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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十二) ...

  •   早上八点整,床头的闹钟“滋铃铃”地响起来,我伸手按掉。几分钟后,睁开眼,坐起身离开床铺。

      我租的房子是一个统间,这里所说的一室半,走进门左手边是储物间和厕所。储物间没有门,两边上部是隔板,可以放东西,下边充当衣柜,可以挂衣服,我用两块映花窗帘将两边遮了起来。穿过储物间就是厕所,算半间房,地方不大,两个人在里面就嫌拥挤。

      大门径直往里走,是一个大房间,左手边靠里墙是厨柜和炉台冰箱,房间正中央放一张重木大圆桌,再往前靠窗的位置摆了一张单人床。右边还有一张双人坐的墨绿色沙发,一张老旧的简易茶几。最靠里墙,也就是床的对面,是一只白色的IKEA三层柜。家具都有点旧,但我不介意。自从去年的室友搬去多伦多工作后,我只能退了原先更大的房子,好不容易在学校附近找到了这间房,公寓管理员人也不错,我搬进去时给了他十块钱的小费,他就把前房客留下的所有家具让我用了,省去我自己一样一样买家具运回来的麻烦。

      梳洗完后,我从厕所出来,转个身就走到冰箱前面,拉开门拿出牛奶和麦片,吃点简单的早餐。想起以前在家里,房子是越层式的,每天从自己房间走到餐厅都要走好久,有时没睡醒,走楼梯时还差点摔一跤。还是现在这样好,一切都在面前,方便又实用。

      吃完早餐,我坐在圆桌前,打开笔记本电脑,上网收邮件。李娜来信说,她跳糟到上海的一家知名广告公司,继续做文案策划。言语之间,发现她活得越来越自信了。程雨也写信给我,她还在广州那家公司,说最近可能会被派到香港培训一年。她说现在每年生日,还是会收到陈浩发来的电子贺卡,看了以后不是没有感触的。

      说到陈浩,我想起两周前遇到的雷云。桌上的电话旁边,还摆着一张写着他电话号码的小纸条,我伸手拿过来,上面有他刚劲有力的字,看了良久后,我把它塞进电话机旁的记事本里,然后打开学校的网页,查找经济学老师刚贴上去的笔记。由于下午上课要用,我赶紧把笔记下载了,然后存在USB盘上,打算到学校的图书馆里去打印。没有时间空想什么,我关了电脑,将课本笔袋和眼镜装进随身的大包包里,然后出门。

      午后的阳光很温暖,这几天气温有点上升,隐隐感觉春天要来了。上完下午的课时,已经将近四点,我从教学楼走出来,拒绝了同学看电影的邀约,打算一个人搭地铁到唐人街去买点零食。在这里就算待得再久,也会疯狂想念国内的一切,尤其是吃的,也只有唐人街的超市里买得到。在地铁上,我又想起自己连中饭也没吃,就想买完东西顺便也在那里吃个饭。

      蒙城的唐人街,是市中心比较脏乱的区域。周围明明都是商业中心,林立的摩天大楼,偏偏这里房子老旧,商店里陈列的象是国内九十年代初的东西。好在这里卖的食品齐全,只要国内有的,一定能在这里找得到。我买完零食,发现离吃饭的时间还有点早,就四处闲逛。

      商店虽然老旧,倒很热闹,好多店里还播着十几年前的老歌。来这里逛的有中国人也有老外,我想到之前几次来这儿,总是碰到熟人,同学或者住宅区附近的中国人,不知道今天会遇见谁。

      前面就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有些人在路边叫卖。这时,我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站在那个路口中间,他侧着身,手里拿着资料在看。阳光照在他身上,把他的样子照得更为醒目,周围没什么人,他象是站在一个舞台中央。

      我眯起了眼,看着那个身形。他象是有了感应,朝我的方向转过头来,然后,看到了我,朝我微笑。我想起很多年前也看到过他这样站着,这样微笑。耳边传来邓丽君甜腻的歌声:“在哪里,在哪里见过你,你的笑容这样熟悉,我一时想不起。啊,在梦里……”

      我站在原地,看他朝我大步走来,在我面前停住。

      “嗨,又见面了!”雷云开口道。

      是啊,又见面了,我也朝他微笑。

      “来买东西?”他看到我手上的购物袋。

      “是啊,你呢?”

      “我为附近的一家电脑公司写程序,今天过来交成品。”

      “你在这里工作啊?”我有点讶异。

      “算是吧,一份兼职而已。你吃饭了没,我请你吃晚饭吧。”

      “好啊。”正要解决吃饭的问题,居然有人邀请我,何乐而不为呢。

      我们走进了一旁的京都饭店。说是中餐馆,这里更象西餐厅,菜的口味和吃法都变了,味道偏甜,多肉,而且也分前菜,主菜和饭后甜点。

      分别点了主菜后,他问我:“在这里还吃的惯吗?”

