”

      程书桓对她耐心十足,有问必答:“是的,是我妈妈的嫁妆,我们用这样的柜装些四时衣物。”他不等沈莺发问,告诉她:“炕上的竖柜,装的是被褥枕头,有些是专为来客备的。”

      她吃完迟到的早饭,体内有了热气和力量,便觉得身下的炕烧得烫人,屁股坐不得,于是站起来,说:“我吃好了,程书桓,带我们去各自的房间吧,放好东西,一起上山。”

      徐东言的碗里还有些大块的南瓜,他已放下了筷子,在一口一口地抿着沁凉的山泉水。看她站起身,也要收拾碗筷,背起行囊一起走。

      程同学怎么好让客人动手,他过来端炕桌:“二位不必忙,我来收拾,稍后就带你们去歇息的地方。”一时沈莺和徐东言无事可做,他们穿上鞋,背上包,从炕上下地,站在小窄的屋里等候程书桓。

      站在窗前,沈莺看到入院见到的那个程大爷,他还在劈柴,似乎有使不完的力气,七八岁小孩儿高的木桩子,他一把大板斧,流星般劈下去,正正好好从中间裂开,身上的汗散落在晨光中,看得她咂舌。

      乖乖,这个年纪,换做城里的大爷,恐怕是没有这样的能耐的,她不知怎么想到那天在湖城中心医院遇见的贺医生的老患者,不知道那位大爷行不行。

      程大爷注意到她小溪一般的好奇目光,劈木头的空闲,他也透过玻璃看了沈莺一眼。沈莺观察他被发现,也没有不好意思,只是心里纳闷,程大爷年轻的时候一定很帅,两道眉毛那样英气,眼里仿佛有剑一般,好神采。

      他的孙子,程书桓同学就没有这股精神。骨子里就好看的人,即便老了骨相还在,天生的脾性还在,自然老迈也普通不到哪里去。程同学带着方框的厚镜片,整个人气质憨厚淳朴,倒像是从来没有出过山沟一般,只是说话遣词能听出来是受过高等教育的。

      徐东言站在一边,又在拍她,天大地大,沈莺在他心中最可爱,最移不开眼。早上光线充足,她站的位置好,条件绝佳,他是反射性地举起了相机。

      简陋的屋内,她的光彩没有因此暗淡,反而更加深刻地印在他心中。徐东言觉得,沈莺身上最美的地方,就是她如二人初见一般清澈的眼神,仿佛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和热情永远不会消逝,总有让她忘乎所以追逐的快乐产生,生活的善和美,她不吝惜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像捡芝麻似的自得其乐地去寻觅、发现。

      多数人是没有这样的眼光和坦然的,承认自己生活的不幸、局限,勇于追逐心之所向的地方,哪怕明知道危险也要拧着冲一冲、试一试。包括他自己也没有,徐东言承认自己的眼界心胸不如沈莺。但也正是如此,她才这么让他迷恋。

      或许在他心里,他迷恋的不是沈莺,而是她身上自由的味道。每一个男人都会陷入自由的漩涡,试图和现实的生活一决胜负。

      谁没有试想过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呢,世界因我而改变的豪气,从来未真正消失,只是掩盖在一层层的茧下。

      他们都是佩服沈莺的。

      程书桓回来得快,他在家里帮惯了忙,家务、农活都能插上手,是个好儿子、好哥哥、好孙子。他带他们回到院子,三人站在两个相隔的房间门前,程书桓先带沈莺来到他妹妹的房间:“这是程程住的地方,她在校寄宿,沈莺姐你就住这吧,有什么需要可以告诉我,也可以和我妈讲,她中午会回来做饭。”

      交待完,他又带徐东言到自己的房间:“徐大哥,你不嫌弃就和我住吧,如果不方便,我可以和爷爷睡,千万别客气。”白皙瘦弱的男人打量着他的房间,笑着点头:“我和你住就行,不用这么麻烦。”

      睡这里,沈莺就在隔壁,有什么动静他能听见。

      将他们带到各自的房间,程书桓退回院子里,将两扇门都带上,让他们自己整理。他往前走几步,和爷爷说:“爷,我一会带他们上山,你柴劈好了,就在院里拾掇,不要上山了,等娘回来吃晌午饭。”他态度恭敬,说话的时候并不直视他爷,姿态乖巧。

      “嗯,”程大爷低沉地应了一声,还是提醒他:“勿带他们进深山,性命要紧。”

      程书桓心里明白,默默盘算,说:“我晓得,爷放心。”

      沈莺进了小程妹妹的房间,屋内似乎经常通风,并没有异味,一应摆设物品,都收拾得干净温馨,地面无尘,窗明几净。一方小小的炕靠在屋内,炕前一张高高的书桌,桌上还摆着女孩子的课本、台灯,还有几只卡通造型的笔,一派少女的浪漫。

      她不好翻动人家小女生的东西,只是把自己的背包靠在书桌脚边,坐在炕沿活动僵硬的肩背,一会儿上山,更是要负重跋涉,她还是要照顾身体的。

      程书桓的妹妹,是叫程程吧,名字好听,看她的房间,也是个可爱的小姑娘。

      炕上烧了火,这屋也是热的,看来为他们,程家是用了心的,山里人淳朴热情,总没有外人想得那么复杂,放下偏见,处处都能看见人家的善良。

      沈莺心情放松,身体也舒畅起来,她正想换个坐姿,骈腿上炕,忽然感觉到身下一股热流,涓涓而出,莫名熟悉,顿时让她的动作又僵硬起来,不会吧?

      老天爷,徐东言真是乌鸦嘴,说什么来什么,她似乎是来月经了。

      沈莺每次例假,准准时时都是7天,也就是说,她至少3天内,行动力会大大下降,还要经受腹痛、腹泻、情绪莫名的波动,还有忽好忽外的胃口,阵阵的汗出潮热。别说吃肉干,她恐怕这几天大米饭都吃不下去。

      女人忍着小腹的坠胀感,去上门栓,拉好窗帘,认命地弯下腰在背包里淘找着她提前备好的女性用品,本来想速战速决,赶在姨妈来之前完成首次的地形勘探,确定“打鸟”地点,这下好了,她这个“金鸡”小分队的组长,先行挂掉,要暂时退出战场了。

      天爷啊。

      换好卫生巾,她手里提着黑色的小袋,开门问劈柴的老汉:“程爷爷,你家厕所在哪里?”

      女人声音娇脆,模样稚气秀美,只是面色少许苍白,颇像他那个心尖尖上的孙女,老汉看她有些出神,还是爽快指给她看:“西头那个小间,看到么,在那里解决。”

      他看她身形小巧,怕她在高高的茅厕上失了重心,提醒沈莺:“瞅准站稳再上,女子,小心摔哈来,你可受不了。”程大爷看她是娇生惯养的城里人,恐怕难以适应他们山里的习惯,耳朵分神留意着她的行动。

      沈莺顺着程大爷指的方向,绕过一面围墙,看到了架在空中的“厕所”,原生态的设计,春月山里温度低,异味并不重,但她正值例假期,闻到若有若无的“味道”,还是难掩恶心,干呕了一声。

  • 作者有话要说:  替那只鸭爱着小天使们的存稿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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