      “刚开始是真的吃不惯,不过现在我已经会自己做饭了,好一点。”说完,我喝了口茶,这茶淡而无味,好想念家乡的绿茶啊。

      “你真的变了很多。”他再次细细打量我。

      “是因为我说会自己做饭了吗,”我笑开来,“一个人在外面,多少自己都会做点吃的。”

      “你也在这里读书吗?”我问他。

      “我目前在MCGILL读点商科的课程,也顺便准备申请去美国读MBA。”

      “在MCGILL也可以读MBA啊,干嘛跑去美国?”我知道MCGILL大学,世界名校,全加拿大排名第二,坐落于本市的皇家山上,它的商学院就在我就读的大学附近。

      “波士顿那边的大学更好,我想,既然要学商,就干脆读最好的。但因为我之前的专业是计算机,所以要先补一些商科的课程,同时也要准备参加GMAT考试。”

      “那你不打算读计算机的硕士吗?”我问道,菜也上来了。

      “我的人生是被安排好了的,”他放下刀叉说道,“家里能让我按照自己的兴趣读计算机本科已经是最大的让步,我们早就说好了,读完本科我就要出国读商科,为了以后管理家里的生意,而且,”他顿了顿,“目前房地产市场越来越好,我爸妈他们在国内和国外的生意都打算扩大规模,所以我别无选择。”说完,他低头开始切肉。

      “这样啊。和你比起来,我幸运多了,起码可以自己选择。”我才意识到,他未来将是家族的接班人。

      “你上次说,你在读MARKETING,怎么会想到读这个呢?”他将刀叉放在盘子两端,端起一边的水杯,喝口水,然后问我。

      “来这里以后,可能受我姑姑的影响吧,觉得人应该多方面发展。我觉得自己以前很欠缺与别人打交道的能力,所以想学这个,另外,我自己对营销学也有点兴趣。”

      “哦,小女孩长大了,开始有自己的想法了。”他一边继续切肉,一边笑着说。

      “什么嘛,你也不过只比我大了一岁而已。”我不服气。

      他只是笑笑,低头继续切着盘子里的肉。

      我发现他的餐桌礼仪很好,动作优雅利落,自成一套规格。不象以前和我吃饭的那些男生,在餐桌上大多无所顾忌,吃得迅速,喝水喝汤还常常发出“漱鲁漱鲁”的声音来。

      望着他,我在心里感叹,没想到如今竟会与他一起吃饭,这恐怕是曾经的我梦寐以求的事。可是现在,现在的我没办法每天只想着如何去恋爱,所以感受完全不同。

      这顿饭吃得还算开心。我们随意聊了很多话题,这里的气候、学校里的老师、课程、最近的新闻,但两个人都极有默契地不提过去,不提过去的那些同学,那些事。

      吃完饭,他说他的车就停在附近,要送我回去。我坐上了他的车,看着车驶上往我家方向的公路。

      “你怎么知道我家往这个方向?”我觉得奇怪。

      “你上次说过,离我那里也不远,只隔了两条街。 ”他说,“你怎么会住到那边?”

      “因为觉得离学校近,就算在市中心的校区上课,也方便搭校车过来。”

      “你跟人一起合租吗?”他又问道。

      “没有,我一个人住。”

      “你?一个人住?”他惊讶地看了我一眼,似不相信地又问了一遍。

      “是啊,这有这么奇怪的?”

      “我很难想象。”

      “这没什么吧。你如果不相信,等下我可以请你进去坐坐。”

      他再看了我一眼,缓缓说道:“不要随便请男孩子到家里去,会让人误会的。”

      我明白过来,思绪停顿片刻,才无所谓地笑着说:“你明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他也不答话。气氛变的有些尴尬起来。

      片刻,他打开了车内的音响,传来黑人的绕舌歌,唱得跟念经似的。也许是见我微微皱起了眉,他切换了唱片,这次竟然传来刘若英的《后来》。

      “你也喜欢听她的歌?”我惊讶地问。

      他摇摇头:“我都不知道她是谁,这是我表妹的CD,上次忘了拿走。”

      我不再说话,静静听着歌。我记得这首歌,有次心情不好,程雨在电话里播给我听。没想到隔了几年,在地球的另一端,在雷云的车上,再次听到它。刘若英清晰的声音动情地诉说了一个纯纯的爱情故事,我看着窗外飞逝的景色,思绪被拉回到很远。

      雷云在听到歌声后似乎也沉默了,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们几乎没有再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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